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慧娟:拖延官员财产公布,无异于姑息养奸
官员,包括一定岗位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公示财产,是许多国家对这个群体实现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既是之一,当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没有这已被不同制度的国家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要想遏制官员化公为私、监守自盗、吃里扒外等问题,却肯定不行。对反腐败来说,这是决然绕不过的一步。而我国,官员腐败对社会利益侵蚀之严重,人们早就有目共睹,正如有的议者指出的,在这上面最能达成共识。迈出这一步,现有体制下并不存在意识形态的障碍,至少,没有哪怕勉强拿得出手的理由。然而,即使这样一步,从八十年代就说起,至今已过去二十多年,却八字没有一撇。官员腐败在这种无休止延宕中呈弥漫性扩散,到了再也拖不下去的地步。
可是近年两会上,同一问题年年提出,年年搁置。最大的阻力来自官员。2007年两会期间,北京一阎性区长以保护官员个人隐私为由竭力反对,其无知与蛮横,在官员中极有代表性。不过,她既非前无古人,也非后无来者。2006年9月29日,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州市法制局长王庆棠与网民在线交流,在回应网民对市长年收入的质询时甩出硬邦邦一句话:“市长年收入属个人私隐,无需向社会公开。”今年两会,更有省部级高官回答记者问题时反问:“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06年说市长年收入是个人隐私的是法制局长,今年两会上发出令文明世界瞠目结舌最牛反问的,是省部级高官。由此暴露出相当部分官员不仅自私,而且连现代政治文明的ABC都不了解,尤其今年发最牛反问的高官,把这种自私和无知展示得淋漓尽致。不料想,经他一反问,还真有网友就公布了财产。据南都文章:“近日,针对官员的这一说法,数十位网友在网上公布个人财产状况,从月收入到房产,从存款到股票,从电视大小到女友数量,全部在网络上公开。发起人说,既然有官员要求老百姓公布财产,就不妨先做起。”
这数十位网友的举动,其情可悯,其意可嘉,也将了那高官一军。然而并不合适。公示财产,基于官员手握国家权力这一事实,基于国家权力本身的性质,这是人类社会对应着权力的本性而采取的防范措施,完全不同于行善事或诸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之类准则,根本不是什么每个人从“我开始做起”的问题;更不是因为官员在精神上高于平民——有记者报道高官反问时,说这样反问是“降低了要求,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百姓”——,官员跟其他职业不存在精神、品质的高下之分,之所以他们该公布财产,是因为在权力系统之内。而公开自己财产状况的网友并不在国家权力系统内,不存在利用手中权力搞腐败的条件。作为平民,财产状况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官员要求公开,纯属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相反,官员掌握着管理、控制、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如果以权谋私,损害的是全民的利益。既然占据了这样的位置,其财产状况就不再属于个人隐私,而是人们据以判断其清廉与否的重要指标,民众要官员公开财产,天经地义。这个关系不能错位。所以,几个月前有人因为笔者一篇文章批评某些省市在全球金融风暴带来的经济困境中为公务员逆势加薪、加补贴,要我公开收入,基于这不能错位的关系,我回应:“很乐意满足这种好奇心,可是不能坏了文明世界通则——掌握或靠近公权力的人公布收入。鉴于有此通则,如果要求我公布收入的是公务员,那么这样的公务员连究竟谁该公布,谁不该公布都不知道,单凭这一点,就不够格”。作此回应时,真还没想到时隔不久,有高官在两会上反问“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更没想到有网友在网上公布财产状况。但网友举动虽不合宜,却是义举,激起的波澜使官员财产公开问题从刚结束的两会延续下来,成为全社会讨论的公共问题。而且,他们的率先公开之举折射了不可小觑的社会情绪:官员公开财产状况的问题不能拖了。
这个问题以无比的迫切性摆在了全社会面前,最近中纪委也表示在论证“官员财产公示”时,全社会期盼的事终于露出一丝光亮。然而近日主流媒体连连载文,指官员财产公开不能操之过急,说存在诸多困难,条件不成熟就强制申报,会引起强烈反弹……等等。可是,中国人在这类问题上哪里操之过急!实在是太有耐心,可以一等就是二十多年。漫长的等待并没有等来所谓条件的成熟。相反,官员群体不仅越来越抗拒——有人大代表就此做过调查,接受调查的官员反对财产公示的比例高达97%以上,抵触情绪更普遍——;而且,官员的私欲和特权意识在近二十多年间越来越膨胀,腐败呈越反越腐之势,这一趋势还伴着越来越紧密、越来越难以撼动的自利型联盟的出现。这个事实告诉人们,如果不希望社会在无可收拾的腐败中溃败,这一步早晚得走,早走比晚走好。现在走,已经比过去困难,但再不迈出这一步,恐怕没有机会了。
迈这一步,无疑有不少难题要克服。可是,扒人房屋、圈人土地、从百姓口袋里掏钱,哪样不难?再多难题不也都一一迎难而上了。而官员财产公示的最大难题莫过于官员的抵触、反弹。可是给官员的时间足够多了,人们等待的时间足够长了,只在乎官员反弹,就不怕已经等了二十多年的人民强烈反弹?
抵触、撂挑子,都会有的。但天塌不下来。不愿公开,那辞职吧!我国官员本来就太多,多得官民比例极端失衡,社会不堪重负,真有大批辞职,正好可以调整结构。而真有需要的位置被撂了挑子,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还怕选不出更合适的人?在这个问题上,不是现在要不要做,而是我们这个社会是不是还姑息得起!
3月20日星期五
博客中国
[[i] 本帖最后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4-29 00:58 编辑 [/i]] 唉,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可不是单纯“公布”这两个字。“公布”的含义在于“核查”,法定地核查。如果核查出来不实或不符,首先就要自我解释。若解释不通,或拒绝解释,就首先视作“欺诈”,欺诈就要被列入刑法追罪。倘若再查出来源不法,比如受贿,贪污,冒领以及偷税啥的,再继续追罪。没有后面这些,“公布”不过是社会自己寻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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