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邱晓云 发表于 2014-2-20 10:34

独生子女父母对家庭关系和孝道的期待

[b]协商式亲密关系:独生子女父母对家庭关系和孝道的期待[/b]

观察者导读:
计划生育三十多年来,独生子女早已成为中国家庭的普遍现象。计划生育对传统家庭关系的改变引人关注。随着房价上涨令年轻人一时无法承担,近年来在中国城市中,许多父母为独生子女出资购房。不少舆论及学者就将此称为“啃老”,担心家庭关系功利化、孝道衰落。而通过2010~2011年对广州22个家庭作深度访谈,本文作者又有怎样的发现呢?
本文首先梳理了相关研究文献在“啃老”现象,家庭代际关系两个方面的分歧和争论:
在“啃老”问题上,一些研究者认为“中国社会已呈现个体化特征,家庭关系日趋工具化,年轻人变得利己而忽视孝道,父母则是家庭关系转变中的受害者”,而另一些学者观察到“中国父母的形象要积极得多,既能够与子女保持情感和沟通,也有追求独立自由的一面。”
家庭关系,尤其是金钱与感情关系,除了传统的家庭成员经济合作的理解,又出现了“谈钱伤感情”的注重亲密关系、情感沟通的理解,以及西方女性经济学者的第三种看法:“金钱和情感互为表里”。
本文希望“从父母的眼光出发来理解购房事件与家庭关系”,以填补目前的研究缺口。通过深度访问调查的研究方法,作者发现:
中国父母是积极的行动者,是理想家庭关系的主动建设者,而不是被“啃老”的消极受害者。他们乐意为自己的成年独生子女购房,乐意提供经济资助。他们是整个过程的积极参与者,甚至是发动者。
作者以社会学家的眼光进一步提出“父母为独生子女购房,是建立协商式亲密关系的实践过程。”其中,“集体决策、金钱交换、感情沟通三者彼此镶嵌,互为条件。”
访谈还发现,中国父母对子女的孝道有三个方面期待:
“第一个是参与期待。即希望子女愿意向父母坦诚小家庭事务,在共同协商中接纳父母意见。第二个是回馈期待。哪怕是经济条件不错的父母,也期待子女有金钱物质方面的回馈,并将此理解为两代人感情亲密的象征。第三个是空间期待。对父母们来说,最理想的居住模式是在‘一碗汤的距离’内与子女比邻而居。也就是彼此独立,同时又方便日常照顾和感情交流。”
本文试图克服西方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西方学者谈论的主要是夫妻之间横向的亲密关系,而中国家庭的亲密关系,“在实践形态上包含了三代人之间的纵向关系,以及不脱离物质利益的共同决策与情感寄托。”
作者最后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问题,中国父母“主动为子女购房,实际上是将市场环境、子女发展以及自身生活期待三者捏合起来的策略,因此是重新嵌入社会的努力。这样的努力是否最终能使两代人都满意,并获得两代关系稳定与平衡?”
尽管如阎云翔谈农村爱情的社会学著作一样,本文也带有当下社会学的思维范式,如用“协商”等概念来解释案例,提供的还是社会学家的情感模式范本。但不同于以往研究“将中国父母不分差别地理解为弱势受害者”,“集中关注农村的贫穷老人,忽略了中老年父母的多样性形态”,在近来讨论独生子女家庭关系以及父母们所面临养老危机的文献中,本文有独特的视角,观察者网特全文刊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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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父母为他们的成年独生子女在城市中购买住房(Li & Zheng, 2007; Yan, 2011a; Li, 2008;马春华等,2011),家庭内部的资源如金钱等,从原来的向上流动逐渐转变为向下流动 (沈奕斐, 2010; 康岚, 2009),流行的说法是年轻人在“啃老”或者父母们在“被啃”。怎样理解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及评价对家庭代际关系的意义?相关的研究文献在两个方面出现了分歧与争论。

(一)现代化进程的中国父母:单一而极端化的受害者形象
第一个方面涉及家庭关系与孝道的担忧,主要分歧在于,成年子女是否变得更加功利,中国父母成为现代化进程的受害者。“孝道”被认为是维系中国家庭关系的核心价值和指导家庭生活的行为原则(Ikels, 2004; Whyte, 1997);而孝道危机则一直是许多学者观察重点。郭于华(2001)在河北农村发现,老人因缺乏子女照顾而自杀。阎云翔(Yan, 2003, 2009)的黑龙江乡村调研发现,家庭中子女的地位在提高,父母的权威在下降。年青一代追求个人权利与幸福,常常忽视赡养老人责任。极端例子包括老人遭子女谩骂、被赶出家门甚至遭到虐待。他还观察到,上海有些年青人“榨取父母的存款”①,为自己置办嫁妆和购置新房。他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父母也由于为解决子女住房问题动用大笔存款,给晚年生活埋下隐患。对孝道危机的这些研究,突出了父母一代的受害者形象。这些研究者相信,中国社会已呈现个体化特征,家庭关系日趋工具化,年轻人变得利己而忽视孝道,父母则是家庭关系转变中的受害者,被动承受个体化进程带来的后果。
但是,最近一些学者观察到,所谓的受害者形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Thogersen & Ni, 2010; Boermel, 2006; Zhang, 2005)。在他们看来,中国父母的形象要积极得多,既能够与子女保持情感和沟通(Evans, 2010),也有追求独立自由的一面(Zhang, 2004;Logan & Bian, 1999)。例如,曹诗弟和泥安儒(Thogersen & Ni, 2010)在2001年对山东老人做的问卷调查,以及在2004~2006年做的深度访谈发现,老年父母同样追求解放、自由和方便。老年父母们既希望与子女保持紧密的情感联系,也希望有相对独立的个人生活,不受多代合住的约束。他们认为,子女不惹父母生气,尊重老年人的想法、兴趣和习惯,不干涉父母的生活同样是子女孝顺的表现。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父母尤其如此。这一研究挑战了将父母视为弱势群体的单一理解。
后面一种研究提示我们,将中国父母不分差别地理解为弱势受害者,会导致相关研究集中关注农村的贫穷老人,忽略了中老年父母的多样性形态。在讨论独生子女家庭关系以及父母们面临的养老危机文献中,同样由于缺乏对父母形象多样化的理解,很少研究关注独生子女父母对家庭关系和孝道的期待是否发生变化,是否采用积极策略去应对家庭关系的转变。
(二)中国家庭关系的变化:金钱与感情二元对立和分割
第二个方面涉及家庭关系中,金钱与感情的相互关系,具体又包含三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传统的“经济合作社模式”②(the corporate model)。即理性的家庭成员互相合作,以便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同时,感情沟通对保持良好家庭关系既不相关也非常缺乏,努力工作、相互帮助才是关键(Potter, 1990)。
第二种理解则认为,过去十年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家庭关系出现与西方工业社会类似的情感转向(intimate turn),或者出现浪漫的革命(the romantic revolution) (Evans, 2010; Yan, 2003;Jankowiak, 1995)。根据中国90年代乡村年轻人婚恋经历,阎云翔(Yan, 2003)认为经济合作社模式已经不能完整解释中国家庭关系。年青一代不再像老一代只看重经济生产活动的互相帮忙;相反,他们重视感情纽带(emotional bonds)对维系婚姻的意义,并且他们懂得如何用语言表达情感。不仅年轻人重视情感交流,而且父母也希望与子女增强沟通。艾华(Evans, 2010)在2000~2004年访问了一群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北京中年母亲,发现这些中年妈妈渴望与子女相互沟通、信任和理解,取代“传统”地要求子女服从父母权威。艾华认为,对“沟通式亲密”③(communicative intimacy)的渴望,源自于社会主义早期母亲们的个人生活经历。她们在童年时,被迫与自己的母亲分离,目睹了母亲在父权家庭受到折磨和自我牺牲。这使得她们希望能与自己的子女建立更亲密的关系,以弥补令人遗憾的童年。
但是,对中国家庭关系情感转向的重视,却产生了对孝道期待的两种极端化理解。第一,只要情,不要钱。有学者认为(王跃生,2011, 2012),随着城市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父母可以领取退休金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原来刚性的经济需求逐渐变成弹性支持。但是,父母在减少对子女物质要求的同时,非常渴望与其进行感情交流。第二,谈钱伤感情,是不道德的。有学者将家庭代际关系中的金钱交换行为(例如购房、置办婚礼、准备嫁妆)看做不负责任、伤害感情的表现(Yan, 2005,2011a,2011b)。对孝道的这些理解,本质上假设在现代化进程中父母对子女的孝道要求是线性发展的,即从基本生活资料需求、经济需求、感情交流到权力依次逐层递进,并且互相分割。
第三种理解则以西方女性经济学者(Folbre & Nelson, 2000; Zelizer, 2000; Jamieson, 1999)的看法为代表,她们反对吉登斯(Giddens, 1992)将金钱交换和感情互相割裂的二元对立式理解。吉登斯认为,现代西方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女性政治经济地位的显著提高,亲密关系的核心是双方平等的相互倾诉,而不再是以往利益为主导的依附 / 主导关系。因此,维系双方感情依赖于词汇表达爱护,给予时间陪伴,分享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这种新的亲密关系,被称为“纯粹的关系”④(pure relationship),传统上因为阶级和性别不平等所导致的物质差异日渐消解,婚姻和恋爱关系的双方日趋平等。
然而,女性经济学者基于西方社会和女性生活经验出发,认为在家庭等亲密关系中,金钱和情感互为表里。各种物质交换和金钱关系,常常是相互关爱和共同责任的表达方式;成员们通过物质交换,也帮助自己和他人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人生目标。因此,口头表达(verbal expression)和相互自我坦诚(mutual self-disclosure)仅仅是维持亲密关系的其中一种,甚至不是主要的方式。相反,及时提供或者获得实际照顾和物质支持才是建立和维系亲密关系的重要方式。泽利泽(Zelizer, 2005)进一步指出人们用不同的给钱方式、金钱数额和恰当性,在特定的关系中追求期望,承担责任和赋予意义。泽利泽将人们的这些经济活动称之为“关系工作”⑤(relational work)。
但是这派学者的主要问题是,大部分对家庭亲密关系的研究限制在核心家庭,却忽略了其他类型的重要亲密关系,例如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Jamieson, 2011)。因此,中国案例的意义在于扩展对亲密关系的理解,并且挑战这种全球化和个体化过程中的欧美民族中心主义的研究框架。
在以上这些讨论中,如果我们采用“受害者”理解,即父母一辈在变动的家庭关系中经济受累,情感受损,那么我们得同时认为,家庭的“经济合作社模式”已经解体,也没有情感转向这回事。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从曹诗弟和泥安儒等人所观察到的“积极父母”出发,却可以提出另一种假设。父母们在剧烈的社会变动中确实面对家庭关系调整与养老的难题。但是,积极的父母会采取主动策略,为的是重建家庭关系和孝道。这种关系和对孝道的期待同时包含物质层面与情感层面的相互支持。事实上,任柯安(Kipnis, 1997)曾经指出,相对于直接语言表达,中国人通常通过努力工作、互相帮助等间接方式,来表达感情和维系社会网络关系。尽管他谈论的是社会关系,但是这本身帮助启发我们理解,中国父母如何看待金钱和感情的关系。这种假设是以父母为主体的,它要求从父母的眼光出发来理解购房事件与家庭关系。从目前的文献来看,这样的研究还比较缺乏,是一个研究缺口。
为了填补研究缺口,本文选择了一组为成年独生子女购房的中年父母,对他们做了深度访问调查。希望回答的基本问题是,为子女购房是父母的主动行为吗?如果是主动的,他们的动机是什么?期望得到什么?本文相信,调查发现与分析结论可以支持上述假设,即父母是为了建设理想家庭关系而主动行动和善用策略的积极个体。以调查材料为基础,本文将描述不同于“受害者”形象的“积极父母”形象;将从父母角度分析中国家庭中金钱与情感的关系,并说明父母对子女承担孝道的新期待。
二、研究方法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作者于2010~2011年在广州市所做的47次深度访问。被访家庭共计22个,其中19个是独生子女家庭,2个是非独生子女家庭,另有1个家庭有独生子和1位领养女儿。家庭样本选择时,考虑了阶层、地区(本地 / 外地)和子女 / 父母的性别差异。
在调查中,总共33位人士接受了访谈,包括14位中年父母和19位成年子女。本文选取了其中12位独生子女父母和2位非独生子女父母作为本文重点分析对象,其余访谈者作参考。其中9位已为其成年子女在广州购买住房,其子女因接受父母的经济帮助,已经拥有至少一套房产;有1位正在买房;余下4位则是无能力购房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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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晓云 发表于 2014-2-20 10:34

三、研究发现

(一)积极的中国父母: 理想家庭关系的建设者

第一个重要发现是,与公共舆论关于“啃老”的描述相反,接受访问的中年父母一致表示十分乐意为子女投资购房。首先,在14位受访父母中,有10位给孩子买了或正在购买住房,其中7位主动发起购房行动,其余3位也是积极配合。另外4位经济条件较差的父母,因为无力为子女购房提供帮助而感到内疚。他们甚至采用违法扩建的方式,自己掏钱出力也要给子女搭建一个独立的房间。其次,父母投资的数额很高。在投资购房的10位父母中,有8位采用支付首期的方式,其余2位甚至采用全额支付的方式。第三,受访父母一致反对子女婚后在外租房子住,也不愿意资助孩子租金。有4位父母说,他们的子女不希望用父母的钱,曾经考虑婚后租房,但他们全都反对。

第二个重要事实是,受访的父母不仅提供经济资助,而且积极参与整个购房过程。这包括与孩子一起看楼盘、召开家庭会议商讨、找各种社会关系帮忙、到场签约、参与后期还贷款、张罗装修和置办家具等。只有1位母亲因为身处外地,无法亲身参与购房行动。

第三个重要发现是,这些父母积极为子女购房,一个共同的理由是,这样可以拉近两代人的关系。当他们评价其他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做法时,大部分人持保留态度。但是当问及他们自身为孩子花钱买房后,对两代关系有什么期待时,受访者们普遍给出肯定和积极的回答。受访父母们用“更懂事”、“更乖”、“更成熟”等词语描述对子女的希望,用“开心”、“融洽”、“和睦”、“凝聚力”、“团结”或者“和谐”这些词汇描述对两代关系的期望。

一位母亲为独生女儿婚房支付了50%房款,她说:

我们的关系更加融洽一些,无论是父母姐妹、亲戚朋友同事,你给了对方帮助,他就会心存感激。金钱这个东西非常敏感,无论是哪种关系。父母帮了孩子一把,孩子心存感激,会对父母更好,两代人关系会更融洽。(案例4⑥,59岁的Y妈妈,退休前是护士)

一位给小外孙购买学位房而支付了首付的独生女父亲说:

父母给孩子出了钱,子女总会有所回馈吧,对不对?我对她的期望不是很高,对父母好不一定是物质进贡,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安抚,这是不一样的。我其实更希望她(婚后)跟我住,这样可以天天看到她,我喜欢孩子!(案例9⑦,62岁的H爸爸,退休前是部队军官)

一位提前给儿子买好婚房,并且打算日后同住的父亲说:

小孩子跟父母亲更有凝聚力,家庭团结和谐。原来没买房的时候,孩子会想以后住在哪里。现在有了房子,大家都愿意回来吃饭,一起住,节假日走在一起,有一个和谐的家庭气氛。没有的话,他可能会想我找个朋友、同事家去住,就不回家了。(案例8⑧,45岁的Z爸爸,拍卖行珠宝商)

(二)积极投资背后的期待:协商式的亲密关系

根据这些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原因和做法,以及对未来理想的两代关系的具体描述,笔者将独生子女父母这种对家庭亲密关系的期待,定义为“协商式亲密关系”,它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1. 家庭两代人共同决策解决实际问题

这种亲密关系首先强调,以家庭两代人为单位,共同决策和互相协商,解决具体问题。在访问过程中作者发现,父母们非常强调“与爸爸妈妈有商有量(商量)”、“大家互相给意见和参考”,“统一意见”,“共同寻找最佳方案”。如果成年子女独自做决定和行动,父母们普遍表示不高兴,甚至难以接受。

一位爸爸在其女儿的要求和陪伴下接受访问,他婉转地向在场的女儿表达不满,抱怨两次买房都下了订金之后才告诉他。 我事先不知道他们在买房,还下了订,我其实希望跟他们一起去看房子……或者她先看,看完之后不要下订,带我们去看一下……最好提前打声招呼,不讲也行,因为经过这么多次以后,我也想通了。(案例9,H爸爸)

一位独生子妈妈则明确表示:

他刚读完书出来,手上没有什么钱。他不跟我们商量,他又解决不了问题。他肯定要和父母解决问题的嘛。大家要统一才行的嘛。买个房子不统一,不同于买根菜喔,买个房子肯定要大家同意才行的嘛……以后就算自己有钱可以独立买房,也是要跟父母商量的。(案例5⑨,53岁的B妈妈,退休后做兼职文书工作)

除了购婚房、购车这些大宗消费活动,父母们还希望子女跟他们商量其他小家庭的事务。例如,案例2⑩因为女儿没有事先告诉她婚姻破裂的情况,W妈妈一直不愉快;案例311因为女儿女婿不听父母意见,坚持婚后出外租房,G妈妈在访问中流泪;还有普遍涉及第三代的抚养和读书议题。还有一小部分经济和社会条件更好的父母,会谈及与子女商量就业和继续进修的事宜。整体而言,这些受访父母希望子女们遇到重大家庭事务时,两代人一起商量,共同做决策,而不希望子女独立做决定,擅自行动。因此,遇事告知父母、与父母商量、让父母参与决策,是父母们对子女尽孝道的重要期待。

当问到为什么希望子女们事先和父母商量时,笔者发现主要基于三点理由。第一,这些父母们担心如果子女独立决策和行动,子女在面对激烈竞争时做出错误决定而吃亏。当问到为什么希望女儿事先跟他沟通,和他们一起去看房子时,H爸爸解释道:

大家多交流,多一些人给意见嘛。结婚买房对我们中国人来讲是大事,一生中那么大的付出也就这件事了,多一个人给意见总是好的嘛,一个诸葛亮比不过三个臭皮匠,是吧?上次我买部车,她也跟我一起去看、帮我参考、提供意见。这是一个道理,互相参考啊,这是一家人的行动和决定,是不是?

另一位父亲详细解释坚持与女儿以及女婿一起看房的理由:

我要通过这个过程去了解他们的想法,平时爬山打牌是做不到的。为什么选这个楼盘、这套房子,是可以看出一个人在想什么的。比方他们一开始看房选去番禺(广州的郊区),120平方米,觉得又便宜又漂亮。我就问他们买在郊区怎么安排小孩,病了怎么办?怎么上班?慢慢他们也觉得自己的想法不是很实际,他们没有生活阅历,没有柴米油盐酱醋,只是用房子漂亮来判断。我就灌输要住市区,地点要适中,交通方便,生活方便最重要,也不用买大,你不会一辈子住到底,我一辈子都换了三次房,而且买大房搞卫生要花很多时间,开空调都要花很多电费,生活质量是降低了还是提高呢?这样买房就规划十年的生活,到了后来大家想法都一致,相似了。(家庭2012,56岁的T爸爸,高级社工)

这两位父亲很明显都把成年子女小家庭的事务看做是两代人共同的家庭事务,希望基于自己以往的生活经验或者教训,教育子女如何更好地规划家庭生活、共同协商、参与决策、解决具体问题。因此,重新界定家庭事务的范围以便介入成年子女的小家庭事务,提供持续的家长指导在购房实践中非常明显。

以家庭两代人为家庭,就子女重大的私人生活事宜做集体决策,成为家庭生活转变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一方面,这表明随着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制的瓦解,获得“松绑”的个体在私人生活领域和经济活动领域拥有了更多的决策权(Yan, 2009)。另一方面,这也表明面对急速的政策变化和制度变革,个人难以独立做判断,需要借助家庭共同决策。当这些父母回忆改革时期,自己经历的工作、住房等一系列变化时,他们普遍使用“脑子很笨”,“很幼稚”,“什么都不懂 / 不知道”,“思想跟不上”,“没想过”等反思式的词汇,去描述脱离了集体制保护的个人当时的不安全感和错误的选择。一位因工厂倒闭而下岗的父亲说:

辛苦一辈子只捞到这样一套房,当初很幼稚,分这套房的时候以为一两年就会有改善,眼看着厂里还在给职工建新房,谁知道工厂说倒闭就倒闭了,自己还是思想更新不够快。那时候改革开放没多久,大家谁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像执筹一样,没人知道自己执到的是好筹、还是坏筹。有工友冲出去下海赚钱,但自己相信党相信政府,还是愿意待在工厂。哪知道50岁就下岗,而当年那些下海的人,有些买了三房一厅,买完一套又一套。大家怎么这么大差距!只有羡慕的份,很遗憾!之前儿子一直结不了婚也是因为房子问题,觉得自己多少有点责任!(案例2213,60岁的L爸爸,原国有电视机厂下岗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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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晓云 发表于 2014-2-20 10:35

不光是经济条件差的父母,经济条件好的父母也有此感觉。一位正在四处奔波给女儿买房的母亲说:

思维还是太简单了,跟不上人家,那时候已经可以做按揭了,等于公家借钱给你买房。但是自己脑子怎么这么笨,不懂什么是提前消费,就算知道了也不敢这么做。如果那时候肯拿点钱出来,而不是放在银行,早就可以在小区里给她买到房,随时煲汤拿去女儿家,多好啊!现在我们要买,大家都知道贷款了,而且房价越来越贵,钱也越来越缩水。自己思维跟不上发展,我一直检讨自己这点。(案例714,55岁的D妈妈,退休大学职工)

经过三十年频繁且急剧的体制变革和政策变动之后,这些父母们获得的共同教训是,需要集体决策,以避免再次错失机会,在激烈竞争中谋取最大利益。

第二,这些大部分已经退休的中年父母,很害怕因为日渐衰老,没有用处,最终被子女抛弃。无法参与家庭决策,甚至不被告知,在他们看来是一个失去效用、被子女抛弃的标志。因此,他们竭力希望参与家庭讨论,证明自己还有用,对子女还有价值。

在访问中,不少父母反复强调自己的意见对子女有用。例如,H爸爸说,“我们作为父母来讲,也自认为还可以给他们提一些意见”;T爸爸也自信地说,“我觉得我的能力到目前为止都比女婿女儿任何一个人都好”;B妈妈说,“我们现在这个年纪不是走不动,他做什么事也要尊重一下我们。等我们七八十岁,眼睛看都看不到,肯定不用问我们,我们也懒得去看房。”

第三,子女独自决策和行动,在父母眼里也意味着子女疏远父母,家庭关系不融洽。因此,共同商量和决策,是要将子女拉回到父母身边,巩固彼此的亲密。

一位妈妈为了说服女儿和女婿买房,花了整整两年时间。她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忽然改主意了,但是终于买了这个房,我感觉松了口气。以后想冬天来广州住一下的话,就有个地方了。如果住女婿家的房子,我心里会很不舒服。然后我希望她有什么事情都能够和我商量,这说明我们的关系更融洽些。(案例4,Y妈妈)

一位妈妈在访问中强调“最重要是大家和和睦睦,不要吵架,那我就满足啦”。她同样认为,与独生女儿保持亲密的标志之一,是被女儿告知其小家庭事务。

我不知道他(女婿)为什么每晚都要应酬,而且必须要弄得这么晚,是不是真的?所以她结婚没多久,我跟她说:“如果他找另外一个女人,你由得他吧,你要跟他离婚,不要跟着这个人”……我和她说,虽然你是嫁了给他,但是你不要因为妈妈不喜欢他,你回来家里就什么都不说啊,有些事情你回来就要说。你始终都是和妈妈亲的,而不是跟老公亲,但是有一些事你不说妈妈不知道。(案例3,57岁的G妈妈,国企退休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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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晓云 发表于 2014-2-20 10:35

2. 代际间金钱等物质的持续交换

其次,这种亲密关系强调家庭成员在集体商讨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互相提供物质帮助,尤其是金钱资助。第一,在访谈中发现,尽管父母们希望孩子能够独立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是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表示,只要有能力,还会继续帮助孩子。Z夫妇是访问中经济条件最差的其中两位受访者,他们花费了大部分储蓄为独生子搭建了一间房,但是Z妈妈说:

如果我有钱,我肯定会像其他父母一样帮他买房,这是肯定的,哪怕少吃少用,没什么犹豫的。我们要是有这个能力,一定会帮他的,反正只有一个孩子。如果他以后有能力,他也会帮我们,让我们过好日子,我儿子一定会孝顺父母。(案例2115,57岁的Z妈妈,退休铁路职工)

第二,受访父母们对子女的帮助呈现出明显的阶层差异。经济条件较好的父母,不仅对子女的经济资助数量更大、次数更频繁,而且能提供社会关系协助子女的就业和大宗消费活动。例如,案例116的M妈妈通过熟人,为儿子订下朝向更好的房子,并且以更低价购入;她还帮儿子找到实习单位。案例617的L妈妈通过熟人,实现提前还房贷,避免更多支出。相反,经济条件较差的父母们,不仅经济资助额度减少,而且主要集中于对子女日常生活的实际帮助。

第三,这些父母都期待,甚至明确要求孩子给予经济支持作为回馈。用Z妈妈(案例21)的话说,“让父母(物质上)过好日子”是孩子“孝顺父母”的表现。这些对父母提供经济回馈的方式包括,交纳租金(案例1)和定期给父母零花钱(案例4),资助父母购买养老房或其他投资活动(案例1、2和8),以远高于父母支持购房的额度还钱给父母(案例9)等直接金钱回馈方式,也有间接的经济回馈方式,例如支付父母的旅游食宿开销(案例5),支付医疗开支和购买昂贵的营养保健品(案例3)。另外,也有个别父母的子女将收入和存款直接交给他们管理(案例3和6),即将经济管理权部分交给父母。因此,为父母提供物质舒适和足够金钱资助,仍然是父母们的明确期待和要求。

令人意外的是,对子女的物质回馈存在明显的阶层差异,那些经济条件更好的受访父母要求更明确。一位拥有6套住房的妈妈说:

我跟他说,你现在有能力有工作,却买不起房,你住在那里就应该有一个责任……如果爸爸妈妈生活富裕,你可以少给点,如果很艰难,整份工资都应该给爸爸妈妈……我跟我儿子说,你要交租金给我,他说好。我又跟媳妇说,我根本不是缺那几千块,我是要用这个方法提醒他,一个人要对父母、对家庭有责任,要懂得回馈。(案例1,60岁的M妈妈,退休前是某区政府公务员)

一位先后两次支持女儿买房的父亲强调不是给,而是借钱给女儿:

我一开始想得很简单,她有钱就还,没钱就算。我们买的房子,原本也是想写她的名字,百年以后不需要再办理任何手续,但是她妈妈不同意……所以本来可以给的变成要他们借,而且她妈妈后来也去签名了(即房子由女儿和太太共有)。(案例9,H爸爸)

相反,经济条件较差的父母,表现出更灵活的态度。例如,案例4的Y妈妈、案例5的B妈妈、以及案例21的Z妈妈,都提到如果孩子没有能力照顾和赡养父母,他们愿意去养老院,并且用自己的养老金支付。

尽管存在阶层差异,但是受访父母们整体上对物质尤其是金钱回馈怀有明显期待。这与过往文献的观点不同,即这群父母尤其是经济和社会条件更好的父母们,没有因为城镇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即由于有稳定的退休金作为收入来源,不存在紧迫的经济需要)和个人收入的增加,而减少对子女在物质回馈上的要求。相反,要求其实更高。这些父母们不再需要子女提供基本的生活物资(例如衣服、食物、住所和药物)(Whyte, 2005; Yan, 2003),但是期待子女帮助自己实现对物质舒适的追求,也包含娱乐和健康的元素,例如出外旅游就餐、更好的医疗条件和保健、更好的住房和出行条件。因此,比较20世纪90年代中国父母对成年子女在经济和物质供给上的孝道期待,不是减少而是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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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晓云 发表于 2014-2-20 10:36

通过访问,笔者发现父母们之所以强调家庭两代人之间必须相互给予金钱支持,主要基于三点理由。第一,父母希望既增强自己未来养老的保障,也提高退休生活的质量。一方面,哪怕是这群经济条件较好、享受较好社会保障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他们依然担心以后的养老问题。有些父母坦诚,“现在不需要她还钱,不过万一有什么病痛,就一定会问”(案例2,59岁的W妈妈,退休会计)。受访父母对金钱的看重,一部分是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巨额医疗费用对个人产生的经济压力。所以,即使不一定目前需要用钱,但是子女的经济支持能够降低以后养老的经济风险,能够切实购买养老服务。

另外,对金钱的重视,也来自于家庭关系转变后,这些父母担忧子女是否还愿意照顾自己。阎云翔(Yan, 2009)指出中国社会个体化过程中,横向夫妻关系取代纵向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急剧上升。媒体披露的年青一代不孝顺父母的现象,以及对个人利益、婚姻和小家庭的重视,使得一些受访父母担心子女是否愿意承担赡养和照顾父母的责任。一位爸爸向在场的女儿表达自己的担心:

现在社会风气变了,家庭关系没有原来单纯,老人家观念也变了。万一她把我们赶出门,我们什么都没有了。现在电视上和报纸上都看到子女跟父母打官司。我相信我女儿不会背叛我,但是女儿还有跟女婿的关系,对不对?不可预测的因素太多。(案例9,H爸爸)

不仅是独生女的父母有此担忧,案例1的育有独生子的M妈妈也说:

我们买的很多房子都写了他的名字,但是我不会都给他,我以后可以捐给国家。他从小就知道这些是父母的东西,给你就是你的,不给你就不是你的。

尽管在访问中,如此直白地表达自己对子女不孝的担心父母并不多见,但是他们的确忧虑唯一的成年子女日后是否愿意照顾自己。因此,子女的金钱回馈是保障未来养老生活无忧的重要措施。

另一方面,父母们也表示通过子女给他们钱,可以改善养老的生活质量:获得物质舒适,尤其体现住房条件的改善,也实现一种自由和开心的生活方式。受访父母们追求私人的空间和自由的生活,这点与泥安儒等人在山东的田野调查研究结果相同。这些父母们给子女买房,其中一个原因是可以与子女住得近,却分开住。一位中年妈妈强调“千万不要住在一起”,因为“互相迁就很辛苦”。这种体会来自于年轻时与公婆同住时倍感约束的感受:

我们以前年轻时跟公公婆婆一起住已经感觉到了,虽然大家关系很好,但是还是有约束。我喜欢上街,我喜欢什么时候吃饭就什么时候吃饭。(案例6,56岁的L妈妈,退休前是工厂质检员)

另外,这些中年父母反复强调希望出去游玩。一位妈妈购买养老房时,除了坚持买电梯房,十分强调“地点”对老年幸福生活的重要性:

我丈夫给了首期之后,剩下女儿供。老人家不能住郊区,一定要在市中心。为什么呢?第一,近医院。第二,要照顾小孙上学上幼儿园,要有菜市场买菜煮饭,家公家婆也年纪大,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照顾一下。第三,要有公园。老人家跟年轻人不一样,年轻人整天在外面做事,只要交通方便,晚上住一夜而已。老人家不同,要经常跟朋友保持联络,出来喝茶啦,所以我宁愿住小点的房子都愿意住在市中心。(案例2,59岁的W妈妈,退休会计)

另一位独生子妈妈也表示,安排好儿子的住房后,最大的心愿是与家人或者朋友“出去玩”:

我们从来没有出去玩过,这份工资怎么搞?出不去的。如果有钱,我很想去九寨沟。我们有群朋友经常打球,他们有些条件好一点的就自己去拉萨玩,台湾玩,人家旅游一回来到处讲怎么好玩,哪里有好吃的,我们根本想都不敢想。如果有钱,我想出去看一看,这一辈子。(案例21,Z妈妈)

这些受访父母们普遍都谈到玩的经历,以及对玩的渴望。对他们而言,出去玩,包括与朋友或者家人喝茶、爬山、旅游、打高尔夫球、到郊外吃农家菜等各种休闲游乐的方式。来自家务劳动的压力和上一代的约束,使得这些受访父母到中年时普遍有明显的渴望“解放”的欲望。他们希望自由地设计个人理想的养老生活,寻求自由和快乐。因此,子女对父母各种金钱等物质的资助,能帮助他们实现独立、自由、快乐的中老年生活方式。

其次,不少受访父母表示,让子女交钱给自己也是为子女考虑。他们借此帮子女节省开销和存钱,甚至帮助打理孩子的收入以便增加其个人财富。例如,将自己工资和存款交由父母暂时管理(案例3和6),以及与父母一起做投资(案例1)。一位帮独生子管理家庭财政的妈妈说:

家里的钱都是我拿着,他会交家用给我,自己也会留一些,他倒没说孝不孝敬,他们也要吃的嘛,大家凑在一起用,我帮他们交各种费用。他说暂时还不想管,叫我管,我现在还年轻,也无所谓……说到底我们两公婆收入好,我老公还没退休,是返聘教授。他给不给,我们都够用。我帮他管钱,肯定是我帮他们出的多一些……我不会一辈子帮他,现在只是过渡。等以后我孙子大了要读书,他们肯定会搬回市区。而且到时我老公也退休,我们没那么多收入,他应该要自己照顾自己家庭。(案例6,L妈妈)

这段话在受访的独生子父母中非常有代表性,他们普遍忧虑独生子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财政管理能力抚养下一代。因此,这些经济宽裕的中年父母,通过暂时帮助儿子管理家庭财务的方式,用自己的收入补贴儿子家庭开销,从而儿子可以节省开支,有充足的经济能力抚养下一代。同时,也有受访父母把儿子给的钱投入新的投资,例如,案例1的M妈妈在访谈结束后第二年,笔者得知她用儿子给的钱在市区黄金地带又买了一套房子,准备出租。这本身可以看做母亲为儿子积累财富。

期待经济回馈的另外一个理由,是减少女儿因婚姻破裂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许多父母清楚意识到年轻一代的夫妻关系稳固性在减少。案例2的59岁的W妈妈买了套养老房,与女儿共有,她让女儿交月供还房贷。女儿之前离婚,现在是第二次婚姻。她很婉转地说,写女儿的名字,除了方便贷款之外,也可以名正言顺要求女儿还月供,避免女儿的婆婆有意见。以这样的方式,女性的个人收入部分转移回娘家,而W妈妈的算盘是,“只有她一个女儿,以后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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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晓云 发表于 2014-2-20 10:36

第三,经济回馈还具有象征意义。给钱父母,或者给钱帮孩子买房,本身证明家庭关系好。一位父亲说:

中国人对感情和知识的价值是模糊的,不承认它们的价值,但是对物质很清晰,承认。医生把一下脉收一百元你不肯,他开一大堆药收一千块你就肯。家就是一种形式,比如人家问你家在哪里,第几栋,不会问你爸你妈是谁,家需要有外形,一些砖头、石头啊,有个具体的地点。这个形式是我拥有的,摸得到的。你说我们家感情好,谁知道?摸不到,看不到,你们自己感受到而已,但家不是两个人知道就行,全世界都要知道。(案例20,T爸爸)

同时,金钱的数目大小、相应的商品价值的高低,能够简单而直接地衡量和比较子女孝顺父母的程度。一位妈妈说:

同事们都很羡慕我,我女儿真的很孝顺,……我同事的亲戚也生了一个女儿,但是她说没把女儿教好,有一次她女儿去肯德基买了一桶鸡翅回家,就自己吃。她爸爸想吃,她女儿就说,“你就想了,谁说给你吃的?”怎么能够这样和她爸爸说话呢!(案例3,G妈妈)

这位妈妈快速简单地向笔者比较了两位独生女。她的女儿不仅将存折交给她保管,而且还为当时重病的父亲支付医药费和后续营养费;另一位却连几十元的快餐也不愿意与父亲分享。通过愿不愿意给钱父母、给多少钱,很清楚地就向别人展示出哪位子女更孝顺。

3. 情感交流

笔者在访谈中还发现,这种亲密关系还强调父母与子女之间情感上的亲密,这意味着相互沟通和尊重,彼此关爱。第一,许多父母们反复强调,亲子之间必须互相沟通,他们也有很强的与子女沟通的愿望。这点与艾华的发现一致。他们认为,要实现和谐的家庭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必须要互相沟通,尤其是对如何解决事情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时。独生女儿的T爸爸讲述沟通对维系良好家庭关系的意义:

女儿跟前男友分手后,又找了个男朋友,但我太太不太接受后来这个,觉得是女儿不对。有天她们就这样吵起来,还跟她妈妈冷战,后来搞到离家出走。她很晚才回来,回来就说要跟男朋友买屋搬出去住,想避开她妈妈。我有点不开心,但没骂她,我握着她的手,跟她好好谈,想着怎么修补大家关系,绝对不能让她就这样搬出去了,只会把关系搞僵……沟通是唯一的办法,只有真诚的沟通。我听她说,尊重她的意见,选择谁是她的事。但是也说了我们的看法,希望与对方见面,多点了解他。大家交流,有什么事情大家一起商量,关系才会向健康和谐方向发展。

除了与女儿握手谈心之外,还有父母花时间与子女见面、给孩子打电话、发短信,甚至写书信去了解对方的想法,解释自己的理由,希望找到一个彼此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受访父母所强调的相互沟通,与艾华(2010)提出的中国母女间“沟通式亲密关系”不同。他们所理解的“沟通”通常是指围绕具体问题,一起商量、共同决策解决问题的过程,而非单纯地互相倾诉和语言表达。

作者发现互相沟通之所以对维系双方感情重要,是因为这些父母对自己父母在家庭关系问题上处理失当的反思。T爸爸回忆说:

我小时候经常被爸爸打。他是运动员,那时候运动员就是搞“三反五反”的肃清工作,每个星期只能回家一次……那时候我不愿意回家,喜欢跟同学在街上逛,拖久一点是一点,我妹妹也是这样。所以我后来下定决心,我有孩子,一定不打她、不骂她,一定寻找另一种教育方式,绝不会让她离家出走。有什么事情大家交流、一起商量,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他讲述的故事跟其他不少访谈者的回忆相似,由于20世纪频繁的政治运动中,他们的父母没有时间与孩子沟通,导致这些子女与父母产生隔阂。这种亲身经历让这一代父母学会,要与孩子保持亲密关系,必须与他们耐心沟通,找到双方都能接受和理解的解决方案。

第二,与以往文献的发现一致,父母对独生子女的爱很强烈,却很少用“爱”或者“喜欢”等词语表达对子女的情感。受访父母中没有人说买房子是为了爱孩子。但是,他们都谈到,如果子女在外租房、独自贷款买房,那是孩子“受苦”,做父母的会为此“发愁”、“担心”、“难过”或“心里不安”。他们不认为子女独立贷款买房、外出租房是有能力、逐步独立的表现。

H爸爸这样解释为什么要反对女儿贷款买房,并且坚持帮她还贷款:

我一开始是同意让她按揭买房的,但是我一看到利息,尤其利息升了,我就为她操心,为她发愁啊。我担心她经济上负担不来,毕竟是女儿,她生活如果难过,你作为父母麻烦不麻烦?

一位妈妈这样解释为什么不喜欢独生儿子在外面租房:

做妈妈的,当然不喜欢他出去租房住,他读大学的时候跟同学在外头租过一段时间房子,我没去过,也没听他说过。但是不用说,都可以想象得到那些出租屋环境有多差,还担心他不安全。(案例6,L妈妈)

笔者发现,受访父母们对子女外出租房,或者独立贷款的“受苦”强烈感受,其实是因为他们自身在计划经济年代,因贫困而受苦的经历。这些父母成长在资源极度匮乏的年代,而且大多居住环境恶劣,也缺乏上一代父母的帮助。T爸爸说:

我小时候家只有9平方,我爸爸一个星期回来一次,一回来就只有9平方,本来他回来想过夫妻生活,我妈就把她一个星期受的苦,我怎么调皮啊,跟她老公诉苦。本来想过温馨生活,完全没办法。他就找我出气,打我。都是环境逼的,所以我要给我女儿最好的居住环境,让她感觉去到哪里,都是家里最好的。

另一位独生子的L妈妈说:

我们那代人比较苦,生活好艰难,我们住10平方米,几代人一起住,搭阁楼。我们经历过“文化大革命”,没房没钱没书读,什么都没有,三无的情况下长大的。后来别人单位分房,但是我们单位很差,一分钱没有,没房分……我儿子结婚没房,我有钱,我就买。我希望他生活得更好。

第三,除了互相沟通和彼此关爱,受访父母们还强调亲子之间要互相尊重。尊重父母一直是孝道中的重要内容,在传统家庭关系中,尊重父母意味着无条件服从父母的意见,父母的绝对权威建立在对子女养育之恩的基础上。但是笔者发现,受访父母所理解的尊重,以及获得子女尊重的基础均发生改变。

在受访父母看来,尊重父母仍然是孝道的重要内容,但它是指遇事与父母商量而不隐瞒。一位独生女的妈妈说:

起码大家互相尊重,我喜欢大家平等,互相商量,而不要有所隐瞒。无论你发生了什么事,应该如实说。家里学历最低是我,但是不论你在外面做多大的官,有多高的学历,都应该互相商量。(案例3,G妈妈)

受访父母们对“尊重”的理解和做法的转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们童年时代经历的父母权威。一位父母是大学教授的独生子妈妈说:

我爸爸妈妈很少管我,我妈妈连家长会她都不会去,扔给学校就不管了。她唯一要求我的就是从小弹钢琴,但是我根本不喜欢弹琴,不明白她为什么逼我每天练一个小时,还专门雇保姆盯着我,我觉得很苦。但是我儿子就不需要受这个苦,他不喜欢这些,我什么都没让他学。(案例1,M妈妈)

M妈妈的叙述表明,这段经历让她回忆起童年是“痛苦”的,也让她意识到不应该强迫儿子做他不喜欢的事情。换句话,从家长权威中解放出来的父母一代,在处理自己与子女的关系时,一定程度上都表现出尊重子女选择的意愿和做法。

但是在这些父母看来,子女对父母的尊重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他们不认为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或者不干涉子女选择的做法,能够得到子女的尊重。他们认为父母有能力提供经济帮助,才能获取子女真正的尊重,即子女愿意跟父母沟通和商量。这种理解一定程度上同样来自于与上一代父母的关系。在很多受访父母的童年记忆中,他们的父母没有给予自己任何物质帮助,这影响了他们对父母的看法,尽管他们并不敢反抗父母的权威。一位妈妈说:

我的父母对我没有任何帮助,但是他们是我的父母,他们有什么事情,我还是要尽我的孝心,他们生育了我、养育了我。但是我心里是瞧不起我的父母的,我觉得他们没有能力,我从小被其他人瞧不起。如果我的父母可以帮我一下,孩子会觉得父母能干,认可他们。我不想我的孩子……(案例4,Y妈妈)

经历计划经济年代物资短缺的痛苦,这位妈妈将父母挣钱多少、帮助孩子的多寡视作衡量父母能力的主要标准。比起养育之恩,能干的父母会赢得孩子真正的尊敬和认可,愿意跟父母亲近,发自内心地尊敬父母。因此这一代中年父母非常强调,物质供给对于维持双方关系、获得子女尊重的重要作用。在以往研究中,学者们通常把父母们对子女的物质投资,单纯理解为由于市场经济下年青一代以市场交换的原则来决定是否孝顺父母,父母们只能被迫加大投资。而本研究表明,需要从父母一代的家庭生活经历出发,去解释他们在理解和处理家庭关系上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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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晓云 发表于 2014-2-20 10:37

四、结论

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为三点。首先是确认在购房行动中“积极父母”角色。笔者在调查中所面对的父母群体是积极行动者,而不是被“啃老”的消极受害者。他们乐意为自己的成年独生子女购房,乐意提供经济资助。他们是整个过程的积极参与者,甚至是发动者。

其次,父母为独生子女购房,是建立协商式亲密关系的实践过程。第一,它要求两代人在具体问题上保持共同协商与共同决策;尤其指父母应该参与成年独生子女小家庭事务的决策。第二,它鼓励两代人之间通过金钱与物质条件的相互支持,以解决具体问题。第三,它培育感情上的沟通和尊重,将感情作为化解冲突的基础。在这样的协商式亲密关系中,集体决策、金钱交换、感情沟通三者彼此镶嵌,互为条件。

再次,积极父母在三个方面对子女有孝道期待。第一个是参与期待。即希望子女愿意向父母坦诚小家庭事务,在共同协商中接纳父母意见。第二个是回馈期待。哪怕是经济条件不错的父母,也期待子女有金钱物质方面的回馈,并将此理解为两代人感情亲密的象征。第三个是空间期待。对父母们来说,最理想的居住模式是在“一碗汤的距离”内与子女比邻而居。也就是彼此独立,同时又方便日常照顾和感情交流。

依据以上三点,中国家庭的亲密关系与西方学者谈论的亲密关系有很大不同。西方文献中的亲密关系概念,讲的是夫妻之间的、横向的、去物质化的关系,因此强调相互倾诉、语言表达、情感体验。而中国家庭的亲密关系,在实践形态上包含了三代人之间的纵向关系,以及不脱离物质利益的共同决策与情感寄托。因此,中国的经验研究应当扩展亲密关系的概念内涵,而不应局限于西方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

最后还应说明,中国父母们的积极行动,可以理解为个体化进程中一种重新嵌入(reintegration)社会的努力。贝克等人(Beck, 1992; Beck & Beck-Gernsheim, 2002)指出,完整的个体化进程展现出三个维度:解放、失去稳定性以及重新嵌入社会。随着单位制解体、小家庭兴起、技术进步以及流动性增加,独生子女的父母们既获得了解放与自由,也同时面对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欠缺与不确定性。主动为子女购房,实际上是将市场环境、子女发展以及自身生活期待三者捏合起来的策略,因此是重新嵌入社会的努力。这样的努力是否最终能使两代人都满意,并获得两代关系稳定与平衡?这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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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晓云 发表于 2014-2-20 10:37

【注释】

①参见Yan, 2011a, p. 46。

②M. L. Cohen, House united, house divided: the Chinese family in Taiwa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③参见Evans, H., 2010。

④A. Giddens,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imacy: sexuality, love and eroticism in modern societie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2.

⑤参见Zelize, 2005, 第35页。

⑥案例4基本情况:Y女士,30岁,独生女,已婚未育;外地人,来自内陆二线城市;硕士学历,民企职员;婚后居住在一套商品房,由其丈夫及公公共有;另,她与丈夫共有一套在近郊的商品房,由夫妻双方父母对半支付。Y妈妈,59岁,退休前是护士。其丈夫62岁,退休前是质检员。夫妻居住在当地一套由她丈夫单位分的房改房,已住12年,该房由夫妻双方共有;偶尔会来广州探望女儿。

⑦案例9基本情况:H女士,32岁,独生女,已婚,育有1个三岁大的儿子;外地人,中学时随父母迁来广州;本科学历,公务员;丈夫,32岁,广告公司经理。一家三口与双方父母分开居住,但邻近双方父母,两边父母轮流照顾孩子。该居所由她和丈夫共有,购买时双方父母都帮忙支付了首期。她和丈夫另外还有2套房,一套是她单位的福利房,目前出租,另一套是二手房改房,为日后儿子读书买的学位房,也在出租;H父母都出资帮忙。H爸爸,62岁,潮汕人,因工作调动全家迁到广州,他退休前是军人;妻子,57岁,已退休;夫妻俩目前居住在一套商品房中,该房由妻子与女儿共有,由夫妻二人支付。为了支付房款,夫妻俩将原本的房改房卖出套现。现时居所邻近女儿家。

⑧案例8基本情况: Z女士,25岁,单身,外地人;本科学历,专业翻译员,同时在一间小型外资公司兼职行政人员;有一个弟弟,22岁,大学毕业,在电子公司工作;Z女士在市内与表妹一起租房,周末回位于近郊的父母家;弟弟与父母同住。Z爸爸,45岁,外地人,来自广州邻近城市,数年前全家迁到广州,珠宝拍卖行商人;妻子,46岁,提早退休,退休前是幼儿园老师。他在近郊购得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儿子名下,他和妻子支付首付,房贷由儿子和女儿一同支付。他打算将来为女儿在市区买一套房子。

⑨案例5基本情况:B先生,30岁,本地人,独生子,已婚未育;本科学历,国企主管;妻子27岁,最近辞职;2006年登记结婚,由于没有婚房一直分开居住,直到2009年B父母为其在近郊购得一套限价房作为婚房才举办婚宴。婚后与双方父母分开居住,该婚房由夫妻双方共有,由男方父母支付首期,由男方支付后续贷款。B妈妈,53岁,本地人;丈夫60岁;她退休后在朋友公司做文书工作,丈夫退休前是银行分行高级主管;夫妻原本居住在先生单位分的房改房,后卖出套现给儿子买婚房,现时居住在她退休前单位的职工宿舍,每月需付微薄的租金。

⑩案例2基本情况:W女士,29岁, 本地人,独生女, 再婚未育;外企经理,本科学历;第二任丈夫,32岁,外企经理;婚后与双方父母分开居住,居所为W女士爸爸所有的单位房改房,邻近其父母家;另外,W女士与妈妈共同所有一套二手商品房,现为其父母居住。W妈妈,59岁, 本地人,退休前是会计;丈夫60岁,已退休;她与丈夫目前居住在一套二手商品房,由其与女儿共有;该商品房的首期由她与丈夫支付,贷款由女儿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另外,她与丈夫还拥有2套房改房,一套是女儿和女婿婚后居所,另一套出租。

11案例3基本情况:G女士, 30岁,本地人,独生女,已婚未育;本科学历,国企高级秘书;丈夫37岁,外地人,外企销售总监;婚后与双方父母分开居住,主要居所为一套租赁的房改房,邻近女方家;另,她与父母共有一套近郊的商品房。G妈妈, 57岁,本地人,退休多年;丈夫59岁,因患病提早退休。夫妻二人居住在丈夫单位分的房改房。另外,该家庭在数年前购入一套商品房,由三人共同支付并共有。

12案例20基本情况:T爸爸,56岁,本地人,高级社工;妻子56岁,已退休;女儿30岁;女婿,31岁,非本地人;女儿和女婿都是地铁员工,育有1个三岁的女儿;目前夫妻与女儿一家居住在同一栋楼、同一层相邻的两套商品房;女儿结婚时,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支付首期,后卖掉婚房购得目前居所,由小夫妻共有;T先生除了贷款购得目前居所(与妻子共有),还反按揭旧的房改房,贷款购得另一套商品房。目前,他用出租房改房获得的租金偿还反按揭的月供,用大部分工资还两套商品房的月供。

13案例22基本情况:L爸爸,60岁,10年前下岗,原来国企工人;妻子,56岁,同一工厂工作,后因病提早退休;儿子,31岁,大专学历,房地产经纪,已婚,育有1个一岁大的女儿;夫妻与儿子一家居住在原本的一房一厅,约50平方米的房改房,该房由L先生原单位分配;儿子结婚时,L先生违规加宽阳台,改建成一间睡房。儿子与媳妇住原来的睡房,夫妻二人带孙女住加建的睡房。

14案例7基本情况:D女士,30岁,本地人,独生女,未婚;博士学位,大学老师;目前与父母同住,正准备与父母一起购房,初步打算父母给首期,她支付每月贷款。D妈妈,55岁,本地人;退休前是大学职工;丈夫57岁,国企经理;目前夫妻二人与独女同住在一套数年前购得的商品房;她打算在附近另买一套房给女儿,女儿婚后可以住在附近。

15案例21基本情况:Z爸爸,64岁,本地人;Z妈妈,57岁,外地人,来自内陆省份,20年前随丈夫迁到广州;均为铁路退休职工;夫妻育有1子,27岁,已婚,媳妇怀孕;儿子大专学历,铁路员工,媳妇失业;夫妻二人与儿子一家,连同Z爸爸的母亲(97岁),多年来共同居住在约50平方米的房改房,该房由Z爸爸单位三十年前分配;夫妻正在违规扩建,迎接准备出生的孙女 / 子;由于占用公共空间,与邻居发生激烈矛盾。

16案例1基本情况:M先生, 30岁, 本地人, 独生子, 已婚无子;编辑, 硕士学历,在职攻读博士; 与妻子共有一套商品房,该房由两边父母对半支付;婚后与双方父母分开居住,居所由他和他父亲共有。M妈妈,60岁,本地人;丈夫60岁;夫妻均已退休,退休前为公务员。她与丈夫住在她父母单位分的一栋三层小洋房。目前该家庭拥有6套房,登记在不同家庭成员名下。

17案例6基本情况:L先生,31岁,本地人,独生子,已婚,育有1个八个月大的儿子;硕士学历,某公益机构总监;妻子31岁,国企公司项目经理;夫妻二人婚后居住在L爸爸单位分的房改房,儿子出生后,搬去与L父母一起居住。L妈妈,56岁,本地人;退休前是国企质检员;丈夫65岁,大学教授,尚未退休;夫妻二人目前与儿子一家居住在远郊一套别墅,该别墅由她和儿子共有,由夫妻二人和儿子一同支付。小孙子出生后,她聘请了两位工人帮忙做家务活和照顾小孩。

钟晓慧: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Zhong Xiaohui, School of Philanthropy, Sun Yat-sen University)

何式凝: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Sik Ying Ho,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and Social Administration,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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