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why2282001 发表于 2013-6-13 14:24

刘志军374套房子说明了什么?

[font=宋体]据京华时报6月10日报道,昨天,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涉嫌犯罪的案卷材料共477卷,双方对事实无异议。但对于其中4900万是否应属受贿款,双方进行了三轮辩论,这也是庭审中唯一存在争议的指控。[/font]
[font=宋体]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font]
[font=宋体]检方起诉书中的扣押内容显示,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刘志军的受贿赃款进行了追缴。其中,于本案扣押共计人民币18359565.81元、129703美元、4万港元,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23057146.08元,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以人民币300万购买的理财产品;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font]
[font=宋体]看看检方提供的扣押清单,着实令人瞠目结舌、触目惊心。那一串串冷冰冰的数字、代码,你还能感觉到什么样的存在。对于刘志军来说,如此庞大之“资产”,也许只是个符号,但却对于我们这个社会造成了多少伤害,永远无法弥补。[/font]
[font=宋体]仅仅拿374套房产来说吧,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我们不需要去算。想着多少人在房奴线上苦苦挣扎,想着多少农民工不得不住在集体工棚、地下室里,想着城市里多少的蜗居一族们,我们只有欲哭无泪。[/font]
[font=宋体]从这374套房产当中,却正好显露了四大危机,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足够关注:[b]一是房产泡沫危机[/b]。一直以来,关于房产泡沫的议论没有停息,争论的结点只是在什么时候破灭,或者说破灭的影响有多大?或是说泡沫究竟有多大?此番从刘志军的374套来看,房产泡沫必然不小,而且还让人十分忧虑。此前,就有不少新闻曝光出“房叔”、“房爷”、“房媳”,说明这样的房产官员还并不少。那么这个数字到底有多少,不得而知。如果说官员有如此多之房产,那么富人肯定也是这样的。这样的泡沫会有多大?可想而知。[/font]
[b][font=宋体]其次是官员财产公示危机[/font][/b][font=宋体]。官员财产公示一直被各界视为反腐败之利器,但却迟迟难以出台,目前为止,中央已经作出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关规定,但还仅限于内部的方面,还无法形成真正的、彻底的、完全的震慑。但如果象刘志军之类的官员,又如何肯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乖乖就范,当然会是百般千般阻挠。如何将反腐败从治标引向治本,官员财产公示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门槛,必然会有一场大的较量,甚至于非常激烈,这样的危机也不得不防。[/font]
[font=宋体]如何解决一些腐败官员手中的“房产”现状,必须要痛下决心了,否则将成“尾大不掉”之势,等不起了。[/font]
[b][font=宋体]当然,这更显露了房产腐败甚至于投资腐败之危机[/font][/b][font=宋体]。房价之所以如此之高,这其中显然是有腐败成本的,官员的那么多房产肯定是廉价或是直接收受贿赂得来的,因为他没有那么多钱去购买。这些年来,房产商们大发横财,当然得益于官商勾结之利。为什么现在一些地方官员热衷于搞大投资、大项目,看来这里面还是大有“钱”途的。我们不得不警惕这种投资腐败带来的巨大危机,不仅威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威胁我们执政党的生死存亡。[/font]
[b][font=宋体]还有最后一项就是实体经济危机[/font][/b][font=宋体]。为什么刘志军要那么多套房子?他也不过三尺身躯,最终也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小小的骨灰盒。纵然有儿女、亲戚,也断不需要374套房产。对于刘来说,房子恐怕更多的就是投资的属性,也就是为了有更多的财产、更多的钱留给自己或后人。对于刘这样的想法,眼下对于广大民众来说,也是如此,大家把钱投入房产,都期待着房子涨价,都是把投资的重点聚焦于“房产”,而不愿意去投资实业、去投资实体经济。房子在这里成了投资或投机品,而不是居住品。[/font]
[font=宋体]当人们把大把的钱都投入到房产,坐当食利阶层之时,实体经济必然面临衰竭,创造性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必然化为泡影,到那个时候,我们就会离经济危机不远了。[/font]

邱晓云 发表于 2013-6-13 14:56

[quote]据京华时报6月10日报道,昨天,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涉嫌犯罪的案卷材料共477卷,双方对事实无异议。[color=red]但对于其中4900万是否应属受贿款,双方进行了三轮辩论,这也是庭审中唯一存在争议的指控。
[/color][font=宋体]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color=blue]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color]。[/font]
[font=宋体]检方起诉书中的扣押内容显示,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刘志军的受贿赃款进行了追缴。其中,于本案扣押共计人民币18359565.81元、129703美元、4万港元,[color=red]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color]人民币23057146.08元,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以人民币300万购买的理财产品;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font]
[size=2][color=#999999]why2282001 发表于 2013-6-13 14:24[/color] [url=http://www.yantan.cc/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08794&ptid=115915][img]http://www.yantan.cc/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不要以讹传讹。所谓八个亿,374套房,是当局故意混淆的说法,实际是与刘案“[color=red]与其他相关的案件[/color]”即向刘行过贿,所有几十人的相关财产、房产。

邱晓云 发表于 2013-6-13 14:59

检方这个6460万的算法,相当奇葩。实际其中主要部分,就是辩方申辩的4900万,是刘志军要他的关系户丁书苗,为他的一个部下,铁道部政治部主任受贿案谋取减刑,丁被两个老千骗走了4900万,还了他们自己欠的房屋投资款,这个受贿4900万,刘是即没见着,也没摸着,把这个算成受贿额已经可以算是极严的标准了,谁知还要再加一刀,把那两个骗子的房产作为与“刘志军相关的案件”里的房产、资产,再通过公知故意混淆重复计算成刘志军的财产。主贴就是根据这种故意混淆事实的说法敷衍而成的。

李苗 发表于 2013-6-13 20:01

人民公仆已经成为人民公敌

菜农 发表于 2013-6-13 22:09

老邱算得太仔细了,这个总资产也确实很难算清。

邱晓云 发表于 2013-6-14 11:32

[i=s] 本帖最后由 邱晓云 于 2013-6-14 11:40 编辑 [/i]

今天刘的律师证明了我的算法。

检方起诉书上显示,因被告人刘志军滥用职权罪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共计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85251441.44港元、157205.32加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刘志军律师就房产问题做说明

对此部分扣押、冻结的财物,昨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做出说明称,“这些财产均与刘志军本人无关,是丁羽心及其亲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


就刘志军案所冻结的374套房产,钱列阳还特别做出说明:[color=red]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产,绝大多数是酒店客房;[/color]另外37套的所有权涉及十几个人及公司,都属于丁羽心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的名下。

半醉汉 发表于 2013-6-14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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