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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如风 发表于 2006-9-1 20:01

[转帖]网络追杀:对暴力的依赖将窒息自由

 <strong>作者:杨耕身&nbsp;&nbsp;&nbsp; 来源:中国青年报</strong> <p>  从黑龙江省某护士“虐猫事件”引发网络第一张”追杀令”,到一个网名“铜须”的男子因涉嫌一场婚外情引起的“网络追杀”,及至8月31日《东方早报》报道上海教授张结海发起的“网络追逐流氓外教大行动”,三起事件无一例外的,都是某一个体网民以一种道德义愤怒火,引燃网络公众的普遍情绪。他们以跟帖与转帖的形式,高举起一支支道德之剑,在网络江湖中扮演起正义侠士的形象。 </p><p>  如果上海教授所举“流氓外教”事实成立,的确令人愤怒。但在一个法治社会,有罪判决只能依据法律,而对此进行的调查与处罚,也必须来自法律授权。舍弃正当解决渠道的“网络追杀”行为,无疑是一只法外之手,突兀且无理。所以,在系列“网络追杀”事件中,我更加关注于:我们难道真的要做一个“以键盘为武器”的“网络暴民”吗?在“铜须事件”中,一名网友曾表示,“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那个丈夫做祭品”。《国际先驱论坛报》则以“以键盘为武器的中国暴民”为题,激烈抨击中国网民的“暴民现象”。 </p><p>  我充分尊重在“流氓外教”事件中网民自发的民族尊严感,我也充分尊重网民表达的权利与自由,如果这一切都是起于网络,止于网络,仅限于网络。但现在的问题是,更多的人从一开始,就将虚幻的道德义愤置于个人真实的权利之上,正像媒体所界定的,“一些匿名网络用户聚集起来,对一些真实或想像的道德罪行进行调查并执行处罚”那样,“网络追杀”实质涉及对于个人隐私等正当权利的侵害。 </p><p>  前两宗“网络追杀令”的后果已经昭然:黑龙江“虐猫事件”中的虐猫女子,因各方面压力过大,被迫停学。“铜须事件”中,数万网民组队搜出“铜须”的真实身份和地址,把他逼出大学校园,甚至迫使其家人不敢出门和接听电话,令当事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而“流氓外教”事件一开始,始作俑者就开宗明义:“我已经决定把这个英国垃圾赶出中国……” </p><p>  当“流氓外教”遭遇“网络暴民”,后者较前者更多地传递出来一种恐惧。我对于“网络追杀”行为感到可怕,并不全在于其追杀对象的一些行为,常常是未经证实的,以及其所造成的对于当事人的伤害,而在于它让人于现实的秩序之外,树立起了对于网络暴力的信奉与依赖心理,从而形成对尚待完善的法治精神与文明的颠覆。同时,它也带来一种让人深以为虑的假设,就是当这种做法一旦被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追杀”行为,就可能成为一些匿名者躲在暗处射出的带毒之箭,并演变成为一种罪恶的广场式狂欢。 </p><p>  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警慎一种以自由的方式扼杀自由,以表达的方式限制表达的可能。毫无疑问,群情激愤的网络口水,淹没了另一方正当表达的权利,他们的自由与权利,在更多人看起来已经无足轻重。在另一方面,我们知道,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个人表达的空间与自由。要知道,这是一种多么难得的东西!因此需要警惕,“网络追杀”现象,可能存在的暴民思想与非理性行为会予人口实,反过来成为对于网络自由横加干预的充分理由。这是我们今天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p><p>  谁有权力高坐于道德的顶端?谁是有权向非道德者投掷石块的那个人?我想说的只是,任何对于现实公序良俗、法律制度的超越,都将构成对人类自身的侵害。如果键盘真的会成为一种武器,那也只能是一把双刃的剑,结果只能是令握着它的人双手流血。所以,应当让法律的归于法律,让道德的归于道德,并在此基础之上,建构法治社会基本的网络文明。 </p>

bear 发表于 2006-9-2 15:59

<p>因为自己不敢超越,于是不许别人出轨,发现目标就死打——谁让你比我大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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