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不是罪,成绩好不是错——反对高校无理限录女生
今日(2012年7月8日)《南方都市报》发表报道《高校招生提前批投档线出炉》,其中公布各提前批录取院校一本第一专业在粤投档分数线,其中多所高校存在分性别划投档分数线的情况,而且女生分数线明显高于男生。此种情况部分缘自部队院校及地方院校国防生计划限招女生,这且不论。
但是,另一些非国防生专业及名额也分性别划定分数线,且女生分数线高于男生。例如,北京外国语大学文科女生投档线643分,男生629分,高出1 4分,理科女生投档线647分,男生投档线632分,高出15分;国际关系学院文科女生投档线624分,男生投档线601分,高出23分,理科女生投档线628分,男生投档线609分,高出19分。
教育部曾通知未经批准高校不得设性别比
2005年,媒体首次曝光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小语种专业招生分数线男女有别的多年“潜规则”。2006年,教育部通知要求:“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此规定在历年教育部及各地教育厅高校招生通知中曾多次重申,如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见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url=http://gaokao.chsi.com.cn/gkxx/ss/201003/20100326/68361300-3.html][color=#336699]http://gaokao.chsi.com.cn/gkxx/ss/201003/20100326/68361300-3.html[/color][/url]。2012年各省招生工作规定列表见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url=http://gaokao.chsi.com.cn/z/2012gkbmfslq/zszc.jsp][color=#336699]http://gaokao.chsi.com.cn/z/2012gkbmfslq/zszc.jsp[/color][/url]
观点:
设性别比依据何在须公开
我们查阅了部分高校的公开招生计划,一些高校为提前录取专业规定了明确的性别比例,如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提前录取招生专业均为小语种,各专业总招生比为男女1:1(见该校网站[url=http://zhaosheng.bfsu.edu.cn/wp-content/uploads/2012/05/2012][color=#336699]http://zhaosheng.bfsu.edu.cn/wp-content/uploads/2012/05/2012[/color][/url]年提前批次分省市专业计划.xls),中国传媒大学2012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导演专业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见该校网站[url=http://zhaosheng.cuc.edu.cn/wsm/shownews.aspx?id=1096][color=#336699]http://zhaosheng.cuc.edu.cn/wsm/shownews.aspx?id=1096[/color][/url])。
对这些性别比例限制是否经过教育部批准,若批准,其理由是什么,我们还不知道,呼吁教育部和相关高校公开相关信息,给广大考生一个交代,让全社会监督其是否合法、合理。
性别限制是违反教育平等的错误政策
但是,无论是否经过教育部批准,我们认为,在像外语小语种、导演这类专业中设置性别比例,是违背教育平等的错误政策。
理由:
属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禁止的歧视性做法
中国加入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缔约国在各社会领域包括教育领域中实行针对妇女的限制性区别对待,认定此类行为属于国家应该消除的歧视性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基本原则须坚持
公立高等教育是公共资源,分配机会理应公正公开。除自主招生和专门照顾外,中国高校普遍实行按高考分数自上而下录取的招生原则,是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将分数作为惟一的录取依据,以及证明学生潜力优势的惟一证据。虽然这一原则在实践中有地域区分、并未完全贯彻,但在同一地区内,以公认的量化标准保证了招生公平,也是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和招生体制保持公信的基准。
在此前提下,分性别划线只有三个能够接受的理由:第一,该专业学习和就业确有合法合理的性别限制或性别比例要求。表演、播音主持类专业可以归于此列,虽然其合理性未来仍可进一步讨论。第二,有证据证明,男生在中学教育和考试过程中受到了基于性别的限制性区别对待,有必要通过降分给予优惠;第三,有证据证明,男生具有相关专业的独特学习潜力优势,而且这种优势属于整个男性群体。
像小语种、导演这类专业,既不符合上述第一条,目前没有,恐怕也不可能有上述第二第三方面的证据,那么,性别就不应该成为分数的附加条件。
教育应不分男女只看能力潜质
所谓“不拘一格降人才”,教育应该对男女一视同仁,无论男女,只看能力、看潜质。女生占优说明女生在此领域中具有学习优势,既然如此,高校应该大力培养,因应优势,让她们成为预期中的专业优秀人才。相应地,成绩落后,无论是男是女,都说明并不适合相关专业学习,强扭的瓜恐怕不甜。
以“女生过多”为由限招女生是双重标准
如果不设置性别限制,鉴于考试成绩和招生规模,像外语小语种这样的专业,会出现女生占绝大多数甚至“清一色”的现象,这是事实。
但所谓”女生过多”并不会给教育带来什么确实的负面效应,对此现象做负面描述本来就是不恰当的。
同时,却没有“男生过多”的说法,虽然,在历史上相当长的时间里高等教育机会多属男生,现在一些理工科专业中也仍是男生占优。而且,也从未听说过在什么历史时期、什么男生占优的专业,有过因为“男生过多”优惠女生的政策。
女生多是问题,男生多就不是问题,这是明显的基于性别的双重标准,这是对女性进步的恐慌心态的表现。
以“就业单位不欢迎”为由限招女生是迎合就业歧视
对何种岗位不能招收妇女,国家法律已经划定明确范围,而且是出于保护妇女的目的。例如,外交工作人员、翻译等适合小语种专业就业的岗位,妇女完全能够胜任,在这一类岗位上排斥妇女就业属于歧视。对歧视性的就业需求,高校应该与学生一起抵制,而不是自动接受,更不应进一步将就业歧视前延到教育领域,通过教育歧视迎合助长就业歧视。
何况,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才,不是直接满足某类单位、某类岗位的定向需求,对高等教育的单纯就业导向,公众早有批评。
听任随意限招女生会伤害更多人
女生成绩上升、赶上甚至超过男生已经成为趋势,高校女生比例正在逐年增加。这是女生努力的结果,也是家庭、学校、社会支持鼓励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性别的限招对女生及其家庭是严重的挫伤,是逆势而为,是反制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
既然限招女生没有合理依据,不过是人为歧视,那么,我们就无法阻止其随意蔓延,这是接下来不能不忧虑的。首先是一些报考小语种等专业的优秀女孩失去机会,然后,英语、新闻……等文科专业也有女生占绝大多数的现象,是否也要限制这些专业的性别比?如果对这种政策听之任之,不予及时遏制,结果女生多的专业限招女生,男生多的专业继续大招男生,将会如何?
教育已多不公平制造和裁判性别竞争又加一重恶化
不同地区不同名额和分数线,120%投档比例中暗箱操作,自主招生专门优待名校和城市考生……如此种种现象,已经导致高等教育大不公平,社会各界诟病纷纷。现在,又多了一种性别歧视。
高校招生是竞争性体制,但这是人与人的竞争,不是男与女的竞争。限招女生却将焦点主观集中在性别,通过人为操作挑起不平等的性别竞争,又扮演倾向于男性的裁判,这是制造性别冲突,很不利于两性和谐!
性别不是罪,成绩好不是错,呼吁高校招生坚持公正原则,反对基于性别的教育排斥,反对分性别划线。就此种现象,教育部和各高校应该接受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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