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光:中国官需很足民需不足 应还权于民
总体看,我国当前的经济增长基本上是由政府投资和贷款增长带动的,是原有模式的延续和放大,虽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拉动总需求,却不可能形成良好的收入——消费循环,民间投资、创新的活力也很难被激发出来。而此时,政府刺激政策的余力已经基本上“用尽”了,继续大规模推行刺激政策的可能性很小,且随着政府投资减少,经济增长有可能失速,届时我们将面临更大的难题。症结在于私人部门受限
由于投资多被用于众多的建设项目,所以民众的消费水平并没有随着国民财富的增值而有明显提升,GDP中居民消费的贡献率只有35%左右,为世界各国最低水平。从1995—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1.2倍。在中国,超过76%的资产为政府所拥有,民间只拥有不到25%的资产。经过本轮经济刺激,这种格局被进一步强化。所以,准确地说,中国并不是什么“内需不足”的问题,而是“官需很足”而“民需不足”。
中国经济的症结在于私人部门被投资和金融体制过分抑制,扩张的财政政策导致金融资源进一步向政府集中,依靠加大财政赤字增加的支出,被大量投向并不产生显著效益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结果是进一步牺牲了投资效率,也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
在政府占有和耗费巨量财政资源的同时,其基本公共服务失责的偏误并未得到有效纠正。有学者通过对50多个国家和地区统计数据的分析,认定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实际提供量和理论上的适度偏好的提供量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1978年,这个差距是0.141个百分点,2006年这个差距扩大到3.118个百分点。
以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为例:1978—2005年,我国的GDP(按现价计算)增长了50倍,社会卫生总支出增长了78倍。其中,个人医疗开支增长200倍,同期,全国各类医疗机构只增长了76%,医护人员增加了75%。快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与非常缓慢变化的供给,30年来人民看病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就不难理解了。
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发表的2009年版《人类发展报告》,其中的国民生活富裕指数显示,中国较上次排名后退了11名,位居第92位。另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对2006—2007年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的调查,有28.4%的人认为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比较高,41 .5%的人认为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表现一般,有25.9%的人认为政府公共服务的表现比较差或很差。
中国需要新型发展模式
种种迹象说明,我国的政策基本面目前没有改变,仍在继续已经过时的增长模式,期待外部经济增长的下一轮反弹。这可能导致以下后果:当全球经济真正回暖后,中国因经济结构迟迟未予调整,产能过剩、垄断势力强盛、民营经济萎缩、民众消费不足、政府公共服务失责等问题的严重性却一件件地暴露出来。因此,有必要对这个目前仍在热运行的模式进行改造,并以新的发展模式替换之。
根据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思路,中国未来的新型发展模式可简短地归并为三点:
修养生息、还权于民,还富于民。实行轻税政策,减少或放宽税费征收;建立外部政治控制型的公共预算制度,接受民间议政和舆论监督;扶持民间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从此再也不要与民争利。
放弃凯恩斯主义(扩张型政策),不再应急式地保增长,而是把力量投入到结构调整和制度改革上,这就要尽可能缩减政府规模、宽泛的政府职能、过大的经济建设投资和用于政府自身的支出(这也是轻税的前提),同时大大增加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科研、国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基础性支出,为未来长久的经济发展(并非只是经济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从根本上改革分配制度,做到资源和机会的公平配置和分布,逐步形成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改革现行税制和公共财政体制。
上述内容涉及到现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换问题,与整个国家的现状和未来关系甚大。
新模式的重点是解决财富分配的问题,其难度远远大于财富的创造。创造财富往往并不需要新的制度,而财富分配制度的改变必定需要某种新的制度作为支撑。在体制层面上,需解决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反对特权,消除国有企业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垄断;第二,裁撤大部分行政审批权;第三,依宪法规定,确立人大对政府施政行为的监督权,确保公民有参与政治和经济决策的权利。
对宏观政策思路的建议
相关的宏观政策思路应为:
●公共财政政策
——通过财务制度规定或税收等工具进行调节,提高初次分配环节的公平度。
——建立社会保障的最低国家标准,在九年制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基本失业补助金、养老保险、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采取“比现在认真得多”的措施,构建覆盖全国的社会安全网。应通过国企利润分红或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以解决社保基金不足的问题。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做好这件事。
——重新思考并选择国企改革的正确路径,重新厘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人大立法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的经济职能及它们之间的财权、财力配置关系。应当即刻停止“国进民退”的步伐,维护建立未久、尚比较脆弱的中国市场经济体制。
——财政对经济领域的投资,应选定那些能够带动社会投资的领域,以保证其有效性。应将财政投资的重点转移到扶持中小企业方面,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这是解决我国就业难题的最佳途径。例如,可通过政府对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利息以补贴,降低中小企业贷款的成本差额(与国有大企业相比);由政府出面为中小企业担保,以财政力量分担中小企业的风险等。
——完成预算法的修订和分税制的“半截子工程”,把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行为全部纳入法治的轨道。
税收政策
中国目前实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它的缺点是过度依赖新创价值的课税,而忽视资产增值的课税,部分主体税种存在税率偏高、税制设计不够公平的问题,应依据新型发展模式进行优化。
——合理确定宏观税负标准,以保持我国政府的规模维持在较为适当的水平上。我国政府每年掌控的财政收入以占GDP的20%或稍高一点为宜,如有明显超出的趋势,应通过预算控制机制予以限制。要合理确定企业的税收负担,给民营企业的创业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认真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如对“小规模纳税人”可实行完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这在国际上有先例可循。1987年,日本推行增值税时就规定,凡年产销售值低于3000万日元的企业,是完全免征增值税的。当时,这类小企业数占日本全部企业数的68%.3000万日元大约相当于200万元人民币。
——增加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财产保有层面的税种,将有利于降低基尼系数,促进社会公平。要建立规范的不动产税制,保证其专款专用于公共服务方面。
——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由分类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合理确定税率级差和费用扣除标准等),逐步取消或适当压缩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筵席税、契税等税种。
——增加环境保护税,扩展现行资源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以维护大气环境和自然资源,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继续推进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改革,消除其妨碍投资和创业的因素,并适当压缩其比重,同时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比重。
未来的中国税制,应当是一种同时具有激励企业和个人创业、革新和发展,有利于提高纳税人权利意识,同时税负相对较轻的新型税收组合。
货币金融政策
信贷政策结构的调整,要依新型驱动模式的需要,从以总量扩张为基本特征转向信贷结构优化的方向;从信贷和金融资源严重倾向于国有企业转向民间的创业和发展。
——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大力扶植现代服务业,发展消费信贷,促进居民消费,并可缓解就业压力。
——增加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节能减排、淘汰“两高”的贷款支持。
——放宽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界限,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促进民间投资。
——加强信贷管理,防止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资本市场(股市、楼市)。
对中国来说,新旧模式的转换将是一个异常艰巨的工作。因为新模式将不再是以往的以增量改革为特征的结构调整,而是触及现有利益格局的深层次改革,对中国的政经及社会各层面将产生巨大的震动和影响。
中国,如果站在旧模式的立场上,你感受到的将是冬天的寒冷和孤寂;如果走出来,运用新的发展思维来观察思考,感受到的将是“惊蛰”——不只是一个新节气,而是整个春天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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