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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06-10-15 03:22

[原创]老文章:从两个道德典范谈起

<p>这是我今年上半年写的一篇短文。题目是后加的。</p><p><br/>**问题的提出**</p><p>&nbsp;</p><p>自胡锦涛提出八荣八耻以来,中国一下子似乎进入了道德操守的再检讨时期。但是,关于中国社会道德,有所谓的“道德底线”的讨论,论者悲哀地看到,中国现在到处都是突破道德底线的道德沦丧,比如绑票者得到赎金仍然撕票,医生收了红包还是把纱布留在了病人的肚膛里,那小偷连穷到家里没有门户的穷人也要去偷一把,等等。于是,就提出了要遵守道德底线的呼吁。<br/>什么是道德底线呢?大致的意思就是在道德已经丧失的前提下,不要再做得太绝,这也就是向已经是缺德失德或者犯罪之徒提出所谓的遵守道德底线要求,就是要求他们犯罪犯得体面一点,缺德缺得好看一点。具体地说,就是要求绑票者得到赎金后守德守信,不再撕票;要求私囊肥满之后的医生敬业;要求那小偷偷东西也得顾一下穷人的死活。正如商业上,货物积压太多了,就来个跳楼跌价大甩卖一样,论者看到的道德危机太深了,也就主张来个道德跌价大甩卖,于是就有了道德底线这一新名词。<br/>按照他们的逻辑,在经过这样一番道德跌价大甩卖之后,“社会道德”就会在底线上得以重建:<br/>绑票可以,但不能突破得钱撕票的底线;<br/>收红包可以,但不能突破把纱布留在病人的肚膛里的底线;<br/>偷窃可以,但不能突破连穷人也偷的底线;<br/>以此类推,则任何犯罪行为都可以通过建立一条道德底线,而成为一种“可以接受”,任何坑蒙拐骗,欺诈勒索,只要有一条相应的道德底线,也就是“可以接受”了。而引起社会公德危机的最大因素的贪污腐化,大概也可以通过此类的道德底线大甩卖,变成“可以接受”了。<br/>这哪里是在讨论道德,简直是在讨论给黑社会立行规。道德底线论者是先把中国社会黑社会化了,然后用一个新编名词——道德底线来规范这个“黑社会”里的各种非德,离德,无德,乱德,失德,缺德行为以及所有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先认可这些行为,然后规范它们的道德底线,借以表明,人可以无耻到什么地步,缺德到什么地步,犯罪可以犯到什么地步。<br/>我真不知道这类道德底线论者是武侠小说看得太多,还是《水浒》看得太多,反正他们让我觉得不仅是读得太多,而且还入迷太深,深到执迷不悟的境界,以至于让我感到他们因为受了太深的感染,也跟着产生了与《水浒》一样的反社会的情绪,而他们的“发明之处”就是要建立一条反社会的道德底线。梁上也有君子,大概只要做到时迁的境界,就是君子了,所以梁上君子可以尽情地偷了。无赖也有榜样,大概能做到韦小宝的水平,也算真君子了,所以,做无赖吧,只要你还在底线之内。<br/>这与跟强盗讨价还价地谈论道德又有什么差别?实际上,引出这种话题的人,在起点上就错了。这是一个取向性上的错误。正如你要找做生意的人集中的地方谈生意,去商场;找读书的人集中的地方与他们谈读书,去图书馆;找罪犯集中的地方谈犯罪的感受,去监狱。如果因为看到道德沦丧的事情太多,就对道德失去信心,于是发明一种道德底线,并与无德的人谈道德底线。结果因为取向上错了,看到的也就是连这种所谓的道德底线也失去了,于是他们只能继续悲叹,曰:“为什么突破道德底线的越来越多?”<br/>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反方向理解这两句话,就是仁为仁者所见,智为智者所见,引申开来,就是应该与仁者谈仁,与智者谈智。道德本来就应该与有道德,又需要道德的人去谈。道德也只有通过这些有道德,又需要道德的人才能建立起来。<br/>比如,中国民工。如果你以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定位看待他们,你就只能去想他们的贫困,社会的不平。但是如果你换了一个角度看他们,他们是中国改革付出的代价的负荷者,你可能还会看到他们的贫困,社会的不平,但你同时也可能看到,他们以超倍的付出,换来了中国的飞跃,而从这一角度讲,你还会进一步想去呵护他们为中国的进步牺牲的美德。<br/>有个军人讲到他的战友,从荒原出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向一棵树,抱着树痛哭,边哭边喊,树呀,我终于见到你了。假期结束,这个战士还得回到那荒原上的岗位去,一去可能又是几年。如果我说,这样的战士站在荒原上,就是一种奉献,就体现了一种道德境界。你肯定会同意。与他们谈道德,从他们身上发掘道德,你也会同意会有收获。原因就在于那是在没有树的荒原上站岗保卫祖国。<br/>但是,如果我们把中国民工也用这种荒原情景来比喻,他们是在贫困的“荒原”里奉献,一奉献也是几年,几十年,那么他们身上不也是体现了一种道德境界吗?<br/>“苟富贵,毋相忘”,在中国传统中,这种贫困中对于富贵向往仍然不忘同患难者的道德约定,也体现了穷困不能扼杀道德。中国社会的道德贫乏,实际往往不在社会的最底层,相反,造成社会和谐面临危机的恰恰是来自上层社会的贪污腐化。因此,如果说,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人富起来”是中国改革之初的“苟富贵,毋相忘”,那么,今天富贵以后的腐化,就是对这个道德约定的背弃。而在等着这个约定兑现的还没有富起来的人,怀里守着的,不仅是有对富贵的向往,也有社会早先相约的的“毋相忘”的道德约定,所以,寻找道德不应到贪官那里去找,也不应到贪恋红包的医生那里去找,更不应到绑票勒索的绑匪那里去找。而是应该到脚踏实地辛勤劳动的民工那里去找,到负荷着中国改革的社会代价的社会底层去找。</p><p>“小胡让生”与“姐姐让学”</p><p><br/>去年有两则社会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也深深震撼了我。<br/>一则新闻是关于安徽省金寨县有一对贫困小兄弟但又难分难舍的小兄弟。豁达谦让的弟弟叫小胡,才13岁,哥哥叫大胡,也不过14岁。两兄弟品学兼优,惹人喜爱。不料,兄弟俩只携手共度短短十几载光阴,就要挥手告别父母了。&nbsp;  <br/>2005年10月,厄运降临这户人家,先是哥哥得了恶性肿瘤,接着,弟弟患上白血病。治疗这两种病需要人民币几十万元的医药费。父母四处借钱筹集医药费,学校也发动学生捐款数千元,当地政府拨出数千元。但所筹到的钱只能勉强支付一人的医疗费。&nbsp;兄弟俩相互推却接受治疗,只盼对方早康复。生死面前,兄弟情超越了一切。父母亲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两个都是心肝宝贝,偏偏钱又不够用。一家人商量后,最终决定以抽签方式决定谁接受治疗,一切交由命运来安排。<br/>两人抽到好签的几率应该是相等的,但一向很敬爱哥哥的小胡在却在两张字条上都写上“治疗”两字,还叫大胡先抽。小胡弟弟事后只说了这么一句,“我这病治疗要花太多的钱,哥哥成绩比我好,让他先治疗”。<br/>大胡抽到好签后,已由母亲陪往北京治疗。临行时,他对弟弟说,来生再做好兄弟。(《新安晚报》2005年12月21日,《新京报》2005年12月22日)<br/>&nbsp;另一则社会新闻是四川省有一對姐弟是「龙凤胎」,兩人同時考上了大学,昂貴的學雜費迫使這個家庭「捨一取一」,可父母無法作出選擇,叫他們姐弟自己作出選擇,沒想到姐弟倆爭著要輟學,眼看就要開學了,再不抉擇也就晚了,她對父親說:「既然我們爭著輟學父母又無法抉擇,抓鬮就是最公正的了。」於是她用紙寫著上學、輟學,抓著上學的就去上學。沒想到這個只早一分鐘出世的姐姐竟然在兩個紙條上都寫「上學」讓弟弟抓,弟弟上了大學,而她卻在廣東打工賺錢給弟弟上學。(<a href="http://blog.sohu.com/members/hqj78/742630.html">http://blog.sohu.com/members/hqj78/742630.html</a>)  <br/>对于这两则报道的道德价值,报道的记者只是一笔带过,他可能想表达一种对于贫穷的无奈。我也因此无奈地看着他错过了一笔道德财富。其实,这已隐约地告诉我,社会已经对于道德有一种麻木,比金子还亮的道德,就在这两则故事里边,记者却没有去刻意宣扬它。他只看到了抽签的新闻卖点,却没有看到闪现的道德光点,我真为他遗憾。<br/>历史上,一个四岁的孩童让了梨,也就是少吃几口梨,就入了“二十四孝”。孔融让梨,体现了礼让的美德,相比于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的这两则“新孝”故事,后者折射出来的光泽不是更加可昭日月吗?这两则社会新闻里,一个是一个孩童在让“生”的故事,把生存的权利让给自己的哥哥;一个是一个青年让“学”的故事,把上大学读书的机会让给弟弟。所以,我建议给它们定名为“新孝图”:小胡让生和姐姐让学。<br/>固然由于贫穷,这两个家庭发生了无情到过于冷酷的两人一生一死的选择,和无情的两人只能一人上大学的选择,结果是最不应该死的孩童自己选择了死亡,而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哥哥,而最有资格上大学的姐姐则把机会让给了弟弟。这里,我们看不到因为贫穷而怨天尤人,看到的是贫穷不能移的返朴归真的情操,我们看不到因为贫穷而听天由命的无奈,我们看到的是超过天命的堪为永存的道德。真所谓穷而有志,穷而有情,穷而有让,穷而有德。这里,我们看到的道德情操,是那么淳朴,那么原始,那么真实,那么亲切,那么高尚,那么完美,那么让我们觉得自己渺小,它实际超越了时代,超越了贫富,超越了文化,也超越了社会。<br/>因为它的道德光泽,是一种道德的真正原始状态的自然闪现。是真正的“人之初,性本善”自然体现。道德其实就是这种与生俱来的真善美,而作为这种真善美的体现的道德概念,实际就是人们自然地行动中对于这种真善美的实现。这种自然的,完全来自内心的行动,如果像小胡让生一样,体现了人之初最原始的爱和德,一点不需要后天的雕琢,就是一种超越时空的美德了。我们的先人把四岁的孔融列入孝图,不是仅仅因为他少吃了几口梨,而是还因为人之初的四岁的真,朴和纯,是因为四岁的礼让体现了一种本来的善。<br/>同样的道理,我高度评价小胡让生和姐姐让学,是因为他们是在另一种境界的“人之初”。这就是他们处在贫穷的状态。对于贫穷的感受,他们可能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深切,但是对于礼让美德的实现,他们也比我们自然,豁达。要知道这是一种关于生死的礼让,小胡说到他的理由时,坦然地说:“我这病治疗要花太多的钱,哥哥成绩比我好,让他先治疗”。<br/>四岁的孔融说:“因为我最小,所以我当然应该吃小的。”十三岁的小胡说:“哥哥成绩比我好,让他先治疗。”这里展示在我们面前的道德境界是何其地相象。然而,为什么作为一种文化,我们可以一千八百年以后继续宣扬孔融让梨,却在对贫富差别的叹息声中,忘却了弘扬当代的小胡让生?为什么在讨论道德重建的时候,我们可以满目都是不道德的现象,以至于去讨论拿红包的医生的道德底线,却对一个以礼让选择死亡的十三岁少年的美德,漠视若无?<br/>这里不是说明了社会有一种道德麻木症吗?<br/>事实上,拜金主义等等形成的风气已经造成了人们开始习惯于围绕着贫富讨论社会的问题,而在贫富差别的讨论中,人们一方面因为贫富悬殊轻视乃至无视道德的力量,另一方面往往因为富裕的优势性而轻视乃至无视道德的价值,特别是贫穷群体的道德的价值。这就是何以媒体没有去宣扬小胡让生的高尚道德,反而刻意渲染贫穷使大小胡一死一生的无奈。贫穷没有压垮这位少年,但压垮了我们的媒体,所以,他们在小胡的让生中,只看到了无奈,只看到了沮丧,只看到了不平。<br/>但是,虽然贫穷造成的抽签所表现的命运已经是这样的无情,我们的这个十三岁的少年直面命运却显得一点不胆怯,而是以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把无情的命运变成了他自己充满爱的选择,变成他自己对于命运的充满人情的安排。我们可敬的小胡让出生命的希望,就是没有一丝无奈,一毫沮丧,没有一点胆怯,一点不平。他就是超越了贫富,超越了命运,超越了生死,他的生活可能因为病魔更加贫困,他的身体可能因为病魔而衰弱,他的生命可能因为病魔而不久长,但是他的道德却一定是永生的,他应该会让我们和我们以后的一代又一代人永远记住,得到这个民族的永远的尊敬。</p><p>道德复兴与道德的社会目的</p><p><br/>小胡让生,就是在“人之初,性本善”这一点上提示了一条构建社会道德的途径。这就是道德复兴。就是说,我们应该到我们的“人之初”去复兴我们正在寻找的道德。<br/>小胡让生的道德意义首先就在于它的原生性意义,用三字经的“性相近,习相远”来解读它,就是本善的性,在这里表现出来的道德的原汁原味。我认为到我们的“人之初”去实现道德复兴,就是要让这种原生的道德复兴起来。<br/>古人因为少吃几口梨就把四岁的孔融入了孝图,也可以说是这种意义上的道德复兴的体现。这种“孩童”道德的第一层意义就是强调道德的原美,本善和童真,它是道德的本体论意义上的价值自然体现,原来道德就是来自并不很高的阶级阶层,也不必来自于沧海历经,就是来自我们的身边。<br/>而在历史上,古人提倡孔融让梨还包含着古人对于道德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理想构图。这就可以说是孔融让梨的第二层意义,它表达了一种理想的社会目的论。就是说,一个社会如果能以四岁孩童的道德为楷模,就不仅会去弘扬这种道德,更会去呵护这种道德。这种呵护进而由对孩童道德的呵护而形成为一种社会公德,一种社会道义责任,社会就能呵护好所有的孩童。这也就是古人把四岁孩童的让梨被当作永存美德来弘扬的社会目的论意义。<br/>这就是为什么古人知道孔融后来是被曹操所杀,却依然希望后人记住他四岁时的让梨。因为,隐藏在这种记念里的,是对一种呵护让梨道德的理想社会的渴求。<br/>以同样的道理看中国最需要的道德复兴,如果我们以小胡让生为楷模,那么,首先,我们应该确认这一楷模的道德本体价值,它无疑是原生的。但是第二,它对于今天中国同时具有第二层次的目的论价值,这就是它已经体现了“贫穷不能移”的道德境界,它以一个穷苦少年坦对贫穷,豁达地让生,呼唤我们去考虑社会对千千万万个小胡呵护的责任,一种社会的道义责任。<br/>从孔融让梨,到小胡让生,我们体验到的是同一个中华民族的美德系统。我们今天从小学课本的“人之初”里,就让我们的孩子读孔融让梨的故事,我们也应该让整个民族记住二十一世纪小胡让生这个道德化身般的故事,从他的道德中取得营养,达到我们自身的道德升华,呵护小胡让生的美德,并以此复兴重建社会的道德,从而使天下所有的孩童,少年都能得到社会的呵护。<br/>而小胡让生之后是把死亡威胁留给自己,这就更体现了一种悲剧性的道德美,这种悲剧性的道德美学价值,表现为让生,不是吃梨,多吃几口少吃几口,或者吃大的吃小的,而是超越常人可以理解的超越生死的让“生”留“死”!因而在社会道义方面,也就格外地具有道德震撼力。<br/>是的,我们引以小胡让生为豪,我们赞美她,崇敬他,我们却不一定能接受社会没有呵护好他,让他以病弱的身躯去负担着本来应该是社会负担的重荷这样一个冷酷的事实。<br/>所以,在我看来,包括我自己在内,每个只要自认为自己身上流动着的是中国人的血的我们,不管他是国家主席,还是总理,不管他是政府官员,还是平民百姓,也不管他是成功的企业家,还是一般的劳动群众,不管他是国内同胞,还是海外侨胞都应该面对这个正在走向死亡但已经得到永生的少年,低下自己的头来,想一想所有的我们在这个少年面前应该有的一种光荣感和耻辱感。<br/>是的,小胡让生留给了我们民族的一笔无价的道德财富,他是民族的光荣,是中国的骄傲,我们要去发扬他的高风亮节,光大他的道德情操。<br/>但是,我们整个民族又应该为不能保护好这样圣洁的少年而感到耻辱,为这个社会没有呵护好千千万万个小胡而感到耻辱。要认识到我们的社会应该能建立比古人提倡孔融让梨时更完善的呵护道德,弘扬道德的道德体系和社会伦理,但是我们却在一个最不应该死去的少年面前,只有羞愧。<br/>所以,面对姐姐让学,小胡让生这样的“新孝图”的悲剧性道德美,我宁愿说中国只有这里的“一荣一耻”才是我们复兴民族道德,建立伦理秩序的一个可能的起点。它可能比胡锦涛的“八荣八耻”更有道德震撼意义,因而也就更加具有实践意义。原因就在于这里的让学和让生直接从道德的原生形态揭示了社会最需要的道德,正好来自被这个社会已经忽视而且越来越忽视的社会底层;这种道德不仅没有因为社会的忽视而沦失,相反,却对这个社会实现了这种道德的道义责任的自我实现;正是社会底层这个被社会越来越漠视的角落,涌现了我们民族道德的两个典范。<br/>难道,我们不应该为这两个道德典范而感到光荣,又为社会越来越漠视这个底层角落而感到羞耻吗?难道,我们不应该在分享这份民族道德的光荣时,同时问一下自己,我们该为呵护这种道德,乃至呵护社会的所有少年儿童和弱势群体而如何尽到我们自己的社会道义责任吗?<br/>(2006年4月15日灯下反省中)<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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