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式的信用,非道德情境下的观察
[font=宋体]范美忠式的信用,非道德情境下的观察[/font][font=宋体]范美忠早多年在网上交过手,知道他从业“树人”之事,也更做洋洋洒洒的树人文章。前一个树人,当然是他教师职业,后一个树人则在于他自表似鲁迅。之所以提及这些,在于范美忠从未自诩作自由主义者,而且是一个坚定的反自由主义者,向骨子里看去,他是个典型的专制的愤懑主义者,不是,也永远不会是如似网上少识者们有着自由信念的人;而且可以补充说,以往情境里的范美忠,是极端忧国忧民的爱国者,愤青们极端的体操教练。这决非空风言,他的既往体态能在网上极方便搜得。[/font]
[font=宋体]国人好说“为人师表”。这个成语颇可疑虑。私塾时代的价值经典在公共教育时代有什么意义?这至今未得澄清。讨嫌道德论事,但不妨稍言几句。就算道德师表有说,依然可区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一般的人伦道德;在两种道德相互不济时,教师的为人究竟能以哪个率表?在“为人师表”范语中,这终是得不到持衡的。职业道德的先决条件,就是要将教师视作一种职业,如是,与所有其他别的什么职业一样,从业者都要恪守所归属的职业道德,教师不例外,其实其他所有人也不例外,“盗亦有道”说的就是这个意思。[/font]
[font=宋体]排开其他,学校、教师、学童和家长,在教育关系上是非常明确的契约关系。其中,学童是能力缺乏者,被动于契约关系,其他三方就学童的教育达成监护的责任关系,在提供学识教育之外,对学童的安全还负有不可推卸与不可回避的责任。其责任原则基于社会良俗,也守在相关法律,而良俗是第一位的,也是社会的惯行并共识。当然承认良俗中多有道德因素,但绝不仅于道德。而就此达成的契约,恪守承诺则就是相关人的责任担当。[/font]
[font=宋体]比如,惯行中人们天然会认定学校房屋是安全的,而汶川地震如此多的学校倒塌,以万计的学生丧命其中,决不仅仅就是房地产商偷工减料之违法,更是教育和建设当局失信于民众与自己的彻底渎职。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并不仅仅看重学校教授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而是社会有着天然要约,即:每一位教师将每一个孩子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纵然如今还不能做到将每一个孩子的尊严视作教师自己的尊严,但一旦选择教师职业,就在这个社会契约上签署了自己的承诺。[/font]
[font=宋体]范美忠选择了教师为自己的职业,也就同时像其他所有教师一样,对学校,对孩子同时也对家长做下了自己的承诺。或者说,范美忠并没有提出例外的豁免请求,比如像他自己现在所言,认为自己和自己女儿的生命比学生们来的要重要,或者更重要。以教师的职责来论,范美忠置学生生命于不顾,在地震大难突然来临的紧要时刻,仅顾自己安危地飞快跑出教室,分明是渎职,也是对教师尊严最彻底的辱没;那么,他以博客来表露对自己的生命情怀,则清楚表示自己对承诺的弃守,一开始压根就是对社会契约的欺诈,对家长和孩子性命的欺诈。[/font]
[font=宋体]这非是对范美忠有着别的什么忠诚要求,仅仅不过是关于他自己忠诚于自己所签署的承诺。他本不必签署这个承诺,这仅仅不过是不选择教师为自己的职业罢了,因为他的确有着不签署这个承诺的权利,与其他更多人士一样。既然在这个承诺下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就要对这个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自己的责任。在这里,教师的尊严与荣誉并不是最重要的,为人师表的楷模也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承诺的担当,因为这是自己的人格所在,也是自己的价值和尊严所在。[/font]
[font=宋体]教师,并不比别的什么职业来得更高尚,或者有着更多的荣誉,也不是比着别人有着更多的人格意味,如同其他所有职业一样,不过有着各自特定的职业要求。选择了这个职业,就意味着签下了自己的承诺,也就要忠实履行自己的承诺,这是对自己的忠诚,也是对自己人格的忠诚,更是对自己尊严的忠诚。这个道理对军人也如是,并非是军人有着勇敢无畏的人格,而是从当兵那一天起,做出了自己的誓言,并为忠诚于自己的誓言而愿意付出生命。这个道理可以从特技演员职业得到见证,他们签下了契约,并可以为此将生命在所不惜。[/font]
[font=宋体]流氓也有着自己神圣信用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说的就是对承诺的信用,而这也是流氓的尊严;赌徒也认真于信用,背弃信用的赌徒一定会付出代价,在牌桌上抽老千会被别人断胳臂断腿。范美忠的欺诈,或者范美忠式的欺诈,连流氓、赌徒、妓女都耻与为伍,遑论提及信仰或生命价值。能够与范美忠比肩,大约算得只有中国特色的政客了;而作出范美忠式的辩白,说起来也只有中国传统的文人了。即令可不敬畏别人的生命,即令可漠视别人的自由与尊严,难道就可以弃守自己的承诺么?就算恍惚间有过脆弱,而却毫无愧疚内省,大致也就是行尸走肉的人渣了。[/font]
[font=宋体]看不出范美忠的,或范美忠式的弃守有着什么职业出路,尽管有人呼吁将他从教师中剔出出去。这样的呼吁,透彻说来不过是将社会职业分出个上下九流的人格等差,并以此榨取话语者自期的道德化人格尊严。教师这个职业之所以美好,并非是对人性有着什么神圣使命,我以为,就在于能在人的最纯朴和最天性的情趣中呼吸,能天天触摸发自本性的天真、天善、天美,而这却为范美忠不得犹豫地玷污掉了,为我们的人性直觉所不容,所唾弃。而对范美忠本人,一个弃守自己信诺的人,一个毫不在意信用人格的人,一个毫无信用尊严的人,其实也没啥可说的了,连“自私”这个词都涉嫌表扬,自私的人从不做出不愿履行的承诺。[/font] 村长难得激动,写得太好,顶! 和大苗有强烈的同感。我最初见到此事,就将其定位在职业操守上,而非空泛的道德,我对他的谴责,只是失职或渎职。
至于道德、自由云云,和这厮没有关系,他还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在这个层面与他进行讨论。哪怕说他一声“伪自由主义者”,都是对他的抬举。一个丧失起码职业操守的混蛋,就是他的一切。
[[i]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8-5-27 12:10 编辑 [/i]] 连败类这样的词都是对他的赞美。 :flowerd :flowerd 界定太准确了 好文章,尤其出现了一系列的“范美忠式”,这次用的是个体而不是群体名词冠称“式”,证明,“农民式猥琐”一争有效果。我上次强调的就是“章星球式”好过“农民式”。
但某些概念上仍有所争议。第一,“信用”本身是否在“道德”范畴?如果法律无法追究于范,则显然“信”仍在道德范畴。不能说职业道德不是道德。无论是西方的《道德情操论》,还是中国的“仁义礼智信”,显然都是把信视为道德范畴。
“守信”和“守约”仍然有所区别。
尽管找不到明确的法规来惩罚范,但我认为就象职业经理人的道德操守可能影响其工作机会一样。范有可能会面对学生发起的驱逐,校方在合约满后将其解雇等问题。
我家乡有一位教师因为和女学生恋爱致孕,从此就失去了教职,哪个学校都不要他。 补充一句,有意思的是,我说的那个教师在形象上和范很挂相。 大苗分析得透彻,击中要害。 痛快淋漓! 观察一下
[url=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8-5/200852911511670.jpg][img]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8-5/200852911511670.jpg[/img][/url]
[url=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8-5/2008529115130798.jpg][img]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8-5/2008529115130798.jpg[/img][/url]
[url=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8-5/200852911514750.jpg][img]http://upfile.cat898.com/UploadFile/2008-5/200852911514750.jpg[/img][/url]
ZT: [url=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273519]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273519[/url]
关于社会信用也好,责任合同也好
只有大家一起遵守了才行。别的人都不遵守,就逼着老师们遵守,那不是只有把老师们逼上等着屋顶下来砸死一条路。难道不是吗,自己跑不行,班上少了一个孩子也不行,喊一声也不行,是不是只要有一个孩子没有出来,这个老师就应该贡献出自己的生命?
谁给定下的这样的合同?谁又能承担和负责这样的合同?
转林强的一句话
我承认,那些老师很伟大勇敢,那些孩子很伟大勇敢,可是伟大英勇不一定非要用送死来表现。 [quote]原帖由 [i]栏杆拍碎[/i] 于 2008-5-30 10:54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4335&ptid=83727][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关于社会信用也好,责任合同也好只有大家一起遵守了才行。
别的人都不遵守,就逼着老师们遵守,那不是只有把老师们逼上等着屋顶下来砸死一条路。难道不是吗,自己跑不行,班上少了一个孩子也不行,喊一声也不行,是不是只要有一个孩子没有出来,这个老师就应该贡献出自己的生命?
谁给定下的这样的合同?谁又能承担和负责这样的合同? [/quote]
照楼上的意思,我们该怎么看待小偷呢?只要世界上有过小偷或还有小偷,你是不是就能理直气壮地将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呢?
——“社会信用也好,什么什么也好,只有大家一起遵守才行”,要是你姓范,就算了,不跟你计较。 有刀回得好!或者姓范,或者擅长小偷逻辑,总是不值得计较,扇他一下就行了。 还有脸宣称悔恨自己没有出生在民主自由国家,真是无知到极点!这种人如果在民主国家,不是找不到工作饿死,就是选择自杀。
太他妈的小看民主国家的道德水准了!
这种垃圾还有人不断为他辩护,都是什么货色啊!
“范跑跑”接受采访
[color=red]“每天在家看网友如何骂我”[/color]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上了范美忠,他讲述了自己发帖的前前后后,并表示,只要是学校单独作出的决定,即便被开除他也心甘情愿。
在《那一刻地动山摇》发表的第二天(5 月25 日),记者在范美忠的家中见到了他本人。那时,范已经没有去学校上课,“我每天陪着妻子、女儿,在网上看着网友如何骂我。”
“这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中。”看到自己被网友骂得狗血淋头,妻子都有点看不下去了,而范美忠却做好了心理准备。为了回应网友,他正在写一篇自辩稿,也就是5 月28日发表在网上的《范美忠自辩:我为什么说那样的话?》。其观点与当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阐述的相差无几。
[color=red]网友送他绰号“范跑跑”
[/color]
范美忠在网上发帖自辩,结果越辩越黑,引起了更多网友的反感,并送他一个“ 范跑跑”绰号以此讽刺。包括他的学生在内,骂声不断,甚至一个非常崇拜他的学生都写信骂他没有师德。
北大毕业的他,虽然作好了遭骂的准备,但事情的进展远比范想的复杂。地震后,范只回过学校一次,遇见校长卿光亚,两人只是小聊了一会,校长对他的行为并没有加以谴责,只是告诉范,他教的班停课了,一段时间内他也不需要上班。
聊起“范跑跑”,校长卿光亚的心情十分矛盾,他说范平时工作努力,以身作则,从不迟到早退,由于思想独特看得远,颇受学生欢迎。在公众场合,他还表示,范的行为没有错。
但范的帖子给学校和校长带来了巨大压力,舆论一致要求学校开除范美忠,包括学校的老师,也认为范没有资格站在讲台上。昨日,校长卿光亚告诉记者,范教的学生毕业了,现在家休息,他与学校签了两年合同,还没有到期,学校也没有出任何文件把他解聘。
[color=red]曾两次被不同学校开除
[/color]
“ 是否开除我,我看的并不重要。”思想与众不同的范美忠,曾经两次被学校开除,一次是2000 年在广州一所学校,只教了20 天,一次是在杭州外国语学校,教了3 个月,因说了一些学校认为“ 过激”的话被除名。光亚学校是他待的时间最长的学校。
但他非常看重学校如何做出决定。“我希望学校和校长,根据自身的情况自由做出的决定,而不是在外界干涉和舆论的压力下被迫下结论。”“范跑跑”说,只要是在没有外来压力下做出的决定,他都愿意接受。
◇[color=red]对话“范跑跑” 我更爱我的生命
[/color]
老师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但《教育法》并没有规定在地震时,老师一定要救学生。
长江商报:为什么要在网上写这篇文章呢?
范:我是北大历史系毕业的,在这种重大历史事情发生之后,我希望能用语言记录些什么,所以在网上写下了这篇文章。
长江商报:网友说,你可以跑,但不应该这么高调,你是怎么想的?
范:既然我跑没有错,那写出来又有何错呢?是的,老师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但《教育法》并没有规定在地震时,老师一定要救学生,我一个人跑了,没有违反国家法规。只是挑战了大多数人传统的教育和道德观念。他们认为老师应该为人师表,在灾难面前,学生是弱者,老师应挺身而出。
但事实是,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刹那,老师也是弱者,我本人也没有经历过,国家和学校没有教过我任何逃生、营救技能,我没有这个能力营救全班的学生。如果每个老师都像谭老师那样,舍身救学生,那就没有英雄了。我钦佩谭老师这样的英雄,但我做不到这一点,我更爱我的生命。
我没有故意做错什么
我承认我怕死,我把个人生命看得比别人重要。当时我也被吓坏了,本能反应就是往外跑。
长江商报:网友认为,你跑没有错,但为什么不喊学生一起跑呢?
范:(沉默了一会)我承认我怕死,我把个人生命看得比别人重要。当时我也被吓坏了,本能反应就是往外跑。我以为我喊了“地震了”,学生们都会跟着我跑。我到操场时,很多学生都跑出来了,但我没想到,我班级的学生一个都没跑。
在这一点上,我妻子也认为是我做得不够好。这几天我一直在反思,我当时怎么就没喊学生一起跑呢? 如果一定说我错了,那就是跑的时候没有喊学生一起跑。
长江商报:那你现在内疚吗?
范:我没有故意做错什么,为什么要内疚呢。地震发生了,死了那么多人,我也很伤心,但地震不是我造成的,我无须内疚。而且事后我回到教室后,学生们都安然无恙。
[color=red]我挑战了中国传统道德观
[/color]
网友们可以骂我,但他们更多的应该是在制度与技术上去反思,如果再来一次地震,我们的房子是否安全,我们能否顺利逃脱。
长江商报:当时班级情况如何,你是如何跟学生们说的呢?
范:当时只有两个学生趴在桌子下,大部分学生都蹲下了,眼神里一片恐慌。
长江商报:为什么在文章里,要说明“只救女儿,不救母亲”,网友都认为你是个不孝子。
范:母亲和女儿很难从情感上分别谁更重要,只是女儿只有一岁,救起来成功性更大。我举这个例子,只是要说明在生死抉择面前个人生命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我不爱母亲。我知道,我说了这句话,挑战了中国传统的道德观,犯了众忌,招来一片骂声,也是在我意料之中的。
长江商报:网友如此骂你,你想说些什么?
范:我想说,很多网友并不能真正理解我,他们用自我的道德观念来要求我,他们希望别人做得更好,殊不知,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跟我一样。
他们没有在制度上和技术上去考虑,如果所有的房子都严格质量按标准修建,我们会死那么多人吗?如果国家和学校平时在地震逃生方面教育、指导学生,地震了他们自然会跑,根本无需我去喊。
网友们可以骂我,可以和我争论,但他们更多的应该是在制度与技术上去反思,如果再来一次地震,我们的房子是否安全,我们能否顺利逃脱。
长江商报 本报记者 雷闯 实习生 张婷婷 毫无创意的固执。一个人,如果同时拥有自负、愚蠢的特征,他就会成为范美忠。 长江商报:网友认为,你跑没有错,但为什么不喊学生一起跑呢?
范:(沉默了一会)我承认我怕死,我把个人生命看得比别人重要。当时我也被吓坏了,本能反应就是往外跑。我以为我喊了“地震了”,学生们都会跟着我跑。我到操场时,很多学生都跑出来了,但我没想到,我班级的学生一个都没跑。
在这一点上,我妻子也认为是我做得不够好。这几天我一直在反思,我当时怎么就没喊学生一起跑呢? 如果一定说我错了,那就是跑的时候没有喊学生一起跑。
长江商报:那你现在内疚吗?
范:我没有故意做错什么,为什么要内疚呢。地震发生了,死了那么多人,我也很伤心,但地震不是我造成的,我无须内疚。而且事后我回到教室后,学生们都安然无恙。
——————————————————
看来这个范跑跑没有一点点反省精神,他写那篇滥文本意是为了赞美自己,赞美自己是高蹈于他人之上的“自由主义者”,像他这种时时刻刻热衷于歌颂自己的家伙,早就剔除在我的视线之外。没想到,最近一上网,到处都晃动着这张虚妄的脸!
“我以为我喊了“地震了”,学生们都会跟着我跑。”——这话是什么意思?说明他跑的时候有过喊一声的念头,但他最终没喊,而且还是故意不咸,因为他一喊,学生就跟他抢跑道了,是不?这才叫卑劣。
转帖:地震时先逃命教师被停职 网友称其“范跑跑”
(花间按:一直因只顾自己逃命,连喊一嗓子提醒学生撤离都做不到而遭网友谴责的范跑跑,在校长卿光亚嘴里突然间成了“‘范跑跑’只是喊了一句‘地震了’,就第一个从教室冲到了操场。”奇怪啊奇怪。)[url=http://news.qq.com/]http://news.QQ.com[/url] 2008年05月30日05:36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评论96230条 第 1 2 页
“这次地震,我们学校教室完好无损,800多名师生无一伤亡。但被网友讥讽为‘范跑跑’的范美忠老师是一个例外,他受的是心灵之伤,是他自己造成的。”昨天上午,在成都市,记者巧遇都江堰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说起近日来该校的热点人物——网友称之为“最无耻教师”的范美忠,他做出了上述表示。
备受争议的教师范美忠,侃侃而谈:“每天在家看网友如何骂我”…
校长心情复杂
他平时跟学生关系挺好
因在地震发生那一刻,弃学生不顾第一个跑出了教室,而后又在论坛里自称“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来自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师范美忠被网友形容为本次大地震中“最无耻的教师”;与一位位舍身护住学生的英雄教师相比,网友们送了他“范跑跑”这样一个明显带着讥讽的绰号。记者注意到,昨日,卿光亚校长在说起他时,也沿用了“范跑跑”这个称呼。
“我不清楚他为什么后来要在博客里说那句犯众怒的话,其实他在当时没那样说。地震时,‘范跑跑’只是喊了一句‘地震了’,就第一个从教室冲到了操场。”卿光亚回忆道,他本人是后来跌跌撞撞地从办公室逃出来的,到操场后,发现各个班级的学生和老师趴在地上,就说了一句“清点人数。”他记得很清楚,“范跑跑”当时也认真清点了刚才嘲笑过他的学生。而在确认无一伤亡后,为了转移学生的注意力,能缓解紧张情绪,卿光亚把老师和学生组织起来,低年级的唱歌;原来上课的继续备课、读书、背文章、讨论课题;高年级的进行活动,做这些事的时候,“范跑跑”都同样很配合。
聊起“范跑跑”,记者明显感觉到卿光亚的心里很矛盾,“地震时喊一嗓子就跑,我想这属于一个人的正常反应,但他实在不应该说后来的那些话,后面讲的那些话太出格了!”他的语气里充满着对“范跑跑”的复杂情绪,尽管这次“范跑跑”的举止毋庸置疑伤害了学校,伤害了他,可他还是恳请记者全面了解“范跑跑”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范跑跑’给学生上国际班语文课,他的工作很努力,很勤奋,从不迟到早退。”卿光亚还特意向记者强调“范跑跑”平时跟学生关系不错,学校要求老师关注学生体育活动,“范跑跑”都直接参与,与学生一起打篮球等。也正因此,有学生在网上留言,说北大毕业的范老师有才华,比其他老师看得远。
同事旗帜鲜明
这样的人不配做老师
与校长的“宽容”相比,范美忠现在或曾经的同事的看法很简单:“这样的人不配做老师。”他们甚至还用了“嘴脸丑陋”这样的形容词。
地震后,都江堰光亚学校中学部校长郭孝同被安排了一项特殊使命——陪同美国南加州大学先锋合唱团到灾区慰问演出,“用音乐慰藉幸存者心灵”。昨日他告诉记者,范美忠的事是听别人讲的,并从记者随身电脑上看到了完整的报道。
“我当时一听说有这样的事,就第一时间向光亚校长提出建议,开除范美忠。从师德角度看,即使不开除,他也不配站在讲台上,否则学生心里会鄙视他。”
郭孝同还向记者展示了一封曾在该校任课的教师写给他的短信,信中说:范美忠实在不配做教师。选择了教师职业,就应该选择保护和关爱学生,光亚的孩子远离父母,危难之际,老师就是他们的天。范美忠的做法,无疑是让孩子们觉得地震来临、地动山摇的同时,天也塌了,今后这些孩子会对老师产生不信任感。对此,他感到非常痛心。
范本人也曾嘀咕
那会儿到底该不该跑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范美忠“出名”后,卿光亚并未单独找他谈话,两人只在5月24日简短对了几句话。当天,学校国际班举行毕业典礼,两人简单寒暄后提及此事,“范跑跑”就问卿光亚,那时该不该跑,卿光亚说,从本能看,该。范美忠接着说:“有很多人在骂我了。”卿光亚回答:“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毕业典礼后,该校国际班已不上课,‘范跑跑’也放了假,算是‘停职’了。现在人在何处,学校不清楚。”昨日,记者问范美忠现在何处时,卿光亚这样回答。“那你们打算开除他吗?”卿光亚沉默良久,然后以一句“我不表态”回答记者。知情人士后来透露,范美忠成热点人物后,包括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内,方方面面的人都传话给卿光亚,希望开除范美忠,而在某个场合,卿光亚曾坦言,“范跑跑”的言论是不正确的,可行动没问题……
“那是校长爱惜人才。”对于卿光亚的挣扎,郭孝同表示理解,说完这句,他紧接着强调,千万不要因此误解校长,因为校长更爱学生的生命。他介绍了这样一个细节,都江堰光亚学校是全国第一所私立学校,过去16年间,学校发生过两次火灾,但卿光亚严令学生不得救火,因为他的观点一直是生命第一位。
本报特派记者 于英杰 成都报道
■链接
“范跑跑”其人其事
“跑得比兔子还快”的都江堰教师范美忠最近成了网上的新闻人物,这位老师出名不仅是由于他毕业于北大,还由于他在地震中,不是像其他教师一样,带着学生往外跑,而是一溜烟,弃学生不顾,第一个跑到了学校的操场上。
更大的争议发生在范老师自己发帖“揭短”之后。5月22日,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表示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之后,范美忠又发表了一篇《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说“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也是你的自由,你没有错!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
就此,网友展开了激烈交锋,不少网友质疑范美忠先跑掉不但没有尽到教师的职责,而且还“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实在过分。但也有网友认为不应该对他过于苛刻:毕竟老师也是普通人,遇到危险保护自己是人的本能,而且,范美忠能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所做所想,至少说明他是个诚实的人,勇于直面自己的人。
[[i] 本帖最后由 花间对影 于 2008-5-31 17:49 编辑 [/i]] 这个范跑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王八蛋。
支持大苗。
[[i] 本帖最后由 网事情缘 于 2008-5-31 17:36 编辑 [/i]]
关于尊重生命
我们要尊重的是每一个生命的个体。也就是说,我们尊重学生的生命也要尊重老师的生命。我们要尊重你的生命,也要尊重我和他的生命。或者这么说吧,至少让他自己拥有生与死的权利。 [quote]原帖由 [i]栏杆拍碎[/i] 于 2008-6-1 09:08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4696&ptid=83727][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们要尊重的是每一个生命的个体。也就是说,我们尊重学生的生命也要尊重老师的生命。我们要尊重你的生命,也要尊重我和他的生命。
或者这么说吧,至少让他自己拥有生与死的权利。 [/quote]
[quote]原帖由 [i]栏杆拍碎[/i] 于 2008-6-1 09:11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4698&ptid=83217][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他始终在摇荡。
自由的获取绝不是想象中的那样轻而易举。
中立和沉默更多是追杀者的同谋。 [/quote]
把栏杆兄间隔三分钟的话对照一下,颇有趣。当他强调“中立和沉默更多是追杀者的同谋”时,言外之意应该是,不要中立和沉默,而要与敌人进行斗争。毛说过,要斗争就会有牺牲。而在此之前,他又强调“至少让他自己拥有生与死的权利”。
我只能说,关于是否应该允许他人拥有“生与死的权利”,栏杆兄的看法还在混乱之中。
两段话的共性是:都说得太大。当你要求“至少让他自己拥有生与死的权利”时,对别人(比如主帖)是不公正的,因为我根本没有看出,主帖有丝毫反对“让他自己拥有生与死的权利”的意思。在这次围绕范美忠事件的争议中,管见所及,没有一名批评者(哪怕是所谓愤青)要求范美忠应该为救学生而献身,范美忠热爱自己生命这一点,几乎得到了万众一心的尊重。
大家只是要求他临跑前对学生喊一嗓子;如果不喊,那么,事后有点悔意;如果懒得表示悔意,也行,至少至少,就别再沾沾自喜了。这层意思,距离要求他放弃“生与死的权利”,怕有万里之遥吧?
我的看法却和你相反
引周兄:管见所及,没有一名批评者(哪怕是所谓愤青)要求范美忠应该为救学生而献身,范美忠热爱自己生命这一点,几乎得到了万众一心的尊重。--------------------------------------------------
如果只是喊不喊那一嗓子的问题,还值得这样大张旗鼓地批判?
把小问题做大说大的不是我。
就拿“范跑跑”这一命名的含义来说,显而易见,人们要求的是“范不跑,范等死,范和学生一起死”而不是“范喊一声跑”。
回复 23楼栏杆兄的帖子
唉,这么简单的事,也会发生分歧,倒是太奇怪了。谁说只是“喊不喊那一嗓子的问题”,谁会因为他没喊就“大张旗鼓地批判”,别人都那么傻吗?
作为老师,他率先跑了,还没喊上一嗓子,对此,网友普遍认为是不对的,但考虑到人的求生本能,别人也不打算拿他怎么样。问题出在他还要认为自己是对的,是公正和自由的。别人的批判,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围绕这个。至于栏杆兄“显而易见”的东西,我不知道你有证据没有?我相信,以中国之大,以网友之多,偶尔出现一些过分话,是不足为怪的。但你说的是“人们”而不是人群中的个别傻瓜,你就要举举例子了。
把问题做大还是做小,还在其次,首先,你得做准了。 到现在也没看到追究范跑跑法律责任或道德责任(按教师职业道德或职业守则)的报道,估摸着可能也找不到什么依据。按大部分网友的意见,对其未尽责并进而无耻放言的行为是否该立法从而对今后发生类似事件时可以有处罚的依据呢?我想,除了法律和写进职业守则的职业道德(其实已上升为规章而不同于一般道德)才是认定其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依据。听说该校校长明确表示,不会因为范受到广泛的批评和责骂而开除他,并自认为没有这样的权力。对该校长所具有的清醒的法律意识,我要叫一声好! 阿吕:“听说该校校长明确表示,不会因为范受到广泛的批评和责骂而开除他,并自认为没有这样的权力。对该校长所具有的清醒的法律意识,我要叫一声好!”
——在视频里,我看到卿光亚校长的解释了。与阿吕兄不同,我觉得卿校长对法律的认识是一知半解的,如果不是蓄意包庇自己的下属,那就还糊涂得紧了。
实际上,身为范美忠的顶头上司,他看待范美忠与大量网友,有一个本质区别。如果他因为范美忠发表在媒体上的言论“受到广泛的批评和责骂而开除他”,确实不对,在这个意义上,他也确实没有权力。范美忠在非工作时间发表在网络上的言论,原则上不受卿校长的管辖。
但卿校长刻意糊涂了一个界限:作为校长,他应该根据范美忠的行为(而非网络言论)是否背离了教师的基本准则,加以评判。在这个地方,他是有权的,倒是普通网友没有权力。 同意泽雄大哥,这位校长这样“保护下属”,他的学生就太可怜了。 楼主的文章赢得一片叫好声,其实立论是成问题的。请看楼主以下两段文字:
1、“学校、教师、学童和家长,在教育关系上是非常明确的契约关系。其中,学童是能力缺乏者,被动于契约关系,其他三方就学童的教育达成监护的责任关系,在提供学识教育之外,对学童的安全还负有不可推卸与不可回避的责任”。
2、“范美忠选择了教师为自己的职业,也就同时像其他所有教师一样,对学校,对孩子同时也对家长做下了自己的承诺”。
第一段所说的教师对学童应负的责任,是以“儿童是能力缺乏者”为前提的。这的确可以表明教师职业理应承担对学童负有监护责任,但并不代表教师在自己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有应保护学童生命安全的责任。
如果不看第一段暗藏的问题,第二段的推论冒似是合理的。但是,到底一个人选择了教师职业,意味着他承诺了什么责任?这个承诺是应该说清楚的。它与第一段没有说清楚的问题有关。
楼主从契约关系来看教师对学童的责任,这其实是帮了范跑跑大忙了。从契约关系里,不可能找出范跑跑负有道德责任。没有一份契约上写着教师应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先拯救学生,无论这份契约是什么形式的——先验或者后验。
[[i] 本帖最后由 蝈蝈 于 2008-6-11 21:13 编辑 [/i]]
同意二十八楼
有趣的是这个合同关系为什么无法明确。我们换一个行业,比如医生救人是职责,却不能给他这样的职责,即救不活人或者误诊者要给予相应惩处,或者医生如果治不活病人就得和病人一起死。
工作和岗位职责无论如何在某种情况下要轻于生命和死亡。 [quote]原帖由 [i]杜雅萍[/i] 于 2008-6-11 15:06 发表 [url=http://www.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6532&ptid=83727][img]http://www.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同意泽雄大哥,这位校长这样“保护下属”,他的学生就太可怜了。 [/quote]
现在他也出名了,正高兴着呢。我不相信家长没人抗议的,至少会用脚投票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