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伟:从故宫内星巴克停止营业说起
6年前,故宫基于商业考虑和星巴克激情相拥,实现商业和文化的联姻。6年后,一位主持人以传统文化卫道者的角色向故宫发出檄文,引发了民众对故宫的集体声讨,以为是西方快餐商业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侵入,导致故宫的文化气质被污染,从而形成不伦不类的功利庸俗性。星巴克被逐,是以商业整合的方式进行,完成了从商业引进到商业中止的宿命过程,表面看去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其实这是一种商业噱头,内里依然是文化的博弈。 <p> 首先,从故宫的始乱终弃看,起初或许只是基于商业的考量,但是在民意赋予故宫太多的文化期望并对星巴克入住故宫进行声讨时,故宫是承受不了那么大的民意负担的。有趣的是,在人们列举了法国凡尔赛宫、英国白金汉宫严禁星巴克商业因素侵入的案例后,故宫或许认识到了自己在文化上的懵懂颟顸。所以,是公众的呛声警醒并激活了故宫的文化酣梦,使其以商业整合的方式悄然让星巴克自我了断。</p><p> 其次,对于故宫要求星巴克放弃自己独立品牌方能在故宫营业的要求,星巴克表现出了超越商业利益之上的卫道美式快餐文化的品牌意识,让人一窥美国流行文化保护自己<span class="yqlink"> <form class="yqin" method="post"><input type="hidden" name="k" /></form><a class="akey" title="知识产权" href="http://www.iask.com/n?k=%D6%AA%CA%B6%B2%FA%C8%A8" target="_blank">知识产权</a></span>的刚性灵魂。</p><p> 故而,故宫和星巴克之间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商业掩护下的文化博弈,星巴克停业预示着美国流行商业文化突破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的功亏一篑。必须说明的是,这并非是西方商业文化的溃败,而是在全球化势态下中西商业过度融合而导致的文化过敏现象。作为纵横全球的美国商业文化并非水土不服的“初进贾府的林黛玉”,而是让中国文化心脏故宫不安的文化过敏源。因为星巴克退出故宫既不影响其在华商业利益耕耘,也不会消弭其流行的快餐文化性质。更重要的是,星巴克誓不放弃独立品牌的努力也让人尊重。对故宫而言,反而有始乱终弃之嫌;对于不满星巴克入住故宫的公众而言,结果或许只是虚荣的文化满足。</p><p> 就此而言,中国多元时代的传统文化公众表达,有时并不理性,也不适合“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断。在我看来,故宫驱逐星巴克就有被民意绑架的盲目性。这种缺乏主体性文化自主的二元价值跟从不久就会在现实中遭遇麻烦。星巴克留下的商业真空,将会被故宫自己开发的御膳品牌食品弥补。不过,这种看似纯粹的中式文化操作却乏有创意,无非是借助文化的外衣,兜售着哗众取宠的功利劳什子。当故宫自主的商业开发和内附的文化承诺脱节时,在国人重新表达不满时,故宫将如何抚平民怨?</p><p> 全球化的语境是广泛多元的,国人在尽享经济全球化的现代化成果时,不可以关闭文化包容的阀门,只求本国文化软实力蔓延全球而将别国文化拒之门外。其实,美国作为世界上商业帝国的集大成者,其文化和商业是高度融合不可分的,好莱坞电影如此,肯德基、<span class="yqlink"> <form class="yqin" method="post"><input type="hidden" name="k" /></form><a class="akey" title="麦当劳" href="http://www.iask.com/n?k=%C2%F3%B5%B1%C0%CD" target="_blank">麦当劳</a></span>和星巴克亦如是。故宫非要将星巴克作文化和商业的区隔,希望在剥离其文化灵魂的基础上留置商业效用,显然是不可能的。</p><p> 少了兼容并包的决断,文化上的博弈只能是水火不容,商业不过成了博弈的借口。 </p><div align="center"></div><style type="text/css">[style]null[/style]</style><div class="mediacontent"><br /></div> <p>写文章的人想问题简单了一些,也许事情的真相是倒过来的,是故宫想把星巴克赶走夺回这个地方自己开餐馆赚钱,但是碍于合同,就利用央视煽动民众以便给自己撕毁合同找到一个正当的理由。反正撕毁合同的赔偿费用是国家的钱,而以后开餐馆赚的钱是可以滚进自己口袋的。</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吴洪森</i>在2007-07-18 09:27:58的发言:</b><br /><p>写文章的人想问题简单了一些,也许事情的真相是倒过来的,是故宫想把星巴克赶走夺回这个地方自己开餐馆赚钱,但是碍于合同,就利用央视煽动民众以便给自己撕毁合同找到一个正当的理由。反正撕毁合同的赔偿费用是国家的钱,而以后开餐馆赚的钱是可以滚进自己口袋的。</p></div><p>在中国常识往往比理论更重要</p><p></p>[em01][em01][em01][em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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