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kemingqian 发表于 2011-2-25 10:58

七月:海明威的酒

(一)Old Cu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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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ny Human Heart》里,作家Logan Mountstuart相信: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集合体,永远也不会只是同一个人。他写小说,当记者,卖过画,做丈夫,当情人。。。Logan的一生起起伏伏,有时好运从天而降,有时倒霉的喝凉水也塞牙。亨利.詹姆斯说过:“千万别说你知道人心所向”。

海明威也一样。他参加过一战,取得银制勇敢勋章。做过战地记者,创造了电报体的风格。娶了四个太太,还有无数艳遇奇缘。一会儿在雪山上打猎,一会儿在海边钓鱼。时而是慈祥的“爸爸”,时而是勇敢的“冠军”。连约翰·肯尼迪总统都说:“几乎没有哪个美国人比欧内斯特·海明威对美国人民的感情和态度产生过更大的影响。”

而这个美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就去了马德里拜访了西班牙巴斯克的作家Pío Baroja。老作家届时已经83岁了,躺在病床上等待着死神的降临。海明威对他说:其实他比自己更应该得奖,他是老师,而自己只是在他的影响下学习写作。

他生命的最后20年,一直居住在哈瓦那郊外的维希亚小庄园里。在那里,海明威写了《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海湾的岛屿》,和《有和没有》。他曾经这样描述古巴:“我热爱这个国家,感觉像在家里一样。一个使人感觉像家一样的地方,除了出生的故乡,就是命运归宿的地方。”

海明威经常去哈瓦那的“街中小酒馆”和“小佛罗里达餐馆”喝酒。至今,他的留言仍然摆在了吧台酒柜的正中央的墙上,上面写着:“我的‘莫希托’在‘街中小酒馆’(一种用朗姆酒加薄荷叶,柠檬汁调配的鸡尾酒),我的‘达伊基里’(另一种用朗姆酒调配的鸡尾酒)在‘小佛罗里达餐馆’”。

“老古巴”是海明威自己发明的酒。用‘莫希托’加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白酒。古巴和西班牙是他最热爱的两个地方,在这杯酒里,他把它们合二为一,如同他自己,是一个多重的集合。

(二)Death in the Aftern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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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午后》是海明威1932年写的一本关于西班牙斗牛的书。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本有关斗牛的历史,传统,仪式,操练的专著。不过,也许海明威是想通过这本书,探讨一个最中心的主题:死亡。因为他直截了当地写道:“一个国家要热爱斗牛,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那里必须饲养公牛,二是那里的人必须对死感兴趣。”

斗牛通常是在午后进行,最终的结局就是斗牛士将牛杀死,死亡是这场游戏的唯一目的,正如同人生的终极目的。上场参赛的牛其实就是走向刑场,在众目睽睽的欢呼之下,被斗牛士一步步逼向死亡之谷。观看的人们从血腥的悲剧里不知得到的是颤觫的快感,还是对死亡的沉迷。

海明威尽管是个硬汉,对人生却是极度悲观的。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其实是那些斗牛士的命运。这些衣着华美,气宇轩昂的命运的主导者也拥有和牛一样悲惨的命运。

比如他写优秀斗牛士何塞利托,杀过157头公牛,只被公牛顶伤过三次,可是第四次公牛顶他的时候却把他顶死了。

另一位同样也很优秀的斗牛士加利奥,则是第一个承认恐惧感的斗牛士。在他告别表演的时候,他一次一次地说要把一生中刺杀的最后一头公牛献给他的一些德高望重的朋友,但是到了最后一秒他却对他的兄弟说:“何塞,你来替我杀。你来替我跟它斗。我讨厌它看人的那个样子。”

1961年7月2日清晨,海明威身穿睡裤,浴衣,进入地下室。他拿出了枪和一盒子弹,然后,到了门厅。他把两发子弹装进了那枝猎枪,慢慢张开嘴巴,把枪头塞进去,轻轻扣动了扳机……

胡安·贝尔蒙德,这位西班牙最杰出的斗牛士,在听到“欧内斯特刚刚自杀了”这个“晴天霹雳”时,只是慢慢但很清晰地吐出了三个字“干得好!”之后,他也用同样的方式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他一生嗜好斗牛,嗜好饮酒,因为斗牛和酒精都能让他体验到死亡的欢欣和兴奋。这不,他自己发明了一种鸡尾酒:“将一份苦艾酒倒进一个高脚杯,再加入三份冰香槟,慢慢地喝上三五口……”,这酒的名字就叫---死在午后。

(三)Jack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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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登上小山,驶过明亮的广场,进入一片黑暗之中,继续上坡,然后开上平地,来到圣埃蒂内多蒙教堂后面的一条黑黝黝的街道上,顺着柏油路平稳地开下来,经过一片树林和康特雷斯卡普广场上停着的公共汽车,最后拐上鹅卵石路面的莫弗塔德大街。街道两旁,闪烁着酒吧间和夜市商店的灯光。我们分开坐着,车子在古老的路面上一路颠簸,使得我们紧靠在一起。勃莱特摘下帽子,头向后仰着。在夜市商店的灯光下,我看见她的脸,随后车子里又暗了,等我们开上戈贝林大街,我才看清楚她的整个脸庞。这条街路面给翻开了,人们在电石灯的亮光中在电车轨道上干活。勃莱特脸色苍白,通亮的灯火照出她脖子的修长线条,街道又暗下来了,我吻她。我们的嘴唇紧紧贴在一起,接着她转过身去,紧靠在车座的一角,尽量离我远些。她低着头。“别碰我,”她说。“请你别碰我。” “怎么啦?” “我受不了。”“啊,勃莱特。”“别这样。你应该明白。我只是受不了。啊,亲爱的,请你谅解!”


杰克·巴恩斯是一名美国记者,战争毁掉了他的性能力。他爱上了一名英国护士勃莱特·艾希利,勃莱特也爱他,但他们无法结合。海明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美国红十字会战地救护队,开赴欧洲战场,1919带着浑身伤痕返回美国。战争不仅在他身上留下两百多块弹片,也在他心上留下很深的创伤。

《太阳照样升起》里的杰克·巴恩斯是海明威第一个所谓“硬汉”主人公,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性爱能力,却努力在混乱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不幸之间保持人格的完整。这是海明威头一部、也可能是他最完美的小说。杰克·巴恩斯无法投身于任何伟大的事业,而只能在残酷变异的场景中寻求生存的意义。斯泰因为这本书题辞:“你们是迷惘的一代”,自此,海明威连同这部巨著就成了“迷惘的一代”的代表。

小说里有一个细节:杰克坐在一家巴黎旅馆的酒吧里,喝着一杯Jack Rose,在等勃莱特的赴约。

Jack Rose是上个世纪20-30年代时非常流行的一种鸡尾酒,是由苹果酒和石榴,樱桃汁混合而成。它的名字的来由却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种酒是著名的纽约赌徒和黑老大Baldy Jack Rose发明的。这个出身于康奈蒂格州的波兰人后裔,在纽约开了家巨大的赌场,成为黑社会的活动中心。最终使他成名的却是一桩谋杀案,1912年,一个名叫Herman Rosenthal的赌徒被当地的犹太黑帮暗杀了,Baldy Jack Rose是嫌疑犯。在法庭上他承认他受纽约警察Charles Becker的驱使,雇用这个黑帮团伙借刀杀人。原来,被杀害的Rosenthal是Becker的债主。结果,Becker成了历史上第一位因谋杀罪被判处死刑的警察。

我喜欢Jack Rose是因为它的颜色。那种生了锈的暗红总是让我联想起芝加哥冬天的夕阳。消磨芝加哥漫长的冬夜是去听蓝调,一杯Jack Rose在手,Billie Holiday的歌声在暗红色的灯光下如同一朵朵凋零的暗红色的玫瑰。

水笺 发表于 2011-2-25 23:20

情调浓郁,还是资产阶级的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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