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迅弟儿 发表于 2013-9-3 15:17

邹峰进来驳一驳

央视:中石油窝案与垄断无关

2013年09月03日 13:52 来源:金陵晚报

  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有一种声音,认为中石油腐败系列案的集中爆发,再次说明打破中石油的垄断地位迫在眉睫。这种声音猛一听很在理,但经不起推敲。
  近年来,舆论场上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误读,就是只要一提“垄断”,就认为它是“万恶之源”。2008年有了《反垄断法》后,更有很多人望文生义地认为,垄断必然违法。所有这些认识,都忽视了一个经济学和经济界的常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违法的自然垄断,是一种客观常态。
  自然垄断,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如果某个行业内的主要产品,由单一企业生产所付出的成本,小于由很多企业生产所付出成本的总和,这个行业就是自然垄断行业。换句话说,如果这个行业内只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经营,比由很多企业经营更能降低成本,更有经济效率,那么,这种“自然垄断”是被市场经济法则所允许的。石油业就是这样的行业。近年来我们经常说的“打破垄断”,确切地讲,指的是两种情况:一是针对那种本来不该形成自然垄断,却在行政权力的干预下所形成的垄断;二是针对某些“垄断行为”——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的经营者集中。
  回到石油行业。全球有石油产业的国家大概有40个。最近5年来,其中的32个国家都不约而同地通过国家手段,将本国原有的两到三家石油公司合并成了一家。为什么?因为全球石油业竞争空前惨烈,只有把企业做大,才有可能做强,才能在竞争中获得更多话语权、主动权。

  有人问:为什么不能让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石油业?答案是:不是国家不让,而是理性的民间资本并不愿意进来。因为自然垄断行业有一个普遍特征,就是投资巨大,折旧时间长,变现能力差,收益回收很慢。国家从百姓承受力的角度考虑,总是控制这些行业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很多人期待的“敞开大门、投资者蜂拥而入”的场面,只是一种美好的误会。
  所以,中国石油行业“打老虎”的正途,是强化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对企业主要领导人的权力制衡,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强化审计纪检监督和公众监督,而不是笼而统之地说“一切源于垄断”,以为三下五除二地把中石油拆散了架子,就不再有老虎出现了。
  央视评论员 杨禹

迅弟儿 发表于 2013-9-3 15:18

关于反垄断,还是要找专家来反驳。邹峰来好好露一手。

菜农 发表于 2013-9-3 16:04

这个邹峰并不擅长,邹峰擅长民主实现的路经,而这个问题是纯经济学,要驳倒,缺乏单纯变量的比较案例,要知道,中国石油公司也有四家(?),这就无法论证了。显然让民间公司竞争会有良好预期,看实践如何了。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3-9-3 19:13

[i=s]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3-9-4 09:33 编辑 [/i]

又被点名了。在被邀驳斥之前,我很想知道迅弟儿自己的观点是什么。是觉得他胡说八道呢? 还是很有道理呢?还是觉得自己搞不清楚所以要让我来分析一下呢?还是想看我出洋相呢?

充分市场竞争形成的垄断,和政府用权力形成的垄断,完全两码事。就像自由经济社会中形成的各种公司,社团,组织,都是自发秩序,是健康的,有益的。 而被强迫的集体化,组织化,就离奴役不远了。

中国的的很多行业都是由国家来“垄断”,所以真正的问题已经不是“垄断”,而是市场准入的问题。现在政府就是把容易控制的行业比如金融,能源,交通,电力,通讯都“垄断”起来,阻止私人资本进入。所以主贴说:“不是国家不让,而是理性的民间资本并不愿意进来。”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放了臭屁自己捂鼻子。

说瞎话的人,还有啥好驳斥的。就像法庭上,只要证明有一方在撒谎,证言就不可采信,具体的证词就不用一一驳斥了。

国企垄断不仅危害经济,压榨百姓,严重腐败,还严重干扰司法公正。前中办主任儿子闯祸的2000万封口费,就是中石油出的。被调查的国资委主任,为了替薄熙来造政绩,不顾成本效率乱投项目。

杨禹是中央台的正宗职业五毛。职业五毛不像我们自费五毛立场稳,他们要紧跟形势,不断改变说辞,所以驳斥他真的意义不大。要不是被点名,真的是连驳斥的欲望都没有。

简单地表达:作为一个坚定的市场派,认为由充分市场竞争形成的垄断,是健康的有益的,而所谓的反垄断,是政府干预市场,是反市场的。而国家权力对某些行业的“垄断”,是计划经济的余孽,是反市场的,既没有公平,也没有效率。是赤裸裸的巧取豪夺,是少数权力拥有者攫取私利的工具,康师傅家族据说搞了上千亿的钱,就是靠这些“垄断”。

垄断国企不灭,发改委国资委不关门,永远会有一群群老虎被养大,四处咬人。

lzf450924 发表于 2013-9-4 07:50

“垄断国企不灭,发改委国资委不关门,永远会有一群群老虎被养大,四处咬人。”说的对,说得好,赞成!

迅弟儿 发表于 2013-9-4 09:58

[quote]又被点名了。在被邀驳斥之前,我很想知道迅弟儿自己的观点是什么。是觉得他胡说八道呢? 还是很有道理呢?还是觉得自己搞不清楚所以要让我来分析一下呢?还是想看我出洋相呢?

充分市场竞争形成的垄断,和政府用权 ...
[size=2][color=#999999]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3-9-3 19:13[/color] [url=http://www.yantan.cc/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3704&ptid=116575][img]http://www.yantan.cc/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干吗要看你出洋相呢?你就不能凸起自信心吗?
我不是垄断方面的专业研究者。所以想学习一下你的观点。
我看你与央视有一个重要的观点是一致的:那就是承认自然垄断,或者合法垄断。这个观点估计在美国都很新鲜。
我有点疑问的是:既然存在着符合市场原则的自然垄断,那么立法为什么不定名成《反非自然垄断法》呢?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3-9-4 12:03

[i=s]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3-9-4 12:15 编辑 [/i]

[quote]

干吗要看你出洋相呢?你就不能凸起自信心吗?
我不是垄断方面的专业研究者。所以想学习一下你的观点。
我看你与央视有一个重要的观点是一致的:那就是承认自然垄断,或者合法垄断。这个观点估计在美国都很新鲜 ...
[size=2][color=#999999]迅弟儿 发表于 2013-9-4 09:58[/color] [url=http://www.yantan.cc/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3715&ptid=116575][img]http://www.yantan.cc/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看我出洋相只是诸多选项之一,有这个选项不是我缺乏自信,而是对你没有信心。

我更不是研究垄断的,我知道美国历史上有著名的反垄断案例,比如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AT&T 被肢解。Staples 收购 OFFICE DEPOT被阻止等。

也有相反的例子,比如波音成功收购麦道,柯达和微软没有被肢解等。

“垄断”只是一个名词而已,具体判断标准是是否会损害消费者利益,比如比如波音收购麦道后,尽管成为美国唯一的民航大客机生产商,但是可以更有实力对抗空中客车,对整个市场和消费者是有利的。而staples 和OFFICE DEPOT是美国两大办公用品供应商,变成一个后会导致价格上涨。所以美国的法官支持了前者而阻止了后者。

美国已经有了司法独立,所以反垄断法不会成为政府揽权的工具。而中国政府自己搞“垄断”,还要用反垄断法来干预市场,所以问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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