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畸高分配乱象亟待破局
公务员工资畸高分配乱象亟待破局南方网
近日,一则名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各大网络社区流传。网帖披露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还不包括发放的其他实物和现金等。这一天价工资表立即引发网络围观和热议。
针对这一情况,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草稿说”和“虚报说”回应舆论。其一是指该天价工资表仅是草案,已经被否决;其二则指该方案是将在编人员工资报高,用于给聘用员工发放工资。然而,由于发帖人继续举证,“两说”被迅速推翻。如果没有更直接的证据,舆论几乎要一边倒地将天价工资采信为事实。
为什么网络舆论会热衷于围观政府机关食堂的菜谱、事业单位的天价工资单?有人以丛林心态评论,认为这是普通网民心理失衡,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好比说,人们并不是真正地憎恨腐败,而仅仅是因为自己没有机会腐败一样。这是不论是非、只论成败的诛心之论,充满了某种生存和斗争“智慧”。但跳出狭隘的心理猜忌就不难发现,这实际上指向了当下收入分配乱象背后那些鲜明的体制不公。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是隶属于深圳市住建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官方网站介绍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及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的租赁、维修以及住宅产业化和政府单一产权出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简言之,就是政府主办的一家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政府出资兴建的各种公房和配套设施。这样一个机构,其职能与市场上的物业服务公司并无二致,但由于其获得了政府的垄断资源,便能够获得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工资收入。这实在是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体现出当地在这一领域的管理水平低下。这种令人触目惊心的制度性腐败,破坏了平等竞争、同工同酬的社会价值,也直接拉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造成严重的社会相对剥夺感,公众自然不能容忍。
深圳事业单位天价工资也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处境。按照政策定义,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而在事业单位内部又有三六九等之分,有“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等四类。有些事业单位很不景气,有些事业单位待遇可观,至于像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样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就简直令人不可思议了。
这种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乱象,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攻坚时刻。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部署,下一步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积极稳妥地对现有事业单位分类进行改革。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改制为企业;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要强化公益属性,继续保留。类似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样的事业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引入市场企业来取而代之,以更少的公共投入获得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事业单位天价工资的出现,是事业单位改革长期滞后的又一畸型产物。舆论反应之所以如此强烈,不仅在于一个以公共资源为依存的公共机构,却获得了比市场回报高得多的薪酬,还在于这种明显的不合理,却可以为一个更不合理的事业单位体制所容纳。这种扭曲混乱的收入分配状况,暴露出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的深刻问题。如果不加快改革,只会加重社会矛盾,付出更大的改革代价。 [quote]公务员工资畸高分配乱象亟待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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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名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各大网络社区流传。网帖披露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还 ...
[size=2][color=#999999]why2282001 发表于 2010-12-27 16:18[/color] [url=http://www.yantan.cc/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73149&ptid=102450][img]http://www.yantan.cc/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这种扭曲混乱的收入分配状况,暴露出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的深刻问题。如果不加快改革,只会加重社会矛盾,付出更大的改革代价。 [quote]这种扭曲混乱的收入分配状况,暴露出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的深刻问题。如果不加快改革,只会加重社会矛盾,付出更大的改革代价。
[size=2][color=#999999]大表伯 发表于 2010-12-27 19:51[/color] [url=http://www.yantan.cc/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73204&ptid=102450][img]http://www.yantan.cc/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这不应当算作“收入分配”范畴内的事项。“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租赁”,是市场范畴还是行政管理范畴的器物?哪里是它的资金来源,以及收敛这些资金的用途是什么?以及这个机构承担的社会角色是什么?这篇报道没有任何再清楚些许的说明。
妄猜,可能是包括所谓“廉租房”在内的那些出租住宅的管理机构。那么,明显的事情是,这笔投资住宅的资金来自哪里?如果是财政,那么,为什么收入不进入财政管辖范畴?如果不是财政,那么说明,政府权力范围之内还有一个巨大的黑洞,不列入财政的管辖。
倘若如猜,问题的根结根本不在“收入分配”这个关节,而是在预算管制的有效与否。公权力不受预算管制,或者预算管制不了公权力,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没有政冶体制的有序改革,公务员工资畸高,这种扭曲混乱的收入分配状况,将永远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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