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李大苗 发表于 2007-8-25 20:18

襄樊“感恩”事件,公共干预的道德强暴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襄樊“感恩”事件,公共干预的道德强暴</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对贫困者施以救济,一是政府动用财政,因财政是公共物品,故政府的行为是一宗公共事件。二则私人捐与,与公共物品没有关系,因而是一宗十分私人的事情。即使作为政府救济,受助人如何,对受助人本身而言,也是私人事情,有隐私权,且应受法律保护。私人救助,大多经由第三者,某种“公共机构”,比如政府或者“非政府组织”进行,所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就应当是这些第三方机构的重要责任。</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同一个道理,捐助人做出捐赠是私人事件,捐助人终止捐赠也是私人事件。有条件终止捐助和无条件终止捐助,都是捐助人的正当行为,甚至根本不需要做出解释。当然,就民事而言,捐助人若有承诺在先,则必须兑现其承诺,而不得中途单方撤销承诺,除非为受领承诺方同意。有人以为捐助是一宗慈善事件,忘记其也是“赠与”的一种,而“赠与”本身还是民事行为,受民法的约束和管辖。</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就湖北省襄樊女企业家拒绝继续捐助一事,结“对子”的方式,使得环节和各方之间透明,但依然不能理解为是一宗公共事件,也不能触及当事人的私权利,除非当事人自己愿意。而现在的情况看,这宗很私人的事情被强力披露出来,摆在公共面前任人评判,道德的,乃至引申为社会正义及社会政治。私人之间的事与非,有必要外人,甚至社会人干预么?愿打愿挨是私人事务的原则,不愿打不愿挨,也是这个原则。当捐助者和被捐助者建立捐助关系无需由公共判断这个条件成立,那么,解除这个关系也无需公共舆论作任何判断。</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我不愿意”,这是人人拥有的权利,而且是最根本的权利。行使这个权利,不需要任何理由,也无需做出任何解释。对这个权利,动用政治干预,我们知道,这是专制;而动用道德干预,很多时候被以为是“正义”,其实依然是“专制”,而且是专制的制度基础和专制的条件。在这个争论中,无论对受助人还是施助人的捐助与否的指责,我相信,都有意或无意中责难了当事人的权利。</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从报道中看,湖北襄樊的总工会和企业家们有一个为期三到四年捐助时效的承诺。企业家拒绝继续履行其做出的承诺,是一宗与总工会之间的民事“纠纷”,双方之间可以平静协商解决。或者总工会可以拒绝企业家给出的理由,也可以认同其理由而解除该承诺。而现在的情形呢?我们不知道襄樊总工会的态度如何,反而是为了解释终止捐助的行为,将受助人一一披露出来,未得受助人真实表示其是否同意情形下,将他们抛露在全社会众目睽睽之下。</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拒绝继续捐助,以“承诺”而论当属于民事法则,最严重也不过提请民事诉讼。也正是因为民事诉讼关于民事司法这个“公权力”,有限度披露细节能辖制公权力的滥用,当事人当然应当同意有限度披露隐私,进而成为关注法官审判这个公共事件的要务。即使如此,当事人依然有权不披露自己的隐私,哪怕失去法律对其有效的保护。可见,个人关于其隐私的权利是多么重要,且无需法律裁判,也不得他人随意指戳。</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可见,就襄樊这宗事件而言,“感恩”与“施恩”或者“不感恩”与“不施恩”,都是当事双方的权利,就权利语义而言,各自正当地行使了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且并未对当事对方构成实质侵害,利益的和权利的。事情本身也就仅此而已,至少,每一个捐助人都有权停止继续捐助,可以申明理由,其实更可以不必申明理由。一般说来,即使以“承诺”来判断,因为捐助行为本身有着巨大善意条件,通常也不会诉诸法律,从而不构成公共事端。</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襄樊这宗事件的要害是,意图以某种道德正义将对方置于道德不正义,为此,在未经对方或他方同意将个人隐私向社会做全方位披露,不仅轻易侵害了对方的权利,也极度蔑视相依而存的人格尊严,践踏了他人的私人领地。从报道来看,首先是捐助者和襄樊总工会,然后是媒体,将“感恩”、“行善”这类道德准则凌驾于“权利”之上,进而恣意践踏之、以期升华出普世的道德判断,包括掠取社会视听造就热议哄评。</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捐助者和襄樊总工会与相关媒体之所以如此,而且的确引发社会振奋,很简单,就是迎合社会的道德需求。争辩当事人孰是孰非,纷纷集中在道德判断,即使谈及“不愿意”和“拒绝”的权利,又有多少人关注当事人的隐私权,关注谁有这个权力将个人间的“私事务”升华到一般公共事务和公共准则上来?又有任何评判,无论是社会公正还是道德正义,都是要以当事人被赤裸裸为透视,进而意图唤动社会的羞辱或正直判断?</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真正的是,若没有隐私,就没有一个人的人格,没有一个人的人格,就没有一个人的权利。而我们所谓的道德,就是关心到每一个人的隐私,以此构筑高尚的价值判断。对于人的权利,每一个人的权利,与生俱来的,且神圣不可冒犯的权利,也就是襄樊这宗事件被披露出来的那几个孩子的权利,先用道德干预一下,然后彻底强暴了。</span></p>

乌龙茶 发表于 2007-8-25 21:26

<p>&nbsp;&nbsp;&nbsp;&nbsp; 赞同大苗强调应该把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区分开来的观点,但有点不太明白,“我不愿意”的那个“我”,到底是谁?如果这“我”是指那个女企业家,而她没有表示不愿意赞助,也没有表示不愿意媒体公开报道此事,这“不愿意”又是指什么呢?</p><p>&nbsp;&nbsp;&nbsp; 受大苗的启发,我对工会的动机和行为做一番猜测。工会的动机当然是善意的,为贫困大学生寻找赞助,这事情当然也是正义的、好的。但是公会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可能扮演了他们不该扮演的角色呢?有可能。比如说规定受赞助的贫困大学生应该对赞助人如何如何,或者在赞助人的要求规定受赞助者必须如何如何。我总怀疑,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与工会角色和行为上的胡乱是脱不了干系的。</p><p>&nbsp;&nbsp;&nbsp; </p>

David 发表于 2007-8-26 04:08

<p style="line-height:19.5pt"><span style="font-size:1pt;color:whitesmoke;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span><span style="font-size:1pt;color:whitesmoke;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ansi-language:en-us;mso-bidi-language:ar-sa"><strong><font color="#000000">(江兄,我这里贴不上,你能否替我做一个单独的"转贴"?谢谢)</font></strong></span></span></p><p style="line-height:19.5pt"><span style="font-size:1pt;color:whitesmoke;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ansi-language:en-us;mso-bidi-language:ar-sa"><strong><font 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1pt;color:whitesmoke;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ansi-language:en-us;mso-bidi-language:ar-sa"><strong><font color="#000000">过去的教授</font></strong></span></span></font></strong></span></span></p><p style="line-height:19.5pt"><span style="font-size:1pt;color:whitesmoke;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span><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谢泳<p></p></span></p><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ansi-language:en-us;mso-bidi-language:ar-sa">研究中国大学教育的人,可能都会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本世纪初,最早承担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职责的,大多是一批传统的士子,比如北大校长蔡元培、南开大学创始人严修、南洋大学堂校长唐文治、交通大学校长叶恭绰,以及光华大学校长张寿镛等等,都是进士或举人出身。如果仅仅是个别人,也许还是特例,但现代大学教育史向我们显示,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br /><br />不仅如此,这些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者,同时又是具有世界眼光的人,比如蔡元培,是留德学生,而蒋梦麟是留美学生。而且,从一开始,他们就居于教育的主导地位,像蔡元培、蒋梦麟都是做过大学校长和教育部长的人。现代大学的萌芽时期,最需有好的设计者,这一点,可以说是中国现代大学的幸运。制度的设计在于理念,在于对国家进步的强烈感情,在于对世界文明的诚意。中国早期大学制度的设计者们,可以说都是具有这样品格的人。有了这样品格的人,才奠定了好的大学制度,最终才出现了像北大、清华、复旦等一些向当时国际一流大学看齐的大学。<br /><br />除此之外,1929年7月,国民政府制定的《大学组织法》还明文规定,除国立大学外,可以设立私立大学,“由私人或私法人设立者,为私立大学”。尤其重要的是私立大学的概念里包含了外国人和教会可以在中国办大学,这是一种开放的世界眼光。在中国教会大学任教多年的芳威廉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早期由于缺少现代化的高等教育体系,任何新事物都难免是舶来品,新式大学显然是外国输入,严格区别于中国的传统教育。”<br /><br />当时国立东南大学的校长郭秉文曾说过:“从全国范围来评论,有些教会大学已处于中国最好与最有效率的大学之列。而且,由于他们兴办得较早,所以他们就有更大的影响与更多的优势。”<br /><br />对于这些大学,教育部一视同仁。而且对于办得好的私立大学,中央和省市政府都要拨款补助,或者由教育部转商各庚款教育基金委员会拨款补助。在待遇上各种形式的大学地位是平等的。《大学组织法》还明文规定:大学校长不得由官员兼任。“大学校长一人综理校务,国立、省立、市立大学校长简任,除担任本校教课外,不得兼任他职”。在中国早期大学制度设计者的理念中,教育独立的观念可以说深入人心。<br /><br />1937年,胡适在庐山谈话中也多次强调,官员不能兼任公私立学校校长或董事长。1945年,蒋梦麟做了行政院秘书长后,他的北大朋友就劝他必须辞掉北大校长一职,他们认为,大学校长决不能由官员兼任。此外,当时十分强调私立大学与国立大学的平等地位,事实上做没做到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办大学的人应有这样的理念。中国是一个具有非常优良教育传统的国家,从古代的私人讲学到现代的私立大学,都可以举出无数的实例。从私立大学到民间教育家,本来就有一脉相承的传统,只是后来中断了,不是中国人没有能力办好私立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光华大学等等,在当年都是堪与国立大学比肩的私立大学,其校长张伯苓、林文庆、马相伯、张寿镛,个个称得上一代教育宗师。<br /><br />胡适在《谈谈大学》的演讲中曾说过:“记得二十余年前,中日战事没有发生时,从北平到广东,从上海到成都,差不多有一百多所的公私立大学,当时每一个大学的师生都在埋头研究,假如没有日本的侵略,敢说我国在今日世界的学术境域中,一定占着一席重要的地位,可惜过去的一点传统现在全毁了。”<br /><br />对今天的人来说,那个年代已成历史。我们只能回望,从前辈学人留下的点滴文字中,感受那个年代的大学,以及那个年代的教授。<br /><b><br />自由流动的教授</b><br /><br />过去的教授是可以自由流动的。所谓自由流动,是指大学校长有聘任教授的自主性,而教授也有自己选择大学的自由。自由流动其实就是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的具体化。由于过去的教授社会地位较高,经济上相对也有保障,这使自由流动成为教授生活的一种常态,就是说,过去的教授一般不会在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大学里混下去,特别是年轻教授,他们的流动性是很大的。<br /><br />流动本身是一种双向选择的机制,教授在选大学,大学也在选教授,教授最终固定下来的大学,通常就是他们比较满意的大学。这种自由流动的机制,对于展示一个人的才华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对教授保持学术活力有促进作用。<br /><br />1932年,杨树达在清华执教,当时的中文系主任是刘文典,因为有人说了杨树达的闲话,他就决定离开清华。杨在回忆录中记下了这件事:“十一日。书与系主任刘叔雅(文典),告以下年不愿受清华之聘。廿二日。文学院院长冯芝生(友兰)来,言见余与叔雅书,有辞职之说,务请打消此意云云。余答言:‘闻学校有人与余为难,故有彼信,免使学校为难。余学问佳否,姑可不论,即凭余之努力,学校不应因诸先生无知之言而对余不满。</span><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en-us;mso-ansi-language:en-us;mso-bidi-language:ar-sa">’芝生唯唯而去。二十三日。</span><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ansi-language:en-us;mso-bidi-language:ar-sa">在清华,刘叔雅来信:学校局面已定,不许余辞职,休假不成问题。此次当教授皆续聘三年,希望假满后仍回学校任教云云。”<br /><br />像这样的情况在过去的大学里是常见的,是真教授就不愁没有去处。当年鲁迅在中山大学,后因傅斯年又聘了顾颉刚来中大,而鲁迅和顾颉刚有积怨,不愿待在一个学校,所以很快就离开了。由于有自由流动的机制,大学里教授之间的矛盾一般能够减至较低程度。<br /><br /><b>说痛快话的教授</b><br /><br />张东荪是中国著名的哲学家,早年在上海光华大学做教授。当时学校有一个惯例,每次校务会议开会时,主席都要恭读总理遗嘱。张东荪对此很反感,有一次忍不住说:“下次再读遗嘱,我就不来了。”遂夺门而去。<br /><br />西南联大时,国民党当局要求负有一定行政职务的教授都入党,当时任法商学院院长的陈序经听罢脱口说道:“扯淡,我就不入。”<br /><br />过去的大学里,教授对于党派活动一般是比较反感的,这种态度源自西方的大学理念,还不仅是对某一具体党派好坏的评价,而是从根本上反对在大学里进行党派活动,无论是什么样的党派活动,教授们都不赞成。王瑶在《念朱自清先生》一文中说:“他平日并不过问政治,1942年昆明学生发生倒孔运动后,国民党大批拉拢大学教授入党,在1943年5月9日的日记中,曾记载闻一多先生和他商量一同加入国民党,因了他的拒绝,才没有加入。”<br /><br />张奚若是中国知名的政治学教授,抗战期间,曾做过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他在参政会上多次对国民党的腐败和独裁提出尖锐的批评。有一次担任会议主席的蒋介石听得不高兴,打断了张奚若的话。张盛怒之下拂袖离开会场,返回昆明。下次参政会开会时,张奚若收到邀请信和路费后,立即给参政会秘书处回电:“无政可参,路费退回。”<br /><br />1946年初,在旧政协开会前夕,张奚若应西南联大学生会的邀请,做过一次演讲,开讲之前,他就说:“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这是客气话。说得不客气点,便是请他滚蛋。”<br /><b><br />讲课自由的教授</b><br /><br />讲课自由是学术自由在大学的一种表现形式。所谓讲课自由,是指大学教授在讲台上有自由传播自己学术观点的权利,也有自由表达自己政治见解的权利。旧大学里对前一点体现得较好,而对后一点限制颇多。<br /><br />旧大学从体制上说有一长处,就是在课程设计上留给教授很大的空间,简单说就是那时没有统编教材,在课程设置好大体范围之后,教授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学术专长选择教材。在旧大学里,教授的讲义通常就是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多年积累之后,多数都要出版。旧大学教授的学术成果许多就是由讲义而来的,有些学生记下的课堂笔记,多年以后出版,人们也会当作学术成果看,这是旧大学里的一种传统。由于没有统编教材,教授就必须学有专长,如果随便找一本专著来做自己的讲义,那样的日子是不会长久的,不但同行会看不起,学生也不买账。<br /><br />没有统编教材,也就没有统一考试,所以旧大学里教授的权力是很大的。比如说,当年陈寅恪在清华国学院,有一次招生出的考试题就是对对子,他出了上联“孙行者”,请考生对出下联。据说当年对出下联“胡适之”的只有一人,即后来成为古汉语专家的周祖谟先生。<br /><br />史学家李埏回忆,当年陈寅恪在西南联大讲授隋唐史,开讲前开宗明义:“前人讲过的,我不讲;近人讲过的,我不讲;外国人讲过的,我不讲;我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现在只讲未曾有人讲过的。”<br /><br />这虽然是大师的风格,常人难以企及,但这也从另一面说明,自由授课在当时的大学里是很受推崇的。<br /><br /><b>教授保护学生</b><br /><br />在旧大学里,教授和学生平时也许并不那么亲密,但在遇到大事的时候,学生对教授的态度则是充分信任,而教授对学生也可以说是爱生如子。对于学生的政治兴趣和政治选择,教授一般是有一个态度的,有时教授也会劝劝学生,希望学生能够听他们的话。教授有苦口婆心的时候,也有和学生起冲突的时候,但教授和学生彼此之间的信任,一到关键时刻,便会体现出来。<br /><br />冯友兰回忆录中,就表达了他很珍惜当年和学生之间的这种情谊。有一次,清华接到当局的一份学生名单,要学校把这些学生交出来。梅贻琦校长立刻召集校务会议,商讨应对办法,决定由教务处通知这些学生,叫他们小心谨慎,尽可能隐蔽起来。当局派部队围住了清华,要逮捕这些学生。刚吃罢晚饭,梅贻琦打电话叫冯友兰去他家开会。冯刚要出门,有两个学生要进来,他就说:“好吧,请进来吧。”<br /><br />到了梅家以后,才知道大部分学生聚在体育馆内,军警正准备攻打体育馆。梅贻琦说:“看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大事,校务会议的人都不要走,等着随时应付。”<br /><br />然后梅贻琦就往城里打电话,请求援助。后来找到当时的市长秦德纯,他过去是宋哲元的幕僚,秦找了宋哲元后,军警才撤离了清华。<br /><br />等冯友兰回到家里,那两个学生也走了。冯后来回忆说:“任载坤(冯夫人)对我说,那两个学生坐在客厅里,在沙发上睡着了,发出很大的鼾声。她听见门外常有人来来往往,怕出危险就把他们叫起来藏在后院厨房里。我也不知道那两个学生是谁。”<br /><br />当年的一个学生后来回忆说:“我们从梅校长家出来,已将天黑,大家就按校长的话,设法躲避。我自己是躲在叶公超教授家里,像姚依林当时躲在冯友兰教授家里……从这一件事看来,梅校长当时作为国民党政府特任的国立大学校长,能冒着一定风险,如此保护学生,应该说是十分难得的。”<br /><b><br />校长保护教授</b><br /><br />大学校长以爱护学生和教授为天职,这也是现代大学的理念之一。对旧大学的校长来说,他们决策什么事情,往往先会在思想情感方面和教授学生进行沟通,全然不把大学校长当做一个官员来做。所以每当教授和学生出事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去责怪教授和学生,而是先去解脱他们,使他们免于任何迫害。<br /><br />那时的大学校长似乎有一种自觉,凡是教授和学生遇到什么事情时,他们总是把教授和学生放在第一位,这是过去做大学校长的基本行事原则。<br /><br />当年许德珩、侯外庐、马哲民都是进步教授,“七七”事变前,他们被捕后,成为当时北平轰动一时的大事。当时北大校长是蒋梦麟,文学院院长是胡适,谁都知道他们在许多问题上与这些进步教授的看法根本不同,可以说不是一路人。但在他们出事以后,蒋梦麟和胡适却多方奔走,设法营救,直至最后,国民党政府迫于压力,释放了三位教授。<br /><br />史学家张芝联回忆,他当年在上海光华教书时,有一段时间还兼任校长朱经农的英文秘书。1948年3月,有一封南京教育部给朱经农校长的密件,恰好落到张芝联的手中,原文是这样的:“上海光华大学朱经农校长密鉴:据有关机关报称,该校秘书张芝联,秘密领导左倾学生酝酿成立自治会,并借授课时间分析时局,攻击本党且煽动学生退出本党等情,希查明具报为要。”<br /><br />张芝联看完后大吃一惊,立即去找朱校长。朱经农看完密件后安慰张芝联说:“不要紧,我去南京向部里说明,不必担心。”<br /><br /><b>教授帮学生翻译论文</b><br /><br />费孝通晚年常常念及他当年在西南联大和几个学生一起做研究的情形,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研究群体:魁阁。<br /><br /></span><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en-us;mso-ansi-language:en-us;mso-bidi-language:ar-sa">那时费孝通是这个集体中的领导,他的几个学生如史国衡、张子毅、胡庆均等人,在费先生的领导下,都非常努力,做出了许多学术成果,如史国衡的《China Enters her Machine Age》,以及张子毅的《Earthbound China》(与费孝通合著)。</span><span style="font-size:11.5pt;font-family:simsu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bidi-font-family:arial;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ansi-language:en-us;mso-bidi-language:ar-sa">这些学术成果在当时很有影响。<br /><br />1943年,费孝通到美国后,亲自将自己学生的研究成果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当时费先生也只不过30出头,做这样的事当然是需要一点胸怀和境界的。<br /><br />王淦昌先生回忆他当年在清华的学生生活时,也说到过这样一件事:“1930年我考进德国柏林大学做研究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我上面说的那篇论文被翻译成英文发表在清华大学论文集第一期上,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使我非常惊讶,十分感激。吴教授对他学生做的事就像他自己做的事那样认真,竟亲自翻译并送去发表。它又是一股无形的动力,激励着我在柏林大学认真做研究。”<br /><br />王淦昌提到的教授,便是当时清华物理系的吴有训先生。<br /><br /><b>教授学生都犯上</b><br /><br />“五四”是一个令人神往的时代。当年的“五四”人物,虽然最终的结局不同,但作为个人,他们的人生都是充实的。“五四”不是一个普通的历史事件,对那一代人来说,她是一个精神事件,因为从此以后,他们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过去的知识分子多数是有“五四”情结的,因为这个运动影响他们太深了。闻一多就曾说过:“《中国之命运》(蒋介石著)一书的出版,在我个人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我简直被那里面的‘义和团’精神吓一跳,我们的英明的领袖原来是这样想法的吗?‘五四’给我的影响太深,《中国之命运》公开的向‘五四’宣战,我是无论如何受不了的。”<br /><br />那时傅斯年还在北大读书,他们想办一个刊物,就去和当时的文科学长陈独秀说,陈独秀很爽快地答应了,并说:“只要你们有办的决心,和长久支持的志愿,经济方面,可以由学校负担。”《新潮》就这样办起来了。在《新潮》第一卷第一号上,傅斯年就写文章批评了当时北大文科的教授马叙伦。<br /><br />当时北京大学出版部刚出版了马叙伦的《庄子札记》,傅斯年在他的文章一开始就说:“泛览一周,始觉失望。”然后一一辩驳,毫不留情,在文章的最后说:“先生书中有自居创获之见者,实则攘自他人而不言所自来者。”并指出马叙伦抄袭了胡适的观点。<br /><br />傅斯年说:“胡先生此讲义印于去冬,马先生《庄子札记》刊于今夏,同教一堂不得云未见。见而不云所自来,似为贤者所不取也。”<br /><br />紧接这篇文章之后,还是傅斯年,又做了一篇批评文字,这回是批评蒋维乔译的一本书《伦理学讲义》。<br /><br />傅斯年说蒋维乔译的这本书:“是部无感觉无意义无理性的书。”“我写到这里,忽然觉得错了。他本是自日本陈书里翻译来的,我为何安在他身上!不仍旧是拿‘著作者’待他吗?”<br /><br />当年《新潮》社出了那么多人物,与那样的时代精神是分不开的。<br /><br /><b>识大体的教授</b><br /><br />读过钱锺书《围城》的人都知道,当时的教授毛病也很多,有些毛病还是知识分子独有的。<br /><br />钱锺书还有一部中篇小说《猫》,讽刺当时著名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笔墨也很辛辣。而这两部小说中的主要人物,都是以当时的大学教授为原型的,也有研究者指出过其中的人物就是某某。<br /><br />钱锺书曾在西南联大短期执教,其间不是很愉快。在他的笔下,对大学教授多用了一点讽刺笔墨,是情理中事,也不能说就是丑化知识分子。钱先生只在西南联大待了一个学期就离开了。<br /><br />刘文典也挖苦过沈从文。据传,有一次躲警报,刘文典见沈从文也跑,就和人说,我跑是怕没人教《庄子》了,学生跑是为了将来,他沈从文跑什么。刘文典是古典文学专家,看不起新文学,才出此言。<br /><br />然而总体上观察,过去的教授还是识大体的,尽管他们也有许多毛病,但在大事面前一般多不糊涂,大多能避开私利,从大局着眼。<br /><br />钱穆在《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中曾说过这样一件事:<br /><br />一天,北大校长蒋梦麟,从昆明到了当时还设在蒙自的西南联大文学院。晚上北大师生聚会欢迎,钱穆也去了。许多教授连续登台发言,说了联大的种种不公平。当时南开校长张伯苓和北大校长蒋梦麟都在重庆,不常来昆明,只有清华校长梅贻琦常住昆明,所派各院院长,各学系主任,皆有所偏。比如文学院院长就长期由清华冯友兰连任,北大教授很不满意,一时群议分校,争主独立。钱穆听了就起立发言:“此乃何时,他日胜利还归,岂不各校仍自独立。今乃在蒙自争独立,不知梦麟校长返重庆将从何发言。”<br /><br />钱穆说完,蒋梦麟立即起来插话:“今夕钱先生一番话已成定论,可弗在此问题上起争议,当另商他事。”教授们便都不说话了。<br /><br /><b>教授不以政治衡人</b><br /><br />旧大学里教授之间的关系也很微妙,但总体说来,还是人情味较浓的。那时对于多数教授来说,评价一个教授的好坏并不因他的政治观点而有偏见。将一个人的为人处世和他的政治活动分而论之,是文明程度较高的体现。<br /><br />杨树达在他的回忆录中,曾说到过他和陈独秀的一点关系。他说:“从清华入城,车中遇邓叔存(以蛰)。告余云,陈独秀在狱中,专治文字音韵之学。今日正以陈缄嘱,入城购余所辑《古声韵讨论集》云。余因邀叔存来余寓,以《清华学报》所载余说字之文单印本二册,一、《形声字声中有义证》,一、《释》以下十一篇,交叔存,请其转致。余与陈君不相识,惟曾见其著一说字谊之书,颇便初学。文学革命时,陈、胡并称,然陈之小学知识在胡适等人之上也。”<br /><br />遥想当年,陈独秀在北京大学是何等生气,他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后来的道路十分曲折。邓叔存、杨树达都是对政治兴趣不大的人,但他们并不因此而反对别的教授对政治有热情,这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友情。陈在狱中研究文字学,很得到他当年教授朋友的帮助,其中就有他不相识的杨树达。教授和当时知名的政治犯往来,也很自然,这和陈独秀当时的社会声望有关,但也与当时教授之间形成的不以政治论成败的做人准则有关。在旧大学里这是为教授们所默认的一种行事原则。<br /><br /><b>校风的熏育与传承</b><br /><br />我们现在从许多人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尽管教授之间难免也有矛盾,但从整体上说,还是融洽的。钱穆在《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中,记下了很多教授之间发生的故事。<br /><br />李埏回忆他在西南联大时的生活,对联大的学风非常怀念。他说那里的门户之见、文人相轻的陋习是比较少的。这个大学,像不择细流的湖海一样,把许多的专家学者汇集在一起。一位教授,在他研究的那个学术领域内,可能是不容争辩的权威,但在那个领域之外,还有很多领域,很多权威。对那许多领域,即使是最渊博的学者,也总有许多不是他专长的,那成百上千的选修课,个人所能开出的不过数门,这就不能骄人了。<br /><br />李埏说他在联大时,常常听到一些他很心服的老师谦逊地说,自己对某方面所知甚少,某个问题最好向某位教授去求教,这种态度对他有很深的教育。他还经常看到已经颇负盛名的教授,到其他教授的讲堂里,和学生们同坐在下面一同听课。比如沈有鼎先生就经常去听别的先生的课,这在联大也是一种风气。教授之间的这种风气,也影响了他们的学生。<br /><br />王浩把他在西南联大度过的那段时光称为“谁也不怕谁的日子”。王浩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不论年资和地位,可以说谁也不怕谁。当然因为每个人品格和常识不等,相互间会有些不快,但大体上开诚布公多于阴谋诡计,做人和做学问的风气是好的。例如在课堂上,有些学生直言指出教师的错误,而教师因此对这些学生更欣赏。有两次教师发现讲授有严重错误,遂当堂宣布:近几个星期以来讲得都不对,以后重讲。教师与学生相处,亲如朋友,有时师生一起学习新材料。同学之间的竞争一般也光明正大,不伤感情,而且往往彼此讨论,以增进对所学知识的了解。离开昆明后,我也交过一些朋友,但总感到大多不及联大的一些老师和同学亲近。这大概和交识时的年龄有关,但我觉得当时联大有相当的人在为人、处世上兼备了中西文化的优点,彼此有一种暗合的视为当然的价值标准。”<br /><br />西南联大的校风,在很大程度上得之于教授和学生对中西文化优长的完美融合,这种融合是在自觉状态下完成的。一位联大的学生回忆说,中文系主任罗常培先生曾说,杨振声先生讲小说必称沈从文,讲戏剧必称丁西林。这话在国文课上只证实了一半,为什么联大国文课本中没有选沈从文的小说呢?据说,当年讨论篇目时,规定过一个原则,凡是本校同仁的作品,一律不予入选。这么一来,就连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名篇《背影》,也没有机会在国文课本中露面了。<br /><br />姜亮夫回忆清华国学研究院的生活时说:“在清华这个环境当中,你要讲不正当的话,找一个人讲肮脏话是不可能的。先生同先生、学生同先生、学生同学生,碰见了都是讲某个杂志上有某篇文章,看过了没有。如都看过两人就讨论起来,如一方没有看过,看过的就说这篇文章有什么好处,建议对方去看。”<br /><br />郑敏曾在西南联大哲学系读书,她这样回忆冯友兰:“一位留有长髯的长者,穿着灰蓝色的长袍,走在昆明西南联大校舍的土径上,两侧都是一排排铁皮顶,有窗无玻璃的平房,时间约在1942年……正在这时,从垂直的另一条小径走来一位身材高高的,戴着一副墨镜,将风衣搭在肩上,穿着西裤衬衫的学者。只听那位学者问道:‘芝生(友兰)到什么境界了?’于是两位教授大笑,擦身而过,各自去上课了。”<br /><br />这是郑敏笔下的冯友兰和金岳霖。郑敏说,当时“每位教授走在那狭小的昆明石板小径上,都像是沉浸在自己的学术思考中”。<br /><br />殷海光1938年入西南联大,后又进入清华研究院。当年曾受到过金岳霖先生的赏识。他回顾自己的一生,除了受“五四”的影响外,就是西南联大的熏育。他在给林毓生的信中说:“在这样的氛围里,我忽然碰见业师金岳霖先生。真像浓雾里看见太阳!这对我一辈子在思想上的影响太具决定作用了。他不仅是一位教逻辑和英国经验论的教授而已,并且是一位道德感极强烈的知识分子。昆明七年的教诲,严峻的论断,以及道德意识的呼吸,现在回想起来实在铸造了我的性格和思想生命……论他本人,他是那么质实、谨严、和易、幽默、格调高,从来不拿恭维话送人情,在是非真妄之际一点也不含糊。”<br /><br />殷海光是金岳霖的弟子,余英时是钱穆的弟子,钱穆当年也曾在西南联大待过一段。殷海光、余英时后来都成为港台乃至国际有影响的知名学者,而当下,内地(大陆)这样有影响的学术传人谁人堪当呢?<br /><br />(作者系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本文为《中国青年报•冰点》特稿)</span>

乌龙茶 发表于 2007-8-26 10:28

&nbsp;&nbsp;&nbsp; 戴兄:贴出来了。

章启晔 发表于 2007-8-26 14:04

<p>大苗的文字越来越圆熟了,不过推进到后面,过头了。</p><p>下面转发最新动态,有利于乌龙茶先生感悟不可轻易行善,但不利于李先生的隐私论。</p><p>因为倘若不曝光就不会有这则新闻。</p>

章启晔 发表于 2007-8-26 14:05

<p>副局长女儿成受助贫困生,谁该反思? <br />&nbsp;<br />2007年8月26日 07:40 <br />来源:新京报 选稿:吴晨&nbsp; <br />&nbsp;<br />  湖北襄樊市近日有5名贫困大学生因“不感恩”,被资助者取消受助资格。记者调查发现,一名被取消受助资格的大学生的父亲,是当地城管局副局长。 <br />  之所以城管局副局长的孩子报虚假材料接受资助,问题的症结,可能在于到底是委托的中介机构主导资助,还是由资助者本人主导资助?如果是由资助者本人主导,那么,这一问题就可能会避免。 </p><p>  2003年7月,笔者在西安做记者期间,曾参与了对一些高考贫困生的资助。当时,记者根据求助热线,对当地一些贫困生进行了报道,公布了他们的联系方式,由资助者自己决定资助。有一位在西安旅游的深圳商人孙先生,在看到一期报道后,就决定资助其中一名贫困生。 </p><p>&nbsp;&nbsp;&nbsp; 但是,孙先生一定要亲自去资助者家中看看。当他到达这位资助者家里,发现她的确贫困时,便资助了她,并鼓励她好好学习,有困难还可以和他联系。事后孙先生告诉我说,他决定亲自上门,就是担心受助者家的情况不真实,而走了这么一趟,就觉得心里踏实多了。 </p><p>  孙先生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把钱资助给真正需要这笔钱的人,他选择了实际考察,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从更广泛的意义来看,是否需要受助者“感恩”,也只能取决于资助者本人的意愿,而不能强迫他们一定要这样做。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可以为此而牵线搭桥,但却没有权力“包办”,这种“包办”的结果是,因为其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也会导致一些不真实的资助。 </p><p>  不少受助者,在情感上容易自卑,这往往会导致他们的行为处于被动。这时,如果资助者仅凭书面材料就资助,而缺乏与受助者感情上的主动沟通,那么,一方对另一方的平等资助关系,就容易被扭曲。资助方既难做到把对贫困生的资助,化为感情上的温暖,从而发自肺腑,也会因对受助者心存怀疑,而可能会提一些有悖平等关系的要求。 </p><p>  正因如此,我觉得,在受助者成了城管局副局长女儿这件事上,除了当事人,资助者和受委托资助的中介机构,也都有反思的必要。<br />&nbsp;<br /><a href="http://news.eastday.com/c/20070826/u1a3067505.html">http://news.eastday.com/c/20070826/u1a3067505.html</a></p>

章启晔 发表于 2007-8-26 14:12

<p>又发现一则:</p><p>副局长女儿评上贫困生续:已退还1000元助学款&nbsp; <br />&nbsp;<br />2007年8月26日 08:09&nbsp; <br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王维博 刘飞超 严星 选稿:邵弃疾&nbsp; <br />&nbsp;<br />  襄樊贫困大学生被终止资助事件再起波澜,一名受助女大学生的父亲竟是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母亲也是环卫所合同工(本报昨日曾报道)。这样的“贫困生”是如何被认定的?事件背后有着怎样的教训? <br />  昨日,襄樊市总工会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中女大学士杨敏(化名)去年的受助资格及相关部门的资格认定过程展开调查。 </p><p>  当日下午,襄樊市总工会责成樊城区城管局工会,将当事人退回的1000 <br />元善款送交爱心企业家马建先手中。该市总工会副主席唐开华代表工会向马表示歉意,感谢她对爱心助学活动的支持,希望她能继续支持这项活动。 </p><p>   </p><p>  ■调查 </p><p>  副局长女儿为何评上贫困生 </p><p>  樊城区城管局 </p><p>  为不浪费名额勉强推荐 </p><p>  前日深夜,得知事件又起波澜,本报三名记者于昨日凌晨两点启程,连夜驱车前往襄樊。早上6时40分,记者赶到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杨洪圣位于樊城区委大院的家。 </p><p>  这是一栋陈旧的机关宿舍楼。记者爬上6楼,防盗门关得严严实实,不论是按门铃还是敲门,室内均无人应答。记者多次致电杨洪圣及其妻子,两人也一直不接电话。 </p><p>  昨日上午8时,本报另一路记者来到襄樊市樊城区城管局。得知记者来意,二楼办公室一名男子称杨洪圣当天不值班,随后迅速锁门开车离开。记者多次拨打樊城区城管局局长李海峰的电话,对方没有接听。 </p><p>  9时30分许,记者终于联系上樊城区城管局党总支书记梁洪勇。据梁洪勇介绍,去年该区工会分配给城管战线两个资助名额,但该区城管系统当年并没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为了不让两个名额浪费,就勉强推荐本系统两名考上一类本科的大学生,其中一名就是杨洪圣的女儿。 </p><p>  梁洪勇说:“杨洪圣虽然是副局长,但每月实际工资只有1200多元,还有每月1000元左右的津贴一直没有发,其爱人在城管局下面的环卫所工作,工资每月也只有几百元,生活并不宽裕。” </p><p>  樊城区第三环卫所 </p><p>  说她是贫困生有些勉强 </p><p>  昨日上午,记者多方寻找,在一个背街小巷寻找到杨敏母亲的工作单位——襄樊市樊城区第三环卫所。直到下午,经多方努力,记者才辗转联系上该所所长宋少敏。 </p><p>  宋确认,环卫所是城管局的二级单位。杨敏的父亲确实是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杨洪圣,母亲解芬然不是临时工,而是合同工。解现在的每月工资加津贴,约有八九百元。 </p><p>  宋少敏说,该所有200多名职工,但每年能考上大学的子女却少之又少。据宋回忆,近五六年来,考上正规大学的只有杨敏一个人,虽然他的父亲是城管局的领导,但考虑到她的母亲在基层工作也很辛苦,去年的时候,所里就让杨敏的母亲填了两份申请表格。 </p><p>  为了确保审批一次获得通过,在杨敏母亲月收入一栏填上了200元,家庭月总收入填了600元,所里还在推荐栏里填了“夫妻下岗无住房……生活较困难!” </p><p>  “说杨敏是贫困生是有些勉强,但是至少她够得上一本大学生的条件,我们这样填也是为了让她能顺利通过审批。”宋少敏说。 </p><p>   </p><p>  ■表态 </p><p>  襄樊市总工会将彻查造假事件 </p><p>  部分基层工会 </p><p>  审核资格太随意 </p><p>  原本外界对于慈善资助中该如何感恩的话题已逐渐进入尾声,一直因此事而被弄得焦头烂额的襄樊市总工会以为可以放松一下,随之而来被揭露“贫困生父亲是副局长”的消息再次让他们陷入被动。 </p><p>  “没想到事情会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该部门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事态的发展已远远偏离该部门的预期,向着更恶劣的方向发展。 </p><p>  造假事件责任人将受处理 </p><p>  昨日,部分网友不仅对杨敏造假举动提出批评,还对工会组织在受助资格的审定工作提出质疑,这让襄樊市及樊城区各级工会组织感到巨大的压力。 </p><p>  昨日下午,襄樊市总工会会议室,来自樊城区总工会及部分单位的负责人,共同调查此次事件的源由。 </p><p>  该市总工会副主席唐开华说,“用作假手段骗取他人的爱心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这不仅伤害了他人,也对慈善事业带来极大伤害。 </p><p>  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周华玲说,一定让该“虚假贫困生”此前的资助款退还给资助者。资助者可选择将该款项资助给其他的贫困生或者不再继续资助。并彻查此起造假事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p><p>  原则上四类情况才能获资助 </p><p>  据介绍,按要求,只有符合以下四类情况才能获得助学资助: </p><p>  第一、父母都是下岗职工,家庭收入非常低,不能支付孩子上学学费的。 </p><p>  第二、单亲家庭孩子,父亲或母亲一个人收入不能供孩子读书的。 </p><p>  第三、家中有长期病人,需要大量花费医药费的。 </p><p>  第四、农民工子女,经济收入低下的。 </p><p>  “除了这些基本条件,原则上还要是一类本科生,对于困难劳模和低保户也可适当资助。”唐开华说。 </p><p>  “虽然规定很具体,但由于没有量化标准,加上不同地区划贫困差异很大,因此部分基层工会审核贫困生受助资格时有很大的随意性”,周华玲介绍,该市总工会进行爱心助学活动已有九年,共资助了数百名考上大学的贫困生,每年都会有几个不合标准的贫困生被刷下来。 </p><p>  部分基层单位忽视了公平性 </p><p>  对此,负责爱心助学的周华玲无奈地说,每年总工会都会下发文件,加强对于资助对象的要求,但部分基层单位或组织往往只重本单位职工利益,忽视了整个慈善工作的重要性和公平性,把关不严,审核不细。 </p><p>  周华玲说,去年,按该部门在组织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活动时,由各区总工会进行选送和核实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该市工会只按一定比例向各县市区分配名额。但是,该市樊城区总工会在该项工作中偷懒了,没有采取全面上报的方式,而是将名额分配到各个部门。 </p><p>  唐开华说,这种通过层层推荐的方式,从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生,这些推荐工作原则上都由各级工会完成。审核工作也由各单位工会组织和县区级工会负责,市总工会只对市里直接资助的贫困生进行审核,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基层推荐工作的随意性,留下隐患。 </p><p>  “因为每年涉及的贫困生较多,市总工会不可能一一去调查,只能委托下一级工会办理。”周华玲说,“这次的事件对我们来说是个教训,也暴露了下级工会在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p><p>  爱心助学为何还要设名额? </p><p>  对于部分网友质疑的爱心助学为何还要设名额?周华玲解释称,该市共有三个县、四个区、和三个县级市,而每年从企业家筹集来的爱心款也只有一、二十万元,而全市每年的贫困生都有上千人,憎多粥少的现状只能给各个县区分配一定的名额,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贫富不均”的情况。 </p><p>  樊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施红军说,该工会将尽快就此起事件的具体原因进行调查,并从捐助体制上进一步推行谁推荐谁负责的制度,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p><p>   </p><p>  ■反思 </p><p>  工会女干部担忧:9年助学成绩会否毁于此事? </p><p>  此前,襄樊市总工会已开展“金秋助学”活动8年,共资助437名贫困生上大学,今年首次把农民工子女纳入资助范围。5年来,襄樊火车站每年拨出专款5万多元助学,累计资助107名贫困生上大学。 </p><p>  停捐和资料造假,将对助学活动带来怎样的影响? </p><p>  昨日下午,虽是周末休息,襄樊市总工会数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内来回穿梭,脸上表情严肃。 </p><p>  宣教部一名女负责人心怀担忧:“事件被媒体广为传播,起初本来是引起社会的讨论,而造假事件给工会的爱心助学活动带来了信任危机,这么多年的行善积德,会不会因此功亏一篑?” </p><p>  在与襄樊市总工会数名工作人员的交流中,记者发现他们都对此深为忧心。在负面评论满天飞的情形下,他们是否还会坚持已进行了两年的结对子形式? </p><p>  昨日下午,唐开华坚定地表示,虽然此次事件对于总工会的助学活动产生的深刻的影响,工会的助学活动一定还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越办越好。“除了推行更加阳光的捐赠和受助资格审核制度外,我们还会定期开展活动,促进捐助和受助双方交流。” </p><p>  为了保证受助学生不因企业家的个人原因而失去受资助机会,该会将尝试资助接力活动,一个企业家的资助停了,更多的爱心人士接上来,绝不让任何一个大学生因贫困而掉队。 </p><p>  ■资助者马建先 </p><p>  “我以后要亲自审核家庭状况” </p><p>  昨日下午,在襄樊市总工会的督办之下,樊城区城管局工会负责人将此前杨家返还的1000元资助金送还到了爱心企业家马建先的手中。 </p><p>  襄樊市总工会副主席唐开华致电马建先表示,总工会将从此次的事件中吸取教训,避免在今后的助学活动中避免此类的情况发生。在调查之后,将严肃处理问题的责任人。 </p><p>  去年8月,马建先在襄樊市总工会的“金秋助学活动”中,资助“贫困大学生”杨敏1000元,并承诺将对其持续帮助4年。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前日,被媒体披露,杨敏竟然是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杨洪圣的女儿。 </p><p>  据了解,今年3月,杨敏家人就将1000元资助金返还到了樊城区城管局工会。但是,该局工会未将此情况向上级工会组织及时上报。而是“准备资助局里的其他困难人群”。 </p><p>  获悉真相后,马建先表示,“感觉我的爱心被人亵渎了,我们参与慈善事业,虽然捐助的钱不多,但是总是希望这些资金能帮助最需要的人。这次的事件不能不让人伤心。” </p><p>  马建先称,这件事的解决目前还算圆满,她希望工会组织更多的应该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要让更多的爱心人士伤心。 </p><p>  事后冷静下来,她认为,最大的问题就出现在工会在对资助人的家庭状况的审核上不够严谨,没有真正深入到基层。以后工会组织一定要认真审核被资助人。她表示:“在今后的资助活动中,我要亲自对资助人的家庭状况进行审核。” </p><p>  “这次事件之后,并不会影响我以后继续资助贫困大学生。”马建先表示,将继续用这些钱去帮助那些真正困难的人。 </p><p>  同时,她也呼吁社会,能正确认识慈善事业。不要因为一己的私利而辜负爱心人士的心意。 </p><p>  事件的另一方,杨敏一家人,目前已经受到了舆论的强烈谴责,承受着巨大压力。“既然事情已经圆满解决,更多的是吸取教训,我也不想让孩子因此而身心受到大的伤害。” </p><p>  网友评论:副局长咋就成了下岗工人 </p><p>  文/李忠卿(中国网网友) </p><p>  一个双职工家庭,父亲还是堂堂政府机关一局副局长,标标准准的国家公务员,论家庭收入怎么的也不可能列入贫困行列呀!那么,这名杨姓学生何以堂而皇之地成为贫困生呢?我们不妨看看当时申报、审批情况。 </p><p>  原来,襄樊市总工会曾组织了一个活动,给考上一类大学、家庭经济情况不太好的学生一笔“赞助”。名额下达后,有关方面经过权衡,将杨某列为资助对象。为了确保审批一次获得通过,杨某的资料全部做了手脚,其申请表上的内容公开造假:母亲月收入200元,家庭月总收入600元,特别是有个情况说明令人目瞪口呆:夫妻下岗无住房……生活较困难! </p><p>  副局长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下岗工人,可见,贫困生的资格并没有得到认真审查。这件事暴露出我们的社会捐助体系还存在许多积弊,一是资助贫困不宜给各单位下达指标,得到资助的应当优先农村贫困家庭,其次才是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二是对上报的资助对象,有关部门不能图省事,放任基层单位造假行为;三是在如何审查把关问题上,主管部门只要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料想不会出现类似贫困生不贫困问题。 </p><p>  双职工家庭、副局长的子女成为贫困生,如此捐资助学活动意义何在?其受到伤害的不仅是那些真正急需资助的学生,而且还有那些热心于公益、慈善事业的企业家。5名被资助者的受助资格虽然被取消了,但我觉得事情并未完结,对于杨姓一类的所谓“贫困生”,还应追回其已经资助到位的款项,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将所有贫困生逐一三堂会审,防止失实问题再度发生。 </p><p>  ■相关新闻 </p><p>  吉利集团也曾被忽悠:“贫困生”是领导之子 </p><p>  据现代快报报道胡润“2006中国慈善家排行榜”位列第五的,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也曾经上过当:“穷孩子”摇身一变,原来是当地领导之子。所以当吉利决定资助1000名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完成大学学业,却要花上百万成本去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受助人。 </p><p>  从农村出来的李书福,对办教育情有独钟。2001年,李书福要求北京吉利大学创办宏志班。这个班级招收的对象是延安、遵义等革命老区的贫寒学子。对当地有关部门送来的学生,北京吉利大学并未怀疑,也未到学生家庭核实。 </p><p>  结果,虽然学生中大部分符合要求,但也有一些人并不贫寒。有些学生学习不刻苦,却穿着奇装异服,配备手机,出手阔绰。更有甚者,有的学生竟然是当地某领导的子女。 </p><p>  浙江大学里的怪事:“贫困生”家长开宝马 </p><p>  据东方早报报道浙江大学某学院学生李冲(化名)着装华丽,却在学校申报经济困难生时提供了家庭困难证明,因此顺利申请到了一个学年的贫困生补助2000元。 </p><p>  “家里穷,还穿这么好。”同学们对此颇有微词,而且这些怀疑在不久后成了现实——这位“贫困生”的父亲开着宝马车来学校看他。 </p><p>  绍兴文理学院学工部部长胡保卫认为,之所以出现贫困生“李鬼”,根本在于对是否具有贫困生资质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 </p><p>   </p><p>  湖北等六省市试点 </p><p>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p><p>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今年将在黑龙江、湖北、重庆、江苏、陕西、甘肃六省市进行试点,明年逐步在全国铺开。 </p><p>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被录取的大学生或在校大学生在户籍所有地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用于解决学费、生活费和路费等费用的信用贷款。它是近几年各地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助学贷款品种,在身份认定、信用约束等方面有突出优势,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 </p><p>  拖欠贷款名单公布后 </p><p>  百余大学生还贷80万 </p><p>  据北京晨报报道记者近日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得到消息,自工商银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拖欠助学贷款的1200余名学生名单之后,已经有百余欠贷大学生主动与工商银行联络,80万贷款已经顺利归还。 </p><p>  24日,记者发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债务公布的催收公告上,已将欠贷大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予以部分隐藏,这些欠贷人的身份证号码后3位全是“×××”。 </p><p>  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样做是为了尽量保护大学生的隐私。“公告初期公布这些大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是为提醒他们及时还贷。因为有重名问题,不公布身份证号码,会产生误会。如今,公告已发布一段时间,当事人已看到了公告,所以隐去了一部。” </p><p>  据介绍,自催收公告发布后,目前已有100多名多年没联系的欠贷大学生主动与银行联系,绝大多数表示要还贷,已有80余万元被拖欠贷款到账。还有部分学生表示暂时有困难,以后会偿还贷款。<br />&nbsp;<br /><a href="http://news.eastday.com/s/20070826/u1a3067563.html">http://news.eastday.com/s/20070826/u1a3067563.html</a></p>

章启晔 发表于 2007-8-26 14:14

才捐1000元就这样大呼小叫?中国该死的人真多。尤其是所谓的知识分子。

乌龙茶 发表于 2007-8-26 22:29

&nbsp;&nbsp;&nbsp;&nbsp; 工会有问题。为什么副局长的女儿能评上贫困生?肯定有人搞名堂嘛!

章启晔 发表于 2007-8-27 16:51

<p>只会发牢骚,不问为什么,你还不如撰文的记者。</p><p>那里的副局长不是贵地的副局长。</p><p>&nbsp;&nbsp;&nbsp; [QUOTE]梁洪勇说:“杨洪圣虽然是副局长,但每月实际工资只有1200多元,还有每月1000元左右的津贴一直没有发,其爱人在城管局下面的环卫所工作,工资每月也只有几百元,生活并不宽裕。” <br />  昨日上午,记者多方寻找,在一个背街小巷寻找到杨敏母亲的工作单位——襄樊市樊城区第三环卫所。直到下午,经多方努力,记者才辗转联系上该所所长宋少敏。 <br />  宋确认,环卫所是城管局的二级单位。杨敏的父亲确实是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杨洪圣,母亲解芬然不是临时工,而是合同工。解现在的每月工资加津贴,约有八九百元。 [/QUOTE]</p><p></p>

乌龙茶 发表于 2007-8-27 17:42

<p> &nbsp;&nbsp;“说杨敏是贫困生是有些勉强,但是至少她够得上一本大学生的条件,我们这样填也是为了让她能顺利通过审批。”宋少敏说。 </p><p>&nbsp;&nbsp;&nbsp; 这句你没看到?</p>

章启晔 发表于 2007-8-28 19:57

<p>谁说她合乎标准了?只是不明白你看到“副局长”就激动干什么。腐败比黄带还激动人心吗?</p>

乌龙茶 发表于 2007-8-28 21:2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章启晔</i>在2007-08-28 19:57:16的发言:</b><br /><p>谁说她合乎标准了?只是不明白你看到“副局长”就激动干什么。腐败比黄带还激动人心吗?&nbsp;&nbsp;&nbsp; </p></div><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呵呵,你看到我一看到副局长就激动了?你是不是一看到我就激动哦。 </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没说你说她合乎标准。这话说得真是别扭。别把我往别扭里逼呀。</p>

章启晔 发表于 2007-8-29 06:44

嗯,我见到你还像老鼠见到油呢,倒是你对待周先生的恭谨与对待我的散漫形成鲜明对比。

乌龙茶 发表于 2007-8-29 09:5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章启晔</i>在2007-08-29 06:44:34的发言:</b><br />嗯,我见到你还像老鼠见到油呢,倒是你对待周先生的恭谨与对待我的散漫形成鲜明对比。</div><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你不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当我会想念你,就去翻翻我们以前争论的旧贴。结果我发现,很多时候我们都太认真了,但认真的不是地方,结果在没必要争论的事情上弄得不愉快。

章启晔 发表于 2007-8-29 18:45

说实话,我欣赏你的认真,提醒你认真得在路上,南辕北辙,那是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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