马尔克斯:一面怪诞的文学镜子
我们可爱的老伙计加西亚•马尔克斯,最近又得到了媒体关注。原来,我25年前读过的那本《百年孤独》,尽管出自正儿八经的出版社,竟然属于盗版。那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闭关锁国”时代,我们关起门来恣意妄为,视域外作家的正当权益于无物,这不,报应来了,马尔克斯据说发了个毒誓,“有生之年不会将任何版权授予中国的任何一家出版社”。我查了手头另外四本马尔克斯的作品,都没有找到版权声明。最近,传闻马氏口气松动,愿意降尊纡贵,和中国出版社聊聊了,但开出的价码令人咋舌:一百万美元。如果是真的,看上去更像一种惩罚,就是说,马尔克斯只是变换了一下手法,教训中国人的立场则丝毫未变。
我有个小小的倔脾气:永远不对作家的合法获酬方式发表评论。你拿一元版税,我当没看见,你开价百万美元,我照样无动于衷。理由是,版权收益从来不是衡量文学价值的可靠标杆,它对文学的反映功能,还不如歪曲功能来得强烈。版权收益是出版界和书商喜欢闹腾的事,与文学没有直接关联。
对普通读者(比如我)来说,我们并不清楚马氏与中国出版界的过节,我们只知道马尔克斯乃是最近二三十年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国人擅长将心比心、以己度人,当我们自以为对马氏满怀热爱之时,也会以为对方正与我辈“相看两不厌”,我们绝难想到人家已横眉怒目,气不打一处来。待到闷葫芦打开,二十多年来我们竟一直在“热脸贴冷屁股”,这太没面子了。好在,文学不是面子工程,热爱文学也不需要额外理由,我们犯不着和大作家呕气,且不说大作家的愤怒事出有因。
不过,由此反思马尔克斯在中国的影响方式,尤其是马尔克斯给予中国作家的“巨大影响”,则可谓适逢其时。在我眼里,那是一面怪诞的镜子。
以马尔克斯的小说成就,他引发任何规模的赞叹,都算实至名归,但是,我不得不说,他影响一部分中国作家的方式,迹近荒谬。曾经,一位中国小说家若不谈论一下自己与马氏——尤其是《百年孤独》——之间的精神血缘,好像就会被人看扁。声称对《百年孤独》有所仿效和借鉴的作家,不胜枚举。有些中国作家似乎以为,只有抢先宣布自己与马尔克斯存在一种冥契,只有让人相信他曾经去马贡多小镇取过真经,他的作家地位才能得到确立。依我小见,此举若非出于无知或精神上的孱弱,就是意在忽悠。
作家间的影响,历来是一个令人困惑的文学话题,但万法归一,真正的作家永远不会把这种影响局限为亦步亦趋的模仿。保罗•瓦莱里说过,“作家最根本的野心必然在于与众不同”,作家间的接头方式是:鼓励脱帽,严禁屈膝。一位作家用自己的独特方式写出了伟大作品,也就类似猫科动物用体液划定了势力范围,任何有尊严、守规矩的同行都会选择回避,除非,你打算战胜他。但战胜又从何说起呢,精神世界不受“国土资源部”管辖,理论上是无限的,不会因为作家的圈地而造成创造资源的紧张。
所以,遇到一部伟大作品而心生模仿之念,本质上有违创造之心,只有命定的三流人物才会乐此不疲。此外,真正的文学杰作,天然具有抵抗模仿的个性化能力,换句话说,一部极易被人“山寨”一把的小说,通常也就谈不上伟大。马尔克斯曾多次提及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但拿《变形记》与《百年孤独》对照,我们看不到皮相借鉴的痕迹,即使写变形,卡夫卡笔下依旧具有德国精密机械的严谨,与马尔克斯“波斯飞毯”的文风大异其趣。作家间的影响,正当作如是观。
欲探讨一些中国作家为何言必称《百年孤独》,我得提及另一个因素。虽然《百年孤独》拥有堪与一切小说杰作比肩的优秀性,但不幸的是,它也有一个弱点:诱使浅显之辈生出模仿之心。《百年孤独》作为小说固然志向非凡,但它也因人物众多、时间漫长及笔法魔幻等特点,容易让人因“不贤识小”之故而实施买椟还珠式模仿,对于但求皮相形似的人来说,弄出些酷似“见识冰块”的句子,原非难事。毫不奇怪的是,一些中国作家的着意模仿,正停留在语言的东施效颦上。考虑到中国和哥伦比亚在地理、种族、宗教文化及思维方式上的深刻不同,此类低层次的模仿,遂纷纷沦落为失却根基的转基因语言了。作为参照,虽然马尔克斯另两部长篇小说同样出类拔萃,但却较少被我们的小说家提及,理由或许是,《家长的没落》中对那个昏君与暴君的综合体所施展的围追堵截式刻划,对作者的想象力、专注力和分析力要求极高,才华有限者只能绕道而走,而《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那位集超级浪子和超级情种于一身的阿里莎,也对作家的穷形尽相之功提出了可怕的挑战,足以让功力不济者退避三舍。反观一些人言必称《百年孤独》,多半是把马尔克斯的魔幻语言视为花拳绣腿的文字技法了。这当然是错觉。
伟大的文学总是与时间厮磨相伴,追逐一部小说就像潮男潮女追逐一台iPad平板电脑,决非作家的正经活计。透视我们与马尔克斯之间的文学邦交,或许有助于认清自身的文学现状。实情可能是,伴随着对马尔克斯的声声膜拜,我们的文学不升反降,愈加丧失自身的精气神。但愿,马氏在版权事务上的冲冠一怒,也能让文学界有所沉吟。
载《东方早报》2010年10月11日 坐上沙发细细看。 这篇小文,二十天前写的,本来也该在二十天前发表。早报连续暂停了评论版,今日发表时,也已有点怪异。因为,我更喜欢的略萨已经获奖了。早知如此,会在小文里提上一笔的。 甘心席地静观! 读泽兄的每篇文章,都会在或见解或表达方式上给我以醒豁和愉悦。
这一篇在醒豁和愉悦之外,有个小问题。文中的“伟大作品抗模仿”观点,泽兄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经提到过了,读起来像是买了个新电器突然发现上面有个老零件之感。 惭愧。俺希望自己每次的观点都能不重复,但在时评里,做到这一点很难,有时甚至是不必要的。
意大利的埃科,时评写多了,日后重读时,甚至会忘记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写。作者自己尚且如此,遑论读者了。
我嘛,最近时评类文字写得也较多,由于投入的心气神不同,偶尔也会发生埃科的困惑:忘记了当初为什么会那样写。
“老零件”的做法,只要写的是时评类文字,我不能保证日后不再犯。但只要想到工农兄的这个妙喻,俺一定会随着半身冷汗,克制“老零件”的频繁出现。 多年以后,周泽雄上燕谈看着自己写的时评,准会想起亦工亦农老零件妙喻的那个遥远的
上午。 多年以后猪头在马孔多聚众腐败时,准会想泽兄带他参观马尔克斯那一面怪诞的文学镜子! 俺对文学的态度是:不搭。
不过泽兄的题目让俺想到的是罗兰·巴特,据说也是一面文学的镜子,好像也有点怪诞。 与马尔克斯缺乏缘分,我至今没有看过《百年孤独》,原因是从未在书店见过,又不愿借别人的看,这种书一定要自己买来看踏实。现在热情虽然不像以前那么强烈,但看到看一定会买一本。买后可能会像前几年买到过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放在书架上蒙尘。但我仍然无知地认为,似乎知道以他为代表的南美文学所形成的魔幻现实主义是怎么一回事,是的,怪诞的镜子照到的我是另一番的丑陋。 [quote]与马尔克斯缺乏缘分,我至今没有看过《百年孤独》,原因是从未在书店见过,又不愿借别人的看,这种书一定要自己买来看踏实。现在热情虽然不像以前那么强烈,但看到看一定会买一本。买后可能会像前几年买到过的《霍乱 ...
[size=2][color=#999999]杨林 发表于 2010-10-11 21:59[/color] [url=http://www.yantan.cc/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7370&ptid=100813][img]http://www.yantan.cc/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偶看过,但是没有读过。 谢诸位捧场。
老网所说,我也略有同感。对罗兰·巴特,内心一直没打好气。总嫌其缺乏干货,太水。
但所知不多,所读有限,不敢多嘴。 [quote]谢诸位捧场。
老网所说,我也略有同感。对罗兰·巴特,内心一直没打好气。总嫌其缺乏干货,太水。
但所知不多,所读有限,不敢多嘴。
[size=2][color=#999999]周泽雄 发表于 2010-10-11 22:47[/color] [url=http://www.yantan.cc/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57390&ptid=100813][img]http://www.yantan.cc/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可能跟他的身份有关,他恐怕不仅算不上严格意义的作家,连一般意义的作家都算不上。作为文艺批评家,又过于注重文本,看他的文字既觉得好玩,又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当我们自以为对马氏满怀热爱之时,也会以为对方正与我辈“相看两不厌”,我们绝难想到人家已横眉怒目,气不打一处来。待到闷葫芦打开,二十多年来我们竟一直在“热脸贴冷屁股”,这太没面子了。
——呵呵,感觉有点重(读者热爱他的)立场不重(出版界对不住他的)是非了。
讲立场不讲是非也是中国式劣根思维的一种,不知这里的“我们”是否包含作者本人。/:A040? 最早出版昆德拉文集的作家出版社,也没有什么版权。 [quote]当我们自以为对马氏满怀热爱之时,也会以为对方正与我辈“相看两不厌”,我们绝难想到人家已横眉怒目,气不打一处来。待到闷葫芦打开,二十多年来我们竟一直在“热脸贴冷屁股”,这太没面子了。
——呵呵,感觉有点重(读者热爱他的)立场不重(出版界对不住他的)是非了。
讲立场不讲是非也是中国式劣根思维的一种,不知这里的“我们”是否包含作者本人。/:A040?
[size=2][color=#999999]元一 发表于 2011-5-22 14:51[/color] [url=http://yantan.cc/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00764&ptid=100813][img]http://yantan.cc/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回元一兄:对不起,没看懂意思,主要是没看清我在哪儿“讲立场”了。我只是在复述一个现象,通常,只要对复述物不存在故意的侧重和遗漏,就无所谓立场了。 哦,明白了,谢谢周老师。:sam0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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