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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良臣 发表于 2008-12-5 17:09

马教授,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跟着美国跑

马教授,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跟着美国跑
闵良臣
  上海同济大学中文系教授、被称作“擅长叙事的先锋派作家”马原,不久前作客浙江图书馆报告厅,围绕着“价值的两端:有用与无用”的主题,和听众们“聊起了一些他自己在生活中碰到的故事和思考”,据说“聊着聊着”,还“聊出了人生哲学”,最终以《中国怎么了?为什么总是跟着美国跑》为题,发表在2008年11月26日的《钱江晚报》上,有多家网站转载。
  因为是“聊”,听口气,应该很轻松。既然聊的主题是“价值的两端:有用与无用”,那么,见报的这个题目显然是后来加上去的,甚至很有可能是报纸所为。其实,像这样一个设问,很容易回答,不说马教授了,即使像我这样一普通百姓,似乎也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形。所以说,媒体这样拟标题,很有点耸人听闻的意味儿,要不,让人觉得“傻傻的”。
  那么,中国到底“怎么了”呢?回答,如果是指“跟着美国跑”这一点上,应该要算正常。如果美国的政治、经济代表先进社会,如果美国的民主自由代表人类发展的方向,你说难道不应该“跟着美国跑”吗?当然,好像有人绝不承认美国就代表着上面所说的这些。
  其实,承认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事实。
  而况,就我的感受,我们并没有“总是”“跟着美国跑”,只是在某些方面跟他们学了学,甚至连“跟着走”都算不上。不然,若是不仅真的“跟着美国跑”了,而且还“总是”,我们岂不是在讲话或文章中连“特色”两个字也不用要了?“市场经济”前面干吗还要加个“社会主义”呢?我们为什么没有实行他们那种“议会制”呢?我们的大小工会为何是那样地软弱无力呢?再往深处说,我们为什么实际上没有罢工自由、没有新闻、言论、出版自由呢?若像这样问下去,怕是三天三夜也问不完的。我的意思,对有人所谓中国“总是跟着美国跑”,不必大惊小怪。我们不过是向美国学了三招两式,就成了“总是跟着美国跑”了?这不是实事求是的作风。如果真的“总是跟着美国跑”,又哪还会出现这种过分夸张的毛病!
  其实,现在不论从马教授的演讲还是发表出来的题目抑或内容来看,问“中国怎么了”,实际上也就是在说,我们不该老是跟着美国学;换句话说,就是反对我们多跟美国学——谁都知道,这里的“跑”就是“学”。更重要的是,从文章的调子来看,马教授是不喜欢美国的。不喜欢,也就不可能去学;不仅自己不去学,至少也不会赞成他的同胞去学。从马教授的演讲中可以看到:马教授仅仅是喜欢美国文学,却一直不太喜欢美国的生活方式。马教授还说他“的心离欧洲比较近”。为什么呢?因为“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和美国完全走向了价值的两端。美国文明受到实用主义哲学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美国哲学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或者说,“美国讲的是效率,欧洲讲的是心情。”
  这话不对吗?对。对是对,可马教授有所不知,中国还有无数的打工仔、打工妹以及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们想到的只能是“效率”而不是“心情”。因为如果要讲“心情”,是绝不能去给有些私营企业主打工的,我们一个个私企老板对员工的压榨比二百年前的资本家还资本家!我不知道当马教授在“聊”到应该讲“心情”时是否顾及到了这一点。
  当然喽,从马教授的演讲中可以看出,反对“跟着美国跑”,并非马教授的“原创”,而是“前几年有几个搞经济的朋友”以及“这几年……欧洲的朋友”的观点。尤其是“欧洲的朋友问我,中国怎么了?为什么跟着美国跑,把生命里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创造与金钱有关的事情上,有意义吗?”我不知道马教授结交的“欧洲朋友”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但起码从这几句话中就不难明白,那“欧洲朋友”不仅并不真正了解中国的国情,好像对美国的实际情形也不甚了了;更不明白,当生活所逼有些人不得不“把生命里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创造与金钱有关的事情上”,这“生命”也就未必没有“意义”。
  那么美国的实际情形又是怎样的呢?巧的是文章做到这里,不经意间从互联网上读到一篇《美国人很傻很天真》([url=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38971]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38971[/url])。这篇文章的“著作权”虽然拐了几道弯子,但并不影响读者看它的内容。从这篇网文中我们所得到的信息,就与马教授那“前几年几个搞经济的朋友”,特别是这几年的“欧洲朋友”告诉他的并非一回事。而且还由于讲述者是刚“从美国看选举回来”,因此显得格外真实格外亲切。文章说,“因为社会保障好,生活压力不大,美国人普遍过得很轻松,混到流浪汉的地步,还会有民间机构可以送餐,在美国饿死是不可想象的事。(美国人)很少加班,有些城市晚上七点后就很少人了,因为下班后大家都回到了郊外的家里。美国人均1.8辆车。住公寓楼的是穷人,有点钱都住在连排的独户小屋,再有点钱的就是独栋两层,类似国内的一些普通别墅,很多钱的就住在自己农庄里的别墅了。”
  从上面这段话来看,就根本看不出马教授所说的“美国讲的是效率,欧洲讲的是心情”,更难得出马教授几年前那“几个搞经济的朋友”以及这几年的“欧洲朋友”对美国人所得出的“结论”。其实,只要稍微动一动脑子就会明白,欧洲绝非只讲“心情”,不然,欧洲一定不会是现在的欧洲,欧洲人也一定活不下去。即使从马教授的几个朋友前几年告诉他的,“欧洲好可怕,现在能卖给世界的除了手工艺品”,毕竟也还有“诺基亚”这种“多少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东西来自欧洲”,并非只去依靠用手工制造一些奢侈品养活整个欧洲。至于弄些“比如瑞士手表,意大利家具、皮鞋,英国西装,还有法国香水、时装等”这些“以手工制造闻名的奢侈品”“卖给世界”,那也是人家社会也不知在讲了多少年的“效率”之后的结果。而况据我听到最新的说法,“未来的趋势”根本不是什么讲“心情”而是“高效率,低成本”。因此,如果有什么人幻想中国在连“效率”都还没讲过的情况下就怂恿我们去讲“心情”,在我看来,这实在是要害国人。
  这样一说,即使美国就只讲“实用主义”,只讲“效率”,我们“跟着美国跑”也不能算错。当然,更无须回避的是,我们之所以要跟美国“学”,主要还是因为中国无论在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上,与美国相比都还差老大一截。这样,即使按斯大林的说法,哪怕美国是我们的敌人,只要有可学习的长处,我们也还是应该向这“敌人”学习。有人可能会说,这个世界上比我们强的国家多了去啦;即使民主制度,也是各国有各国的国情,而且世界上民主国家的民主形式也是不尽相同,干吗非要学美国呀?这样说,当然没错,我也承认。但不是说有比较才有鉴别嘛。我们当然应该向一切优秀的文明社会学习,汲取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但无论从我们的国情还是从历史来看,我都与马教授以及他的那些“朋友”的认识有所不同,虽然也觉得欧洲自有欧洲的长处,可也还是认为美国更应该值得我们学习。难道我们不应该向更值得我们学习的去学吗?空口无凭,容我拿出证据。
  还是由近及远地说吧。
  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研究主任郑永年,2008年4月22日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文章《在压力下重建中国民族主义》,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处他虽然也认为“作为大国,中国需要的是一种类似于传统儒家那样的具有很强包容性和普世主义性质的国家精神”,可紧接着就说,“在很大程度上说,如果中国的民族主义不能容纳适用于全球化时代的人类价值,那么民族主义只会成为一种微弱和无效的抗争。”而“全球化时代的人类价值”又是什么呢?zhonggong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教授对此说过很多话,比如他虽然承认“生活方式和民族文化的‘美国化’不仅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是种威胁”,可“全球化的实质,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自由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并借用西方左翼学者的话说:“全球化,实质上就是‘第三世界的美国化’。”(见俞可平《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又见《民主是个好东西》第21、20、23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10月版)而在自己的印象中,我们可是一直都认为中国属于“第三世界”哦。还有,下面将要提到的李慎之先生也认为,只有经济的全球化而没有人类基本价值的全球化,这个全球化就是残缺不全的,甚至没有资格称为全球化的,真正的全球化有赖于全球价值的确立(转引自刘小磊《学者李慎之》,2003年5月15日《南方周末》)。
  2003年,李慎之先生去世不久,有人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其中提到,1979年邓小平访美,陪同一起访问的李慎之途中“向小平请教为何要开放,开放为什么主要向美国开放,小平回答说,跟着美国的那些国家都富强了。”(同上)你看,邓公一复出,别的国家都不急着访问,偏要急着访美。若按有些人的思维,就会质问小平:那么多好的国家你不去,怎么就这么喜欢美国呢?当然,当真有人这样问,邓公可能不会搭理他。不搭理自然有不搭理的理由。中国如果不讲“效率”不想富强而只讲“心情”,自然也就不必急着访美了。
  1944年6月,在当时美国副总统华莱士访华前后,zhonggong加强对美宣传,强调国民党独裁制与美国民主制的对立。6月23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欢迎华莱士先生》,并称赞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四大自由,表示四大自由在zhonggong区域已“见诸实施”,抨击国民党“箝制舆论,统治思想”,要求“立即废止独裁、实行民主”,希望华莱士“帮助中国人民促进这些迫切需要的改革”。尔后,《解放日报》于美国国庆日发表社论,称美国为“资本主义世界最典型的民主国”,称国民党拒绝实行民主制度,还说“民主的美国已经有了它的同伴……这就是GCD和其他民主势力。我们共产党人现在所进行的工作乃是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等早已在美国进行过了的工作”。(参见邓野著《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转引自2004年3月5日《文汇读书周报》第15版)什么叫“同伴”,如今日之美英也。而zhonggong当年不仅称美国为“资本主义世界最典型的民主国”,还说GCD人正在做着人家几位总统早年所做的工作,这就说明,“跟着美国跑”绝非始于今日,而是早已如此,只是中间闹些“意气”,明知还应该“跟着跑”下去,却赌气调换了方向,才弄成30年前“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想起来就令人扼腕……
  1952年12月6日胡适在台湾有一个演讲,题为《争取民主自由》。在演讲中胡适说,美国最初只有十三个州。一七八七年的费城宪法会议,十三州的代表,总数也不过几十人,闭门三月,制成第一部成文宪法,用了一百多年(这是就胡适讲演时而言),一直到现在。这不能不让我感慨。人家几十人只搞了仨月,弄出一部宪法一用就是二百多年,尽管期间有些小的修改。而我们几千人每年都要从四面八方跑到京城开会,可说“闻名世界”,然宪法不少条款竟名存实亡,如罢工、集会、出版自由等。
  此外,据说李慎之生前有一个遗愿,那就是编一套中学公民课本,十二册,备六年十二个学期用。他说:“如果一个人还能有下一辈子,那么我的最高愿望是当一辈子公民教员,因为我知道在我们这个国家,要养成十来亿人民的公民意识,即使现在马上着手,也至少得一百年或五十年才能赶上先进国家。”(见《学者李慎之》)而当年在赫鲁晓夫将有关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传出后,加之1956年10月发生了波匈事件,整个社会主义阵营为之震惊。在谈到这个话题时,李慎之提出:“应当成立宪法法院”,“小学中学都要设立公民课或宪法课,新中国每一个公民都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等主张。
  如果要弄清李慎之之所以有这种“主张”,当然并不难,意思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情”不利于建成现代公民社会,而这一点又恰恰可以拿美国作例子。
  读过法国人托克维尔近两百年前所作的《论美国的民主》的人知道,托氏对美国民主制度之所以能得到很好地维护甚至发扬光大,认为主要得益于三方面,即地理环境、法制和民情,而托克维尔最看重的是民情。对此,托氏进行了论证。
  托克维尔认为,“不错,英裔美国人把身分平等带到了新大陆。他们当中既没有贫民,又没有贵族。门第的偏见和行业的偏见,均不为人所有。这样,由于社会情况是民主的,民主制度也就不难获得了胜利。”“但是,这个情况并非美国所特有。几乎所有的美洲殖民地,都是由一些彼此平等的人或迁来后变得平等的人建立的。欧洲人在新大陆的任何部分,都未能建立起贵族政体。”“但是,民主制度却只在美国得到发展。”为了证明美国的不同,托克维尔紧接着举了例子:“美利坚合众国没有需要对抗的敌人。它象大洋中的一个孤岛,屹立于北美的广野。”“但是,大自然也同样使西班牙人屹立于南美,而这种与外界隔离的状态,并没有防止西班牙人建立常备军。他们在没有外敌的时候,总是彼此交战。只有英裔美国人建立的民主制度,是迄今为止能够以和平方法自立的民主制度。”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在美国,“发财致富的欲望代替了争权夺利的野心,而社会繁荣则扑灭了派系斗争的烈火”。而尽管按托克维尔所说,“在地球上的哪一部分能够找到比南美的平原更肥沃的平原,比南美的河流更大的河流,比南美的淘汰更待开发和更取之不竭的资源呢?可是,南美却未能建立起民主制度。”托克维尔的意思就是要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地理环境虽然重要,但“自然环境对一个国家的命运所起的作用,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巨大”(参见《论美国的民主·上册》第355、356页,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除了地理环境,托克维尔更强调法制和民情,尤其是民情。他认为,“美洲其他国家的繁荣致富的自然条件,与英裔美国人的完全相同,但它们的法制和民情不如英裔美国人的。”所以说,“美国的法制是良好的,而美国民主政府所取得的成就,也有很大一部分应归功于法制”。当然,托氏也清醒地告诉世人:“我的意思不是说美国的法制已经十全十美,我也决不认为美国的法制可以应用于一切民主国家”,甚至“在我看来,在美国现行的法律中,有些法律对美国本身也是有危险的。”“但是,不可否认,总的说来,美国的立法是极其适应它所治理的人民的天才和国家的性质的。”(同上,第356页)这里,他以墨西哥为例,“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其有利性不亚于美国,而且墨西哥还采用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但墨西哥没有促使自己建立民主政府的民情。”(同上,第357页)原因在哪里呢?在托氏看来,“只有美国人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护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我确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但民情却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同上,第358页)
  而如果“民情”不好,甚至国民都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那么,在托氏看来,即使也有所谓的开会选举,仍“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并且“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见《论美国的民主·下册》第872页)托氏这后一段话所讲的情形,我们在二十世纪不少社会主义国家都能看到它的影子。
                                                   2008年12月2日~4日

[[i] 本帖最后由 闵良臣 于 2008-12-5 19:17 编辑 [/i]]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08-12-5 21:37

闵兄好身手。

当代一些“知识分子”的“左转”转的很奇怪,转的好没由来,如果上世纪三十年代还有个因为经济危机造成世界左倾的理由,现在,不仅连一点理由都找不到,而且还有“文革”引以为戒。

说整体中国人都健忘也许打击面太大,但我实在不知道这个话该怎么说,说这些中国人?说马原这个中国人?唉,还是中国人太健忘吧,说起来比较轻松些。

菜农 发表于 2008-12-5 21:42

老闵的功夫越拉越深了。
这些教授们总要搞点标新立异,所谓的敢于美国叫板就可以抬高身价吧。

David 发表于 2008-12-6 09:41

马原的"欧洲情结"是文人和有闲阶级的立场,本身也没有什么错。我个人生活在美国,也会感到许多地方美国的文化相对粗糙,没有欧洲的精致(看看美国造的车就知道了),生活情调上美国人单纯,豪爽,所以牛仔,教会,乡村音乐,重金属音乐,“美国偶像”,汉堡包,职业摔交,橄榄球,棒球,好来坞大片,啤酒巴,占据了他们主要的闲暇。那种细致的生活体味,如《镜子》或《野草莓》那样的电影,在美国是没有市场的。美国的SHOPPING MALL,甚至时代广场,或42街百老汇,跟欧洲的街区和建筑的沉静,古老,和悠远相比,马上失去它的厚重感,作为作家和教授的马原自然会“若有所失”,他们会本能地喜欢欧洲,胜于美国。问题是放到中国的语境,这种追求“心情”的文化趣味与整个国家的乱象显得很不协调,不合时宜。我想,这才生出老闽的一发而不可收的汹涌思绪。
    当然,这里马原还拿欧洲人的处世方式与美国比较,认为美国人的生活节奏过快,过于追求“成功”,失去了对生活本真的意义的玩味和追求,而欧洲人的“悠闲”更得生活真味。对这个问题应该看到欧洲是在走下坡路美国人依然有AMBITION,依然年轻。对个人来说,哪种态度更可取,是个人的选择吧。老闽更是从社会政治经济的大局看问题。我也十分赞同老闽关于公民教育的迫切性,但是我怀疑这是不是当局的优先考虑PRIORITY,而且许多“左派”会怀疑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可行性(至少未来的30年内)。但好象老闽说的和马原说的不是一个层次上的问题。

[[i] 本帖最后由 David 于 2008-12-6 10:36 编辑 [/i]]

施国英 发表于 2008-12-6 18:09

戴教授所言极是。
欧州和美国在政治体制上都是民主宪政国家。经济上欧洲多一点福利色彩,美国多一点竞争色彩。至于文化方面,美国几乎是大众的,流行的,通俗的文化大本营,而欧洲文化依然以贵族化--那怕已是没落,优雅和精致为主要特征。更喜欢哪一种文化完全是个人选择。

兮兮 发表于 2008-12-6 19:02

感觉老闵这文章,只写到一半就正好了。后半部分则可另外成文,也是好文。但是这样两种不同风格的文字合在一起,不大协调。

闵良臣 发表于 2008-12-6 20:18

  老闵觉得大家说得都有道理,至少我能理解。问题出在我不太去想拿欧洲和美国相比,我只从中国的眼前出发。你说是要欧洲的心情呢还是要美国的效率(文中已说,其实美国人早就在讲“心情”,只是与欧洲有差异罢了),当然最好两者都要。可如果不能兼得呢?如果要有所偏重呢?特别是就眼下的中国而言,我们该如何做呢?我还是想起了鲁迅。他的话最深刻。煤油大王不可能理解在火车道边捡煤渣的老太太。还有一点,就是在此时此刻放出不该学美国这种话又会起到什么效果呢?当然还有很多很多,不可尽言。我承认也许没有完全理解马教授,可是马教授说这些话也未必就觉得说得很到位。至于周先生说写到一半就可以了。我以为不无道理。准备就拿那一半去卖钱。现在不少地方都不喜欢发长文章,尤其不喜欢发像我这种无名之辈的长文章。有家报纸让我也忝列他们思想随笔专栏的作者队伍,并希望最好每篇不超过2000字。我理解。

[[i] 本帖最后由 闵良臣 于 2008-12-6 20:22 编辑 [/i]]

李大兴 发表于 2008-12-7 00:59

这篇文章我倾向闵兄看法,现在虽然留学移民美国仍然是首选,口头上不学美国却是一种时尚,忒显得特立独行富于尊严。
马原的原文未读,不好就此评论。不过先锋作家功成名就后不怎么先锋,倒往往很精明。

suv 发表于 2008-12-7 21:54

这也是**喇嘛在欧洲比在美国受欢迎的原因吧。非常符合欧洲人的那种小情调。便叉叉了就是那个宗教领袖大家都知道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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