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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川 发表于 2010-10-26 19:20

房产税的用途?

据报道,地方楼市调控细则的最大谜底将于近日揭晓,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

有不少买不起房的人以为:自己买不起的原因在于其他有能力买得起的人,买了太多的房,是他们“炒房”将房价提高了。而政府开征了房产税以后,将大幅度提高这些“炒家”的持有成本,导致他们不得不抛售多余的房产,从而将房价打压下来,然后自己就有可能买得起了。而支持开征房产税的另一个原因,据说是其他市场经济国家都开征了该税。 如果收入水平高的人都不敢持有房产,那么收入水平低的人难道更敢持有?现在收入水平低的人买不起房,但租金还是支付得起的。但开征房产税以后,该项税负一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承担。

持有这种逻辑的人,并没有搞懂房价上涨的原因及其责任。供不应求就是房价上涨的原因。在买房的需求中,无论是改善型的,还是投资型的,他们都是用自己原先的收入及未来的收入购买的。银行之所以敢于放贷,是基于两点:一是对购房者的未来收入有稳定预期。二是对房价能够稳定甚至上升有稳定的预期。 虽然当前的房屋开发速度很快,但是从房价一直呈现上升势头来看,说明房屋的开发速度仍然没有满足需求增长的速度。之所以如此,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所谓的“18亿亩耕地红线”导致人们形成了未来用于商品房的土地将会越来越稀缺的稳定预期。其二是近年来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太多了,人们未来规避通胀压力,只好将收入换成房产。

用自己原先的收入及未来的收入买房,本身不是违法行为。当然,如果有的人用非法收入买房,那么应该追究的是其非法行为,而绝不是买房行为。而且投机倒把罪早已经在1997年就废止了。但是,自从2003年开始的房地产调控,却一直将“投机”当成最主要的调控对象。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提高税费的政策。而这些政策几乎就没有一次成功地将房价打压下去,但是政府的财税收入却稳定地提高了。 其他一些市场经济国家都开征了房产税,而且基本上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三到四成。但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它们实行土地私有制,地方政府并不能从土地拍卖中获利;二是该项收入对应的是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居民对政府的财政收支有完整的监督权利,对税率的调整有完整的表达权利。

因此,居民真正值得追问的是:如果房产税开征后,房价没有被打压下去,谁将对此负责?我们开征的房产税,其用途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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