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穆: 「誠明」的校訓--告第六屆畢業同學
錢穆: 「誠明」的校訓--告第六屆畢業同學……
我們新亞的教育宗旨﹐向來都說要為學與做人並重。諸位畢業後﹐到社會就業﹐一面是諸位學業之表現﹐另一面是諸位品格的表現。在學校﹐或許諸位認為學業為重。因為學校的課程與考試等﹐豈不都像偏重在學業方面嗎?但諸位一涉社會﹐致身職業﹐諸位便該覺悟﹐一切高下的衡量﹐乃及成敗的關鍵﹐卻處處是品格為重了。若使你有較好的品格﹐縱使你學問稍差﹐仍會得人信任﹐受人重視。你的地位和事業﹐也會逐步有上升之望。若使你品格差了﹐縱使你有較好的學問﹐你總會受人鄙視﹐失人信用。你的地位和事業﹐也總不會讓你自己得滿意。
我想﹐一個學校﹐若能栽培出青年們好的品格來﹐這比能指導青年們有好的學問﹐更為有成績。今年﹐諸位從學校畢業﹐諸位都該想﹐主要的﹐不是在學校獲得了更多的知識﹐卻該是在學校養成了更好的品格。這是一個學校的成敗得失所在﹐也即是諸位投身社會﹐將來的成敗得失所繫。
就我歷年來的觀察﹐我們新亞歷屆的畢業同學﹐並不是說﹐在品格上﹐有如何顯著的缺點。但似乎﹐我們新亞的畢業同學﹐在此點上﹐也並不能說已有了一種深切的瞭解和覺悟。換言之﹐我們新亞的畢業同學﹐有些﹐能在學業上還想深造﹐有些﹐能在職業上刻意努力﹐但比較最少的是在自己品格上﹐能一意認真向上。
若使我的觀察並不差﹐我深怕﹐我們新亞的畢業同學﹐只要在社會久了﹐縱使他們能應付﹐能奮鬥﹐沒有大毛病﹐但也決不能有大成績。他們總會隨波逐流﹐變成一世俗尋常之人﹐卻不見所謂新亞的教育精神來。如此﹐則仍還是新亞教育之失敗。而同時﹐也是諸位終身莫大之失敗。總結一句﹐若不在做人方面﹐刻意認真上進﹐此人歸根結柢﹐總還是失敗﹐而且是大失敗。
我不想在消極方面﹐具體舉例來說﹐我仍想從積極方面﹐從大原則上來給諸位一指示﹑一鼓勵。說到此處﹐我仍想擧出我們新亞的校訓明誠二字來。
所謂明﹐是要你明白人情﹐明白事理。總沒有對人情事理不明白﹐而其人可以負大責任﹐成大事業的。若要明白人情事理﹐此事儘不易﹐也儘有工夫可做。但諸位無論如何﹐總不能說對一切人情事理全都不明白。諸位至少也明白了幾許的人情事理的。因此﹐這一明字﹐卻已是諸位本已有之的了。
所謂誠﹐只是不虛偽﹑不欺詐﹐誠誠實實﹐照你所明白的直直落落做去。那便不是難事。我想﹐諸位決不肯﹐而且也決不能﹐說:我是一個不誠實的人。當然﹐諸位也決不能﹐而且也決不肯﹐說:我是一個不能誠實的人。
因此﹐明白是人人有所明白的﹐誠實是人人都能誠實的。一個人﹐只要既誠實﹐又明白﹐那將無事不可為﹐而且無往而不利。因此﹐我們學校﹐擧出此明誠二字作校訓。單就做人方面言﹐那是一個最低的標準﹐同時卻又是一個最高的標準。說它是一個最低標準﹐因為這是人人所能的。說它是一個最高標準﹐因為只能此便夠了。
但社會上卻永遠有些人﹐而且是大多數人﹐對事理人情不明白﹐對說話做事不誠實﹐這為了什麼呢?簡單一句話﹐因他有了自私自利之心﹐事想從私處找便宜﹐於是對人情事理﹐遂陷於不明白﹐對說話做事﹐遂陷於不誠實。其實他對自己的不誠實﹐至少他還是自己明白的。而且他不該不誠實﹐他也自己明白的。只要他肯誠實﹐他依然是能誠實的。這一層﹐他自己也明白。但他卻存心要不誠實﹐認為他若誠實了﹐他會自己喫虧的。這一層﹐卻是他不明白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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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新亞校刊」第九朞﹐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五日。摘錄。)
《新亞教育》﹐頁97-99﹐新亞研究所出版﹐198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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