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女商人举报贪官遭通缉逮捕(日前被判决无罪)
<p> 在举报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之后,遭遇被通缉、逮捕、关押、审判的女开发商于瑾日前被判决无罪。这一无罪一审判决是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21日作出的。 <br /> 从2004年起,于瑾就开始举报周银校腐败案件。在2004年8月和上海一开发商贺云波联名的一封举报信中写道: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校视招商为儿戏,公然与一无业女子沆瀣一气,诈骗巨额钱财。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也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和辽宁省的投资环境。鉴于此人的领导级别甚高,我们特向省纪检机关实名举报……于瑾的举报,引起了辽宁省纪委及有关部门的重视。2005年8月,辽宁省纪委和辽宁省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周银校一案进行调查。2006年8月4日,辽宁省本溪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银校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其间,与周银校案相关的一些人员也被依法处理。 <br /> 在于瑾举报周银校期间的2005年5月8日,于瑾被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分局网上通缉了。在《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案件类别”一栏上写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涉黑。还在“在逃类型”一栏写道:刑拘在逃。这一通缉内容,让从没有涉黑,从没有被刑拘过的于瑾大惑不解,感觉事态严重。2005年10月6日,于瑾被顺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了。 <br /> 顺城区法院于2006年3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于瑾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于瑾不服提出上诉。 <br /> 在于瑾被捕的同时,与她一起生活的12岁儿子被顺城区法院执行撵出家门。在于瑾长达17个月的被羁押期间里,孩子无家可归,到处流浪。2006年7月3日,顺城区法院将于瑾及其儿子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及住房全部拍卖。于瑾被抓时,还导致于瑾借用的案外人朱某名下的一台奥迪高档轿车被扣押至今。 <br /> 于瑾担任董事长的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注册资金出资到位,对公司的债务就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顺城法院却将公司股东于瑾追加为被执行人,查封、冻结、扣押、拍卖于瑾的私人财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予以调查和纠正,但却没有阻止住。</p><p>(转自《报刊文摘》07年7月20日)</p>[align=right][color=#000066][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5279731[/lastedittime]编辑过][/color][/align] 荒唐吧,于谨实名举报的贪官周银校已于2006年8月4日,被辽宁省本溪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其间,与周银校案相关的一些人员也被依法处理。而“2006年7月3日,顺城区法院将于瑾及其儿子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及住房全部拍卖。”于谨被通缉、拘留、监禁了两年多,直到今年6月才被判决无罪。对于谨将作出怎样的国家赔偿?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阻止不了抚顺市公安局对于瑾的拘捕以及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瑾的判决?那么抚顺公安局和法院归谁领导? 国家赔偿是如何实施的,这个大姐确实有勇气。 于瑾的遭遇叫胳膊拧不过大腿.还好,只是家破,没有人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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