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有多富
[b][转贴]从数据看中国政府有多富[/b]陈志武:中国的政府规模有多大?
2008-02-25 08:51:37 来源: [b]中国经济[/b]网
中国政府不是没有钱花,而是没有对[b]财政[/b]预算过程的实质监督,以至于政府钱多后更倾向于在形象工程、政府办公大楼上浪费,在高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又不创造就业的工业项目上投资,也当然为腐败提供了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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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先生
作者:陈志武 耶鲁大学金融经济学教授
2007年,国家财政税收增加了31%,达到5.1万亿元,占GDP的21%,相当于3.7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也就是说,政府一年花的钱等于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政府要这么多的老百姓才能供养,当然很庞大。这里,我们不妨从几个不同角度来把握其“大小”。
跟历史比,跟[b]美国[/b]比
相对帝制时期的政府规模如何?既然中国今日又逢盛世,我们不妨先以康乾盛世时期作为一个参照。乾隆中期的1766年,朝廷财政税收为4937万两银子。在1760年前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当时的北京、广州老百姓的收入和消费做过细致调查,据其历史档案,那时一个普通北京人的年收入大约为24两银子(每月2两左右)。这样,4937万两银子相当于205万普通北京人的收入,即只要205万个北京人的收入就够供养盛世时期的乾隆政府,那当然是小政府。我们或可说当时中国其他地方居民的收入比北京低,所以,以北京人收入作为标准,降低了为供养乾隆政府所需要的人数。但是,那时的全国人均收入不一定比北京低多少,比如,1950年以前北京的人均收入属全国平均水平,最多是中等偏上,只有到实行了国有制计划经济之后,北京的相对人均收入才开始飙升,把全国其他地方甩在身后。退一步讲,即使乾隆时期全国城镇平均收入只有北京人的一半,那么,朝廷岁入也只是410万人的年收入,跟今天的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的可支配收入才能支持政府的开支,无法相提并论。
也许我们会说,今天任何国家的政府规模都不能跟过去的做直接比较,因为传统农业经济对政府的依赖度低,而现代经济的交易复杂性特别高,所以,离不开政府在安全和产权与契约保障方面的支持。没有政府保护产权、维护契约权益,就难以有现代经济。这当然有道理。按照这个思路推下去,美国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参照系,因为美国的金融证券市场、[b]知识产权[/b]市场以及其他现代产业在全球来说最发达,此外,它还扮演世界警察角色,所以它的政府职能应该不低于任何其他国家。在社会福利支持上,美国也不亚于西欧。
然而,200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税收为2.4万亿[b]美元[/b],占GDP的18%,相当于8500万普通美国人一年的可支配收入。也就是说,为了支持美国政府的开支,需要8500万美国人的可支配收入,这当然远比中国政府的开支需要3.7亿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低。中国有5.4亿城镇居民、8亿农民,加在一起,去年民间的可支配收入总共为10.7万亿元。也就是说,5.1万亿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约等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额的一半。相比之下,美国民间的可支配收入总量为8.4万亿美元,2.4万亿美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相当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量的四分之一。
由此可见,我们的政府规模相对远大于美国政府。
政府规模是如何变迁的?
过去30年里,中国的政府规模并非一开始就这么大。如果说“小政府、大社会”一直是改革的理想,那么,1978-1995年间确是如此走向。改革之初的1978年,国家财政税收相当于3.3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8.5亿农民的纯收入。那时的政府也不小,这就是为什么要改革政府的原因之一,但那时的政府毕竟要负责城市人从摇篮到坟墓方方面面的生活开支,所以,政府当然大。
随着改革的进行,到1985年,财政税收相当于2.7亿城镇居民、5亿农民的纯收入(见图一、图二)。到1995年,财政税收相当于1.46亿城镇居民、3.9亿农民的纯收入。1.46亿城镇人口的可支配收入才能支持政府的开支,政府还是很大,可那是近30年里“最小”的政府了。
1993—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从根本上逆转了头17年的方向。那次改革把税权下放,从中央到省、到地方、到县和乡,每级只要求下一级在每项税种中往上交多少比例的税收,剩下的权限就留给下级政府。从表面看,税权下放而不是由中央统一掌权,是件好事,会给地方更多发展经济的激励。只不过,当时好心的改革设计者没想到或不愿意想到,在没有实质性权力制约的体系下,特别是在新加税种的权力不在立法机构而是在行政部门的国情下,把税权下放等于是为各级政府随意加税大开绿灯,国民没有正式途径对随意增加的税负表达意见。
经常有人说,在别国行得通的制度安排,一到中国就水土不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中国没有对征税权的根本性约束。所以,水土不服的根源在于有没有对权力的制约上。
1995年后财政税收逐年回升,到2004年,财政税收相当于2.8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9亿农民的纯收入。随后的三年更是加速征税,到2007年,政府的财政税收已经远远超改革开放初1978年时的规模,达到历史“最大”规模。
我们也可以把政府、城镇居民、农民看成中国的三大群体。那么,在改革开放的成果中,哪个群体受益最多呢?自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里,政府财政税收年均[b]增长[/b]16%(去掉通货膨胀率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这期间,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0.2%。图三给出三个群体的累计收入增长情况。
因此,只有政府的收入以远高于GDP的速度在增长,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次之,农民的收入增长最慢,速度远低于GDP的增速。从1995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1.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长1.2倍。
财政税收之外
不过,上面的计算只反映了政府总收入的一部分,还有预算外的政府收入、资产增值和资产性收入并不在其内。也就是说,财政税收只是政府最“看得见”的收入部分。实际上,随着中国经济这些年的高速发展,政府作为中国最大的资产所有者,其拥有的国有企业资产、公有土地以及矿产资源的增值比财政税收更大、增长速度更快。
到2006年,国有土地的总价值大约为50万亿元。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007年8月《求是》杂志上谈到,到2006年底,全国有11.9万家国有企业,平均每家资产为2.4亿元,所有国企资产加在一起值29万亿元。也就是说,2006年底,国有土地加国有企业的总价值为79万亿元。去年,中国GDP增长11.4%,假设土地和国有资产以同样于GDP的增速升值(资产升值速度一般高于GDP),这意味国有资产去年增值9万亿,比财政税收的5.1万亿多80%。
2007年,国有企业的总利润为1.6万亿元。因此,去年国家资产和土地所有者的“可支配收入”共有10.6万亿元。
把国家的资产性可支配收入和财政税收的5.1万亿加在一起,去年政府可以支配的总收入是15.7万亿元,这等于11.4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37.9亿农民的纯收入。
中美民间[b]财富[/b]结构对比
当然中国家庭也持有财富,包括房地产、企业股权、金融证券、银行储蓄等等,只不过主要是城镇居民有这些,农民没有土地、也没有太多储蓄,他们的财富很少。据发改委估算,到2005年底,全国城镇居民的总资产价值为20.6万亿。如果过去两年均按略高于2005年GDP的速度增值,也即按每年15%增值,那么,到去年底,全国居民资产为27.6万亿元,不到价值为88万亿的国有资产与国有土地的三分之一。
中国民间资产加国有资产共115.6万亿元,相当于GDP的4.7倍。
相比之下,美国政府基本没有生产性资产,也只有少量的土地。至2007年底,美国私人家庭资产的总值为73万亿美元,相当于GDP的5.4倍,比中国的总资产与GDP比值略高一些。其原因是美国资产的金融化程度全球最高,资产流动性越大,其资本价值就越高。但两国的总资产与GDP之比,大致相当。
可是,在两国,财富在民间和政府之间的分享结构截然不同。在中国,多于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资产。而在美国,其资产基本都在民间个人和家庭手中。这两种不同的财富持有结构会带来什么差别呢?
其差别表现在很多方面,包括经济增长模式、产业结构、法治发展上,等等。这里,让我们集中看看,这种结构对国家和民间在财富赛跑上有什么影响。
美国家庭资产的73万亿美元中,有近35万亿来自过去十年的资产增值,而从劳动等可支配收入中累计储蓄的才1.5万亿美元。所以,美国人的财富增长基本靠资产升值,而由劳动等所得的非资产性可支配收入(去年为8.4万亿美元)基本全部花掉,这既是为什么美国的储蓄率现在为-1%,也是为什么美国的内需这么强盛。好在美国的资产基本都是私人所有,所以,美国人能够只靠资产升值来使自己的财富水平上升。
中国的115.6万亿元资产财富中,只有27.6万亿是民间私人的,剩下的88万亿属国家所有。如果2008年中国GDP和资产价值都上升10%,那么,老百姓从资产升值中得到2.76万亿元,而政府能得到8.8万亿元。政府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资产财富升值中得到的份额,是民间的三倍。
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资产升值难以带来消费的财富效应、资产升值带动不了太多的内需增长的原因。
国家的钱花到哪里了?
按照上面谈到的,去年政府财政税收5.1万亿,国有资产与土地升值至少9万亿,国有企业的总利润为1.6万亿元,政府总共有15.7万亿的收入可以花,这些钱花在哪里了?如果政府把钱花在民生上,那不是从相当程度上代替了老百姓花吗?在效果上,由老百姓自己花这些钱和由政府代替老百姓花,这两种安排会有大的区别吗?按照许多主张政府要推出各种名目税收的人的说法,通过税收和国有资产,政府能够实现“第二次再分配”,以降低收入差距。但是,实际真的如此吗?
据财政部长谢旭人介绍,2007年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总共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而在没有国有经济的美国,去年在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
许多人说,中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所以没法跟美国以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比。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美国去年的财政税收仅占GDP的18%,而中国5.1万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20%。所以,即使不算国企收入和国有资产增值,仅财政税收,中国政府的相对收入就高于美国,没有理由在民生上的开支比例低于美国。中国政府不是没有钱花,而是没有对财政预算过程的实质监督,以至于政府钱多后更倾向于在形象工程、政府办公大楼上浪费,在高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又不创造就业的工业项目上投资,也当然为腐败提供了温床。
正因为中国太多的收入和资产财富掌握在政府手中,而不是将更多收入、更多资产由私人去消费、去投资,使跟民生贴近的服务业难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投资和消费需求从哪里来?
既然美国政府为了刺激经济从次级按揭贷款危机中走出来,而给每家老百姓寄支票直接退税,把钱退给纳税人自己去花,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把一些税收、国企利润、国有资产增值退回给中国家庭呢?比如,也给他们寄去汇票。国民们也该直接分享一点国企的红利了。当然,最好是把许多国有企业资产民营化、把土地还给农民,因为这些本来就是国民自己的。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陈志武) 题目也可以改成中国政府有多牛 呼吁:尽快改革卖地财政体制
2008年02月24日11:0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周天勇
卖地财政是我国目前所有建设用地强制征用和国家高度垄断土地制度形成的:先将农业用地低价强制征收到政府手中,城镇原有国有土地的再出让,也在政府土地部门手中,大部分土地再向用地商招拍挂或者其他形式出让50到70年不等的使用权,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近13000亿,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收入超过9000亿元,占土地出让总收入的80%。2007年全部土地收入占到地方政府三项收入约50000亿(税收和税收分成21000多亿+卖地收入13000亿+收费和罚款16000亿)的26%,需要说明的是,卖地收入和收费罚款收入基本上没有进入预算内管理。目前形成的卖地财政,给国民经济和中国社会造成了重大的危害,并且积累着各方面的问题和危机。需要认真检讨和尽快改革。
卖地财政有哪些弊害
卖地财政,首先造成的是财政收入的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由于出让土地从时间上看是50年到70年不等,因此,出让土地收入实际是将未来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在一年中收上来。一般来说,土地收入在一个财政年度中被支出,这样未来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基本上在一年中被花掉。这样,在各届党委政府中,哪一届卖地多,哪一届领导的财政日子就好过;而哪一届卖地少,或者无地可卖了,则财政就会陷入困难。一个地区中,规划内的建设用地毕竟是有限的,于是如果前一两任领导将规划中的土地都出让完了,后面的领导将无地可出让,土地财政就无法持续。因此,目前的卖地财政,实际是今天政府一年花掉应当是未来政府几十年的收入,透支未来子孙的几十年的财政资源,在今天吃干榨尽。
其次,卖地财政,是促使地方政府利益与中央宏观调控博弈的最主要的动机,也是多占及浪费土地和投资过热的深层原因。由于多卖地可使地方政府多得收入,使其进行城市交通等建设土地扩张,土地宽打宽用,蚕食农业用地,总体上土地利用率较低;并且卖地热连带的是招商引资热和投资热,使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投资增长速度比消费增长速度高,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失调。谁能获得土地,谁也就等于获得了财富。于是土地不仅成了用地商竞相争夺的资源,也成了政府吸引外来投资的引诱物。许多地方经营城市,走“以地招商、以地换路、以地兴城”的发展道路,于是政府大量批地获得收入,开发商大量圈地,土地大量被浪费和闲置。建设部有关官员称,1990到2004年,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由近1.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近3.4万平方公里;同期,41个特大城市主城区用地规模平均增长超过50%。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失控,使土地这种本属稀缺的资源,屡屡被粗放利用。专家指出,目前中国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高达130多平方米,远远超过发达国家城市建设用地人均82.4方米和发展中国家人均83.3平方米的水平。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员2007年6月称,已出让的土地有2/3仍处于闲置状态。而投资规模却久控不住,处在调控与反弹的恶性循环之中。
卖地财政推高了地价和房价,侵蚀了农民和城镇购房居民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低价征用制度,从农民手中转移的利益大约在15万亿人民币左右,而卖地补偿给农民的不到其中的5%。农民的土地财富,转变成了城市化和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公园广场、企业厂房、铁路公路、水库电站等等,但是,许多农村的农民却因征地而致贫,形成四千万失地、失保和失业农民。2007年,一至三季度,70个大中城市的土地交易价格累计平均上涨12.8%,其中,一季度上涨9.8%,二季度上涨13.5%,三季度更是突飞猛进,涨幅高达15%,四季度的土地交易价格同比也上涨了10.7%。而从房价看,工业用地一般价格较低,甚至零地价出让,挂拍招的一般是住宅用地,这样卖地财政的相当部分进入房价构成,并且年年上涨,成为强劲推动房价上升的重要原因。2007年全国房价涨势凶猛,一至三季度,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累计平均上涨6.7%。其中,一季度上涨5.6%,二季度上涨6.3%,而三季度更上涨了8.2%,四季度则更是上涨了10.2%。房价上涨中,除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外,其中相当比例是政府高价出让土地向购房居民转嫁的部分。因此,卖地财政,也是造成中国居民买不起房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卖地财政除了上述危害外,还有其他种种问题,如工程腐败,招投标中变通和暗箱操作,由于土地收入不列入预算管理而浪费性支出等等。因而,我认为,卖地财政有百害而无一利,并且会引发大的财政、房价、粮食安全等等大的危机,已经到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卖地财政怎么改革
最重要的是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明晰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应有的权利,改变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实际上的村主任和村委会所有制;延长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延长出让时间,土地使用年期可以交易流转;取消非公益用地向农民强制征地的方式,废除土地50到70年的出让体制,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让农村和城郊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建设市场;进入建设市场的可以采取分年出租土地使用权、一次性出让长期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入股等等多种形式;用于建设的土地,都必须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并成立土地交易所,如果是长期使用年期出让,都要在交易所挂拍交易。
那么,政府有关土地的收入从哪里来呢?一是征收土地长期使用权交易增值税。无论是企业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还是农民使用的集体土地,如果出让,在土地交易所集中挂拍交易,政府在交易过程中收取土地交易增值税。二是土地使用税。即用地法人对其所占有长期使用权的土地,按照面积和区域级差,每年或者每月向政府交纳一定水平的税收。三是对企业、行政、事业和社团等法人,对城乡自然人,按照所拥有房产的价值,征收一定水平的房产税。对于居民,考虑中国以往纳税的习惯,可对一定基本面积以上的部分征税,并顾及我国人口众多和土地稀缺的国情,对超面积的房产实行阶梯式累进征税,从而抑制房产投机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四是对拥有土地长期使用权的占有者,如果其按照年月分期出租土地,或者将土地入股于企业,则按照出租和入股的所得,征收土地资产收益所得税。
需要配套的是,将目前的由土地管理部门实行的出让和收入制度,改变为财政税收部门的有关土地和房产征税制度,并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逐步理顺到三级政权和三级财政的基础上,房产税全部留给市县政府,作为基层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而有关土地的各种税收的大部分留给地方使用,中央财政考虑集中一小部分,用于中央财政向失地农民的转移社保支出,以及用于未来农民工进入城市及农村养老社保资金的缺口。只有这样,才能使地方有关土地的财政可持续化,并且避免投资规模过大、土地浪费使用和房地价格过高的种种问题,并防止有关财政和资源危机的暴发。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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