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showcraft 发表于 2011-6-9 15:26

李敖 :播种者胡适

[table=98%][tr][td][align=center]李敖 :播种者胡适 [/align][/td][/tr][tr][td]
[/td][/tr][tr][td]标签: [url=http://www.aisixiang.com/data/search.php?keyWords=%BA%FA%CA%CA&searchfield=keywords][u][color=#0000ff]胡适[/color][/u][/url] [/td][/tr][tr][td]● [b]李敖[/b]   [/td][/tr][tr][td]
     
    山下绿丛中,
    露出飞檐一角,
    惊起当年旧梦,泪向心头落。
    对他高唱旧时歌,
    声苦无人懂。
    我不是高歌,
    只是重温旧梦。
    ——胡适:《旧梦》
     
    中国现代史上有一件大事。在民国六年的一月里,一个貌不惊人的老头儿到了北京大学,这个老头儿就是蔡元培。他当时要物色一个文科学长,他的朋友北京医专校长汤尔和推荐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正在上海办杂志的陈独秀,杂志的名字叫《新青年》,那时候刚出了十五个月。
     
    陈独秀一到北大,立刻跟一些有新头脑的教授合了流,最有名的是沈尹默和沈兼士,还有那要排斥四十岁以上老家伙的钱玄同。这些年轻的教授们颇有“万事俱备”的条件,他们想施展,可是找不到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在摸索中,他们忽然感到清凉了、爽快了、豁然开朗了,他们兴奋地互相告诉,他们
    每个人都感到有阵风来了。——那是东风!
     
     
    *       *           *           *
     
    东风来了,来自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民国六年的九月里,北京大学来了一个二十六岁的新教授,蔡校长仔细看了看他,然后露出高兴的表情——他找到了,他找到他最需要的酵素,他立刻喜欢了这个“旧学遂密”“新知深沉”的年轻人。
     
    北京大学热闹起来了!梁山泊上又是添了几条好汉,他们是:胡适之、刘半农(复)、周豫才(鲁迅)、周岂明(作人)……
     
    北大新添进了新血轮,北大开始蓬勃了!
     
    七年一月,《新青年》以新面目出版了,六个教授轮流编辑,想开始为中国奠定“非政治的学术基础”,培养一个思想自由的批评风气。那一两年间,他们最大的成绩当然是胡适领导下的文学革命。这个革命在建设方面的成绩,第一在救活了当时瘫痪的国语运动,因为没有文学的国语就不会有真正的国语;第二把历来不登大雅之堂的“俗文学”变成了正宗的“白话文学”,正名为“国语文学”;第三产生了新的白话文学作品;第四介绍了欧美的新文学,给国语的欧化做了起点。
     
    乍看起来,文学革命好像只是一种形式的改革,一种文字体裁的解放,其实形式和体裁对内容有重大的影响,形式和体裁的束缚会斫丧精神的自由,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所以文学革命既然被肯定,新思想和新精神必然会跟着到来。胡适首先看到这一点,他立刻把消极意味的“八不主义”改成了肯定语气,他告诉人们:
     
    一、 要有话说,方才说话。
    二、 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
    三、 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
    四、 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非常明显的,这四行句子的的精义所在已经不止于文字方面了,它们明白地指出了一个思想的新方向。
     
    民国七年的六月里,《新青年》出了《易卜生专号》,胡适写《易卜生主义》,初次宣扬那个“真正纯粹的个人主义”,他借着西方近代一个最有力量的文人的笔,借着简明有力的白话文字,鼓吹“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
     
    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社会,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
     
    在那篇长文里,他鼓吹“说老实话”,攻击“腐败家庭”、攻击“死板板”的法律、攻击“处处反乎人情”的虚伪宗教、攻击“许多陈腐的旧习惯”——道德、攻击社会对特立独行的“捣乱分子”的压迫、攻击他最恨的“那班政客”。他一下子攻击了这么多传统的丑脸,所用的,只不过是一个西化文人手中的一杆新枪。
     
    很快的,非常明显的,胡适把他走的路放宽了,文学革命很快地从一个目的变成手段,又从手段导出许许多多的目的。在短短的两三年间,他用新方法整理了断烂朝报的中国哲学史,澄清了浮夸淫琐的文字障,创立了新式标点,宣传了“不朽”论,介绍了实验主义,攻击了孔家店和旧式的父子问题,改革了不合人情的丧礼,鼓吹了女权和新的性观念,最后印出了《尝试集》,把中国文学带到了一条新路与生路,在南社横行排律成风的规摹里,使老朽们面对了新诗。
     
    这两三年的努力简直是奇迹,一篇文章带起了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每个运动都以《新青年》为源头。这时候,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
     
    在南方,一位深思远虑的革命领袖把眼光投射到北京。他肯定了这“一二觉悟者”所引起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他在民国九年写信给海外同志,告诉他们“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他极力赞美从北方起来的那个变化,还为它起了一个美丽的名儿——“新文化运动”。
     
     
    *       *           *           *
     
    民国八年间,有件事情对胡适来说可能是不幸的,那就是五四运动。五四运动把胡适所希望的一个单纯的文化运动转变为政治运动,扰乱了他那为中国建立非政治的文化和思想基础的梦想。对这个梦想的达成而言,五四显然是一条岔路。新文化运动本来该是针对辛亥革命二次革命而做的非政治的革命,当时那些健将们都相信难有思想革命成功,政治革命才有了真正的保障,才不会一垮再垮。半道杀出的五四运动对新文化运动当然有“广为流传”的贡献,但它也未尝不是新文化运动的“罪人”,因为它使许多优秀的知识分子都纷纷忍不住了,纷纷忘了真正的深远的使命了,他们不怕“任重”,但却有点嫌“道远”了。最后,他们终于暴露了狂热的本质,选择了感情的求近功的反应方式,大家都不肯再静下心来研究问题了,大家都跑到十字街头,投身到党派的阵营里,高倡他们的主义去了。
     
    首先忍不住的是陈独秀和李大钊,他们发起了谈政治的《每周评论》,只有胡适仍然守住不谈政治的诺言。七个月后,军阀捕去了陈独秀,胡适接办这杂志,那时正是安福盛行和会分赃的时代,知识分子们闭口不谈具体的政治问题,却高谈马克思和无政府。胡适于是“看不过去了,忍不住了”,“方才有不能不谈政治的感觉”,而“发愤要想谈政治”。在三十一号的《每周评论》里,他发表了他的政论的导言——《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他认为:
     
    “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着包医病的“根本解决”,从此用不着费心力去研究这个那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法了。
     
    这是胡适第一次走出书斋来谈政治,可是谈得非常碍眼,北方的社会主义者、南方的无政府主义者都骂他,这是很自然的事。因为思想的训练不同,看问题的方法自然两样,胡适着重的是一点一滴的解放、具体的问题、必要时的存疑和个人的独立思考的机会。胡适选择了一种non-punitive reaction,对国家大事,诉诸理智而非情绪,重实证而反对狂热,他劝人不要为了“目的热”就导出“方法盲”,因此,他浇了别人的凉水。他也知道自己惹人讨厌,于是他自比做了一只乌鸦,孤独地唱了一个小曲儿: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地啼。
    人家讨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老鸦》
     
    其实谈政治对他是一件苦差使,他宁愿写一篇一万字的李觏的学说,也不愿写二百字的社论,可是既然谈了,就不容易停手,从此便开了胡适谈政治的局面。但他谈政治的表现却经常是轻人之所重而生人之所轻,在众人高叫打倒“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封建势力”、“帝国主义”的时候,他却说我们真正该打倒的“是贫穷、是疾病、是愚昧、是贪污、是扰乱”;在大家高叫暴力的革命的时候,他却说我们应该走演进的路,从事“自觉的改革”。民国十八年,他的《人权论集》中的文字给他带来另外一种麻烦,一度党部曾请政府警戒他,闹得极不愉快,他只好引用鹦鹉救火的故事来告别上海。其实鹦鹉是招人喜欢的,既然连鹦鹉都不能做,他只好再做一次乌鸦。
     
    九一八事变带来了一个新刺激,几个老朋友的“挟持”,又引起了胡适大谈政治的热心,他创办了《独立评论》,说“一般人不肯说或不敢说老实话”,同时讨论当时的几个大问题,其中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便是影响深远的一场战。
     
    五四前后,中国似乎已沾染了十九世纪以来的“多方性”(multanimity),思想的分歧愈演愈烈。在外表上,虽能保持一种“局促的平衡”(uneasy balance),但是内部的酝酿还是很热烈。九一八事变带给人们一种新刺激,忧国之士个个都急于盘算如何使中国赶紧强起来,正巧当时正是独裁统治最流行的季节,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德国的希特勒、奥国的陶尔斐斯、苏俄的斯大林,甚至美国推行“新政”的罗斯福,都是时代的宠儿。“新式的独裁政治”弥漫了整个世界,大家都觉得这是最时髦的政治趋向,一些中国的知识分子居然也开始对民主与议会怀疑了,尤其是胡适的几个朋友,像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这些受过完满的英美教育,“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人,竟也纷纷宣言非行独裁制度不可了。胡适早在《独立评论》第一期里,就抨击过这种时尚的政论,他那时就主张:“我们不信‘宪政能救中国’,但我们深信宪政是引中国政治上轨道的一个较好的方法。”(《宪政问题》)一年半后,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等人的文字大量冲来了,涌起了一片拥护独裁的浪潮。这时候胡适当然忍不住了,他不能让他的信念在左右两派的极权夹击中倒下去,他不得不孤独地抵抗这种浪潮,这个抵抗持续了十五个月,为了“对一般求治过急的人下一种忠告”:“历史的大趋势不能完全取证于十几年的短期事实”,该“把眼光放得远一点”。
     
    他说他深信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近十年中出现的新式独裁政治真是一种研究院的政治;前者是可以勉强企及的,而后者是很不容易轻试的。……兢兢业业的学民主政治,刻鹄不成也许还像只鸽子;若妄想在一个没有高等学术的国家造成现代式的独裁政治,那就真要做到画虎不成反类狗了。(《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东方杂志》三十三卷一号)
    这种鲜明的表示,虽然使他又一次做了乌鸦,但是无疑的,他给怀疑民主的人士打了一剂强心针,向拥护独裁的学人敲了一棒子。
     
    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当局联名通电全国,终于公开表示了“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这真是一个重要的抉择,也是民国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从此以后,没有人再处心积虑地怀疑中华民国的政体了,大家在民主宪政的远路上看到了第一块里程碑。
     
    民主二字早在五四时代就叫得满天响,当时最时髦的口号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但四十二年后我们重看那些文献,我们会感到他们与我们之间有着不同的语意。为这两个词儿,他们缺乏冷静而深入的理解,而他们气质上的狂热,又恰恰与德先生赛先生的基本精神不相容,因此他们对民主与科学的“信念”是不能生根的,甚至是错误的:谈科学的人,甚至把唯物辩证法都误认做科学,谈民主的人,不去平心静气地做一个阿斗,却整天瞪着眼睛做革别人命的张飞,“民主”泛滥至此,谈政治的知识分子如何能有所归呢?陈独秀从无限辛酸的经验中,临死前才悟到对民主政治的“最后见解”,与胡适分而又合了。 四十年来,能够“一以贯之”的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四十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之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肯定他的稳健与睿智,和他对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我们不能不说,这只好唱“反调”的乌鸦,确实具有远见。而这种远见,就百年大计的建国事业来说,显然是必需的。
     
    *       *           *           *
     
    建国事业的重要基础当然是教育。教育是最可靠的投资,但也是最缓慢的投资。可叹的是,这几十年来,谋国之士都不能忍受这个看来“旷日弥久”的办法,总认为在国势岌岌可危的局面下,要想凭教育救国,简直是一件缓不济急的事。戊戍维新时,王照劝康有为多立学堂,等风气变了,再行新政,可是康有为答他说:“列强瓜分就在眼前,你这条道如何来得及?”三十年后,王照在他的《小航文存》里叹气道:“来得及,来不及,是不贴题的话。”三十二年若一切放弃,一意培养人才,对国家的益处会比任何政治改革都来得大!
     
    民国十五年的冬天,胡适在欧游道路上寄了一封信给徐志摩,他强调:“不妄想天生狄克推多来救国,不梦想捷径而决心走远路,打百年计划。”“我想我们应该发愤振作一番,鼓起一点精神来担当大事,要严肃地做个人,认真地做点事,方才可以对得住我们现在的地位。”(《欧游道中寄书》)
     
    当时他准备“回国后即积极做工”。回国后虽在新月社、北大复兴和独立评论几方面有过积极的表现,但理想中的百年计划的“大事”还没有机会施展。直到抗战后就任北大校长,他才提出了“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要想“在十年之中建立起中国学术独立的基础。”他认为“要做到这样的学术独立,……中国此时应该有一个大学教育的十年计划,在十年之内,集中国家的最大力量,培植五个到十个成绩最好的大学,使他们尽力发展他们的研究工作,使他们成为第一流的学术中心,使他们成为国家学术独立的根据地”,“只有这样集中人才,集中设备,只有这一个方法可以使我们这个国家走上学术独立的路。”(《独立评论》,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这个意见一出,立刻得到国中热烈的批评和讨论,大家至少承认听任高等教育与学术自然演变是不好的,有计划的发展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很快的,大陆变色了,这个计划也就跟着流产了。
     
    十一年后,一九五八年的四月十日,胡适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他以吴大猷先生所拟的《长期发展科学的方案》为蓝本,经商讨后,八月二十二日就获得政府的支持,五个月后就正式成立了“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中央研究院院长和教育部长兼任,象征着最高学术机构与最高教育机构的合作。从一九五九年度到一九六一年度,只靠着不能算多的台币,非常有限的美金,一个执行秘书,三个专任职员,就把这个计划奠定了事实上的基础,“使这件百年大计在最艰难的环境里有一点微细的开始”,这不是中国现代史上的大事吗?
     
    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委员会议上,胡适说了一段很令人深省的话,他说:
    ……这是一个起点,一个有希望的起点。在这样很困难的情形之下,我们能够有一亿一千万台币用在“长期发展科学与技术的研究”的开山工作上面,我们至少可以说科学已开始得到“重视”,开始得到“资助”了。我们当然不可感到满足,我们至少应该感觉我们的责任之大。我们应该感觉古人说的“任重而道远”五个字的意义。为国家计划发展科学,这个责任“不亦重乎?”我们的任务是“长期发展科学”,“长期”“不亦远乎?”……两年的工作,只做了一点探路的工作、开路的工作。从今天起,我们可以平心静气想想这条“远路”的蓝图了。(《发展科学的重任和远路》,《新时代》,一卷二期)
     
    这才是胡适的真精神!能够抓到这种新精神而加以肯定,我们才能肯定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真价值和真贡献。我们只消肯定他在文学革命的贡献、新文化运动的贡献、民主宪政的贡献、学术独立和长期发展科学的贡献,我们就可以“论定”他对我们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贡献了,除此而外,一切都是余事!
     
    *       *           *           *
    在上面的一系列的肯定里,我必须抱歉我没有肯定胡适在学术上的地位。在逻辑上,我说这话并非意谓着我在否定他。我只是认为这属于胡适个人的小问题,或者他影响下的那个“新朴学集团”小问题。梁启超说胡适“学问成家数”,至少我个人,我不承认在严格的尺度下,胡适是“哲学家”和“史学家”,我宁愿承认他是一个褪了色的诗人、一个落了伍的外交家、一个最卓越的政论家、一个永不停止的真理追求者。但是他对几个重大问题追求的“纯度”,也许还是有问题的。例如他以一个曾经“很热烈地颂扬西方的近代文明”的人、一个曾经主张“全盘西化”的人,居然花极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在东方“学术”的考证上、辨伪上,而美其名曰“打鬼”、曰“解放人心”、曰偷关漏税的思想方法训练,这是不能教人心服的!如果我们说他所以如此,乃是为了满足他个人的一点“历史癖”、“考据癖”,我们反倒会同情,反正他的天才过剩,不浪费一点,他是难受的。
     
    他不在推行“全盘西化”上认真,却在吴稚晖笔下《〈国故〉的臭东西》上认真,认真搞他自己笔下的那种“开倒车的学术”,宁肯牺牲四五十条的“漫游的感想”来换取“白话文学史”的上卷,毫不考虑两部著作对世道人心孰轻孰重,这是他的大懵懂!以他唱重头戏的地位,四十年来,竟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甩不开汉宋两学的对垒,竟还披着“科学方法”的虎皮,领着“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补助,这是多么不相称的事!
     
    我们现在是文化沙漠,胡适的重要在于他能运用他的远见、声望与“亲和力”,为沙漠打几口井。至于能不能使荒凉已久的沙漠变成绿洲,那还是一个非常显然的未知数!这个关键不在胡适,而在胡适找不到真正认识他的“远景”的人。他们只会顶着胡适的招牌,只会送他蟠龙的大花瓶,只会利用胡适的无为与宽厚,办那些学术与人情分不开的事业,中国过去的教育与学术已经断送在他们手里,如今他们又围来了,我不敢断定胡适之的良法美意不栽在他们的手里!
     
     
    *       *           *           *
     
    别看他笑得那么好,我总觉得胡适之是一个寂寞的人,其实这年头儿,凡是有点真“人”味儿的,没有不寂寞的,何况是有个性的人呢?在人生大节上,胡适有他自己的新“儒行篇”,他自始至今不信权威、不信教条、不信圣人之言、不信“旧道德的死尸”、不信两千年前空洞的旧经典能解决二十世纪复杂的新问题。在这生化转变的大世界里,日新月异的新时代里,胡适始终在变化的环境里维持他的人格、观点和气焰。他有不少intellectual arrogance,有人骂他是“学阀”,至少我是赞同的,我不觉得这词儿有什么讥贬的意味。相反的,对这些只会浮议、毫无风骨的穷酸文人,阀又何妨?四十年来,胡适被穷酸文人的浮议骂惯了,他才不在乎这些,有的甚至写洋洒千言的专书骂他,他只觉得好玩。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 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 ”。他说:“只要我们有东西,不怕人家拿‘没有东西’来打我们。”我要给他补一句:“只要我们负责任,不怕人家拿‘不负责任’来骂我们。”补全了,才是他“个人主义”的真精神。
     
    现在一些人攻击胡适的个人主义,凭良心说,这一冷箭实在放错了。胡适所提倡的乃是“健全的个人主义”,英文是individuality,可译作个性主义,这主义的特性有两种:
     
    一种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利害。(《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
     
    细读这段文字,才会知道什么是胡适之的个人主义,才会知道独立的与负责的个人主义实在不是什么不得了的洪水猛兽,乃是一个极普通的大丈夫所应具有的一点最起码的人生态度。“不教别人牵着鼻子走”,这不是大丈夫的独立精神吗?“好汉做事好汉当”,这不是大丈夫的负责气概吗?做大丈夫不是每个男子汉起码的要求吗?这样的个人主义还有什么可非议的吗?
     
    知道胡适这种基本态度,才会明白为什么他主张“用负责的态度,说平实的话”;为什么他“不说专为大家拍手叫好的话”;为什么他不在外国说、租界说,却一定要跑回国内来说话;为什么朋友被抓起来,他不说“抓破脸”的话;在他眼中,为舆论坐坐牢,算不了什么,并没什么不像话。
     
    胡适就是这么一个大而化之的人,如果我们盼他热情多于理智、傻劲近于侠义,那我们一定会失望的。这种情形,对一国众望所系的胡适说来,当然是美中不足的,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他并不想逞快,打翻了一锅粥,这种委曲求全的微意,都充分显示了他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右派,一个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在急进者的眼中,太不够火辣辣了。
     
    但在许多方面,胡适也绝非冷冰冰的人:他怀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监狱看他;喜欢南港的小学生,为国民学校捐巨款;赞助北平的助学运动,也破例卖字;听说一个年轻朋友的裤子进了当铺,立刻寄去一千元,……从这些小故事上,我们可以看到胡适为人热情的一面。但他的热情绝不过度,热情的上限是中国士大夫,下限是英国绅士。他在讲课时,天冷了,看到女学生坐在窗边,他会走下讲台亲自为女弟子关窗户,这是他的体贴处,但当女学生疯狂地追他的时候,他绝不动心,他只在给张慰慈的扇子上写着:“爱情的代价是痛苦,爱情的方法是要忍住痛苦。”在这点上,也许那写Marriage and Morals的风流哲人会笑他,不过在保守的中国,他在这方面是白璧无瑕的。
     
    没有疑问的,胡适之是咱们这时代里的一个好人,他有所不为、他洁身自爱。按说以他的英年盛名,风云际会,四十年来,高官驷马,何求而不可得?何至于在车声震耳的纽约寓楼,以望七之年,亲自买菜作饭煮茶叶蛋吃?试看今日国中,能有几人?无怪乎蔡尔德(M.W.Childs)说他是Sage of Modern China了。
     
    显然的,以胡适今天所处的地位来看,他还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过时的人社会早把他遗弃,至少不再重视他。可是从报章上、谈天上、“名满天下,谤亦随之”的流言上,我们知道他还是一个毁誉交加的新闻人物,可笑的是乱骂胡适之的人和乱捧他的人一样,统统抓不到痒处!一个稍有现代化头脑的人,一看就知道胡适思想只不过是一个“开放社会”(open society)所应具有的最基本的必要条件。说他叛道离经则可,说他洪水猛兽则未必。基本在某几点上,我们还嫌他太保守、太旧式,想不到这些平淡无奇的起码言论居然还不为人所容,这真是中国社会的大悲哀!
     
    说真的,在另一方面,我真希望胡适之是过了时的人了。胡适之不过时证明了我们四十年来没进步。学术与时代的进步对个人来得快才好;学术与时代赶过胡适之总比还让胡适之卖老命来得好。胡适之是一个豪迈的人,他若能看到学术与时代跑到他前面,他又何吝于自己是个落伍者?
     
    邱吉尔最爱引用的一句老话是希腊史家布鲁达克所说的:“对他们伟大领袖无情,是强大民族的特征。”胡适之是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他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的、不可磨灭的。虽然这样,我仍希望我们的进步能向他们投掷我们的无情,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一个知道长进的强大民族。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td][/tr][tr][td]  [/td][/tr][tr][td]本文责编:[u]lizheny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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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r][/table]

夏加坤 发表于 2011-6-9 19:12

[b]老段子了。[b][/b][/b]

沙舟 发表于 2011-6-13 13:12

一、 要有话说,方才说话。
    二、 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
    三、 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
    四、 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非常明显的,这四行句子的的精义所在已经不止于文字方面了,它们明白地指出了一个思想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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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对现代辫子军们也是值得反思的

去意无边 发表于 2011-6-16 16:37

四、 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可我们不管到了什么山,都要唱红歌。

yuebao 发表于 2011-6-16 22:10

从新文化运动到目前来看,他们那一代人,只有胡适看得远啊,他的精神到现在都不过时,这正如李敖所说,这是中国的悲哀,说明中国将近一百年来,毫无进步!胡适过时之日,必将是中国强盛之时。

闲云 发表于 2011-6-17 02:40

从新文化运动到目前来看,他们那一代人,只有胡适看得远啊,他的精神到现在都不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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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是. 

shen 发表于 2011-6-17 17:34

[i=s] 本帖最后由 shen 于 2011-6-17 17:52 编辑 [/i]

胡适是传统文人,虽然有其才能,但仍未脱俗,依然不乏平庸

夏加坤 发表于 2011-6-17 19:13

[b]作者和胡适的通信。[/b]

我在“碧潭山楼”的时候,曾有一封惹来大祸的长信给胡适。这封长信起源于胡适看我太穷,限时信寄来一千元(当年的一千元,还满值钱)。我很感动,乃写了这封信。事缘一九五二年十月二日,胡适到台中来讲演,那时我在台中一中,头天在火车站递了一封信给他,第二天特别跷课去听,回来被训导主任谭卓民警告,我在周记里特别抗议,表示不服。念台大后,到胡适死前,我跟他偶有往还。在他送了我一千元后,我觉得受之有愧,决定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二日以前还他。到了二月,钱一直没着落,我心里很急,不料二月二十四日他突然死了,我真的“如释重负”,我想起《胡适留学日记》中“借一千还十万”的故事,我后来虽没还他十万,但对胡适思想的流传,从写《胡适研究》、《胡适评传》、《胡适与我》到编《胡适选集》、《胡适语粹》、《胡适文存外编》、《胡适给赵元任的信》等等,倒是尽了“还十万”式的努力。

  收到胡适的一千元当时,我的长信全文如下:

  适之先生:

  老年人总爱把青年人当毛头小孩子,所以我们心眼儿的话都不跟他们说,你在这方面非常开明,所以“李敖先生”愿意请你听听他的故事。

  我不喜欢假惺惺地谦虚,我自觉我个人的身世很有代表性,我觉得我个人的历史很可以代表现代中国的某一些青年人——他们怎样在长成、在选择、在迷乱,最后怎样在制式教育底下做了叛徒。这一段辛苦的过程中,多少青年人倒下去了,我是运气较好的一个,因此我还能自由地活着,活着讲我的故事。

  我的祖父十几岁起就在山东做叫化子,后来替人赶马车,流浪到关外去,三百六十行中至少干过十分之一。还有“外一章”-做过土匪,一次负了伤,躺在土坑里穷哼哼,一位大姑娘救了他,他就讨了她做老婆,我爷爷也是个PTT,从此洗手从良,几十年后,居然被他熬出一家银楼。我奶奶真能生,独力生了十二个(六男六女,成双成对),她是热河人,我爷爷一生气就骂她“穷山恶水,丑妇刁民”。可是“丑妇”颇有眼光,至少她说动了我那目不识了的土匪爷爷,叫他送“老二”(我老子)上了京师大学堂。

  “老二”在民国九年人了北大国文系,他的同班陆侃如魏建功都有了成就,可是他没有,一毕业,十几口的家就累了他,使他放弃了吉林送他留学的公费,使他在抗战时逃不到大后方,他逃到北平,就逃不动了(“九一”事变后我们全家到北平,我父亲到处找事都没头绪,他去找过你帮忙,可是你没见他,他很失望,所以后来一提胡适之,他总是唔呀唔的)。后来他总算在法部找到一件小差使,一次办移交的表现,居然使一位朱九爷赏识了他,此后一直保荐他,宜做到王克敏手下的太原禁烟局的局长(他在胜利后从书堆里掏出一张马占山开给他担任敌后工作的证明,可是我颇怀疑他对工作认真的成绩)。

  日本华谷中将(?)为了打击王克敏,说我父亲贪污,一年监狱审问竟找不出证据,出狱后王克敏为了酬劳他的“尽职”,给他做华北禁烟总局的局长,可是他似乎知道日本快垮了,不能再干了,急流勇退,是他聪明的地方。胜利后北平大抓汉好的当儿,他却安然化名在东北营城煤矿做他的总务处长!

  抗战时没逃到后方,他颇以为憾,所以共产党一来,他决定先跑,跑到台湾来,箱里的老底子全折腾光了,知道他的人不相信他没钱,按说我也不相信,但我发现早上起来必须要用盐水代替牙膏的时候,我开始相信了。

  我父亲有意埋葬他过去的历史,重新捡起他在北大刚毕业时的行业,在中学教起书来,他的文章和人格是我怀疑的,可是他的口才与办事能力我还看不到有谁比他好,他看到他旧日的老同学,凡是不为家累逃到后方去的,如今都做了省主席、立监委,他的学生也做了次长了,他似乎不无感慨。他是一块做政客的好材料,他不能在这方面继续发挥所长,所以就安心做了一个好教师。

  他死的时候居然落得台中市市长以下两三千入送丧的场面,那时候似乎人人都痛失师表,人人歌颂他,同时痛骂那“不磕头,不烧纸,不流一滴眼泪,主张丧礼改革的儿子”!

  那是我生平最得意的一次经验,是我独自一人在传统与群众面前表现“吾往矣”的勇敢,如果你要找寻一个“我对于丧礼的改革”那篇文章的试验人,你一定无法阻止我的自荐。但是当我反抗我的长辈们逼我磕头的时候,在我脑袋里打转的还不是那篇文章而是那首诗——《礼》!

  那是我大学一年级的事,那时我刚二十岁零二天,可是我觉得我已长成了。

  二十年问,我那三姑六婆化的家庭与颇识时务的父亲并不能给我什么脱俗的影响与身教,正如一般中产阶级的中国家庭一样,在这种环境里按说一个从未出过家门的男孩子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叛徒,可是我毕竟以这种身份出现,当我父亲眼睁睁地看我退还他的压岁钱宣布“不过旧历年”的时候,他的表情是我不能形容的。

  如果我用“人格心理学”的方法来分析我自己,那太麻烦了,因为我的形成很简单,我该感谢我父亲的就是他老先生从来允许我自由意志的自由发挥,在别的小男孩还在玩泥巴的时候,我已经为自己布置了一个小图书馆,我父亲从来没有拒绝过我向他要钱买书,从来不干涉我想要看的书,逃难到上海的时候,学费太贵,我的姊妹们都失学在家,他却叫我去读缉规中学(就是你教过书的华童公学),不让战乱耽误我的学业。二十年与他相处,他似乎充分发挥了“北大精神”。看到周德伟不管他儿子,我向他笑着说:“所谓北大精神就是‘老子不管儿子的精神,,你们北大毕业的老子们都有这种精神。”

  从一九三五年以后,尽管世局天翻地覆,一个小男孩却。

  能安坐在他的小象牙塔里,慢慢地成长,家庭、父母、姊妹、外人都不能“引导”他,因为书本早已取代了他们的影响而把我带入一个新境界。在一个六年级小学生的书架上,客人们可以看到《中山全书》,也可以看到右派的《我的奋斗》和大量左派的书报:从《观察》、《新华日报》、直到格拉特科夫的《士敏土》,这些早慧的成绩虽然带给我那小头脑不少的骄做,可是也带给我不少的迷乱。

  整个的初中我都陷在迷乱里,直到我进了高中,直到我碰到了我的老师严侨(以侨),我的生命才起了突变。

  严侨是严复的长孙,初到学校的时候,立刻使我们倾倒,他的热情与犀利,文理科的知识,英日文的熟练,都不是那些混饭吃的教员比得上的。很快的,我跟严侨建立了友谊;很快的,我知道了他为什么整天买醉——原来他是共产党!

  他到台湾来就被发现,她的妹夫叶明勋保了他,他没被捕,也不能活动,很苦闷。住了几年,读了些书,居然也有点自由主义的倾向,所以更加苦闷。一天夜里他又喝醉了酒,竟向他的小知己大哭,他对我说:“我不相信国民党会把中国救活,他们不论怎么改造,也是无可救药,他们的根儿烂了。

  十多年来,我把自己投入一个新运动,我和一些青年人冒险,吃苦,为了给国家带来一个新远景,所以我做了共产党,我志愿偷渡过来,为我的信仰做那最难做的一部分。可是这两年来,我发现我变了,我的精神好像飞向那自由主义的神像,可是我的身体却永远被一个党锁住,被另外一个党监视,这是我最大的痛苦。虽然这样,我还是想回大陆去,那里虽然不满意,可是总有一点‘新,的气味,有朝气,对国民党我是始终看不起的,它不配我去自首!现在我们的名册里并没有你,可是我想带你回去,带你去共同参加那个新尝试的大运动,这个大运动是成功是失败不敢确定,但它至少牺牲了我们这一代而为了另外一个远景,(多像丁文江!)至少比在死巷里打滚的国民党痛快得多了!”

  那时候,我答应了跟他走,我当时梦想我会参加一个重建中国的大运动,可是梦想毕竟是梦想,半夜里五个大汉惊破了他的梦和我的梦,他被捕了,叶明勋也为这事丢了官。两年以后,严侨竟死在火烧岛。在王蓬常《严几道年谱》六十八岁条下写着:

  元旦,长孙以侨生,字曰彦国。先生有诗云:“神州须健者,勿止大吾门。”又云:“震旦方沉陆,何年得解悬?太平如有象,莫忘告重泉。”

  可是神州的“健者”哪儿去了呢?在“重泉”底下,他能告诉他祖父什么“象”呢?严侨死了,在他原来的神到自由主义的神的路中间,他倒下了。

  “严侨事件”是我生命里第一次受震撼的事件,他的离去使我有很长一阵子心灰意懒;“严侨事件”对我是一个总结,它刺激我,使我重新给我自己结一次账。那时候的“李敖思想”是一个大杂烩,那时候的我,做过全台湾三民主义论文比赛的得奖人,台中市祝寿论文的冠军,以及钱穆的忠实读者。一个中学生,收到钱穆写的信、送的书,竟没有变成钱穆的徒弟,竟在几年后放弃了“钱穆的路线”,这不能不说是怪事吧?

  如果我没有看过右派的左派的或是国粹派的书,而只看过你的书,而受你深刻的影响,那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可是当我在右派的书堆里打过滚,在左派的远景里做过梦,又在国粹派的本位论底下受过欢迎以后,转而拿起《胡适文选》,这该是一件很有味儿的事。就老一辈的人说,在中国,没有第二个人能带给我这么大的变化,使我在迷乱里面,放弃了旧有道路——那些使我着迷了好多年的老路。

  不久,你的著作慢慢引起我很大的狂热,四十一年十月一日,我在台中车站递了一封两千字的长信给你,那时我才十六岁,对你兔不了多少有点“人身崇拜”。从四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我在“中副”发表文章驳太希的《胡适旧诗伺》起,我陆续写了不少介绍你的思想的文字,那些文字现在看起来虽然大槽大滥,但是动机却很单纯——为了我深受过你的影响,我也愿意别的青年人认识一下胡适之。

  当时许多人笑我,奇怪我为什么不写点别的?为什么专门写关于胡适乏的?甚至有的朋友开玩笑说:“李敖是吃胡适饭的。”

  对别人的误会我很难解释,他们不晓得我“宣传”胡适思想是因为我在右派左派国粹派中有过很长一段的矛盾,他们不晓得我对胡适之有着一种莫可名状的感情,这种感情使我不能容忍别人乱骂你或乱捧你,因此我很费力地写了一阵子文章,希望人们看看胡适的真面目,虽然我那一阵子的表现可能费力不讨好。

  等我又大了几岁,对你的看法已很少“人身崇拜”的痕迹了,我觉得我比较能够更清楚的认识你、了解你,你有许多使我失望的地方,也有许多地方非常可爱,我觉得你有点老惫,虚荣心与派系观念好像多了一点,生龙活虎的劲儿不如当年了,对权威的攻击也不像以前那样犀利了。我这种感觉只是感觉而已,我把它们多少表示在我给你的信和诗里,我知道你不会介意的,我没有用看“太老师”的眼光来看你,我支持你,向别人为你辩诬,使我在军队中得到“思想游移,态度媚外”的记录(我想你不知道军队中有着很盛行的“枪毙雷震,赶走胡适”的革命理论,这种理论同时还有蔓延成“枪毙胡适”的趋势)。同时我也批评你,我不忌讳,如果我远远站在一旁,诚惶诚恐地“执弟子礼”,或是满纸“道席”、“钧鉴”,那未免太俗气。我喜欢你,为了你是一个“人”,有尊严、有味儿,我受你影响和期望自己的,也无非是在权威和群众底下努力做一个“人”,不出卖自己,不低三下四,我喜欢麝,为了它们在必要时会毁掉自己,为了换取不妥协。有一次我向殷海光开玩笑,我说:“殷先生,你在台大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几个自由主义者,一受军训,全都变成国民党了,据我所知,他们有几个还是自愿的。凭这一点,你应该佩服我。”

  也许我值得骄做,为了我始终未曾放弃我的信仰,虽然受了不少苦,得了不少不方便,可是我不在乎,如果我有点才干而不能照我的意思来“行道”,我会毫不费劲地背起我的“自毁主义”下乡去。

  我像不相信权威那样不相信传统,我是一个小人物,我不相信我能打倒什么,但是他们除非很费劲,否则也很难打倒我。我像一个王八,他们不理我,我可能冷不防咬他们几口,使他们气得血压高一高,如果他们勃然大怒操刀而来,那我就只好缩头不出,任他们花言巧语,我也是不妥协,我可能是一个最没出息的cynic,在青龙偃月之下,自信不能做文文山或史可法,只好选择罗素的泄气论,不过套一句蒋总统的话即“不到最后毁灭关头绝不轻言屈服”,这一点可得“最佳勇气奖”。好在我对自己目前的韧性还算满意,我从军队里走回来,还是无党无派无宗教,还可以很神气地写这封长信告诉你我还坚守我们的岗位,在你大博士的领导之下,一同长期发展,一同宣传自由主义,一同歌颂马维君的美丽。惟一不同的是你是头儿,我却不过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助理,想想“宁下勿高”的哲学,也许我比你还痛快。收到你限时寄来的一千元,开心之至,温源宁、朱文长他们都记述过你慷慨解羹的故事,今天我竟身受其惠。裤子既赎回,可说句大话,就是钱本是身之外物,你对人的体贴该考第一,你用你收下我送的书的事来“诱”我收下这钱,其实这是不能相提并论等量齐观的。钱是可爱的,可是我若收了,我不能找理由说这是不“苟取”,老祖宗们鼓吹“一介不苟取”,何况一千元乎?所以在这件事上,我要坚守固有道德一一不能收。你既然这么好心帮我一,个大忙,那么就让我把它作为一项借款,用它救一下急,周转一下,缓一口气,我决定在明年三月十二日还你,“你千万不要推辞”,这样办,又不过分贪财,又不过分捐介,又没有利息,又穿上裤子,还是再好没有了!

  如果“谢谢”两个字能表达我的感动,我一定毫不迟疑地用它来表达;如果我不用这种字眼,请你允许我寻找另外一种表达的方式。

                  李敖 一九六一、十、十夜深

夏加坤 发表于 2011-6-17 19:19

[b]胡适对《播种者胡适》一文作者的回复[/b]

李敖先生:

  我知道这一个月以来,有不少人称赞你做的《播种者胡适》那篇文字,所以我要写这封信,给你浇几滴冷水。

  我觉得那篇文字有不少的毛病,应该有人替你指点出来。很可能的,在台湾就没有人肯给你指点出来。所以我不能不自己担任这种不受欢迎的工作了。

  第一,我要指出此文有不少不够正确的事实。如说我在纽约“以望七之年,亲自买莱做饭煮茶叶蛋吃”——其实我就不会“买菜做饭”。如说我“退回政府送的六万美金宣传费”——其实政府就从来没有过送我六万美金宣传费的事。

  又如说“他怀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监狱看他”——我曾帮过他的家用的小忙,但不曾到监狱去看过他。(我至今还想设法搜全他的著作,已搜集到十几本了;我盼望将来你可以帮助我搜集:我觉得他的著作比鲁迅的高明多了。)

  又如你说“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

  ——我就不记得我在什么时候引用过这句话。

  别的小小“不够正确”的例子,如你引的“旧梦”,第二行原丈是“瞥见飞檐一角”,第六行原文是“没人懂”,又此诗应分两节写,前后两节各四行。又此诗引在此文之首,你的意思我不大明白。又如此文中用的英文字有“multanimity”似是不见于字典的字;又有“nonpunitive reaction”似乎也不很正确?

  在“经历和著作”里,也有很不正确的地方,如我在康奈尔只得了B.A.,并没有经过M.A.的阶段,就直接准备博士学位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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