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城:女儿国的破灭】(文/邓晓芒)
【顾城:女儿国的破灭】(文/邓晓芒)顾城杀妻自杀的爆炸新闻现在终于慢慢沉寂了来了,唯美主义者似乎都站在为顾城辩护的一边,而道德家们则都异口同声地谴责他违背起码的人性;也有人持一种公允平正的世故态度,主张将这两方面(艺术方面和道德方面)“分开来看”,一面谴责他的道德败坏,一面欣赏他的感受的美丽优雅深沉。整个评论界被这件事搞得要得精神分裂症,但却没有人将这两方面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来进行一番深入的精神分析。中国人已习惯于对一切矛盾,包括最剧烈的自相矛盾视而不见。他们在矛盾面前唯一关心的是讨个“说法”好使自己安心,而始终不愿触动自己内心既有的任何一个审美标准和价值标准
顾城是以“朦胧诗”而在文坛崭露头角的。正如中国一大批以诗进入文学创作的青年作家一样,他的文字功底并不是十分地好,但感觉却特别细腻、准确。他的诗才并不表现在语言和语句上,而是表现在意象上。所以读他的诗句很费精神,远不是那么朗朗上口;但一旦悟过来,却的确有种韵味和感染力。这种特点也带进了他唯一的自传体小说《英儿》(与雷米合著)之中。我们看到《英儿》中他写的那些部分常常是语无伦次、废话连篇,甚至语句不通。写“按摩”这一节拉拉杂杂一万多字,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对话、斗嘴、回忆、神侃,真要命。又如“我那感激地矗立着被她要了,她轻轻的看着,就像摸在我的心上”(《英儿》,华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什么话?也许是笔误或印错了,就再举一例:“神态颐若”(第149页)或“空气中略有出入凉意”(第154页)。我这里不是要揪他的毛病,只是想更为平实地看待这位天才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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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儿》,总体的感觉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小”。正如听一个被人娇惯着的孩子反复地说:“我小!”小王子,小公主,小儿(女孩子、“小姐家家”、“姑娘家”)心理和小儿情趣,这些都是在书里反复出现的意象。与“小”相联的就是“玩”,所谓“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吧。你看顾城把爱情当游戏,英儿更是如此:“挺好玩的”,“真是好玩”,“女孩真好玩”,“比较好玩”(第19页),“她跟我玩呢,她玩大发了”,“玩吧,我陪着你”(第23页)。玩什么呢?玩“我的心”、“我的姑娘家”(第24页)、“我的女孩子”(第26页)、“我的宝贝”(第25页)。我想中国的读者们之所以被顾城所打动,正是因为这“小”,以及这小孩子过家家式的、“两小无猜”的“玩”,他们的心特别容易认同这种天真、纯洁、不谙世故的儿童意境和情趣,因为那正是他们不论从道德上、情感上还是从气质上,也不论是从儒家、道家、佛家的立场还是从日常生活的立场上,都特别向往的一种轻松、快乐和无忧的境界啊!
我在世界上生活
带着自己的心
哟!心哟!自己的心
那枚鲜艳的果子
曾充满太阳的血液
我是一个王子
心是我的王国
哎!王国哎!我的王国
我要在城垛上边
转动金属的大炮
我要对小巫女说
你走不出这片国土
…………
你变成了我的心
我就变成世界
呵!世界呵!变成世界
蓝海洋在四周微笑
欣赏着暴雨的舞蹈(顾城:《小春天的谣曲》)
写于80年代初的这首诗,可说是最纯粹地体现了这位“童话诗人”那清彻、纯净、如五彩玻璃一般透明的儿童心境尽管他此时早已不是儿童了)。读着这些带着奶香的柔美的诗行,谁会想到有朝一日,那位“小王子”会成为一个暴戾的“可汗”、那尊“金属的大炮”会真地瞄准了“小巫女”开火呢?难道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恶毒、仇恨和凶暴,那种执意毁灭美好事物的可怕欲望,竟会潜伏在如此白璧无瑕的洁净心田中吗
热而,“不该发生的事情”毕竟发生了,它甚至一开始就在发生着。正如一个铜板的两面,那纯洁的童心在诗人那里正是作为“恶之华”而开放的。当诗人将自己的天真单纯当做一面旗帜飘扬起来的时候,他同时向整个人类宣了战。在《英儿》中,他所人类称之为“你们”。他的口头禅是:“你们活什么呢?”(第248、251页)当然,他不是想要人们都死,他只是自己想死,并希望他最爱的人同自己一起死,以保持他和她灵魂的纯洁。他瞧不起“生活”,“到生活里去了,这是我憎恨的事。我很惊讶人为什么愿意话”,“我本来不是属于生活的”(第87页),“你们是生活所生,我也是。但我的灵魂却是死亡所生,它愿意回到那里去”(第98页),“没有比一直活下去更可怕了”(第118页)。他说:“我要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筑我的墙、我的城垛和炮台,我幽暗曲折的甬道”,“没有人能够走进这个城堡”(第174页)。其实,凡是走进这个城堡的,没有人能够(活着)走出这个城堡,这是死堡,是他灵魂的“家”或“冢”
不过,正如儿童般纯真的爱是他的一面旗帜一样,“死”也不过是他的另一面旗帜。尽管他常常说起上帝,并自比为被钉上十字架的耶稣,他骨子里却并不相信死后的灵魂。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无神论者。他知道,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他只是用死来作为对人世生活的一种报复,一种仇恨的发泄。所以,当他以“爱你”的名义口口声声地说:“你等我死,我就死”(第14页),“我爱的人都可以杀我”(第16页),“我是爱你的,那一次你给我,让我感动。仅仅于此你就可以取我的生命”(第42页),这里,我们从中嗅出了一种凶险的气氛。可怕的是,他并不是真的把死当作一种幸福来渴望(如基督教殉道那样),而是把和别人一起死当做一种安慰和补偿,那潜台词是:我看你还能活着!“我们是一个人”(第14页)。因此,他虽然看出他不能见容于这个世界,只有死路一条,但却始终恨恨地,以死来作最后的威胁和要挟:“我把刀给你们,你们这些杀害我的人”(第16页)
口里说自己要死,却又不愿意痛痛快快的去死,而总想扯上别人,陷别人于不义,刻意使自己的死在活着的人之间留下一个可歌可泣、可悲可悯的形象,这就足见这种儿童心态从根本上没有责任能力,死(或死的宣言)只不过是搅扰别人、惊吓别人的一种手段而已。凭借这种恶作剧,一个坏孩子就可以对那些惶惑的人们肆意嘲笑,觉得自己高居于别人之上的优越感是多么的开心。当然,最开心的还是,当他诅咒了全人类之后,还有那么多人朝他顶礼膜拜,视为神明,证明他生来就与人不同。我想,他直到死大约都没有怀疑过这一点,因为他完全被自己陶醉了。特别是,他那不可企及的“爱”是任何人都不具有的“宝贝”,谁能不羡慕他、嫉妒他呢?他的死,以及他和她的死,不正是对这一宝贝的无人付得起的标价吗
小说主要部分都是以顾城向他的正式妻子雷米倾诉他对自己的情人(或另一个妻子)的动人的爱为主题的,顺便也倾诉了他对雷米的爱。这种双重的倾诉究竟是怎么回事?是顾城的“爱”太多了,无法在一个女人身上完全消受?还是雷米“爱”太广阔、太伟大了,能够容纳顾城的任何伤害,就像大海容纳暴雨的舞蹈?书的作者们显然是这样认为的,他们把这当做是一种先锋派的爱情观,一种新颖时髦的玩意儿。那个时代(80年代)的年轻人我接触过一些,他们仿佛觉得自己只要一转念,就可以变成“世界人”,可以不受任何民族的、文化的、传统的和意识形态的观念的束缚,就可以比嬉皮士还嬉皮士,比后现代还后现代,不像90年代的年轻人,处处感到自己不得不回归传统。那是一个异想天开的时代。顾城和雷米可以说在五分钟内就决定了自己后半生到南太平洋的某个岛屿上去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就像当年高更隐居塔希提一样。因为这种生活款式根本不用深思熟虑,是他们从来就暗中追慕的,也是那时的年轻人个个暗中追慕的。所以这个念头的出现就像一道光明,照亮了他们内心的渴望:远离世俗,远离这个不干净的、喧嚣的、不能自由自在痛痛快快地爱的世界,用自己的双手去建造一个纯粹的理想的乌托邦。但是问题在于:顾城真的“爱”雷米吗?或者,雷米“爱”顾城吗
纯情人士会立刻反驳我:你的爱情观太陈旧了!你怎能断言,爱一个人才是爱,爱两个人就不是爱呢?顾城自己就颇为“世界”也颇为“民族”地说过:“一夫一妻制是天主教闹出来的,把中国害苦了。我们中国人不能忘了祖宗”(第7页)。当然,他肯定没有想到,这“祖宗”要一直追到北京猿人。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看,《英儿》中顾城与雷米的爱的性质究竟里怎样的。首先,整部小说虽是由这对恩爱夫妻合作的产物,但我们在其中却只看到顾城大声喊叫他的爱,在雷来那里却听不到半个字的回音。书中以旁观者(乡伊)的身分说:
“令人费解的不是g(顾城)和英儿的异样恋情,倒是最正常的c(雷米)、她和英儿之间始终友爱微妙的关系。到底是什么使她用正常的情感来对待这异常的生活?”(第264页)
这的确是小说中一个最大的谜:雷米作为顾城的原配妻子,对顾城的小情人不仅没有丝毫芥蒂,反而带着欣赏、赞叹的态度为他们的幽会提供一切方便。甚至可以说,顾城的“婚外恋”正是雷米自己一手促成的。她到底是回到了中国古代传为美谈的妻妾如姐妹的传统美德,还是前进到了未来世界取消婚姻束缚的理想境界呢?当我们尚未弄清她对顾城的真实感情之前,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但是,从她不回答(至少在书中没有回答)顾城声嘶力竭的、甚至可说是气焰嚣张的“爱的呼唤”这点来看,我们不得不猜想一个很可能是真实的事态,这就是:她根本不爱顾城!或者说,她对顾城的爱根本不是妻子对丈夫的爱,她只是顾城潜意识中的恋母情结的对象而已
当我们发现这一秘密时,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看来顾城从小和父亲生活在一起,儿时缺乏母爱;1979年顾城在火车上邂逅了来自上海的雷米(谢烨),其后四年间,雷米一直在“柔和地拒绝他的求婚”(第6页),直到1983年他们终于结合。我不清楚这四年中这两个相隔两地(北京一上海)的年轻人是如何交往、恋爱的,我猜想那一定是童话式的和柏拉图式的。借助这种爱的激情,顾城四年之间成了一个令人仰视的诗人。没有一位纯情的女孩能抵挡得住成为这样一颗诗坛新星的夫人的诱惑,何况雷米本人也是一位纯情派诗人,她对童贞的迷恋决不下于顾城本人。然而,母爱是她的唯一的天性。本书最后几篇散文(第266一304页)出自她之手,清楚地表明了她对儿子那种母爱是多么的深沉。我们可以想象,正是凭着这种母亲式的爱,她最终答应了顾城的求婚,这在她无非意味着,她决心自己来照顾这个需要一位小母亲的“宝贝”,这个自己都承认“从来没过八岁”(第216页)的、“始往没有发育成熟”的“魔鬼般的顽童”(第256页)
的确,顾城对雷米的“我爱你、爱你”的肉麻的表白,与其说是表达对一个异性的爱,不如说是在母前面前的撒娇。所以那种表达与他对英儿的表白是有性质上的不同的。他称雷米为“我的恩”,他说:“雷我爱你,我敬你呀,不是爱你,你老是不让我走出去,我真喜欢这种安全”,“每一次我走过了,都是你拉我回来,站在安全的地方”(第21页)。事实上,顾城对雷米的依赖到了惊人的程度,雷米不仅要为他掌管钱、钥匙、证件等等,还要帮他写信,出门找袜子和上衣(第7页)。但最累人的,还是时刻监护着这个宠坏了的大孩子那自我中心的瞬息万变的情感,因为弄不好,稍一不留神,这个“只有七寸大小”(第5页)的魔鬼就会出事。用旁观者乡伊的话未说:“你让人感到严重,时刻必须认真对待。你可以‘不管’,可以说‘不活’,别人不行。……所以谁都不想惹你。你在与你有关的人中,关心你以及爱你的人中,就一直被小心认真地对待着……。总之你是让人感觉太严重了。雷在你边上是太太地累了”(第223页)
不难明白,在这种无穷无尽的苦役中,突然出现了英儿这样一个可以让顾城分散一下注意力的女孩,雷米是感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就像把手中的孩子交给了另一个小保姆,或一个活玩具。要她同时照顾好顾城和木耳(他们的儿子)这两个宝贝,真是太沉重了。她像真正的母亲安排儿子的婚事那样安排着顾城与英儿的会面,安排他们同床共寝,甚至亲自给他们拿来避孕套。“还不无嘲弄地瞪了我一眼,‘很贵!’你告诉我”(第37页)。她还筹划着有一天让顾城和英儿正式结婚,自己退居“二线”(第216页)。实际上,有英儿在,雷米感到安心。只要英儿能管住顾城那颗不安分的心,能够用男欢女爱来缓和顾城的任性和对生活的厌倦,雷米是什么都肯为他们做的。她与英儿并不是平辈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姐妹,而是真正的婆媳。所以当顾城和英儿在一起调情时,在雷米面前却不敢放肆,“我们都知道停止在什么地方”(第141页)。在《英儿》中,顾城从头至尾没有哪怕暗示过他与雷米的性关系,表明他们很可能只是在维持一种名义上的夫妻;因为从顾城如此津津乐道、不厌其详地描述他与英儿做爱时的细节和心情来看,他是不可能不把这些场景与和另一个女人的做爱(如果有的话)加以比较和品味的。正是因为这一点,英儿才能如此坦然地在他们家里充当“第二夫人”的角色而毫无顾忌,甚至还能和雷米建立一种难舍难分的亲密关系。雷米具有中国传统女性看重现实、吃苦耐劳、逆来顺受的美德,又受到西方现代性解放的思想熏陶,对顾城和英儿的胡闹不仅不会反感,还带有一种由衷的赞赏和骄傲。但显然,她除了从书本上和童话里以外,一辈子没尝过真正成熟的男女情爱。就糊里糊涂地被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作了一个精神侏儒的妄想的牺牲品,这决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
然而最可悲的是,无论是雷米,是顾城,还是读者们,都不认为这种“长不大的孩子”的幼稚心态有什么不好、不正常、令人恐惧和恶心,相反,人们一致认为回到儿童心境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境界,只有在那里一个人才能得到净化,才会找到自己的本心和真心。人们认为,社会容不了这种纯真,这是社会的错,顾城归根结底是被社会所毁。至于他自己的责任,则不过是太走极端、太不理智,是一时的想不开和冲动。人们没有想到,世界上最残暴的兽行往往是以纯真和幼稚的名义施行的,刽子手们脸上总是挂着顽皮的微笑。如果说一个真正的儿童还没有气力和胆量去做那些残酷的事。那么一个具有儿童心态的成人则往往成为邪恶的化身;而且这种人在干完坏事之后没有丝毫忏悔之心,反而觉得自己的一腔真心足可涤除一切污秽和罪过,凭这真心即可得到廉价的同情和原谅,如果不是得到崇敬和褒扬的话。人们没有从根本上看出,顾城的残忍、凶暴、痞并不是什么一时的迷误或“走火入魔”,而正是他的天真、美丽的纯情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纯情“是一个婴儿,也是一个野兽,它浑然无觉地要离开这一切,到那充满精灵的野蛮的世界中去”(第254页)。他以为,只要自己“纯情”了,就有权居高临下地以“可汗”或皇帝的身分要求女人的纯情报答。他竟然没有意识到这种要求是多么“痞”,多么侮辱人、毁灭人,反而自始至终都自以为是一个玲珑剔透的“宝贝”。事情都是被别人弄糟了:英儿不理解他,世道太险恶,他所设计的“天堂”不为人世所容。当这个王国被“他人”所毁坏时,他就不惜用最野蛮、最痞性大发的手段(斧头和绳索!)结束了其所能支配者(雷米和他自己)的生命
人们常常惊骇于一个如此感情丰富、细腻、真挚而敏感的诗人怎么能用这种方式杀害他仍然爱着的妻子。其实,顾城在他的作品中是以一种梦幻的眼光来看待自已、美化自己、欣赏自己的。他只端出了自己美的纯情的一面,而隐匿了自己本性中的蛮痞,更割断了这种蛮痞与纯情之间的本质联系。他将他和两个女孩的三角关系描写得极其和谐,纯情得让纯情少女倾倒,让稍有点世故常识的人感到肉麻。他所追求的完满首先体现在他的两个妻子的心心相印中,体现在以他自己为中心、以几个“水做的女孩”为淫乐游戏对象(鱼儿戏水)的交融关系中。他不知道,西方至今实施的一夫一妻制并非某一教派或国家法律使然,而是有女性人格独立和一般人格独立的观念作根基的,而他所创造的一夫多妻的“奇迹”则不过是中国女性人格极端缺乏、只能像“水”一样被男人玩弄和规范的产物。他的纯情不论具有怎样的“自我牺牲”的假象,但却不是建立在尊重人、尊重他人自由的人道原则上的,而是建立在他自己的自然天性、即未受教化甚至反对一切教化的“唯我独尊唯我独宠”的痞性之上的;因而这种纯情对他人、对被施与纯情的对象具有一种痞陋的强制性。越是纯情,这种强制便越甚;越是理想化,就越不允许对这理想有任何一点玷污,否则就要以非人的、兽性的方式全盘捣毁。纯情取消了你和我的一切界限,因而自杀也带有这种蛮不讲理的痞性:我死,也要你一同死,因为你就是我,我死了,你还活什么
但读者也许会说:不管怎样,顾城毕竟经历了一番可死可活的真正的爱情,他对英儿的感情难道不是真挚的吗?他的死,撇开对雷米的不公平不谈,不也可以看作对英儿的一种殉情吗?我们下面就来分析,他对英儿的“爱情”实质上是怎么一回事
(二)
顾城说:“我真像拜神一样的爱她”(第34页)。当她跟着别人跑了的时候,他骂起来、哭起来:“吃我的鸟儿,抢我的鱼和我的姑娘家……你们偷了我神殿里的东西,我的神殿呀”(第24页)。可是,这样一种神圣感、崇拜感并没有导致西方人的那种骑士精神,而是导致某种完全相反的东西,即导致想自己来品尝禁果、占有她共享用她的情欲冲动:“这是一个甜美的果子,一个女孩儿”(第64页)。这种中国式的神圣感并不是在自己的偶像面前的自律,而只是意味着不容许旁人来插手和染指我的东西、“我的宝贝”。就是说,这种神圣感只不过是一种洁癖,一种要小心地保持和维护对象的清纯、干净、洁白无瑕(以“留着我在世界上用”)的狂热。“女孩被碰了,我的心就会发抖,因为那是我的心”,“我梦想着洁净,想让她杀死我,除了我心里的一个地方,其他愿望都是不洁的”(第98页)。他希望和英儿一起葬在“花朵一样的坟墓”里以“保持清洁的样子”(第112页),那时,“我们都会变得干干净净的”(第204页);他最不能原谅的是“她拿了我的心,到污秽的地方去了”(第100页);但他所能做的或他唯一想到要做的,不是去找那个“老头子”算账,去维护女孩子和自己的荣誉,而仅仅是“你把我摔碎吧,你不要把我的女孩子破坏,你把我破坏吧”(第26页),这本身就是小女人的口气
因此不难理解,顾城为什么对“姑娘家”、“女儿”和“女儿性”如此情有独钟了(据说他曾专门作过以“女儿性”为题的讲演)。他不用“姑娘”而用“姑娘家”,不说“女子”、“女人”而说“女儿”,是特别看重女孩子在出嫁前(在“家”里、当父母的“儿”)的玉洁冰清,所谓“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红楼梦》第二十回)。所以正如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爱一样,顾城对英儿的爱也总是和“怜”字连在一起的,是一种“爱怜”(第39页。韩少功也注意到这是中国人对“美丽”或“可爱”的通常的说法,见《马桥词典》“怜相”条);女孩子自己也往往渴望把自己置于这种被人疼爱的地位,所以,她们总是找借口哭哭啼啼,嗲声嗲气,矫揉造作。“也许是和英儿在一起,心里有一种凶凶的感觉,她喜欢这种感觉,喜欢有点暴力,这样她更像女孩子”(第34页)。正如贾宝玉对林黛玉一见钟情时黛玉给他的第一印象是“颦颦”,同样,英儿在初次见面时“打动我的就是她那种孤儿似的神情”(第225页)。他欣赏的是她在谈论性的事情时“神色单纯而天真,简直就像小女孩一样”(第144页),尽管明知她是装出来的,还是不能不为之动心。他在做爱时欣赏她“白色的内衣,小身作丰润细致。到处都充满女孩子的情趣”(第46页),“我知道这是从小最深处的愿望”(第48页)。换言之,在他看来,保持着儿童式的纯真幻想的爱情就是最理想、最圣洁的爱情,它的特点是,男孩女孩都要小,女的要有“东方女孩子式的小身体”(第46页),“小小的裙子”(第56页),“小小的乳房”(第57页),“她们是上天无尘的花朵”(第249页);男孩子呢,必须是顾城那样脆弱、敏感、孩子气的小王子、童话诗人。“他要排除外界的一切,所有男人、所有男性化的世界、社会,甚至生殖和自然,包括他自己”,“他不做诗人,也不做学者,甚至不想为一个男人;所有的生长、发育都使他感到恐惧。……他一直反抗着他的性别,他的欲望,所要求他做的一切,他不仅是反社会的,而且是反自然的……他无法表达他的爱,因为他爱的女孩不能去爱一个男人;他也无法继续他的爱,因为这种爱使他成为一个父亲”(第248-249页)。他与其说是努力使自己女性化,不如说是努力使自己儿童化、女孩化,他终生所求的是“像女孩那样去生活、相爱”(第249页)。因此,顾城和英儿的关系,在他们的想象中是如此纯洁、幼稚,既缺乏男性的激越,也缺乏女性的深沉,唯一地只剩下一股纯“姑娘家”的闺阁之气。英儿是“生来厌恶那些自负的男子或筋肉纵横的大力士”(第62页);顾城则“不太希望她把我当男人去爱”(第98页),因为他自己就不想做男人。他在诞生时就生错了,他唯一向往的是“好女孩和好女孩在一起”,以致于他干脆直截了当地说:“我不是爱,我是在梦想一个女儿世界,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的”(第98页)。的确,他没有半点男人味,而是像女人一样虚荣、懦弱、嫉恨。他对跟一个“老头”跑了的英儿怀恨在心,但说出来却好似两个女中学生在吵架斗嘴一般可笑,小里小气。如英儿出走后,雷米问他英儿怎么害你了,他回答说英儿曾约他回海岛碰面,实际上自己并没回去,而是让那“有点武功”的老头回岛上转了一圈,还“说我的坏话,我根本没招她”;雷米说这不算害你,顾城说:“还没害我?”“我那会儿要是飞回岛上,撞上老头有什么好事?她还挺会给我们凑对儿的。差点儿。“(第232页)就是说,差点儿挨了情敌一顿好揍。他说出这种话来一点都不感到屈辱和难为情,不是生就的窝羹废吗?难怪英儿时常抱怨他:”就知道脱姑娘家衣服,什么也不会“(第40页)。小男孩只敢欺负小女孩,一遇到外部世界,就躲得没影了
不过,顾城虽然在对待外部世界时表现出典型的孱头,但在对待他掌中的“宝贝”——女孩儿上却是那样不由分说的霸道。在两个人直接面对面的时候,他便直接地去脱他的“宝贝”的衣服,毫无半点神圣感。因为在他眼里,对方不过是一个清彻见底的女孩子,“她的轻巧给了我一种放肆的可能,一种男性的力量的炫耀”(第38页)。我们从这里可以窥见那些在正式的恋爱上百无一能、一败涂地,却迷恋于玩弄雏妓、猥亵幼女的变态男人的心理奥秘。实际上,英儿就是一个专供他玩弄的雏妓,他们之间没有、也不需要任何精神上的交流。一个是只知道“我的心”、“自已的心”的自我中心主义者,一个是虚荣、做作、自欺欺人的风流女子,她读过顾城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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