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谁”掌勺
“收入分配”是一种分配制度,一个国家到底有多大比例的家庭成为“富人”,多大比例的家庭成为“中产”,多大比例的家庭成为“穷人”,首先是由该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决定的。但是这种分配制度同时也是该国的激励制度,在全世界,那些国家成为了“富国”,那些国家成为了“中等发达国家”、那些国家成为了“穷国”,也主要取决于该国的收入分配制度。这种制度上的差异导致不同国家的人的努力方向不同,对资源的利用效率不同,并最终导致了国家的强弱分级。所以国民都希望首先了解和理解其中的基本原理,掌握了这些知识以后,才有能力分析这种分配制度是否合理,需要进行那些方面的改革。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非盈利性网络媒体转载,但请保留作者信息及文章来源。盈利性媒体如需转载,请通过本站联系方式与作者联系,得到作者授权后方可转载。
从宏观上来看,每个居民“分享GDP”的“管道”有两条: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从微观上来看,每个家庭“分享GDP”的数量,由拥有的各种要素的数量及参与交易频率决定。本文将从这两个角度分别阐述。
注意,“分配”这个词是一个容易引起误解的词,好象有一个“家长”在掌勺。其实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方式。在那种经济格局中,资源的配置都是由官员主导,而国民收入的分配自然也是由官员主导。但是在真正的市场经济中,资源的产权都是私有为主,因此就不存在官员主导资源的配置及主导国民收入分配的情况。而我们国家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理解起来的确有些麻烦。
从宏观上看,GDP就是国内生产总值,也基本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减去折旧各种税收以后,就是国民可支配收入。税收是政府部门的收入,税收越高,国民的可支配收入就越少。我们国家近年来,税收上升的速度基本上都在20%-30%以上,这远远的超过了GDP增长速率。也就是说:政府部门是GDP上升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分享了GDP增长中的大头。
每个国民要“分享”属于自己的那份国民收入,凭借的是自己拥有的生产要素的产权。生产要素基本上分成4种类型:土地、劳动力、资本、管理能力。因此,要理解“分享”的结果,一定要通过这四个要素的“管道”来理解。
只有拥有土地的产权的人,才能在土地的交易结果中分享土地的出售收入和出租收入。比如某大学新校区征用了城郊农民的土地,当地农民的最高愿望是能够进入该大学做卫生清洁工作及保安工作。这种交易结果全世界绝无仅有。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升值最迅速的就是土地,特别是城市和城郊的土地。因此,地方政府通过垄断土地的买卖,分享了GDP上升过程中“分配”给土地这种资源中的大头,这意味着居民说能“分享”的,只是由地方政府单方面确定的“补偿款”,它根本不被看成是“交易”——没有居民“自愿”的空间。城市居民也仅仅拥有土地的70年以下的“使用权”。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才会频繁出现“强制拆迁”这样的现象。因为中国人事实上只是在自己的国家“暂住”。
这种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度不但确立了土地这种资源的“收入分配”向政府倾斜的格局,更重要的是,这种制度还是导致城市商品房价格一直上冲的主要动力。美国的土地是私有制度,1990年美国的房价与100年前的价格(扣除通胀指数)变化不大,原因在于:土地私有制度导致土地市场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土地的买方之间是竞争的,土地的卖方之间也是竞争的。而且,土地交易所产生的收入,仅仅在居民之间流转,不会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而我们的这种土地制度,一方面导致每次土地交易都使得政府成为受益者,更导致土地价格扶摇直上,因为它是“双边垄断制度”,土地价格的暴涨导致房价的暴涨,最终使得房价高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多倍,而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比例为3-5倍。
“工薪阶层”描述了城市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工薪收入”。而“工薪收入”本身还必须分层次进行阐述:一种是在政府部门及垄断性国有企业就业的人群,随着财政收入以超过GDP增长速率2倍的增长,他们的福利也可以稳步提高。由于他们无须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所以从总体从表面上看,执行的仍然是计划体制下的“大锅饭”制度,另外,通过职称和职务补贴拉开收入档次。但职权可以获得相应的“寻租收入”,这一部分是从下往上所“看不清”的,但可以理解和揣测其空间。单位之间的收入水平差异还取决于部门利益的厚薄、企业垄断程度的高低、个人的家庭背景等非市场因素。
另一种是在竞争性私有企业就业的人群。这里最容易产生误解的是“老板是掌勺者”,他们随心所欲地给员工“分配”。之所以说这是误解,因为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是一种“引致需求”。这意味着只有市场对企业的产品有一定的需求,企业才对劳动力有相应的需求。而企业之间不但在产品市场占有率上竞争,也在劳动力人才市场上竞争。只要劳动力具有在不同企业间的选择权,那么“个人收入=他自己的边际产出”就揭示了劳动力的工资决定的本质。这意味着每个人的收入水平主要取决于他自己的能力的稀缺程度——包括学历和技能。另外还取决于本行业的兴旺程度、取决于本企业的竞争能力。最后就是法律对劳动合同及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程度。
其实,进入无竞争压力的单位,主要凭“关系”,进入后一种单位,主要凭能力。这种“关系”也有可能被交易,从而变成人事部门分管领导的寻租机会。
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副产品。决定农村家庭收入水平的因素有人均资源的数量以及科技的应用水平。人均资源拥有量太低,导致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土地使用方向的受限制导致工业化只能被局限于城市而很难在农村迅速发展。这些都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收入水平低下,于是农民会蜂拥进入城市。即使城市有些企业的生产条件太糟糕,被媒体记者看成是“血汗工厂”,但是农民自己经过比较认为:在农村生产条件更糟糕,在农村付出了同样的劳动,却不能获得“血汗工厂”的收入。
以股票市场为标志的资本市场在中国的运作只有十几年的时间。这个市场在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性在于:它既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交易的市场,又是企业家能力的竞技场。当然前提是媒体的独立公开报道消除了信息不对称问题,股民的投资权利能够得到政府和法律的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导致做假帐会面临坐牢的威胁。但我国股票市场是一个转轨的工具。媒体的报道未必是消除信息不对称,反而有动力形成信息不对称,政府更多的是保障企业融资的权利,会计师事务所不做假帐会面临关门倒闭的威胁。于是一些老态龙钟的国有企业经过严重的涂胭脂抹粉,看起来象妙龄少女。你买回家不出叁月,她脸上的脂粉就挂不住了,你将看着金子化成水。
管理能力是一种知识,由“现场知识——经验”和“非现场知识——文凭”有机结合而成。在不同的领域,书本知识和经验知识的比重并不一致。所以它与文凭的高低高度相关,也和人生的经历高度相关。受教育水平越低的人,拥有的管理能力越少,被雇佣为经理的可能性也就越低。企业家是调动资源生产各种商品满足人们的需求,追求自己的利润的人。一个社会的效率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的企业家的效率水平。也就是说:发达国家比之欠发达国家的差异,不在于工人及农民的努力程度上的差异,而在于企业家能力上的差异。由于我国传统上具有对商人贬抑的文化以及官商勾结的事实,导致人们容易对他们形成一定程度的仇视,很多文人宁愿眼红企业家的收入,而不愿意亲自下海去尝尝其艰辛。
当然,政府官员也没有上述四种公认的生产要素的产权,但是在中国这个官本位国家,他们拥有权力——它是调动一切要素的要素。
公民“分享”GDP的第二条管道是再次分配。将税收中的一部分拿出来通过社会保障系统进行重新分配。这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居民对再分配改善自己的收入寄予了厚望,但愿望的实现依赖公民对“再分配”制度形成过程的有效参与程度。
实际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美国罗斯福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且这是在美国遭遇严重的经济危机的30年代以后建立起来的,因为当时美国的失业率高达24.9%,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居无定所的现象在美国城乡随处可见。民间慈善组织根本无力化解突如其来并逐渐增加的失业大军的愁苦。而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的方向,建立了一个拯救“最穷的人”的社保制度,并扩大覆盖范围,延伸到失业保障制度、养老金制度、以后又扩展到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层面。如果从政治制度层面来理解,实际上政党之间的竞争是产生和完善这种社保制度的温床。
改革开放前,我国就建立了“全民社保”制度,比如“五保户”制度、赤脚医生制度、城市工人的劳保制度和养老金制度以及低学费制度。但“大锅饭体制”导致经济整体产出效率太低下,因此能够被用于社保的数额也就太低下。它所能覆盖的人群也非常有限,于是只好用“户口”、“单位”等手段来区分享受福利的人群。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目前的努力方向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从原先的“以权力为中心递减配置”扩展到体制外,从城市扩展到农村。而所需的资源来自GDP增长带来的税收的增量。
透过这种分析,我们认为,决定一个家庭收入水平的因素有三个,一个是家庭拥有的资源的数量,二是家庭利用这些要素参与市场交易的频率及处理风险的能力,三是通过再分配获得收入的数量。这三个因素中,政府官员对初始产权的界定、政府官员对交易的干预程度、以及政府官员对再分配制度的确定都是影响家庭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
历史地看,中国人已经历和将经历三种角色转变:改革前中国人大多是“政治人”——人们的工作热情建立在政治斗争上;改革后中国人大多是“经济人”——“一切向钱看”成为了国人主要的行为取向;未来,国人将发现成为“权利人”是非常值得的。
工人和农民将注重(包括土地产权和国企改革过程中)权利配置的公平性、大学生将注重进入公务员和国企就业过程中的权利的公平性、家长将注重教育资源社会配置的公平性、股民将注重信息不对称对股民权利的伤害、企业家将注重权力寻租对机会的公平性、病人将注重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更彻底地说:人们将从税率、征税对象开始,一直到公共支出的方向和比例,公民们将更关注公民权利对整个过程的参与。公民们一定会权衡自己所缴纳的税收和政府对公民们所提供的公共福利“是否对称”?人们将力争改变从初次分配到再分配过程中,由权力单方面确定的局面。届时,“收入分配”才会“由公民掌勺”。
《上海经济》08年第十期19-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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