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范跑跑”让我们学习如何面对“异端”
作者: 特约评论员 曾颖2008-06-12
来源:南方周末
6月7日,凤凰卫视中文台《一虎一席谈》播出了“范跑跑”事件专题,把网上网下吵得沸沸扬扬的“逃跑门”事件推向了一个新高潮。但令人惊讶的是,此前几乎一边倒的对“范跑跑”的追杀之声,转为对范的理解和宽容,一部分网民甚至调转枪口,对破口大骂范美忠的辩手开炮,给他起了个 “郭跳跳”的绰号,意指他缺乏风度,动不动气急败坏,暴跳如雷。
这里边,固然有辩论技巧和心态等偶然因素使然,同时也有在辩论过程中,一些基本事实得到澄清和补充等原因。此前范美忠之所以遭到如潮抨击,是因为他不合时宜的出头,恰好接下了公众对学校垮塌砸死学生的如潮义愤,人们以为他就是那些死伤孩子的老师。而在“一虎一席谈”中,他所在学校没有师生死伤的真相得以披露,将他身上的那个链接取了下来,这使得他能相对轻松地参与到论战中。
其实,这场辩论,胜方不在辩论场内,乃在场外。它从某种程度上,将一个老生常谈但却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抛到我们面前——一个健康开明的社会,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和态度,来面对那些另类甚至异端的见解?
在灾难面前,老师有没有逃跑的权利?
老师有没有牺牲生命去换取学生生命的义务?
教师是灵魂工程师,这种提法究竟是善意的褒扬还是道德绑架?
这些问题的提出本身,便触犯了既往公认的道德准则,自然触痛主流社会的道德神经,引起大家的不快、反感甚至仇视,一点都不奇怪。
但问题就在于,这种声音尽管不顺耳,但它终究只是一种声音,也即是一种说出来的想法,是一种思想交流的方式,是社会思考的一种类型。我们如何应对它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反应,则是考验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参数。
一位网友在帖子上写下:“范跑跑”先生,你赶上了好时代,要是在唐山大地震时期,你这样的逃跑和发言,恐怕会被就地枪毙!
这话的内涵显示,在一些人眼中,一种言论可以作为让一条生命终结的罪行。这样的情况,远者如三国时代的孔融,发“父母如瓶,儿女不过是瓶中寄放之物”的歪论而获死,及其后有数不胜数的因言获罪的案例。直到6年前,范美忠的株洲同行尹建庭因 “读书是挣大钱娶美女”的言论,而被开除出教师行列。基于此,范美忠确有理由认定自己 “赶上了好时代”,因为范所在学校的校长认为:“范所犯的,是一种言论错误,这种错误应该在教育和辩论的范围内解决,而不是行政处罚!”
事实上,社会对范的言论,也抱这样的态度。纵然在进行了一场公开的辩论甚至争吵之后,多数人仍坚持对他的言论持批评或否定态度,但这与动辄喊打喊杀喊开除,用“极端”对付“异端”的语言群殴已完全不一样。如同一位接受媒体采访的女教师所说的:如果我们认定自己是对的而他是错的,为什么要选择用错误的方式去表达呢?那是没有自信的表现。
一个社会的开放和宽容程度,决定于它对言论的开放程度。而言论开放,包括对不完全正确甚至错误言论的容忍度。只有经过公开透明的辩论甚至争吵,才能让真理更明,谁也无权独家掌握“正确言论”的判别权,而将错误或疑似错误的言论和观点,消灭在私密的空间里。只有透过不断的学习和演练,公众的辨识能力和社会的智慧,才能得到无限制的交流和提升。即就范美忠事件而言,范美忠首先是一个灾民,首先是大地震的受害者,是精神意义上的伤员,这一早期被屏蔽的事实,只是随着辩论的深入,随着心理学家的介入才被提示出来。范美忠的行为和言论因此才被承认具有特殊性,人们也才愿意以悲悯之心宽容对待。这种人道立场完全是公开辩论的产物,消灭了公开辩论,基本的人道立场就无从生根,而只能有偏执的道德审判。
这是一个正在走向自由表达的时代;也是一个民智大开的时代。让我们的进步,从学习如何面对和处置“异端”开始吧!:laughd 进来这里是因为“异端”二字。
结果发现文章写得客观,平实。顶一下。 “这里边,固然有辩论技巧和心态等偶然因素使然,同时也有在辩论过程中,一些基本事实得到澄清和补充等原因。此前范美忠之所以遭到如潮抨击,是因为他不合时宜的出头,恰好接下了公众对学校垮塌砸死学生的如潮义愤,人们以为他就是那些死伤孩子的老师。而在“一虎一席谈”中,他所在学校没有师生死伤的真相得以披露,将他身上的那个链接取了下来,这使得他能相对轻松地参与到论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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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写得莫名其妙,范的原帖在天涯的闲闲书话,回帖者不会无视范描述的语境,也即:他的学生没有死伤。 [quote]原帖由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6757&ptid=84116][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作者: 特约评论员 曾颖
2008-06-12
来源:南方周末
即就范美忠事件而言,范美忠首先是一个灾民,首先是大地震的受害者,是精神意义上的伤员,这一早期被屏蔽的事实,只是随着辩论的深入,随着心理学家的介入才被提示出来。[/quote]
范美忠如果不在灾区,哪会有逃跑一说?什么事实被屏蔽了?
当然,主帖的一些观点我认可。 顶!:zand 主帖,我认为是有问题的。
作者模糊了异端。讲到异端,我们大多会想到茨威格的名著《异端的权利》,但问题是,范美忠的逃跑行为,首先是一种本能,本能不是思想,因而也上升不到异端的高度。
依现代文明人的观念,我们应该把异端看成一个中性词。异端是对传统观念的挑战,该挑战可能给文明注入新鲜血液,也可能代表了一种更加野蛮的东西。给异端以权利,让异端思想得到开放陈说的机会,除了捍卫言论自由外,还为了我们不错失其中可能存在的新鲜血液。但不管怎么说,异端至少得构成一个思想或见解,比如孔融当年背离传统孝道的言论,好歹也说出了点道理。回头看范美忠,他的行动首先是一种本能,后来的辩护,也只是徒劳地为自己的丑行加以修饰,扯上自由主义,完全是赶驴子上架,根本谈不上见解。作者也提到了,应该把范视为一个灾民,一个需要同情的人,不过那不等于你把范视为一个病人了吗?病人的臆语,是谈不上异端的。
异端,最最起码,也得具有“邪说”的内核,所以,猴急状态下“抓到篮里就是菜”的辩护,连异端的资格都不具备。 回楼上,本能不是思想,但对本能的思考不能说它不是思想。所以最起码也是一种“邪说”,所以应该具备异端的权利。如果认为邪说之人是臆病患者,不足与论,那是贴标签的错误做法,因为它并未针对邪说本身。再说,病人和异端一样,是有权利的。资格一说,殊为谬矣。 歪弟贴的“一虎一席谈”片段,我都看了。
感觉,郭跳跳的存在,他的某些过激的言行举止,反而帮了郭跑跑的忙。
节目中,范美忠的表现为他争得了一些同情分。人家毕竟是高智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非常懂得审时度势。 我却受不了范美忠自始至终满脸的无辜相:他真是一个深具表演天赋的家伙!
主帖的文章,我把它当作“乌搞”。初看时,觉得有些道理,最后那句“这是一个正在走向自由表达的时代;也是一个民智大开的时代。让我们的进步,从学习如何面对和处置“异端”开始吧!” 呵呵,如此高嗓门的喊口号,真让人警惕。 [quote]原帖由 [i]阿吕[/i] 于 2008-6-13 13:52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6950&ptid=84116][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回楼上,本能不是思想,但对本能的思考不能说它不是思想。所以最起码也是一种“邪说”,所以应该具备异端的权利。如果认为邪说之人是臆病患者,不足与论,那是贴标签的错误做法,因为它并未针对邪说本身。再说,病人和异端一样,是有权利的。资格一说,殊为谬矣。 [/quote]
阿吕兄:
很多基本概念,我发现你都不太清楚。先看权利:病人有病人的权利,异端有异端的权利,把病人的权利与异端的权利混为一谈,“殊为谬矣”。
再看资格:资格与权利,根本就是两码事,张扬权利,从来不能取代资格。谁都有考北大的权利,但是否考得进,就看资格了,也就是实力。权利与资格不妨各行其是,但以权利代替资格,“殊为谬矣”。
最后再和你说说异端。你知道异端是怎么来的吗?异端最初是个宗教概念,所谓异端,针对的乃是宗教上的教条,一个人发表与传统教义不符的言论,即被视为异端。在这个意义上,孔融发表与传统孝道不符的言论,达尔文的学说与上帝造人说不符,最初都可能被视为异端。
关键在于,异端还必须体现为一套见解或思想,并非只要与人类既定价值观违背,就可以被说成异端了。否则,杀人犯也是异端了,随心吐痰也叫异端了。
本能不是教条,对本能的思考(就算是思考吧,尽管我看到的只是笨拙地自辩),根本谈不上异端。 我不是很同意泽雄兄的说法(其实是很不同意,嘿嘿。:laughd ),但是却能接受龙MM的感受,就是说,异端也可能是极端,当然,也不是说只有极端才该警惕,从多元化的角度来说,其实每一个角度都有可能一枝独秀起来,但是极端更容易攫取某种资源变得一枝独秀,这是一种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处境,虽然历史上我们更容易让“四平八稳”的“中庸之道”一枝独秀。
我不同意泽雄兄的理由是,异端不能人为的预作无害化处理,即便范跑跑的言行不算异端,但异端也绝对不可能是无害的,换句话或许就是,只有在范跑跑也能生存的环境中异端才有可能生存,他们的存在依赖同样的环境条件。
嗬嗬,握手握手!很纯粹的辩论哈,我们约定都不“动情”,行不行?:laughd 星雨兄:我发现,你误读了我的意思。关于异端的权利及异端的土壤,我和你(或者再加上阿吕)没有丝毫分歧,我们的分歧在哪儿呢?在于:范美忠的行为算不算异端?我认为不算。这个道理一点也不复杂,好比,你我在这里聊天,当然都是有权利的,但有人强调,你我在这里的聊天文字应该算成学术论文。我认为不算。但马上有人出来说,我这种态度是对别人聊天的打击。
这都哪和哪呀。
实际上,人类文明的进步,相当程度上是异端指引我们前进的,最早的思想异端,多程度不同地受到迫害,《圣经》有言:“先知不为家人悦纳”。换言之,我不仅没有对异端“预作无害化处理”,我还愿意对异端施以最大的关切。
但是,不是所有违反现有文明的东西都可以僭称“异端”的。把本能上的怯懦说成异端,不是对异端的尊重,而恰恰构成对异端的侮辱。 回周兄:我是越听越糊涂了。你说异端有异端的资格(体现为一套见解或思想),姑且不论是否为通说(我认为定义的外延过小了,恐怕与当时正统思想及行为方式相左的,在我看来都可以归入异端),莫非只有够得上异端的资格才能拥有异端那些权利?我所说的那些‘异端’因为不具有‘实力’,所以就没有不被宽容的权利?或许我又理解错了,你是想说他们达不到被宽容的资格?就象杀人犯或随地吐痰者?在这里你又把不同意见归入属于大家共识的那种错误类中,我刚在茶楼的那个回你的贴里指出这种无逻辑前提的论辩方式的不妥,想必你还没有看到。
我说病人也有权利当然不是指他有异端的权利,是说明异端的权利不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提倡异端的权利实际上是要给异端普通人的权利,所以才有‘资格云云,殊为谬矣’一说。哪有权利代替资格的意思啊?我要批评的恰恰是你先要给异端发个鉴定证书,凭该鉴定证书才能去享受异端权利的这种观点。
实际上我对资格一词颇具反感。一如我反对所谓批评的资格。批评的不对,说他的内容不对就可以了,不必扯他的前科劣迹及身份等等,对方学识太差,有暇教诲的就教诲一下,更何况三人行必有我师。对有些确属无知又无理的,不理他就是。众目睽睽,自有公论,断不可以不够资格来奚落,尤其是网上。这并不针对周兄而言的,想到就顺便说说。实际上被批评者的资格也当作如是观。 阿吕兄,看来,弄清楚权利与资格的区别,对你真是太难了。否则,你又怎么会“反感”呢?你之所以反感,我想,你是把作为条件的资格混同于人格了。只有把资格人格化,才可能产生你末段的抵触情绪。
在我眼里,资格无关人格,资格只是我们定义某事某物的标准而已,它由一系列相关条件所组成。类比一下,我说范美忠的言行不具备异端的资格,与我说一台洗衣机不具备电视机的资格,差不多是一个意思,如果你对后一个说法不会反感,那就说明,你的反感完全是多此一举。异端当然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否认范氏言行的异端性,只是说明,他的言行够不上异端的条件而已。但这一点也不等于他的其他权利将会被剥夺。他不是照样呆在那个学校里吗?一些媒体不是还争相请他上台了吗?
关于什么叫异端,麻烦你去查一下吧,不要滥用。如果你当真把异端视为“普遍的权利”,你越听越糊涂,就真地只是你的事了。 又是范跑跑,看见这苍蝇就想骂粗口。 这家伙,以我的预言,将会被某大学或是机构聘为教师,暴得大名之后然后从良,这是网络时代的手法,或者说是三级脱星的招数,先出位才能出名,出名了再艺术。 说实话,我看这场闹剧唯一的亮点倒是那位理性温和的校长,以及那些要求校长不要开除范跑跑的学生。他们本来是最有资格抨击姓范的人,然而他们却选择了宽恕,很难得。
插个嘴吧。
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系数。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日本的话:
1,不会引起像中国这样的讨论。谁也不会把职业道德下贱到本能的水准上讨论问题,也不会把本能这样的东西拔升到职业道德的层面说事。
2,日本的学校会立刻开除范跑跑。理由大概只有一个:不具备教师的资格。而且今后几乎整个社会都会因为范跑跑是一个不具备职业道德的人的原因而拒绝接受他就职。他可能面临永久性失业。如果是一个日本人的话,大抵会因为愧对社会而选择自杀。而且不会有一个人同情他。
3,据俺在日本生活的常识来看,日本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教师。
4,异端的含义指涉及信仰层次不同甚至相反的信念。范跑跑事件只与本能与职业道德有关,与是否异端没有任何关系。
最后,俺对这个民族真是很绝望。连这样的小丑也能引发大讨论,真是无能到极致。
回复 17楼 的帖子
可以想象,的确很日本。不过也蛮极端的,日本好像是一个机器人的社会。8好意思,这是我一直的印象。 异端: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理论和主张--------------------<新华词典>2001年修订版1168页(商务印书馆),好象没有必须是信仰程次才可以够得上异端吧.迅弟儿看来是结论性发言了,否则又会引起大讨论了.而且迅弟儿想必不会参加这一讨论的,否则岂不也成为了无能到极致的人群的组成部分了!
"俺对这个民族真的很绝望"-----------迅弟儿真真好大的口气啊! [quote]原帖由 [i]周泽雄[/i] 于 2008-6-13 15:50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6970&ptid=84116][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星雨兄:我发现,你误读了我的意思。关于异端的权利及异端的土壤,我和你(或者再加上阿吕)没有丝毫分歧,我们的分歧在哪儿呢?在于:范美忠的行为算不算异端?我认为不算。这个道理一点也不复杂,好比,你我在这里聊天,当然都是有权利的,但有人强调,你我在这里的聊天文字应该算成学术论文。我认为不算。但马上有人出来说,我这种态度是对别人聊天的打击。
这都哪和哪呀。
实际上,人类文明的进步,相当程度上是异端指引我们前进的,最早的思想异端,多程度不同地受到迫害,《圣经》有言:“先知不为家人悦纳”。换言之,我不仅没有对异端“预作无害化处理”,我还愿意对异端施以最大的关切。
但是,不是所有违反现有文明的东西都可以僭称“异端”的。把本能上的怯懦说成异端,不是对异端的尊重,而恰恰构成对异端的侮辱。 [/quote]
这段话表述很清晰了,我同意.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范跑跑的言论及行为算不算异端了,我已另起新帖,欢迎网友投票. [quote]原帖由 [i]emmer[/i] 于 2008-6-13 23:56 发表 [url=http://www.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084&ptid=84116][img]http://www.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可以想象,的确很日本。不过也蛮极端的,日本好像是一个机器人的社会。8好意思,这是我一直的印象。 [/quote]
为什么“8好意思”?:hug12d 日本是一个自动化程度非常高的社会,从外表上看,确实很像一个机器人的社会。很好啊,人人都遵守规则的社会很好啊。难道总有一群人不遵守规则是好事吗?
日本社会的平均道德水准非常高,远远不是中国社会能比的。个人能力之强,社会活力之高,也是中国社会远远不能比的。
被他们侵略过,仇恨他们,是另一回事。 [quote]原帖由 [i]阿吕[/i] 于 2008-6-14 00:26 发表 [url=http://www.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091&ptid=84116][img]http://www.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异端: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理论和主张--------------------2001年修订版1168页(商务印书馆),好象没有必须是信仰程次才可以够得上异端吧.
迅弟儿看来是结论性发言了,否则又会引起大讨论了.而且迅弟儿想必不会参加这一讨论的,否则岂不也成为了无能到极致的人群的组成部分了!
"俺对这个民族真的很绝望"-----------迅弟儿真真好大的口气啊! [/quote]
是的。我不想参加这样的讨论。
呵呵,我的口气大吗?那俺就换点比较小的口气:俺对你在这层楼里的讨论内容也感到相当绝望哦。:witherd 俺不想参与对泛泡泡的评价讨论。讨论无价值的行为是无意义的。
俺指出一下主帖最致命的逻辑错误,在这句表述里:“一个社会的开放和宽容程度,决定于它对言论的开放程度。而言论开放,包括对不完全正确甚至错误言论的容忍度。只有经过公开透明的辩论甚至争吵,才能让真理更明,谁也无权独家掌握“正确言论”的判别权,而将错误或疑似错误的言论和观点,消灭在私密的空间里。”
1,“言论开放”这个词,俺估计作者是“关于权利学说”的外行,大约是指言论自由。那么这样看的话,作者的表述就变成:言论自由,包括对不完全正确甚至错误言论的容忍度。
这就是典型的胡扯,连评论都没有必要了。
2,“只有经过公开透明的辩论甚至争吵,才能让真理更明,谁也无权独家掌握“正确言论”的判别权,而将错误或疑似错误的言论和观点,消灭在私密的空间里”
这句判断更是牛头不对马嘴。如果是“公开透明的辩论甚至争吵”,怎么能成为对“异端”的不宽容呢?“真理更明”的境界,不就是谬论和错误的认识退出的过程吗?
“消灭在私密的空间里”更是莫名其妙!如果是谬论消失了,那是应该的;如果“异端”经过“公开透明的辩论甚至争吵”不再坚持谬论了,也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怎么就不宽容了?
对“异端”的不宽容,只能表现在对其人身自由权的不当限制和攻击上(实际物理力量的行使)。除此之外,所有道德谴责,均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均与宽容不宽容无关。
主帖作者很显然连这点基本常识都搞不清楚。从跟贴上看,施国英女士也有点犯糊涂的感觉。呵呵,不过不太明显。:lol12d [quote]原帖由 [i]emmer[/i] 于 2008-6-13 23:56 发表 [url=http://www.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084&ptid=84116][img]http://www.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可以想象,的确很日本。不过也蛮极端的,日本好像是一个机器人的社会。8好意思,这是我一直的印象。 [/quote]
emmer,想象是一件很锻炼人的事情。俺一直非常尊敬想象的人。不过,光是想象是不够的。俺希望你能到日本走一走看一看。百想不如一见嘛。
想象可能出现的一个结果是这样的:天!这是迅弟儿吗?今天是什么日子?
这就表明你过去的想象是不正确的。
中华大地,到处充满了想象。比如说,俺的家乡------新疆的巩乃斯草原,世世代代在那里生活的人就有这样的想象:上海人极端排斥外地人;上海人非常小气;上海女人都非常盛气凌人,上海男人都小家子气。上海好像是一个机器人的社会。
俺在十年前具体接触上海人之前,这也是俺一直的印象。
关于想象,俺先说这一点。 [quote]原帖由 [i]迅弟儿[/i] 于 2008-6-14 02:58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102&ptid=84116][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的。我不想参加这样的讨论。
呵呵,我的口气大吗?那俺就换点比较小的口气:俺对你在这层楼里的讨论内容也感到相当绝望哦。:witherd [/quote]
回迅弟儿:你还可以到我其他的关于这个话题的回帖中去绝望一下的。呵呵:handshake
回复 23楼 的帖子
迅弟儿说得透彻。关于宽容,几天前我曾经表示:“批评,但止于批评,就是最好的宽容。”而看我们现在一些“意见领袖”的意思,似乎批评本身就是不宽容的标志。好像为了体现宽容或容忍,我们必须放弃批评。想想也奇怪,范美忠的人身自由没有受到任何限制,甚至教师职位也得到了保全,同时还赶场子般地充当嘉宾并接受记者的采访,饶是如此,还是有人号召“让我们学习如何面对‘异端’”,言外之意当然是:“我们”做得还不够,需要进一步领会他的“宽容”旨意。 呵呵,周兄又要扣帽子了。
我至今没去看他的辩解,恕我偷懒,我是从批判声中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的。他的行为分两部分,一是地震时的夺门而出,扔下学生不顾。二是公开发表所谓的“逃跑有理论”。
我认为恰恰是对于后者,批评的言浪似要掀掉他的饭碗,你还说止于批评?人言可畏是因为言的内容可畏。连你也认为他的逃跑行为足够让校长行使开除他的权力,虽然你澄清过,不是依照他事后的“无耻言论”。但我想你如果有开除他的权力,你似乎是毋庸置疑地要行使的。因为在我为校长的开明而喊一声好的时候,你还认为他不是护短就是糊涂得紧。
可是在他献身网络之前,没有人会认为他的过错会大到要被开除的程度,因为缺乏经验,这样的人太多了。在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如果被惊吓得夺门而出要被开除,那么被惊吓得呆若木鸡是不是也应该被开除呢?被惊吓得当场昏过去就更该被开除?因为这些表现都与教师应该负起的于为难当头以保护学生生命为第一要务的神圣职责在或是职业意识的本能上或是实际能力上都显出不称职来?对于开除一个教师,不去研究法律依据,而是从道德意识出发,以舆论的所谓民心所向来施压,这种舆论是不是一种软暴力?这方面法律意识的淡薄才是糊涂的紧啊!
至于其“逃跑有理论”,作为一种观点我认为是可以商榷的,去结合他的行为分析他的言论虽然不失为一种方法,但言论自有言论本身的权利,不能因此扣上个无耻的帽子就忽视其观点本身的合理性,虽然周兄看来其论不成为论,是一种拙劣的辩解,但在有人也为之辩护的时候,我们不妨也放下直感,重新审视一下他的观点,并从观点出发进行批评或理解,而不是冠一“无耻”了事。不遵循这种有理说理的辩论规则,就会有像郭跳跳这样的现象出现,那才叫糊涂得紧呢!
窃以为范跑跑与那个拍马屁拍到恶心的山东作协王某还不属于一回事。 “呵呵,周兄又要扣帽子了。”
麻烦阿吕兄举证,我26楼的帖子里,哪句话可以算成“扣帽子”。如果举不出来,我就告退了。
“窃以为范跑跑与那个拍马屁拍到恶心的山东作协王某还不属于一回事。”
——没有人会认为他们“属于一回事”。 怪胎也是异类,要不要进行基因推广呢?
既然把自由原则给绝对化了,那么专制就是异类,“中国特色”的保护不就很合理吗?要不要再保护对它的推广呢?
很奇怪,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写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表忠心,但却没有几人认为自己真的怀着“共产主义理想”向党交心,这种没说出的观点算不是异类呢?它不过就是潜规则而已。
市场经济依靠“自然人”的原理建立,推行三十载,尤其近二十年再努力在教育中抹去理想主义的元素,努力扩大尼采、福柯之类的动物伦理理论份额,现代的年轻人,还有几个不实际奉行“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呢?此次地震由于其报道的主接性而排除了过多的主旋律元素,才使他们多少感受到人性中原来也还有“非我”的成分而有所触动。看来这些谭千秋们刚用生命诉说的“反人性”道理让范跑跑这类“人性在于为自己”的论者非常压抑,现在他们尸骨末寒,范跑跑应运而生,很是为性恶论者出了口气,难怪有这么多“知识分子”在为他辩护啊。
由于我们的社会鬼话治国的模式,就像中国传统的外儒内法一样,主旋律和民众通行的观念恰恰是相反的,现在的民众无非就是持着法家的自然人观念,然后用反主旋律的名义来反道德。
这是思想的异端吗?这只是行为上的反政治主旋律,但其实你反真正的道德,正对统治者的胃口,人民越倾向尔虞我诈,统治者就越有利。真正的儒家,从来不讨君王的欢心。
思想上的反道德并不是什么异端,行为上的实践道德才是“异端”。这就像一个人落水后旁观的不会是“异端”,不顾性命去救的人才是“异端”。尽管主旋律只会高歌救人的“异端”而不是反过来讴歌看客,那正是因为看客总是太多而已。 [quote]原帖由 [i]周泽雄[/i] 于 2008-6-14 12:39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157&ptid=84116][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呵呵,周兄又要扣帽子了。”
麻烦阿吕兄举证,我26楼的帖子里,哪句话可以算成“扣帽子”。如果举不出来,我就告退了。
“窃以为范跑跑与那个拍马屁拍到恶心的山东作协王某还不属于一回事。”
——没有人会认为他们“属于一回事”。 [/quote]
回周兄:
因为你第一段之中将“意见领袖”们的对批评方式的批评理解为“要求”你们“放弃批评”。
扣帽子云云,只是一个感觉,也许是不妥,那我就收回吧。无恶意的,周兄见谅。 如果说范美忠的本能逃跑够不上异端,我是认可的,因为那也许是灾难来临的刹那人之共性;但要说范美忠的言论(比如,范美忠不认为教师的职业是神圣的,不认为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够不上异端,那我只能说泽雄兄对异端说有人为的思想拔高之嫌。可能我所理解的异端比较通俗,在我看来有悖于正统或曰传统的思想言行都可视为异端。对异端人为的思想拔高,私意以为和异端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学说”有关,似乎“异端”必须构成相应的学说,才能称之为“异端”,否则就不够“资格”。倘真是这样,那无疑高抬了“异端”。李*洪*志是异端,一个单位的“刺儿头”在一些人眼里也是异端,如果说“刺儿头”的思想不构成有见解的学说就不叫异端,那异端的门槛就太高了,而抬高这个门槛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异端并不天然的具有褒义性。 异端?可参照的词,至少还有一个叫“另类”。
回复 31楼 的帖子
“李*洪*志是异端,一个单位的“刺儿头”在一些人眼里也是异端,”进明兄:李啥志的,当然是异端,而刺儿头,当然不是异端。大苗提到的“另类”,就是为后者准备的词。如果异端既可以指哥白尼、达尔文,又可以指范美忠或随便哪个单位里的小混混,“另类”一词不就失去效用了吗?
夫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
极而言之,说范美忠不是异端,就像说杜进明不是杜聿明一样,错就是错了,和门槛无关。在生活中,你钥匙拿错了,就开不了门,我们讨论问题时,也得注意手上的钥匙是否对头。和门槛有关系吗?
你批评我抬高了标准,为什么不想想你自己在降低标准呢?判断抬高还是降低,本身却是有标准的:去查查关于异端的权威阐释就行了——当然不是《新华词典》。 严重同意杜先生!表达得比我好!:strongd 异端如果仅限于宗教语境的话,和“另类”还是有本质的区别。但我们通常对异端的理解是延伸了的,延伸了的如在下的通俗理解,正如大苗所说可参照“另类”,而“另类”、“异端”还有一种叫法是“特立独行”。“特立独行”大概更接近“异端”。 [quote]原帖由 [i]阿吕[/i] 于 2008-6-14 12:08 发表 [url=http://www.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151&ptid=84116][img]http://www.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对于开除一个教师,不去研究法律依据,而是从道德意识出发,以舆论的所谓民心所向来施压,这种舆论是不是一种软暴力?这方面法律意识的淡薄才是糊涂的紧啊!…… [/quote]
这位仁兄好像也是法律界的人士,那请你用浓厚一点的清醒法律意识给俺解释一下“软暴力”的法律意义好吗? 进明兄:现在没有人会在宗教语境下使用异端的。那是它的本义,但我们对词语的使用,往往是它的引申义。但引申,也不能乱来。
特立独行云云,只是一种行为艺术而已,与异端的关系更是遥远。
这是我昨天回复阿吕兄的帖子,再替进明兄复制过来:
异端,有本义,有引申义。当我提到孔融的例子时,已经是使用引申义了,因为按照本义,异端一词只能严格限定在基督教语境中。我们今天使用异端一词,一般都是使用它的引申义,扩大到宗教之外,也是正常的。比如,对于奉马克思主义为正统的人来说,自由主义就是一种异端思想。
但是,再怎么引申,异端也必须大致满足“思想”的条件,顶不济也得构成一个相对自足的观点。据此,我认为范美忠围绕逃生本能进行的拙劣辩护,不配被冠以异端之名。我本帖的全部意思,无非在此。
请问,你又引申到什么地方去了呢?一个词,有内涵有外延,但外延总得与内涵相关,总是个常识吧?如果任何离经叛道的东西都可以说成异端,并享受异端的权利,极而言之,监狱里的所有罪犯都不妨以“异端”自居了,因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总是或多或少地违背乃至践踏了我们既有的价值观、道德观。
所以,请不要滥用外延。在大街上裸奔,是一种离经叛道,但不是异端。弃学生不顾而率先逃生,是一种有违职业操守的行径,也不是异端。 窃以为:所有异端都是另类,只不过是思想上的另类。相比思想上的特立独行者的中性略偏褒义而言,异端应该中性而略偏贬义。 异端具有这样的功效:作为一个标签如果贴在另类的脑门上,就自动获得可以索取宽容的权利。
就像类人猿时代的痰盂一样,如果贴上一个古董的标签,人们就不敢吐痰了。
日本有一些为强奸犯辩护的律师也经常使用这样的手法:说强奸犯其实对受害者的女性是内心真诚的。 我说过对范美忠的临难奔逃不是异端我是认可的。但看了范跑跑事后的一些言论,比如“范跑跑pk郭跳跳”时的言论,我觉得他起码还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起码比郭跳跳有思想),对这些不合主流、不合正统的思想,称之为异端,也并不见得就对“异端”一词够成了玷污。我们倡导宽容异端,所宽容的是言论,宽容言论并不等于放弃对其职业操守的批评。 没啥可说的了。这个帖子可以就此中止了。 [quote]原帖由 [i]迅弟儿[/i] 于 2008-6-14 15:13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192&ptid=84116][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位仁兄好像也是法律界的人士,那请你用浓厚一点的清醒法律意识给俺解释一下“软暴力”的法律意义好吗? [/quote]
回迅弟儿:
软暴力可能不是我发明的。我用这个词意在表达通过语言或其它非直接暴力手段对他人实施伤害的行为。
到目前为止,它还不是一个法律用语。
另外,我主张法律意识越浓厚越好,但阐述观点越朴素越好,最好不用专业术语。当然讨论专业问题除外。如果一个人能把专业问题也用朴素的语言讲清楚时,我是可以把他与老子或孔子等量齐观的。 [quote]原帖由 [i]迅弟儿[/i] 于 2008-6-14 15:34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197&ptid=84116][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异端具有这样的功效:作为一个标签如果贴在另类的脑门上,就自动获得可以索取宽容的权利。
就像类人猿时代的痰盂一样,如果贴上一个古董的标签,人们就不敢吐痰了。
日本有一些为强奸犯辩护的律师也经常使用这样的手法:说强奸犯其实对受害者的女性是内心真诚的。 [/quote]
也问三句话:
没有贴标签在脑门上的另类没有索取宽容的权利?
类人猿时期就有痰盂了?
作为一个对日本赞赏有加以至于对国人彻底失望的游子,你对日本律师的做法赞同吗? [quote]原帖由 [i]杜进明[/i] 于 2008-6-14 15:35 发表 [url=http://yantan.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7198&ptid=84116][img]http://yanta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说过对范美忠的临难奔逃不是异端我是认可的。但看了范跑跑事后的一些言论,比如“范跑跑pk郭跳跳”时的言论,我觉得他起码还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起码比郭跳跳有思想),对这些不合主流、不合正统的思想,称之为异端,也并不见得就对“异端”一词够成了玷污。我们倡导宽容异端,所宽容的是言论,宽容言论并不等于放弃对其职业操守的批评。 [/quote]
进明兄:你前一句话,我几天前提到一种“网球式批评”,即,考虑问题不是根据自己的理性、原则,而是依据两人之间的PK结果,一方失分,就让另一方得分。在我看来,哪怕郭跳跳的观点傻得就像一只蚂蚱,也不能给范美忠增加光彩。两人各傻各的。
宽容异端的念头,我未必弱于你。我和你的区别,根本不是你宽容而我不宽容,而是我想告诉你:你说的不是异端。不是就是不是,说蚂蚱不是螳螂,既没有玷污蚂蚱,也没有侮辱螳螂,只是强调“不是”而已。
截至目前,根本不存在对范美忠的迫害,大家只是在讨论问题。正当的批评明明正在进行之中,却不断出现呼吁“宽容”的声音,倒是有几分怪味的。 唉,为何我们的争论总是肇始于一些词语本身?大家能不能把“异端”一词抛开,讨论范跑跑本身?我们不能因为异端一词的任何好处与坏处而给范跑跑以额外豁免或是罪加一等。汉语已经足够丰富,大家精力放在事务本身,如何? 如果异端可以在出现甚至未出现之时就准确地识别出来,那,可能就没有“异端”的说法了,异端可能是被时间识别出来的,而且在出现之时,一般都会与太多“德性”有亏的物事混同到一起,就是说,对异端的攻诘,一般都是从“德性”上入手的。我的意思也不是说范跑跑的言论或行为一定属于后世会追认的那种“德性”上已经无亏(其实该是光彩照人哈?)的那种“异端”,但目前确实无法把它们甄别出来,也是事实。呵呵。:laug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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