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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平 发表于 2011-4-26 09:22

赵闾人:重庆模式存在缺点,但大多数举措是好的,应肯定其主流

今天的中国,不管你喜欢与否,重庆无疑已经成为一个最受关注的城市,它的风头甚至盖过了北京和上海。作为一个相对年轻的直辖市(1997年设立),重庆在自然资源、地理位置和历史沿革等很多方面并没有特别的优势,甚至在很多方面都不及其他几个直辖市,单是它多山和深居内陆的地理环境就很大程度上阻滞了其成为一个现代都市的进度。然而,近些年来尤其是自2007年薄熙来主政重庆以来,这座多雾的山城在全国范围内不再如往日般沉寂了。不说别的,仅就几大门户网站的要闻区来说,重庆方面的动态和消息几乎未间断地占据了重要位置。不得不承认,重庆今日的关注度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作为地方长官的政治明星薄熙来,这位曾在社科院研读三年的新闻学硕士,因其“红二代”的政治背景和高调的政治作风,一直以来都是媒体的宠儿;也许四年前他调离商务部前往重庆任职的时候就决定了这座城市的“命运”。
  尽管所谓的重庆经验(或模式)涵盖了农民户籍制度改革、公租房建设、交巡警平台以及这些措施支撑起来的“五个重庆”(“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施政理念等诸多内容,然而山城引人瞩目和媒体热炒的还是其备受争议的“唱红打黑”。
  先说“打黑”,这项旨在扭转当前政府贪污腐败颓势、净化社会风气的举动,自2009年开始,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的主持下,一举端掉了长期盘踞重庆娱乐、运输和地产等很多行业的黑社会组织及与之勾结的政府官员“保护伞”。截至2010年1月,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抓获涉黑涉恶人员3193人,冻结、扣押、查封涉案资产21.746亿元。重庆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人员565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31件534人,一审开庭审理26件417人,已宣判20件304人;二审受理涉黑案件10件154人,已宣判6件71人。同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审判处该市五大黑帮保护伞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死刑,一场轰轰烈烈的打黑除恶运动达到顶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愈演愈烈的贪污腐败已经成为一个危及执政党合法性的重要问题,重庆的“打黑”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展开的。
  如果说“打黑”达到的客观效果是“官不聊生”、“黑不聊生”,那么在普通民众的眼中,这无疑是一种执政党重获民心的“善举”。尽管在“打黑”中出现的“李庄案”,因其程序不正义而为诸多法律工作者和自由派学者所诟病,然而笔者相信在治理贪污腐败上出重拳这一施政措施和理念上,知识精英中的“左”“右”还是有一定共识的。“唱红”就不一样了,本着对“文革”悲剧重演的高度警惕,自由派学者对这个由薄熙来一手倡导发起的做法表示很不理解,他们在媒体尤其是互联网上几乎是一边倒地质疑和批判此举。那么,究竟何谓“唱红”呢?薄熙来曾这样解释道,“‘红’讲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为老百姓服务,这就是共产党当时建党的本意,为天下老百姓服务,能够解放老百姓。”当然,他也承认“唱红”是为了从文化和价值角度肯定共产党执政成就,所以“歌颂共产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领袖和歌颂社会主义建设成果”也就成了“唱红”的题中之义。所以,重庆“唱红”又被左派学者解读为一种重建共产党文化自信和重塑执政合法性的有益实验,它为解决当前价值迷失和信仰危机等问题提供了一个“寻根”式的选择。
  由于“红歌”宣扬的是一种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价值观,部分“文革”时期广为传唱的“红歌”甚至鼓动斗争和仇恨,故而对这种“红色文艺”的推广和深入保持必要的警惕并非杞人忧天。近一段时间,“唱红”的风潮有愈演愈烈之势,全国的一些其他省市也开始大唱红歌,重庆更是在电视上循环播放红歌,以达到“人人会唱、人人能唱和人人爱唱”的效果,这种政治权力的粗暴介入难免让人产生“强扭的瓜不甜”的联想。
  按道理在这样一篇文章中,我是不必花这么多笔墨介绍“唱红打黑”的,但绕开这个标签谈重庆终归会给人少了点什么的感觉,尽管报章、杂志和网络上的相关报道和文章早已铺天盖地。有人曾撰文说“重庆在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棋”,的确,不到四年就能酝酿出一个“模式”,光靠“唱唱歌、抓抓人”是远远不够的。不得不说,宣传既能起到传播和强化某种理念的作用,但在一个信息网络密布的(半)开放社会里,宣传往往会因为不同形式的抵制和消解而达不到信息发布者想要的效果。同时,执政者如若过度地宣传某种理念,还有可能遮盖掉其他理念和措施,即便它们是很好的东西。过火的“唱红打黑”让人们忽视了重庆当局在公租房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和设立交巡警平台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无疑这些举措说到底在某种程度上是惠民的。
  先谈公租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重庆试行商品房和公租房的住房“双轨制”,帮助那些既得不到原来的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短期内也买不起商品房的人群(包括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等)实现了“住有所居”基本要求。“从今年(2011年)起每年开建1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未来三至五年内全市建设总量将达4000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主城区和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2个卫星城等人口聚集度高、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按人均20平方米计算,4000万平方米可以解决200万人的住房问题,这就打破了过去保障性住房建设‘零敲碎打’、不能从根本上‘解渴’的困局”。这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撰文时对重庆人民的许诺,而且这种许诺正逐渐变为现实,2011年3月2日重庆市开始对公租房实行摇号配租,重庆市的目标是让市民中的30%至40%入住公租房,这远远高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占全国住房5%的比重。而建设这些公租房的资金则大部分来源于近年来重庆大幅度增长的国有资产(在重庆被当做政府的“第三财政”),有学者指出这是国有资产增值与藏富于民并进,不同于其他地区和中央政府(企业)的国退民进。
  2010年8月,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在全国率先提出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新生代为突破口,启动了农民工户籍改革。重庆的这项举措最初因其传出“土地换户口”而遭受了广泛的争议,但重庆实践的表明,他们并没有搞强迫命令和实行“一刀切”,而是在尊重农民工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不能说重庆的户籍改革尽善尽美,但是通过政策设计“一次性依法赋予农民工城镇居民权益”为改善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缩小城乡差距开了一个好头。主持改革的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认为“农民工户籍改革绝不能异化为城市的单向扩张和对农村资源的侵占、对农民权益的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都是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农民工转户后,是否退出,理应取决于他们的意愿。”笔者想说,有这样的理念,重庆的户籍改革大抵是不会异化为“以农村土地换城市户口”的实践的。
  笔者曾问及一个正在重庆读书的朋友,薄熙来给重庆带来的最大改变是什么,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的答案并不是媒体热炒的“唱红打黑”,而是“重庆街上的警察和树都多了起来”。紧接着,他就给我介绍了重庆的交巡警平台,对这种全新的警务模式是大家赞美。在他看来,交巡警平台24小时工作,苦的是警察,方便的是老百姓,因为警察(原来的巡警)再也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等案子了。出于对这个新兴事物的好奇,笔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交巡警制度整合了警力资源,将刑事执法、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四大职能有机融合的新型防控体系,代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是脱离原始,改变粗放,走向动态警务运行模式的显著标志,必将产生强大的司法制衡力、社会治安的驾驭力、打击犯罪的冲击力。”
  重庆做的事还有很多,比如要求干部下基层的“三进三同”(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结合文前提到的“打黑”和“交巡警平台”,重庆在针对党员和干部的系列举措和制度设计上,一改官员们的贪腐形象和衙门作风,使之真正意义上“到群众中去”,的确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失去的民心。可以想象,在重庆当官绝不是一件易事,一来因为重庆正在进行的诸多改革和实践(含“唱红”)使他们闲不下来;二来“重拳打黑”的威慑下,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贪不起来。总之,重庆的这些改革举措虽然在某些方面有商榷余地,但它确确实实触动了某些既得利益阶层(尤其是官员)的利益,相比其他地方的无有作为和唯GDP是从的政绩观,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也许它不能解决当下中国面临的所有问题,但是它的确在某些方面为破解中国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李源潮)。
  民主制度一个最大的目标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重庆改革的某些探索虽是在权威人物主导下进行的,却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这个效果,换言之,“官不聊生”总比“民不聊生”要强,变化与尝试总比僵化与固守要强。行文至此,笔者以为,褒贬不一的“重庆模式”在某些方面“被误解”了。在浓墨重彩的“唱红打黑”的笼罩下,那些务实、惠民的改革举措却未能让人们认识到其重大意义,以至于那些警惕重庆“唱红”的人,逢渝(重庆)逢薄必倒必批,最终殃及到肯定重庆探索的相关文章,而那些赞美“打黑”的人,则依旧是“青天式”的挺薄赞渝。也许有人会说,薄熙来在重庆折腾出这么多事情来,无非是为了实现自己在十八大上争得一个常委席的政治野心。笔者向来不认同这种动机论者,尽管在当前不透明的官员遴选机制下,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存在的合理性。退一万步说,即便薄熙来真的有这个野心,他在重庆展开的这一系列探索还是有重大意义的,因为竞争性政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也有人从薄熙来个人的特殊身份和经历来质疑其改革的可持续性,不能否认薄能利用自己在中央的个人地位和关系,为重庆的发展拿到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但如果想想那些央企涨油价和喝茅台的故事,重庆的国资增值是不是要高尚许多。
  透过以上种种肯定和质疑,笔者发现重庆模式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一个合理的机制来限制薄熙来的个人权力。无论是这场改革浓郁的人治色彩,还是其可能面临的不可持续性,“特立独行”的薄熙来在重庆地区的施政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衡和约束,他甚至开创了一套独立于中央政府的施政理念和实践。然而,诚如薄熙来自己所说,重庆“唱红打黑”不怕别人“说三道四”,这种表态虽不乏傲慢,但客观上却做到了。试看网络上对重庆和薄熙来本人的揶揄和批评,部分文章言辞之犀利恐怕超过了很多官员的容忍限度,然而却未“被外星人劫持”。从这个意义上讲,薄熙来及其在重庆的实验维护了一个底线共识即容忍不同意见。最近重庆检方撤诉李庄“漏罪”案,无论是出于什么考虑,也可看作是对另一个底线的维护,即对法治的尊重,毋论情愿与否。之所以抬出这两个底线,乃是笔者希望仍在继续的“重庆改革”能在言论自由和程序正义的框架下进行,同时广泛听取各方的“说三道四”,对于做得不好甚至做错的地方能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倘能如此则善莫大焉。至于,要想解决这个模式的最大问题——限制主政者的个人权力,则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尤其是选举政治的落实。总之,笔者希望,重庆模式在重塑执政党合法性的道路上能演变为一种兼容开放的政治智慧,而不是重演基于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排他封闭的“文革”悲剧。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希望薄熙来能对自己倡导的大唱“红歌”也保持必要的警惕,不然的话,网友们会继续希望“薄书记,您可千万别走啊,就留在重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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