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税收不是好东西
标签: 税收● 韦森 (进入专栏)
采访时间:2009年11月19日上午
采访地点:上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受访者:韦森,山东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2000年至2001年曾为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正式访问教授,2006年为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高级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主要学术专著有:《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经济学与伦理学: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经济学与哲学:制度分析的哲学基础》等。
世界经济目前处在第四个增长长波的末期
主持人(马国川):最近我一直有这么个疑问,去年的时候大家一片悲观,都说这次是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大萧条持续了好几年,可是刚过去一年,最近不断有好消息传来,先说中国率先走出危机,后来又说美国开始复苏。
韦森:我可不这样乐观。今年四月份,克鲁格曼到上海,说美国和西方国家的经济复苏至少要10年;最近斯,蒂格利茨来北京和上海,也说美国经济复苏目前看来遥遥无期。西方的经济学家们好像很少有人世界经济已经开始复苏了,而是说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已经“见底”了。但是“见底”不是“复苏”。把这两个观念混淆,其实是误导公众。为什么克鲁格曼和斯蒂格利茨都这么悲观?他们二人都没有进一步予以说明。然而,如果按照熊彼特的商业周期理论,可以认为,这次世界性经济衰退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自20世纪末世界进入了一个由第三次工业革命所推动的经济增长长波的衰竭期。熊彼特认为,市场经济本身禀有繁荣和萧条的周期性特征,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在其中起着至高无上的作用。根据俄国经济学家康德拉季耶夫的研究,熊彼特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分为三个长周期:第一,自18世纪80年代到1842年的产业革命发展时期,纺织工业的“创新”推动了经济增长;第二,自1842年到1897年,以蒸汽机为标志的机器化大生产推动了经济增长;第三,自1897年到20世纪50年代,电气、化学和汽车工业推动了经济增长。
主持人:熊彼特于1950年去世,见证了三个长周期。
韦森:每一次都是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自熊彼特去世后,我们刚经历了由一个长周期。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目前为止,是核能、航空和航天技术以及计算机、信息和IT网络技术所推动的近现代历史上的第四个经济增长长波的末期。
主持人:在过去20多年全球化加速进行的过程中,东西方国家的经济共同持续增长,自而给当今世界大多数人一种错觉:经济增长中的商业周期问题已经不存在了,过去的所有经济周期理论也似乎全都过时了。
韦森:全球金融风暴发生提醒人们,过去的商业周期理论并没有过时。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整个世界经济增长的动力已经开始衰竭,这是此次全球经济衰退的深层原因。其实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这一拨增长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因此,除非能够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那种打个科技革命出现,世界也许不可能再有一波强劲的增长,或者说很从目前的世界性衰退中走出来。目前人们所说的新能源、低碳经济、纳米技术或者生物技术,可能是未来科技革命的一部分,但显然还不能构成能像航空、航天和计算机网络技术那样改变人类整个生活方式的大的科技革命,因而目前来看还构不成未来几年全世界经济强劲增长的引擎。
中国走出危机了吗?
主持人:总的来说,您是比较悲观的态度,认为这次长周期才刚刚开始,远没有结束。
韦森:是啊!远没有结束,可以是说遥遥无期。至于说中国带头走出这次世界经济大衰退了,如果说不是太天真,也是一种自欺欺人式的自我安慰。这里有两组数据:第一,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外贸出口连续13个月下降20%以上,出口总额绝对值下降近16%。目前中国的出口依存度接近40%呀!这对中国的实际经济增长造成多大影响?第二,从统计数据上来看,前三季度我国的工业用电量一直是负的,仅上半年全国工业企业用电量下降5.9%。2009年8月3日,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发表分析文章称,2009年上半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即中小工业企业)用电量同比下降48.9%。这意味着有一半的中国中小企业是处于停产状态。站在宏观角度来看,我们目前面临的情况非常困难,实在不容乐观。如果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和那些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都陷入衰退,高度依赖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中国又怎么可能如此轻易地走出来呢?我们的税收这么高,人民还有升值的潜势,再加上劳动法的实施,都导致企业不堪重负,复苏这么快,可能吗?大规模生产能力过剩情况下,减税富民才是最有效的宏观经济计划。2007年有一个英国经济学家比较了25个发达国家后发现,低税收的国家在长期会更有国家竞争力。其实,亚当·斯密就是主张低税收的。譬如,两百多年前他就说:“除了和平、轻税赋和宽容的司法行政外,把一个最原始的国家发展为最大限度繁荣的国家,就不再需要别的什么了。”在近些年中国政府屡屡推出新税种并不断提高既有税种税率从而导致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不断超高速增长的时候,读读斯密早在1755年就发出的这黄钟大吕般的警示,也许不无教益。
主持人:今年1到9月份,中国外贸出口下降21.3%,但是8月份税收比去年同期增加36.5%,9月份竟然又增加33%,单消费一项8月份增加75%。对此您怎么看?
韦森:我看到这个数字以后是蛮惊讶的。在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这么厉害,中国企业又这么困难的情况下,政府税收却急剧增长,这实在让人不可理解解!因为现在最好的宏观政策是莫过于为企业减(税)负,让企业活过来,运转起来。为了保财政收入而加重企业税收负担,岂非南辕北辙之举?在经济学上有一个“拉弗曲线”,是说当税率的提高超过一定的限度时,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投资减少,收入减少,即税基减小,反而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拉弗曲线”理论是美国里根政府时期的供应学派的首席经济学家拉弗教授提出的。2008年他写了一本新书:《繁荣的终结:高税收如何毁灭经济——如果我们任其发展下去》,在这本书中,拉弗批评美国税收太高了,说应该减税,以恢复经济增长。尽管小布什两届政府郡号称是“新保守主义”,但实际上他当政期间所实际上推行的是一种高税收的“大政府的保守主义”,这自然遭到了拉弗德批评。尽管如此,当美国的这次经济危机来了以后,布什第一次刺激经济的计划还是减税。譬如,他的第一个是8500个亿美元的刺激经济计划中,其中有3500个亿是减税。
主持人:与西方国家比起来,中国的税收已经相当重了。
韦森:实际上,我们的税负重不仅仅是个税收增加问题。举个例子,今年前半年,政府税收增长是负的,可是1到6月份,政府非税收入竟增加了31.4%!最近各地房地产炒得很严,因为国税都上缴了,地方上没有钱来发展经济,又要刺激经济,花钱投资,只能从别的地方去想办法。结果就把地价给推上去了,各方都出现了所谓的“地王”。
主持人:中国各级政府很难接受减税的建议。今年年初财政部长谢旭人还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说,“减税是个馊主意”,因为国家面临经济困难,经济刺激计划需要钱。
韦森:钱从哪里来?你在经济危机到来时,最好刺激经济的措施不是政府替企业、替老百姓花钱,而是把钱留给民间,留给企业,让它们有自我增长的基础。政府从企业和老百姓手里收钱,然后替企业、替老百姓花钱,实际上就是“杀鸡取卵”,会税源枯竭。历史上这种状况屡见不鲜。在元末和明末,政府为了稳定边疆和镇压农民起义,都大量增税,把江南和全国的工商业打击得一片凋敝,结果财政收入越来越亏空,这导致了元朝和明朝的灭亡。无论是从历史上来看,还是从经济理论上来看,应对经济危机,政府首先考虑的是减税,才能够让经济复苏。
税收不是个好东西
主持人:也就是说,你认为,我们现在还处于世界大危机的困难时期,为了应对危机,为了未来几年中国要有一个持续的强劲增长,所以要减税。
韦森:这是一个方面。我想更深层的问题是,我们要对于税收的本质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减税富民,不能仅仅视为权宜之计。即使是走出经济危机之后,我们的思路也需要有一个转变。
主持人:转变什么?
韦森:转变我们对税收本质的认识。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一直到2008年,这14年间几乎每年政府的财政收入都是双倍于GDP增长。另一现象是,从1995年到2007年,去掉通货膨胀因素之后的,政府实际财政收入平均年增加16.1%。我估计,在经济大危机的背景下,今年中国税收和政府财政收入反而可能又是丰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乖张的现象呢?从深层次来说,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在作怪:政府的财政收入越多越好。现在各级政府在报政绩时,一个是GDP增加多少,另一个就是税收增加多少。税收增长算什么政绩?!把税收增长作为政绩是错误的!遗憾的是,很多人都没有转变这个观念,都没有认识到税收从本质上来说不是个好东西。即使危机来了,国税局还是在拼命增税,这怎么得了?!更为奇怪是,2000年以来,按照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当年的财税增长目标和当年的实际完成情况,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每年差不多都完成当年预算目标的170%以上,有好几年都超额完成预算目标的200%以上!这一现象迄今为止竟然没有引起决策层、经济学家们和社会各界的注意。这说到底都是把仅仅税收和财政收入增长作为各级政府政绩的错误认识在作祟呀!故现在一定要让全国普通民众和领导层都要认识到,不能再把税收增长作为各级政府的一个政绩来考核了。要确立这样的一种认识——税收不是个好东西,尤其是在中国经济的这样一个发展阶段上。
为什么说“税收不是个好东西”?这里有三点:第一,按照经济学和财政学的基本原理,在给定的市场需求函数下,任何开征新一种产品税(如燃油税基本上属于这一种)、资源税或提高其税率,均会减少该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或供给,从而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三角形的“无谓损失”(deadweightloss),即减少社会总福利。这也就是经济学家们所常说的“哈伯格三角”(Harbergertriangle)。第二,从宏观经济学上来看,企业所得税的增收会降低企业盈利水平,削弱了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个人所得税的增收,则会降低劳动收益率,抑制劳动供给;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增收,会抑制民间消费,因而从整体上来说政府增加税收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一些负面效应。第三,从税法学原理上来说,政府对企业和个人增收任何税收,都是政府公权力对个人私有产权的侵犯。但是,离开赋税,国家机器将不能运转,政府也无法向社会提供任何单个人所无法提供一些必要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又是任何一个社会均所“必要的恶”。既然税收是任何社会所“必要的恶”,“必要的恶”,毕竟是“恶”。“恶”,尽管不可能被尽除,从福利经济学原理上来看,就应该尽量减少。
主持人:税收不是个好东西?这个观念恐怕很多人都难以接受。我们搞的是“建设财政”,政府当然要有钱。
韦森:现在要从“建设财政”转向“公共财政”。这是中国财政学界的共识。现在,政府就没有理由再聚敛那么多的钱,尤其是在当前世界性经济大危机和中国宏观经济严峻格局中,政府更没有必要在大幅度地增加税收了。譬如,今年上半年,尽管中国企业的运转的国际国内环境极其险恶,尽管有政府号称的4万亿的刺激经济的计划,但上半年竟然出现5073亿的财政盈余,这叫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呀!甚至到9月份,政府前三季度的累计财政收入是51519亿元,而同一时期政府的财政支出是45203亿元,财政盈余竟然扩大到6316亿元!目前中国经济的国际环境这样险恶,中国企业目前这样困难,政府还在增税,而征了的税收又花不掉,还在增税干嘛?!我真搞不懂!我真不知道到底决策层意识这个极其重大的宏观经济问题及其导向性问题没有。话说回来,到底中国的宏观政策是怎样制定的?谁在做决策?这都是个问号。
主持人:但是有人会这样说,要搞公共财政也要钱啊。社保、医保、转移支付、廉租房等待,哪一样也不能没有钱啊。
韦森:他们是这样说的,但是我们不妨看看财政支出的实际构成。2004年,我国政府本身的行政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总额的37.6%,而同期美国的这项支出的数字仅为12.5%;同年,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支出,我国为25%,美国为75%。最近有财政学者计算,在2008年,我国政府行政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百分比为42.99%左右。中央党校有专家估算,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用在民生方面的支出,在全世界是最低的。这叫公共财政么?
另外,伦敦经济学院的一位教授做过研究,从乾隆30年(1766年)一直到光绪年间,整个清代政府税收,平均每个国民负担不超过10斤米。现在我们的税收有6万多亿,就是说,每个国民负担4800多块钱,比7亿多农民的平均收入还高!这还不算税外的各种费。如果加上所谓的“第二财政”,差不多每个中国人就摊到8000到9000块钱了,这比每个中国人现在的平均可支配收入还高。我们是一个多大的政府呀!政府每年的财税这么大,还在增税,这多可怕!
主持人:今年10月份,福布斯杂志推出了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大陆排名全球第二。
韦森:是啊!这个问题为什么没有引起决策层的关注?2008年11月份,我写了一篇很长的博客文章:“减税富民:大规模生产能力过剩条件下启动内需之本”。但是,好像没有人在听,反而批评我们说“减税是个馊主意”!前些年,台湾大学赖建成教授的研究发现,在20世纪五十年代代其实年代年这段关键性的快速繁荣期,日本的GDP增长多少,老百姓的收入也大致增长多少,基本上是同步的。換句話說:国內需求(內需)才是经济成长的主力,大家所看到的日本经济六七十年代优异表现,其实是国內市场需求成功之后的必然成果。外销对日本经济确实有过助益,但並非不可或缺的原动力力,而是在景气衰退时,是帮助景气加速回升的助力。低税才有内需,民富才有内需,有内需才能推动经济的长期增长。过去这十几年,我们是国富民穷,是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税负那么重,税负痛苦指数高有什么奇怪的呢?所以,从2007年,我就一直呼吁要减税,减税,再减税。要学习日本政府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做法和经验,制定出鲜明的且切实有效的提高劳动者收入的“富民”计划,我们才能真正启动由居民家庭消费所最终拉动的长期经济增长。
主持人:恐怕不能否认,随着社会越来越现代化,在西方国家确实出现了政府占GDP份额越来越大的趋势。
韦森:是啊,这就是经济学上所常说的“瓦格纳定律”。但美国相对好一点,在英国、瑞典、法国、澳大利亚这些国家的失业救济金、医疗保险都不得了,所以不得不增加税收。但是我们要知道,人家增税和我们不一样。西方政治家是迫于民主的压力在增税,不增税,政府没钱,不能提供公共服务,没法向选民交代。可是,人家收的税钱都是经过民众同意的,这是第一;第二,政府花钱很透明,最后还要惠及百姓。收税的时候不用告诉民众,不经民众及其选出的代表同意,花到哪儿去民众也管不着,这咋行?这要出问题的呀!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多政府官员腐败?这都是与这种财税体制联系在一起的呀!
主持人:这些现象恰恰是民主缺失的表现。
韦森:近些年,我一直在讲,现代社会的发展逻辑是:市场要求法治,法治要求民主。没有民主,就不会有真正的法治。没有法治,市场经济必定是个腐败的市场经济,腐败的市场经济,就走不远,就会出乱子。当今中国社会还是一个政府权力统御下的传统社会,还不是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秩序。
未来中国民主政制建设的逻辑起点
主持人:那么,走向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社会的关键点在那里?
韦森:前几年我一直认为,民主政治的核心是个选举权和公民社会的问题。2007年的“5.30事件”发生后,我才突然意识到,民主,可不就是或者说只是一个选民选举政府官员的问题,而是政府的征税权和财政支出要受民意和民主推选出来的代表所实质性制约的一种政制形式。看一下欧洲的宪政史,你就会知道,从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和建构,均是围绕着君主或王室的征税权开始的。
主持人:《大宪章》规定,在征得“全国一致同意”外,国王不得课征任何“兵役免除税或捐助”。
韦森:这样一来,英国《大宪章》的基本历史意义就在于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主权者征税必须受限于法律和人民同意的双重约束,从而开启了宪政与税收历史关联的先河。之后,在英国国会于1628年通过的《权利请愿书》中,又有进一步的规定:“没有议会的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被迫给予或出让礼品,贷款,捐助,税金或类似的负担”,从而正式在英国的宪章性法律文本中确立了税收(宪)法定主义。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胜利后,英国国会制定的《权利法案》中又进一步重申:“国王不经国会同意而任意征税,即为非法”。至此,税收法定的基本政治原则已经确立下来了。同样,北美殖民地的宣告独立,也缘起于英国殖民者向殖民地人民的随意征税。在18世纪后半叶,英国政府在北美殖民地开征印花税和糖税,以转嫁它在战争中的巨额财政亏空。之前,英国政府在殖民地只征收关税。当时,北美殖民地的民众担心,此例一开,英国政府以后会进一步征收其他税收,于是,便以在英国议会无殖民代表参加为由,宣称英国政府无权向殖民地人民征收印花税,从此便开始了北美殖民地的反英独立战争。美国独立后在1781年颁布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宪法第1条第7款便是有关税收(宪)法定的规定及其具体实施程序。美国宪法同时规定了现代宪政的几项基本原则,如权力分立、权力制衡等等。按照美国宪法,没要参众两院的通过,政府不得开征任何税种。同样,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直接起因亦是由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课征新税而引起的,而大革命后著名的《人权宣言》中也专门有限制政府任意征税和任意花钱的明确规定条款。
主持人:1688年的光荣革命就建立了英国宪政民主政制,但是到19世纪四十年代,整个英国有选举权的人口占当时英国总人口的比率也大约只有2%到3.3%。
韦森: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的宪章运动之后,直到1885年,英国才实行男子普选权制度。又过了60多年,到1948年,英国妇女才获得了选举权;最后,直到1970年,英国才最终实现年满18岁成年男女公民具有平等的选举权。英国和欧洲的宪政史表明,就民主政制而言,民众的普选权是重要的,但不是最根本的。宪政民主政制的核心是限制政府征税权,是政府的财政支出要透明,要受议会代表的实质性地制约和投票批准。这才是核心问题。
主持人:可是在我们这里,政府征资源税,征燃油税,提高和降低税率,都是财政部和国税局自己的事。
韦森:这就是目前中国政府的财税体制问题的关键之所在。按照现代民主政治中的税权法定的原则,开征新税种,要经人大代表批准的呀!在美国要征这个税,要参众两院投票通过的。现在我们财政部的官员和国税局的领导,一拍脑袋就可以开征了,这怎么行?征税和增税人大代表讨论了没有?审议通过了没有?现在为什么有那么多腐败官员?为什么腐败大案要案一起接一起?这与我们的财政税收和各级政府的预算制度不透明有关呀!政府可任意征税,政府官员可以任意花钱,还不会创造政府官员利用权力腐败寻租的机会?
主持人:在您看来,约束住政府任意敛财和任意花钱的手,是整个建立宪政民主政制建设的逻辑起点。
韦森:对。许多财税专家都估计,目前我们大口径的宏观赋税应该占整个GDP的40%左右。另外,政府还有100多万亿的国有资产,是居民全部资产的3倍多,我们这个政府是多强大啊!现在看来,不限制政府的征税权不行,财税体制不改革不行,政府的预算体制必须改革,要把改革税法和政府财政预算收支体制作为未来中国宪政民主建设的一个逻辑起点。
在总结建国60周年经验问题时,在当代中国面临选择何去何从的重大选择关口,我们必须认识到,构建一个法治下文明社会秩序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宪政民主政治。概言之,只有政府的公权力尤其是财政收支权受到真正和实质性的制约了,才能谈现代民主转型,才能构建出一个真正的法治下良序社会。 [i=s] 本帖最后由 梵谷 于 2010-12-6 00:12 编辑 [/i]
韦森:是到扬弃斯大林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五分法的时候了!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根本任务在于建立良序法治下的文明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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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 2009年4月25日,由《读书》杂志和博源基金会在北京召开了一次“现代性与中国社会转型研讨会”。中国大陆和香港思想界的一些同仁参加了这次座谈会,围绕着秦晓2007年5月份所撰写的一篇“中国现代性求解”的文章所提出的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问题进行了自由发言。招商局秦晓董事长、瑞银香港的副总裁何迪先生,世界书名社会学家、香港中文大学前校长金耀基先生、《读书》主编贾宝兰女士,以及周其仁、吴晓灵、纪坡民、高全喜、雷颐、陈晓明、林岗、曹卫东、钱民辉、刘毅、王岳川等教授和笔者参加了座谈会,并分别发了言。以下是我的发言录音整理部分。这篇发言整理稿最近已经发表在《读书》今年第7期第11-18页上。现在是我的发言的全部文稿。
——韦森于2009年7月11日晨谨识于复旦园
韦森:
看了秦晓的文章,我当时就感到非常震惊。震惊什么呢?我突然发现,虽然我与秦晓好久没有联系和交流过了,现在却突然发现我们在关注着同一类问题,即已经市场化了中国社会的未来走向问题。最近这几年,中国经济学界讨论较多的是宏观经济的基本走向,但对当今中国社会深层次的问题关注的不是太多,而当今中国社会深层次的问题,是社会的转型,而不再是经济体制的转轨。刚才秦晓讲,不能以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来代替中国社会转型,这一点我很同意。这几年,我讲的比较多的是法治,是民主,而当今中国社会民主与法治建设问题,也就是他说的中国未完成的“现代性转型”问题。
对于现代性或现代化问题,我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曾关注过,并在国外的一些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说起来当时关注当代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道路问题,主要是受金耀基先生的影响。现在我还记得非常清楚,90年代初在澳洲留学时,曾在墨尔本读过金先生发表在《中央日报》上一篇很长的关于中国社会现代化道路的文章,大约有一版半吧!当时我正好有一段时间在读韦伯的东西,读到金先生的那篇大作,随即也写了一篇学习体会,题目是《华夏传统文化阴影下的中国现代化道路》,曾发表在美国纽约的《知识分子》杂志上。那篇文章的主要观点,很多与金耀基先生的观点是一致的。想不到差不多20年过去了,我们重新又有机会在北京相聚,重新讨论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问题。今天有金先生这位大家在这里,实在有点不大敢讲。但既然来了,还是谈一点自己的想法吧!实际上,为了今天这个座谈会的发言,我在飞机上准备了一个PPT,题目叫:“Modernity” or “Eunomy”? 副标题是:“探寻一个良序市场经济社会的政治、法律和文化基础”。
由于今天不能用PPT,我这里只讲四点想法:第一想粗略地谈一下我在理解“Modern”, “Modernization”和“Modernity”这三个英文词上的困惑;第二讲另外一个英文词“Eunomy”,并看看它与““Modernity”的关系与区别;第三,我想从“eunomy”这个概念谈一下一个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社会秩序的运行的基础是什么;最后,让我们看一下未来中国走向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社会秩序的关键点和逻辑起点在哪里。
首先,这里先让我们看一下“Modern”, “Modernization”和“Modernity”这三个概念。这三个词都在英文中常用,但最近觉得,在中文语境中理解它们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自己却存在诸多困惑。2004年从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讲完一门“比较制度分析”的课回沪后,这几年我一直在研读欧洲经济史和中国经济史方面的文献。在撰写最近一本通俗小册子《西方世界近代兴起与明清时期中国市场经济兴衰的制度经济学反思》时,我常常遇到这样一个困惑:在讲西方历史的时候,“modern”或“modernization”这个词的含义很清楚,或者确切地说历史时间的起始点学界都比较清楚。譬如,就英国来说,其“modern”时代或“modernization”是从15世纪的都铎王朝时期开始的。但是,把“modern”这个词用到中国历史和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中,就变成了“中国近代史”或“中国近代经济史”了。但是,在一般社会科学理论的文献翻译中,学界一般把“modern”翻译为“现代”,把“modernization”翻译为“现代化”。于是,这里就有这样一个问题,在中文语境中用“modern”这个词的时候,到底它是指“近代”?还是指“现代”?“modernization”到底是指近代化?还是指现代化?同样道理,“Modernity”是指“近代性”呢?还是指“现代性”呢?实际上,这不仅仅是个中英文的翻译问题,还牵涉到对一系列社会征象的理解。这个问题不弄清楚,我们就不能讲清楚到底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到底是指什么。
但是,不管中文如何翻译, modern是个时间概念,modernization 是指一个过程,是指modernity逐渐形成或言其实现的一个过程。那么,modernity又指的是什么呢?就我个人理解,“现代性”是一个词义较为含糊术语,它好像是指的一种社会状态,又好像是指在19世纪后(在英国是在15世纪都铎王朝之后)逐渐形成的欧洲和北美社会存在的一些共同的一簇社会特征或运行原则。除非一个论者或一些论者专门论述和阐述它,人们是无法单纯从词义上知道它是指什么。这就与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中“市场经济”、“法治国”(德文为“Rechtsstaat”或“Rule of Law”)是有区别的,因为这些概念是有明确涵指的。另外,正如刚才曹卫东教授跟钱民辉教授所讲到那样,它又是西方后现代派学者批判“现代性”的一个东西,因而,是否“现代性”也含有负面意思?指一些不良或负面的社会征象?当代社会中人们所常常说的“异化”、“疏离”、“失范”、“环境破坏”、“资源枯竭”等现象,是否都与“现代性”连在一起?是否正是因为“现代性”有这些问题,才有“后现代之说”?
近些年来,正因为考虑到“modern”,“modernity”和“modernization”有上述问题,我自己一般不大愿意使用“现代性”这个概念。但是,不管如何使用这个概念,我觉得秦晓以及金观涛在最近的在一些文章和场合重提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问题,却指向了当今中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我们的经济和经济体制已经在过去30年的改革过程中市场化了,但我们社会体制的转型还远远没有完成。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秦总的意思是,到目前为止,适合已经市场化的经济体制运作的政制体制、法律制度和其他社会体制还未能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相匹配,还没有从一个传统社会完成向现代性社会的过渡。
然而,尽管当今中国社会的深层次问题就在这里,大家都意识到了,但用一个什么样的理念和术语来概括目前中国所面临的社会转型,却是可以讨论的。不管怎么说,中国社会要继续往前走,以及未来中国社会要走向一个什么样的发展道路,这却是摆在我们中国知识分子和社会各界认识面前一个绕不过去的大是大非问题,一个亟待深入讨论和思考的问题。
我这里想提出的一个问题是,由于“modern”、“modernity”或中文的“现代性”有上述种种问题,而“实现(四个)现代化”又是文革前后政府和社会上常常使用的一个大众口号,用“现代化”“现代性”这类术语来统指当今中国社会要完成的“大转型”,是否适当?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从2001年开始,我就曾提出,是否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Lon L. Fuller)在20世纪50年年代所提出的一个概念“Eunomy”来概括地涵指未来中国社会转型要达致的一种理想目标?
第二,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Eunomy”这个概念以及它与“modernity”的关系。
这里,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富勒为什么造出“Eunomy”这个英文词。据富勒本人的说法,“Eunomy”这个词来自希腊神话中的“Eunomia”, 而“Eunomia”在希腊神话中是指分管“法律”和“秩序”的女神。根据这个词的希腊词源,富勒想用“Eunomy”(我们可以考虑把它音译为“欧诺美”)这个词指一种“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社会秩序”。这里也顺便指出,法学家富勒在提出“欧诺美(eunomy)”这个词后,还主张要建立一门 “eunomics” 的学科,他还把它界定为“良好秩序以及其可行安排的理论及其研究”。
如果如富勒那样用“欧诺美”来指一种具有民主和法治的“良好文明秩序”,或简单来说“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秩序”,我们就有一个明确地社会改革和社会转型的目标了。刚才金耀基先生在发言中好像也提出,当今中国社会转型的主要问题是,要建立现代文明秩序,恰恰与富勒的主张和提法不谋而合。
为什么说“Eunomy(欧诺美)”是一个描述近现代(modern)或言当代(contemporary)良序社会的一个比较合适的词?这就要与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划分联系起来看,才知道。待一会,我们会谈到西方两个稍偏左的思想家 Karl Polanyi和Robert L. Heilbroner对“市场经济”和“工业社会”的认识,然后再回头来谈这个问题。
大家知道,从斯大林开始,人类社会被划作为五个发展阶段,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种人类社会发展的五阶段划分法,多年来一直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中一个不可触动和不可讨论的问题。当然,斯大林的这种划分法,最初源自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一些论述。但是,到目前为止,人们好像还没有较多地注意到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即《政治经济学批判》(现称为伦敦手稿)所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三分法。这多年来,我一直认为,由斯大林所敲定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五分法”不破除、不超越,我们的改革和社会转型就永远取得不了“合法性”,人们就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把改革视作为向后退,而不是朝前走。
在人类思想史上,除了斯大林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五分法和马克思伦敦手稿中的三分法外,还有诸多大家的两分法。譬如,马克斯•韦伯,好像还有另一位社会学家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均提出过社会转型的两分法,即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秦晓在“当代中国问题研究:使命、宗旨和方法论”一文中所提出的当代中国社会要完成从前现代性到现代性的转型,恰恰是在韦伯的这种社会划分法的话语语境中来提出问题的。值得注意的是,除韦伯外,另一位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d Töenies)也曾所提出过社会转型的的两分法:一个是“Gemeinschaft”,这个词被中国大陆社会学界大多翻译或理解为“共同体”(冯克利等主张把它译为“礼俗社会”,殷海光先生则主张把它译为“通体社会”),而把“现代社会”称作为(Gesellschaft)”(一般译为“社会”,这个词被冯克利等译为“法理社会”,而殷海光先生则主张把它译为“联组社会”)。如果采用滕尼斯的这种划分法,也许更能标示出我们当今中国社会要完成的大转型的根本性质和基本面相,因为,在经历30年改革而大致完成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之后,当今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或者说社会转型的主旋律,应该是民主和法治建设,即达致滕尼斯所言的那种“Gesellschaft”(法理社会)。现在看来,应该把社会学家滕尼斯所言的“法理社会”,与法学家富勒所讲的“欧诺美”(即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秩序),以及与哈耶克所说的“法治国”,看成是一个东西,即同一个理想的社会转型目标。
为什么说“法理社会”、“法治国”和“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秩序”(欧诺美)可能是比“现代性”更合宜描述目前和未来中国社会转型任务和目标的一个词?这就要与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的划分问题联系起来看才知道。下面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当代西方两个稍偏左的思想家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和海尔布伦纳(Robert L. Heilbroner)对“市场经济”和“工业社会”的认识,尤其是看一下海尔布伦纳关于人类社会的三分法,再回头来谈这个问题。这里也随便说一句,海尔布伦纳也曾编辑过一本《现代化理论研究》,这本文集主要收集了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在现代化问题上的看法。
在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的一系列著作中,美国当代著名学者海尔布伦纳曾提出过人类历史发展阶段的三分法。按照Heilbroner的见解,在人类社会历史的第一阶段上,“传统”是共同体或社会的主要支配力量,相应的人类多处于游牧和农业阶段。在人类历史的第二个阶段上,人们多生活在以皇权和神权为主导的“控制”(统御)社会之中,一般臣属于某种指挥系统,墨守成规,生活在一种较安然的礼俗社会之中。照Heilbroner(1962)看来,只有在十八世纪之后,工业革命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们才进入了“市场阶段”。这里也不妨先问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目前是否仍然处于这种Heilbroner说的“由政府主导的控制(统御)社会”之中?
海尔布伦纳把人类社会的最后发展阶段界定为“市场阶段”,显然是不够的。因为,海尔布伦纳所说的“市场”阶段,或者说经济的市场化,显然还不必然意味着是富勒所说的“欧诺美”, 即一个“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秩序”,也不必然意味着是滕尼斯所理解的“法理社会”,更不一定是哈耶克所理解的“法治国”。再说,西方工业革命以来,社会的市场化,正是西方一位当代左派历史学家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在《大转型》一书中对现代市场经济的情绪性批评的原因。卡尔•波兰尼的原话是:近代以来,“与经济嵌入到社会关系相反,社会关系被嵌入经济体系之中了”(见Polanyi, 1944/2001,p. 51)。对于这一点,卡尔•提出了许多批评和攻击意见。
把海尔布伦纳的人类社会的三分法和卡尔•波兰尼对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市场经济体制的批评与富勒、滕尼斯和哈耶克的社会观联系在一起来分析当今中国社会的问题,问题就比较明朗了。很显然,目前中国社会已经市场化了,已进入了海尔布伦纳所说的那种“市场阶段”,但显然还不是富勒所说的“欧诺美”,不是滕尼斯所言的“法理社会”,不是哈耶克眼中的那种“法治国”。这正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之所在,也正是秦晓和金观涛最近提出的重新思考“现代性”问题的意义之所在。但是,这也同样折射出了单独从“现代化道路”和“现代性”这类韦伯式的话语来表述和审视未来中国社会转型和发展道路问题的局限。因为,即使中国完成了向一个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但仍然还不是一个“Eunomy”, 即还不是一个“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秩序”。
第三,如果我们把秦晓所言的当今中国社会要完成的从“前现代性社会”向“现代性社会”的转型明确确定为从“政府统御的一种市场经济”向“法理社会”和“法治国”的转型,即实现富勒和金先生所言的那种“良序民主和法治下的文明秩序”,即“欧诺美”,就可以把我们要实现的社会转型的目标更明晰化或者说更明确了。那么一个进一步的问题是,这种“良序民主和法治下的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又有哪些?
我今天在飞机上想了想,觉得大约有以下几点:
1,整合的市场,这其中包括:“impersonal exchange”,即非个人关系化交换,交易的契约化。现在看来,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以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只是这种整合市场的一个拓展和延伸。这一点正符合海尔布伦纳所说的人类社会第三个阶段的一些基本特征。应该说目前中国社会已经具备了这一社会条件。
2,良好的法治,即“rule of law”。良好的法治,就是法治国,德文叫“Rechtsstaat”。法治,自然包括良序运作的财产制度、抽象规则约束、公正的司法程序等等。按照当代一位美国著名法制史学家伯尔曼(Harold Berman)在《法律与革命》一书中的看法,在这种法治国中,必须且必定有以下四个特征:(1)法律是相对自治的,用我们现在的话语,叫“司法独立”;(2)法律变成了专业的法律专家、立法者 、法官、律师和法律学者的事情;(3)法律制度被概念化并达到了某种程度的系统化;(4)法律的学问变成了一种超越法律的因素。根据伯尔曼的这一思想,我们有理由认为,在一个“法治国”、“法理社会”或“欧诺美”中,法律本身已不再是主权者进行经济和政治统治的工具,而是已经变成了其社会基本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了。
3,宪政民主,其中主要是有限政府,税收法定,财政收支受民选代表审议通过,等等。
4,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的保障,这其中又包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择业自由,创业自由,迁徙自由,信仰自由,等等。
5,多元(价值)、宽容、非统驭社会、文明、和谐、商业诚信、社会美德得以弘传。
这几年,我一直在写一本小册子,叫《斯密动态经济增长与布罗代尔钟罩:近代西方世界兴起与明清市场经济兴衰的制度经济学反思》。通过研究西方近代以来的市场扩展史、法制史、宪政史,再通过反思传统中国社会的市场史和法律政制史的沿革过程,我发现一个非常显见的道理: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世界历史都表明,市场经济和竞争机制是人类目前所能发现的一种最有效的的资源配置方式。但是,问题是,一个良序的市场经济运行是要有必须的社会条件的,这就是良序运作的法律制度。要么你不要市场经济,要市场经济,必须要法治。历史证明,没有良序法制的市场,肯定是一个腐败的市场,而腐败的市场就走不远,就会要出乱子。近几年我的研究也发现,良序运作的法制,也需要一个制度条件,那就是民主政治,即“宪政民主”,在英文中叫“constitutional democracy”。东西方的历史经验,包括韩国和台湾的历史经验均表明:约束不了政府,法律制度就不会很好地工作,甚至不怎么工作,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这几年,我在许多场合反复讲,在各地到处讲,法治,并不是政府和掌权者用法律治理社会,或用法律制住了老百姓,而是政府守法,政府官员的行为在法律的约束之下。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一直坚持认为,法治,不是政府和掌权者用法律治理和治好了社会,而是老百姓用法律——尤其是宪法——制住了政府。政府受法律约束了,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在宪法和行政法规所划定的范围之内了,就是民主政治了,就是宪政民主了。
概言之,现代社会的发展逻辑是,市场要求法治,法治要求民主。没有民主——我这里是指宪政民主,法制就不工作,就不会有真正的法治。没有法治,市场经济必定是个腐败的市场经济,就走不远,就会出乱子,就会出现中国历史上的市场经济周期性兴衰现象,就会出现之乱更替的历史周期。现在,我们的社会市场化了,法律有了,法制有了,却没有法治,这应该说是大家的共识。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政府的权利没有明确地界定,政府的公权力不受任何实质上的制约,或者说政府官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不明确,因而,当今中国社会还是一个政府权力统御下的传统社会,至多只能是海尔布伦纳所说的那种处于“市场阶段”的社会,还不是富勒所见的那种“欧诺美”,那种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秩序。
最后,我想讲一下走向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社会的关键点在那里?
如果说无宪政民主就没有法治,法制就不能好好工作,市场就不能良好运作。那么,什么是民主?什么是宪政民主?或者说宪政民主的核心和基本特征是什么?
对于何为宪政民主,宪政民主的核心是什么这类问题,前几年我一直认为是个选举权和公民社会的问题。2007年的“5.30事件”发生后,我才突然意识到,民主,可不就是或者说只是一个选民选举政府官员的问题,而是政府的征税权和财政支出要受民意和民主推选出来的代表所实质性制约的一种政制形式。过去大家讲民主,好像都是在讲选举权,用英文来说,是一个“ballot paper”的问题。现在看来,可不是并不是那么简单回事!民主选举,ballot paper,那只是形式!看一下欧洲的宪政史,你就会知道,从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和建构,均是围绕着君主或王室的征税权开始的。《大宪章》规定,在征得“全国一致同意”外,国王不得课征任何“兵役免除税或捐助”。这样一来,英国《大宪章》的基本历史意义就在于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主权者征税必须受限于法律和人民同意的双重约束,从而开启了宪政与税收历史关联的先河。之后,在英国国会于1628年通过的《权利请愿书》中,又有进一步的规定:“没有议会的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被迫给予或出让礼品,贷款,捐助,税金或类似的负担”,从而正式在英国的宪章性法律文本中确立了税收(宪)法定主义。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胜利后,英国国会制定的《权利法案》中又进一步重申:“国王不经国会同意而任意征税,即为非法”。至此,税收法定的基本政治原则已经确立下来了。同样,北美殖民地的宣告独立,也缘起于英国殖民者向殖民地人民的随意征税。在18世纪后半叶,英国政府在北美殖民地开征印花税和糖税,以转嫁它在战争中的巨额财政亏空。之前,英国政府在殖民地只征收关税。当时,北美殖民地的民众担心,此例一开,英国政府以后会进一步征收其他税收,于是,便以在英国议会无殖民代表参加为由,宣称英国政府无权向殖民地人民征收印花税,从此便开始了北美殖民地的反英独立战争。美国独立后在1781年颁布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宪法第1条第7款便是有关税收(宪)法定的规定及其具体实施程序。美国宪法同时规定了现代宪政的几项基本原则,如权力分立、权力制衡等等。按照美国宪法,没要参众两院的通过,政府不得开征任何税种。同样,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直接起因亦是由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课征新税而引起的,而大革命后著名的《人权宣言》中也专门有限制政府任意征税和任意花钱的明确规定条款。
如果看一下英国和欧洲宪政史,就更清楚民主政治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公民选举政府领导人的问题。大家知道,1688年的光荣革命就建立了英国宪政民主政制,但是到19世纪四十年代,整个英国有选举权的人口占当时英国总人口的比率也大约只有2%到3.3%。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的宪章运动之后,直到1885年,英国才实行男子普选权制度;又过了60多年,到1948年,英国妇女才获得了选举权;最后,直到1970年,英国才最终实现年满18岁成年男女公民具有平等的选举权。英国和欧洲的宪政史表明,就民主政制而言,民众的普选权是重要的,但不是最根本的。宪政民主政制的核心是限制政府征税权,是政府的财政支出要透明,要受议会代表的实质性地制约和投票批准。这才是核心。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什么是宪制民主就是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是受限的,而不是全权的,不受任何实质上的制约的。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说,法治不是政府用法律治理社会,或者治理好社会,或者用法律治理了老百姓,而是选民用其它法律治住了政府。概言之,当今中国所面临的所有问题的根源再与政府的公权力没有受到实质上的制约。
在总结30年改革开放和建国60周年经验问题时,在当代中国面临选择何去何从的重大选择关口,我们必须认识到,构建一个法治下文明社会秩序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宪政民主政治。约束住政府任意敛财和任意花钱的手,则是整个建立宪政民主政制建设的逻辑起点。最近,政府征资源税,征燃油税,提高和降低税率,都是财政部和国税局自己的事。按照现代民主政治中的税权法定的原则,开征新税种,要经人大代表批准的呀!在美国要征这个税,要参众两院投票通过的。现在我们财政部的官员和国税局的领导,一拍脑袋就可以开征了,这怎么行?另外,经济危机来了,政府要刺激经济,有了所谓的四万亿的刺激经济的计划。但这四万亿哪里来?怎样花?人大代表讨论了没有,审议通过了没有?现在为什么有那么多腐败官员?为什么腐败大案要案一起接一起?这与我们的财政税收和各级政府的预算制度不透明有关呀!政府可任意征税,政府官员可以任意花钱,还不会创造政府官员利用权力腐败寻租的机会?
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的GDP增长是10%左右,但是政府的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每年差不多都在20%以上,双倍于GDP的增长。2007年,这个增速是31.4%,2008年上半年为33.4%,下半年有所下降,但2008年全年仍有16.7%的增幅。许多财税专家都估计,目前我们大口径的宏观赋税应该占整个GDP的40%左右。另外,政府还有86多万亿的国有资产,是居民全部资产的3倍多,我们这个政府是多强大啊!现在看来,不限制政府的征税权不行,财税体制不改革不行,政府的预算体制必须改革。正是基于上述考虑,从07年开始,我一直呼吁,要把改革税法和政府财政预算收支体制作为未来中国宪政民主建设的一个逻辑起点。一句话说完,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最紧迫地要做的,是修改《税法》。
概言之,我的基本想法是,只有政府的公权力尤其是财政收支权受到真正和实质性的制约了,才能谈现代民主转型,才能构建出一个真正的法治下良序社会。我今天就讲这么多了,谢谢。
【提问】:
中国又不是福利国家,干吗收那么多税?
韦森:
对呀!今年《福布斯》税收痛苦指数刚出来,排名第二,这几年一直排名第二、第三。
陈晓明:
我们的行政成本是全世界最高的,比日本高19倍,比美国也要高十几倍。
【下午场的问题】
秦晓:
我刚才提的一个问题,韦森一直没有机会回答。
韦森:
我这里想从三个方面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当今中国社会所面临的问题,不但在基本制度层面上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或者说必须考虑未来中国的社会转型问题了,在经济发展战略上也是,也面临着一个必须要完成的“转型”,用吴敬琏老师老师的话说,要完成一个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问题。过去30年,中国经济确实增长很快,但在过去30年中,我们基本上采取了一个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或者说政府统御市场的发展道路。结果,我们的政府基本上是一个发展主义的政府,有庞大的税收,巨大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过去,我们依靠大的国有企业,大的集团来搞经济增长,依靠外贸出口来促动经济增长,这与我们的政府财政税收体制是联系在一块的。去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出现的大幅度的下滑,这种政府主导的发展战略的问题,也就充分暴露出来了。过去我们靠政府主导的高投资、高外贸出口增长的模式,在目前的世界经济格局中,显然难以为继了。在2007年以来一波又一波金融风暴袭来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陷入了衰退,并将有可能有一个很长的萧条期。西方国家以及和新兴市场国家均陷入了萧条,对中国产品的需求急剧减少了,现在再靠过去政府统御经济和外贸快速增长的模式哪能行?中国经济要复苏,就要靠振兴内需,这一点决策层也意识到了。但怎样启动内需?要民富呀!所以,从07年起,我就一直发文,呼吁呼吁决策层要减税,要富民,要提高居民最终消费在GDP的比重。去年11月,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减税富民:中国大规模生产能力过剩条件下启动内需之本”。在过去30年里,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我国各行业都出现了大范围、大规模的生产能力过剩,没有一个行业不过剩。过去中国实体部门的快速增长所产生的这种过剩,被外贸出口的高速增长所消解掉了。外贸每年都20%多的增长,生产能力快速增加,没事。现在西方出现危机了,中国的外贸出口近5、6个月每月都接近20%的下降,GDP又怎么会增加?现在,在中国经济内部几乎所有行业都出现生产能力过剩的情况下,你再刺激九大产业、十大产业,能管用?不是越刺激越过剩么?现在,再靠那个发展主义政府的政策导向,再靠政府主导和统御的经济增长方式,能工作吗?由此看来,不但在我们的基本制度层面需要改革,即从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启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即使在经济政策层面上,高税收、高政府支出来政府统御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也要改,也要转轨,即在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战略上也要转变。
另外,这里也补充一点,尽管自90年代中期以来,政府的财税收入增长很快,每年都差不多都超过20%,且每年差不多都双倍于GDP的增长速度,但是政府财政支出中用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的比重,自改革开放以来,却逐年下降。譬如,按照《中国统计年鉴》的数字,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用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投资,在1978年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4.8%,到2006年,这个比重则下降到26.6%。这一数字说明,目前中国政府是否是个发展主义的政府这一点也有疑问。相比之下,政府本身自己花掉的,即“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从1978年的4.71%增加到2006年的18.7%。这些数字均说明,尽管过去30多年中国的经济增长很快,但我们目前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问题都很大,且问题正在积累。
第二,中国当今的经济结构与发展模式,是与现行的政治体制联系在一起的,整合在一起的。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长方式的转变,也自然与政府体制尤其是是财政体制的转型联系在一起。可以判断,中国的政治体制改不了,中国经济的增长方式也转变不了。吴敬琏老师讲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讲了几年了,为什么就转变不了?这是因为这种增长方式与我们的政治体制和和整个社会体制是联系在一起的呀!现在读一下欧洲近代史,会有很有教益。在大英帝国崛起时,在亚当•斯密写《国富论》时,重商主义盛行。重商主义,并不是重视商人和商业,不是主张靠发展民营资本和靠民间商业来发展经济,而是政府干预主义,政府统御主义。因而可以认为,亚当•斯密时代的英国政府,跟现在我们国家的政府一样,也是一个发展主义政府。近代之初英国和欧洲重商主义的政府,基本的政策选项和发展战略就是由政府干预和统御经济来实现国家的崛起。就此而论,过去30年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策略,难道不是一种当代重商主义的发展路线?亚当•斯密为什么写《国富论》?因为他认为重商主义不行,政府导经济发展,政府统御社会,政府重税,政府是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的力量,不是一国的长期繁荣之道,因此他主张,要把市场扩展和经济增长的动力还给民间,还回私人,还回企业,让竞争和看不见的手去工作。英国近代史证明,也正是有了自由市场经济,有了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才有了后来的英国工业革命,才有了大英帝国的崛起,才有了西方世界近代的兴起。英国史、欧洲史均证明,只有靠私人企业,只有靠市场竞争和自由贸易,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才是长期的、可持续的。政府统御社会,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搞大政府,搞大政府下的干预主义,靠当代重商主义的发展路线,长期来说肯定不行。用美国政治学家保尔•肯尼迪的话来说,这样的国家在长期中是没有竞争力的。
同样,中国近代史也证明了这一点。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大清政府开始办洋务,学西方,靠官办方式引进近代机器设备,办近代工业,成功了么?一个甲午战争,就把整个洋务运动毁于一旦。中国近代史也表明,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的路,走不通,这不是一国的长期繁荣之道。实际上,只是到了20世纪初之后,中国民营资本崛起了,中国经济才真正有了起色,有了转机。到了20世纪初之后,像招商局这样的近代工业企业才开始兴盛发展起来。
秦晓:
招商局不是国有,它是“官督商办”,国家发他一个许可证。
韦森:
对呀!官督商办,说到底还不完全是政府办,而是商办。
第三个问题,再回到我上午的发言中,要转变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要减税富民,逐渐走向依靠民富和内需所主导的增长方式,关键还是要限制政府的征税权,在宪法和政治程序上对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有实质性的约束。最近,不少朋友说,限制政府的征税权和预算支出,中国人做不到,那是西方的玩意。但是,在读中国近代史的时候,我们发现,限制政府的征税和预算支出权,我们中国人在晚清时就做到过。在两次鸦片战争之后,尤其是在甲午战争失败后,慈禧太后和晚清皇室发现不改革不行了,最后决定试行君主立宪。根据天津财经大学的李炜光教授的研究,在1907年晚清政府实现宪政政制之后,由清政府自己建立的资政院就曾迫使清政府放弃其独立财权,并将当年清政府的财政预算核减掉了7790万两白银,据说这相当于当年清廷预算的三分之一。这在当时是一项非常了不起的事!因为,尽管当时中国才刚刚试行君主立宪制,晚清的资政院就能做到这一点,这说明我们中国人也完全能够做到“税权法定”和用宪法规定的程序来限制政府的征税权和预算支出。
最后要说的是,对今天的中国社会来说,要实现富勒所憧憬的那种“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秩序“,要达致滕尼斯所说的“法理社会”,要建设哈耶克和伯尔曼所说的“法治国”,要从改革税法和改革政府的财政预算体制开始。限制政府的征税权,使政府的财政支出透明,并受民选代表的制约和审议,并最后投票通过和批准,20世纪初大清政府的资政院做到过,在21世纪的“现代中国“,我们当然更能做得到。香港现在不是已经做得很好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问题,问题不是“不能也”的问题,而是“为”与“不为”,“要”与“不要”的问题。
韦森:
我稍微回应一下关于纪坡民先生关于中国政府税收高低的问题。如何看待中国的税收轻重和税负的高低,在中国只要你问一下财政学专家就知道了。从财政部每年发布的预算报告来看,中国的税收占GDP的比重目前是20%左右,从这一数字来看好像不太高。但是中国的税收跟西方完全不同的,因为政府的财政收入,不管是第一财政,还有“第二财政“和各种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许多财税专家都估计到,中国各级政府的第二财政比第一财政估计还要大。过去几年的基本情况是,中央财政收入非常宽余,但地方政府比较穷。地方上没钱,基层没钱,没办法,卖地?卖地,土地使用金收入与其他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加起来,很大一块。许多财税专家包括国税局的前任官员都认为,中国政府宽口径的的宏观赋税大致占GDP的比重在40%左右
秦晓:
你说的是大部分是卖土地的钱。
韦森:
还有各种费。2007年我们的税收是四万九千亿,财政总收入是五万一千亿,中央党校的周天勇和天则所的张曙光教授都估计到,2007年,中国政府的实际财政收入应该在在9万亿左右。2007年,中国又发行两万亿债券,实际上2007年中国政府真正掌握的是11万亿的财政盘子,2007年中国的GDP是24.66万亿。11万亿用2007年的GDP一除,我计算这个数字大致在44.6%。由此看来,中国政府手中实际控制的资源,远远超过了西方任何发达国家。
韦森:
谈到满意度,我这里补充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瓮安事件。中纪委调查组调查了瓮安事件,总结出了三条结论:第一条是根本没有任何黑社会参与,完全是群众自发性的。第二条民众所有的型外的都是对公安的,烧的车全是公家的,私人车丝毫没动。第三条是公安局烧了,旁边的小店毫发无损。这意味着什么?全对着公安,对着政府。去年发生类似瓮安事件多少次?象山、丽水、铜鼓,还有陇南,去年至少有七次到八次万人以上的事件吧!而我们只知道一个瓮安,一个陇南。我们不能看一些表象。
另一个例子是什么呢?2006年我在哈佛的时候,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的一位教授把他的一项调查报告给了我,我发现非常有意思。前几年,他在中国大陆做了民众对中国各级政府的满意度的调查。他的调查发现,民众对中央的满意度最高,越往下越低,到了基层,最低。结论是什么?他的结论是,普通民众认为,中央的政策是好的,被基层政府的人搞得走样了,“经“被和尚念歪了。但是事实上是这么一回事吗?但是事实上是这么一回事吗?普通百姓一般只与直接管他们的政府官员打交道,知道他们的行为、表现和绩效,故关系不好,评价不高。上边官员的如何行为,如何运作,他们根本不知道,故有越往上越好的印象。所以,我们不能只看到一些社会假象。
——韦森2009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的“现代性与中国社会转型研讨会”上的发言纪录整理稿
原载《读书》2009年第7期 韦森:是把民主预算列入中国改革日程的时候了
标签: 民主预算
● 韦森 (进入专栏)
2008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经济整体陷入一次1929-1933年大危机以来所未曾预见的大衰退。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萎缩,外贸依存度已经很高的中国经济经历了13个多月大幅度的出口下滑。然而,就在2009年中国经济和中国企业面临近些年所未曾遇的困难环境中,政府的税收却不断攀高,政府的财政盈余也在几乎逐月积累,以至到2009年10月份,全国竟出现了8478亿元的财政盈余,到了12月份,全国财政还有2万亿元的支出预算没花掉!令人十分不解的是,就在这样一个宏观经济运行结果的事实面前,决策层、财经媒体以及中国的许多经济学家们还在侈谈要在2010年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近乎荒唐的现象实在令人不可理解:还有大危机背景中政府有近万亿财政盈余这样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扩张性的宏观政策吗?
这种令人近乎不可理解却实际上又被大多数人所忽视了的宏观经济运行结果,充分暴露了中国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深层和根本性问题:政府征税和政府财政支出根本不受任何实质性的制约。
政府征税不受任何实质性的制约,政府财政预算不透明,不仅仅是个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问题,而是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建设的根本性问题。
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曾明确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定为我们的基本国策和社会发展纲领,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明确地把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定为我们执政党的基本奋斗目标。然而,现在的问题是,法治国和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和基本构架到底是什么?2007年以来,围绕着政府税收不断攀高几乎近20年来每年都为GDP增速的两倍,且每年政府财税部门都几乎以超过一倍的增幅来完成自己年初所定的预算收入目标,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建设的核心问题,不只在是形式上民主选举政府领导人和党内民主问题,而实质上是个政府的民主预算问题。
在这一方面,要感谢李炜光教授以及我国财政学界、税法学界以及宪法学界的其他专家学者的研究工作。正是有了这些专家学者的努力,民主预算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构架和核心价值这一理念正渐渐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的共识。
理解了现代民主预算的基本理念,也就能知道目前中国社会体制运行种种问题的根源在哪里了。近些年来,政府官员腐败案件不断曝光,大面积地发生而又屡治不果,我国社会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上的差距不断拉大,整个社会越来越靠政府的项目投资和高投资率来维系经济增长,居民家庭收入和居民家庭消费占国民收入的份额持续下降等,说来不都是在国民收入中政府财政收入份额快速增加以及政府财政支出不透明的必然结果?
既然未来中国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建设的核心和基本问题则是政府的财政体制和财政预算问题,那么,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就要把财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切入点。具体说来,要从限制政府的征税权开始,构建公开、透明、民主和法治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需要考虑修改我们的预算法以及宪法中有关政府征税权的条款,明确把政府征税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以及政府每一笔预算支出都要经纳税人选出的人民代表审议批准这类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条款写进预算法和我们的宪法。
民主政治,必定且首先是民主预算。没有预算民主,任何民主政治都将是空的。没有预算民主,法治国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没有民主预算,中国经济从长期来说将会如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那样不稳定、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修订并颁布带有真正民主预算精神的《预算法》,目前看来势在必行,且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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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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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模式”成了国内外媒体用得较多的一个概念,且最近的讨论越来越多。其实这一概念,原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著名投资银行高盛公司资深顾问乔舒亚·库珀·雷默2004年在其有关“北京共识”的文章中就曾使用过此概念。最近,又有一本被国内外媒体炒的很热的书---《当中国统治世界》。书中,作者提出,过去两百多年间,是西方国家主导世界。在21世纪,随着中国、印度等亚洲大国的崛起,西方的制度和价值观不再是唯一选择了。因此,作者认为我们将进入一个现代性并起与竞争的时代,而这个新世界的主角正是中国。这无疑又为目前已被东西方媒体热炒的“中国模式”话题的讨论加了一把火。但我们注意到,尽管西方学者近些年使用“中国模式”的概念,可我们的外交口径和中国学者一般不大愿意使用这个提法。只是在最近,国内媒体和学界谈论这个话题才多了起来。
“中国模式”之争
为什么西方国家媒体和观察家们喜欢炒作“中国模式”这个概念?根本原因还在于30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按统计局数字,30多年中国GDP增加了31倍。这种增长是人们可以感受到的。昨晚我第一次坐火车到北京,软卧相当舒服,里面各种设备和条件都是一流的,这在西方大多数发达国家看不到。另外,经常在国内外旅行的人,也会发现近些年国内新建宾馆的豪华程度没得说,就连西方发达国家都没法比。中国经济确实在高速增长,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豪华宾馆和饭店开张,老外一看就傻眼了,故提出个“中国模式”概念。这些人自然会想,既然中国经济确实高速成长,那么,增长的原因是什么?或按张五常的说法,至少中国搞对了什么,才有如此增长。于是,一些外国人自然而然地想出了“中国模式”概念。
事实上,国内学界近年来也不断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原因进行反思。或许,说到底是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市场经济。没有市场经济的引入,中国不会有30年的高速增长。因此,我们应该坚信市场经济。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西方一些左派言论甚嚣尘上,甚至有人说美国也“社会主义”了。在这当下,我们更应该相信市场机制是人类社会迄今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体制。当然,市场经济并非尽善尽美的资源配置体制,常常会出许多问题。故此,我常常讲:在当今社会,如果“经济学家”还怀疑市场,那他那个“经济学家”是要打问号的。张维迎曾在复旦讲出类似的一句话:“经济学家的天职就是捍卫市场”。实际上可能也就是这个意思。
但问题是,30年改革过程,政府在放开和引入市场的同时,并没有并没有从市场中退出,而是强势地参与市场。政府参与市场,乃至其行为、运作方式也随之“市场化”了,政府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中最强大、最主要的,甚至可以说几乎无处不在的市场参与主体。在这盘大游戏中,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且比谁跑的都快,比谁都强壮,这还了得?这种强势政府主导下的市场,为独特的中国经济社会体制。政府不仅指挥市场、驾驭市场、调控市场、命令市场,还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和运作,乃至在2008年以后的刺激计划实施中,政府竟成了全社会内部最大的投资主体和融资平台。这就是所谓的“中国模式”?
最近匈牙利著名经济学家雅诺什?科尔奈说,根本不存在一个“中国模式”。但另一方面,一些西方观察家和媒体人士却数年来一直侈谈“中国模式”。如何看?基于上述观察,我的基本看法是,目前中国可能正在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独特的“中国模式”。
何为独特的“中国模式”?
为什么说当今中国有可能正在形成一个独特的发展模式呢?因为一个强势政府主导,甚至统御市场的模式正在中国逐步成型,且政府主导市场的力量越来越强,卷入市场越来越深。这个发展模式,既不同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也非同于一般市场经济,甚至在中国历史上很难找到类似的情况。
回顾改革开放历史,大致可分成两个阶段:一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到1993年。从形式看,先是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再是城市国有企业民营化,但就实质来说,这一时期最主要的社会转型是政府逐渐放出了市场经济。二是从1994年到现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社会体制发生潜移默化变化。其主要变化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政府每年财政收入实质上几乎以超过GDP增速两倍的速度快速增加,有些年甚至超过GDP增速的3倍。其结果是政府从1995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5.7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6倍,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才增加了1.2倍。这充分说明,1994年以来,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控制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越来越强。
在1994年以来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过程中,人们往往只注意经济高速增长的一面,却往往忽略了被高速增长事实所掩盖的负面影响。譬如,细心考察2000年到2008年这9年间中国政府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就会大吃一惊,这9年,中国财税部门几乎每年都以200 % 的增幅超额完成原定的财政收入增收计划。2000年,财政部财政收入计划增加8.4%,但实际却增加了16.9%,完成计划的201.2%;2001年,计划财政收入增加10.3%,但实际增加22.2%,完成计划的215.5%;2006年,计划增加12.0%,实际增加24.3%,完成计划的202.5%;2007年,计划增加13.8%,实际增加了32.4%,完成计划的234.8%!如此超高速地增长,其社会后果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政府控制社会的力量越来越强,政府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于是,一个强势政府控制、主导和驾驭市场的独特的社会体制正在中国社会内部渐渐成型。
这个正在可能渐进成型的“中国模式”,与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有什么区别呢?其主要区别在于计划体制中,政府基本政治导向是尽量用计划机制挤压和排斥市场,并尽最大努力来缩小市场机制的范围,以达到政府用计划机制统御全社会的整体目标。而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政府放出市场,引入市场,因而不再排斥市场,并常常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和操作手法强势参与并驾驭市场。一方面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政府本身作为掌控巨大资源和金融资产的市场参与者和驾驭者的双重角色,为处在一个巨大行政科层上的一些官员为自己掌控资源配置权力(包括征税、财政支出、政府投资、土地和矿产的运用和利用等等)进行个人以及家庭的寻租创造了诸多空间和可能。近些年来,各地政府官员腐败大案要案不断出现,且屡治不果,甚至在增设了中纪委、审计局和反贪局三套反腐倡廉的控制系统和制度机制后,都无法完全堵塞和制止政府官员大面积腐败寻租的发生和蔓延,其制度根源恰恰在于这种正在渐进成型的强势政府参与并统御市场的体制模式。
伴随着这种“强势政府主导市场的经济增长模式”渐进成型和运作,中国过去30年确实有着高速的增长,但是未来呢?未来这种强势政府主导市场的转型体制还能支撑、蕴育,并维持过去30年那样的高速增长么?
全球金融危机后,西方国家可能会长时间陷入一个慢性的复苏过程中,过去中国依赖超高速外贸出口的增长模式也难以为继。在这种国际环境中,中国目前这种强势政府运用和统御市场的模式,可能会把我们30年“引入市场经济的增长红利”给吃尽的。而吃尽了引入市场经济的“红利”,还靠什么来拉动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长?
“渐进成型的中国模式”与“理想社会模式”
这里,我想提出两个概念:一是目前“可能渐进成型中国模式”,二是作为我国长期发展目标的“理想社会模式”。如果说目前人们往往把中国过去30多年的高速增长与这种处于转型过程中的非稳态的“渐进成型的中国模式”联系起来的话,那么,讨论并企划中国的“理想模式”,应该旨在中国社会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的久远福祉寻求制度保障。
众所周知,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就把发展市场经济确定为基本国策,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国的基本发展目标。但是,一个21世纪的“和谐社会”的基本构成因素应该是什么?我个人认为,若想整合“市场经济”和“和谐社会“,就应该把“构建民主法治下良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确定为我们下一步的社会发展目标。
那么,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才是一个“良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什么只有在民主和法治条件下才会有“良序的市场经济社会”?很显然,这都是些极其复杂且颇具争议的重大理论问题,需要政治学界、法学界、经济学界乃至社会各界深入讨论,以求逐渐达成某些社会共识。其实,法治和民主早已不是要与不要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民主与法治的问题。因为,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明确把民主与法治确定为国家和社会的长期发展目标。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到底什么是法治?什么是民主?或言我们到底要什么样的法治?什么样的民主?
法治,并不是政府用法律治理社会,而首先是政府守法,即政府及官员在事先制定的抽象规则下行事。政府守法,意味着政府及其任何官员的权力都不是无限的,其行为应受到宪法和各种行政法规的实际制约。政府守法,即受预先制定的规则约束,就是宪政。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把法治理解为宪政民主。因为,从政治学上来说,亦从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来看,任何政权和政府一旦建立,都秉有无限扩张自己权力和利益——尤其是征税——的冲动。一个实际不受宪章性法律约束和人民意愿制约的政府,自然会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并有不断增加税收的冲动。政府的权力不受制约,尤其是政府的征税权不受任何制约,将会是个什么结果?这个社会能能稳定么?一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不受任何实际约束的政府,可能比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更容易出问题,甚至可以讲更危险。在无宪政民主政府的治理之下,民众的福利肯定不会太高,其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绩效也可能比计划经济体制更为糟糕。因为,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长期经济停滞实际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说法治就是政府首先守法,即政府行为要在宪法划定的范围内,那么民主,也不仅仅只是选举——或言普选权问题。民主政治,不只是在形式上民主选举政府领导人以及党内民主问题,而实质是个政府的民主预算问题。没有预算民主,任何民主政治都是空的。没有预算民主,法治国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没有民主预算,中国经济会如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那样“不稳定、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要从修改预算法开始,再考虑修改宪法,逐步建立民主预算制度,从而逐步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什么是预算民主?简单说来,就是政府征税要征得纳税人选出来的代表的同意和批准,才能征收;政府的财政支出,每笔钱花在什么地方,也必须向纳税人及其代表交代清楚。只有政府的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权受到纳税人选出的代表同意和批准后才能征收。也就是说,只有政府的财政支出对纳税人透明,并受人民代表的实际审议和约束,才有真正的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
概言之,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就难言有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良序社会。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长远福祉,都在呼唤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也首先在呼唤着民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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