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卓立 发表于 2007-5-23 13:07

[讨论]卖淫女十年资助300多贫困学生 百姓建生祠纪念

山东沂水县泉庄乡有一个卖淫女子,十年来资助了从小学到大学共300多贫困学生。这些学生都是来自泉庄乡。如今,被她资助的人中,已经有人考上了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并且入了党成了党员。 <br /><br />  张爱党,女,28岁,共青团员,汉族。身高1米68。像貌非常漂亮,身材也很性感。从小学习成绩优异,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初中毕业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重点中学,但因为家里穷她放弃了学业,在家务农。三年后,她妹妹也同样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县里高中,但是父母仍然供不起。于是,张爱党决定外出务工,供妹妹上学。 <br /><br />  1997年,张爱党来到沂水县城某酒店当服务员,但是三天后,她就被老板强奸了。她后来去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的人直接告诉她酒店老板是公安局长儿子。想到妹妹的前途,于是她忍了。 <br /><br />  因为酒店老板经常拖欠员工工资,而她妹妹学校又经常找借口,向农村学生乱收费。1997年底,张爱党无奈在沂水某洗浴城开始了卖淫生涯。由于张爱党长的漂亮又性感,所以赚钱非常快,也非常多。在1998年初,她回家过年的时候,听说二舅家的孩子也因为没钱要辍学,她毅然拿出了自己赚来的钱,资助了二舅家的孩子。 <br /><br /><br />  从此,张爱党资助贫困生的行动一发而不可收拾。到2002年时,她一个人同时资助上百个学生,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于是,她投资10万,自己也开了一家洗浴城,招聘了很多卖淫小姐,当起了妈妈桑。 <br /><br />  这时,张爱党的事情早已经传遍了沂水县,很多人都钦佩她的义举。所以她的洗浴城生意很好,公安也从不找她的麻烦。 <br /><br />  2005年,由张爱党资助的一名同村学生,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清华大学心理学研究生。此事又一次轰动了沂水县。同年,乡亲们为了表彰她的义举,捐资在泉庄乡郭家官庄村,给张爱党建了一座生祠,取名“爱党祠”。 <br /><br />  张爱党从2002年开始,就不断有媒体要报道张爱党的事迹,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报道一直没有播发。 <br /><br />  在和张爱党的交谈中,她脸上始终挂着淡定从容的微笑,表现出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当问到她是否对于被迫走上卖淫这条路而对社会心存怨恨时,她毅然说:“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已经是天大的幸运。现在各级领导、和领导家属都对我关怀备至,经常来观照我的生意。我还有什么好怨恨的呢?做人,要懂得感恩。” <br /><br />  最后,张爱党还对我透露,她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且,她还准备在她的洗浴城里建立党支部,以完成她的另一桩多年夙愿。<br /><br /><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7-05/1179896912641163.jpg"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7-05/1179896912641163.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br />

卓立 发表于 2007-5-23 13:28

<p>偶然看到这个新闻,惊讶之余又觉得很真实,只能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讽刺。</p><p>此女做的事情本来应该是由我们的职能部门做到的,而按照我们的法律,在此事曝光后此女就是触犯了“组织卖淫罪”,应该由法律严惩,那么我们的法律该当如何?当地机关不惩办她算不算渎职?</p><p>我对于此类从业人员从来没有歧视心理,只觉得她们可怜。在我看来,在现今空谈女权并没有实际意义,倒是这样一群妇女的生存状态是真正的问题。有谁会去关注那些得了艾滋病无声无息死在山里的妓女?</p><p>当少量的行为逾越了道德界限时,我们可以进行道德指摘,但当一种现象成为普遍行为时,应该反思的就是现实深层的不合理之处。</p><p>可笑的是有些人把这些可怜的妇女视为社会的毒瘤,在我看来,她们仅仅是社会潮湿阴暗的角落里弥漫的霉点。我们一次次地做着清扫工作,却为何不把这些角落拿出来晒晒?对她们的道德指责只不过是我们社会借以开脱自己深层罪责的借口罢了。无论如何,她们决没有能力自己承担这类道德拯救。</p><p>她们只不过是社会不公平的一种集中缩影,某种程度上,她们甚至是承担了某种社会资源再分配的“劫富济贫”式的社会职能。当金元以“资本效应”变本加厉地被集中于少数上层富豪权贵上时,我们靠什么来维持资源向底层人民的流动?会是税收吗?会是慈善事业吗?许多贫穷人家仅仅是因为生养了可以在外做妓女的女儿才得以维持从容的生计。当一个读了大学的女孩也会因为就业压力而自焚时(前些日子发生在深圳的事件),这些因为出身贫苦就已经丧失了被教育和正常就业可能的女孩子,社会将如何让她们成为正常分配社会资源的人口?</p><p></p>[align=right][color=#000066][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79898501[/lastedittime]编辑过][/color][/align]

波涛浩淼 发表于 2007-5-23 15:23

真假还不清楚,就先 评论??

pommy 发表于 2007-5-23 19:02

我要是政府官员,就立马钻地缝——羞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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