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100d161 发表于 2014-11-26 23:54

中纪委网站首次通报女官员通奸

[color=#000][font=宋体, simsun, sans-serif, Arial]11月26日下午,中纪委网站发布山西省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女)、山西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女)被“双开”消息,两位官员均被指“与他人通奸”。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此前未有女官员被中纪委通报有“通奸”情节[/font][/color]

水笺 发表于 2014-11-27 00:07

两位女官员都通奸,让人联想很多。前面那些已经倒了的小女官(如三八红旗手啊,优秀女警官呀,团委书记呀,)好象都与人通奸,仿佛不通奸,搞不好工作,做不了优秀似的~~:beatend

歪弟 发表于 2014-11-27 00:23

反正是挺难的,如果不通鉴呢,对上没有升职器对下木有搅拌机,人生短暂啊,青春年华35年半老徐娘三五年,后浪推前浪,残酷。老爷们倒是八十还能扛枪打日本鬼子,不公平。

读史拍案 发表于 2014-11-27 02:35

本来都说是男官员统(通)奸女官员,现在发展成女官员也统奸男官员,让人不清楚究竟是男官员通了女官员的奸还是女官员通了男官员的奸,这男男女女的官员咋就都爱通奸呢?

水笺 发表于 2014-11-29 22:11

[font=Verdana, Arial, Helvetica, 宋体, sans-serif][size=12px]女贪官的“通奸”污点究竟该不该曝光?[float=left][img]http://js.pp.sohu.com/ppp/blog/styles_ppp/images/stamp_jian.gif[/img][/float][align=center]标签: [url=http://tag.blog.sohu.com/%CD%A8%BC%E9/]通奸[/url]  [url=http://tag.blog.sohu.com/%CC%B0%B9%D9/]贪官[/url]  [url=http://tag.blog.sohu.com/%C9%BD%CE%F7/]山西[/url]  [url=http://tag.blog.sohu.com/%C6%D8%B9%E2/]曝光[/url]  [url=http://tag.blog.sohu.com/%B9%D9%D4%B1/]官员[/url] [/align]
[align=right][float=left]2014-11-28 08:30[/float]阅读(58383)[url=http://liliqin1128.blog.sohu.com/306905747.html#commentForm]评论(116)[url]http://liliqin1128.blog.sohu.com/306905747.html[/url][/url][/align]
[/size][/font]
[font=Verdana, Arial, Helvetica, 宋体, sans-serif][font=宋体][size=14pt]昨天,一则《山西两名女官员被双开 均涉“通奸”》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轰动并成为网民津津乐道的热议话题——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高平市原市长杨晓波收受巨额贿赂并“与他人通奸”。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然而看了这则新闻后,咱心里却涌上一种难于言喻的情感:既有些难过,也有些疑问、困惑……为此,竟一天闷闷不乐起来……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一位老友调侃说:哥们,怎了?两位女领导不但贪财,也喜欢与上司战斗,这样的人曝光你应当咧开大嘴高兴才是!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听了老朋友的话,我仍不高兴:人老了,心肠便像热腾腾的糯米糍粑一样软:这些年,每看到一位贪官落台,心里就有几分难受——近十多年间,每有贪官落台,我总会认真看他的出身,发现落网贪官绝大多数都出身于贫寒家庭,从呱呱落地再到嗷嗷待哺的童年;从小学再到中学、大学、工作,不知倾注了父母多少汗水和心血?……鲤鱼终于跳出龙门,蟒袍玉带、衣锦还乡了,正当家人庆幸祖坟冒青烟之时,突然一跤从云端跌入地狱,家中妻儿老小岂不伤心欲绝?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常听组织这样说:“党培养一位干部不容易啊!”而一个家庭造就一位官儿是否更不容易?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这时有人会说:“活该,谁叫你如此贪婪!”这话确是在理的。但,如此多贪官前赴后继纷纷落网,导致人性的贪婪之心无限膨胀的诱因,以及导致他们成为老贪、巨贪的根源是否更应反思?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似乎有点偏题了,言归正传——[/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看了《山西两名女官员被双开 均涉“通奸”》新闻后,为何“既有些难过,有些忿忿不平,也有些困惑”?下面慢慢道来: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先谈难过——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难过”一:对张秀萍、杨晓波落网之所以“难过”,并非因为一个家庭造就一位官儿更不容易,也非“党培养一位干部容易”,而是因为“女人有权便学坏”(郑重声明:与“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一样,当今中国,绝大多数女领导也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学坏”的女领导当然也是极少数!)——这些年看了不少关于落网男老贪、女老贪的新闻,其中一个细节引起了咱的注意:一项统计显示,男老贪95%有情妇;而女性贪官则更中国特色:先是以色谋权,后是以权谋色——权未到手之时,不管上司模样再困难、年纪再大,也发扬不怕牺牲、勇敢战斗的精神迎着困难上;一旦权在手,也搞武则天同志那一套!——对此,被称为“三湘第一女巨贪”的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的经验最是葵花宝典:“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的女人,才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从一个仓库保管员升至副厅级的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艳萍女士仅用了10多年时间!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信仰的缺失、“唯物”主义的盛行,不择手段追逐功名利绿,早已不是中国男人的专利!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伟大领袖教导我们说:“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做到的事,女同志也同样能做到”了!可惜,当今中国,有些女领导同志将主席的教导用错地方了。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呜呼!哀哉!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难过二:看到张秀萍、杨晓波“与他人通奸”的字眼,先是替两位前领导羞愧,后是替她们的夫君和儿女忧虑,再后为是为她们的未来担心:“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鲁迅),当今“新社会”呢?恨不得拥有天下美女,却容不得自己老婆有一丝不轨;男人玩了千百女人社会不以为耻,不少人还暗中羡慕;女人一朝出轨曝光便终生是“破鞋”等等古之“优良传统”,却被发扬光大。真不知张秀萍、杨晓波的夫君、儿女看到普天盖地的自己妻子或母亲“与他人通奸”的新闻;面对亲友、邻里、同事纷纷投来的异样目光,他们内心有何感受——无地自容?怒不可遏?伤心欲绝?痛不欲生?……[/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这是不是有点残忍,不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张秀萍、杨晓波作为女官员,与上司通奸固然涉嫌权色交易,但是否应充分考虑到传统文化陋习因素、家庭和谐因素,以及张秀萍、杨晓波将来服刑期满后重新回归社会立足因素,只将其主罪——已查明的贪污受贿行为公诸于众,而不宜将其通奸污点用新闻报道方式告知天下?——须知,当今中国,同样有通奸污点的老贪出狱后,社会的“歧视度”往往极小极小,甚至会受到一种变态、扭曲的羡慕;而一位“与他人通奸”的女人,却要面对巨大的家庭压力和社会压力!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最后谈疑问、困惑: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昨天,看到不少网民也认为:对男贪官的通奸行为应予曝光;但女性作为特殊保护对像,应将通奸作为隐私范畴,不宜公诸于众。然而,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样不妥,应当一视同仁公诸于众。其中一个代表性观点是:“非公职人员有通奸的权利,但官员没有,想通奸就别从政。更何况,官场上的男女勾当,均与升迁或生意有关,必须曝光。蠢货才把官员通奸说成是隐私!”前述观点固然有其道理:官员通奸涉嫌权色交易,也是一种犯罪行为。不应当为隐私。但,这里我仍要坚持的是:对男贪官而言,“通奸”应当公诸于众;而对女性贪官而言,是否应当充分考虑到传统文化陋习因素、家庭和谐因素,以及她们将来服刑期满后重新回归社会立足因素,不宜将其“通奸”污点公诸于众?
[/size][/font]

[font=宋体][size=14pt]一家之言,欢迎砸砖。
[/size][/font]



[/font]

菜籽 发表于 2014-11-29 22:49

不宜将其“通奸”污点公诸于众?
------
要知道我们过去有过一段展示“破鞋”的阶段
现在完全摆脱那种噩梦
还需要努力恢复人性

100d161 发表于 2014-11-29 23:03

哦,如果要有人性,不管男女,所有官员都不应该公开奸情。

菜籽 发表于 2014-11-29 23:59

男人的人情味或曰不忍之心更淡薄,故而男女方面应该女士优先——遮丑吧

100d161 发表于 2014-11-30 00:18

[i=s] 本帖最后由 100d161 于 2014-11-30 00:19 编辑 [/i]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来虚伪的说教

水笺 发表于 2014-11-30 14:15

官司员的两性混乱要公开,不然背时的只能是民众。

100d161 发表于 2014-11-30 15:42

男女官员通奸,实际上是性贿赂和性受贿,应该不管男女都要公开。

金秋 发表于 2014-12-1 13:44

“与他人通奸”,这个“他人”是上级还是下属,是同事还是同学,这些都应该交代一哈,因为性质不一样。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