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王帅案中“暴露”出什么
[font=黑体][size=5]又一起王帅案中“暴露”出什么[/size][/font]闵良臣
当你读了5月19日《新京报》有关河南农民发帖控诉选举舞弊被拘一案的报道,就会感到在一些地方一些执法者乃至一些领导干部那儿是何等的荒唐。
漯河是中国内陆开放城市——开放城市的领导,无疑思想应更加解放——开放城市尚且如此,不开放的城市也就可想而知了。这里不需作什么联想,仅就报道中几个“点”谈几句自己的看法,看看这又一起“王帅案”中究竟“暴露”出我们工作中多少“不足”。
[font=黑体]网上发帖是否犯法由谁说了算?[/font]
河南临颍县农民师喜照,与王帅同样,也是因在网上发帖投诉,被警方拘留,后不仅撤案,还被警方请去吃饭,并且赔礼道歉,进行赔偿。然而,这位可爱的农民朋友一概不领情,因为他想知道:“网上发帖犯不犯法,都由警察说了算?”是啊,网上发帖是否犯法,发什么样的帖犯法,这些难道都由警察说了算吗?
现实生活中这种让人搞不明白的问题多的是。近年来类似的“诽谤案”一起又一起,不知“有关部门”是如何想的。难道就这样先抓,再放——先犯错误,然后再承认错误?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如此淡漠,又还怎么执法。生活在这种执法人的治下,又怎么还能免去“恐惧感”——而免去人民的恐惧感可是最起码的人权哦。
[font=黑体]不公正的后果有多可怕![/font]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当事人一开始也并没有上网发帖,而是找各级政府解决问题。当政府不去解决或说没能解决,他们不上网发帖还能干什么——难道要怂恿他们采取暴力吗?那可是真的要违法哦。
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在类似的问题中,只有还公民一个公平公正,才会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任何拖拉、压制,说好听点是失职,严重点说,就是对人民犯罪。
从报道中看到,由于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操作电脑上网发个帖子,对当事人而言都不是轻松的事。更让人有些后怕的是,当事人做钢材生意,经常开着货车在路上跑,可由于要发帖,遣词造句让他头疼,因此,总是边开车边想发帖的事,并且每想到一句连贯的话,他就把车溜到路边,掏出纸笔记下。
一个人在路上开着货车,大脑里却在想着发帖想着如何遣词造句,这不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吗?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不说责任自然只能由当事人承担,岂不要给别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伤害?然而,又有谁知道,这种交通事故的背后,却与一些执法者乃至领导有很大的关系呢?此外,报道中当事人还说了这么一句话:“把我的事情搞清楚,让我马上死,我都干!”听到这种话,一方面觉得不是滋味,另一方面也要想,一个人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到了连死都愿意,还怕什么?一些地方政府一些执法者为何竟把百姓逼到这步田地?
[font=黑体]立案撤案如儿戏[/font]
报道中当事人问:“凭什么拘留我?”凭什么?就凭领导的批示。据报道中乡长王伟峰介绍,当事人被拘前,漯河市委领导在网监部门的汇报上对此事作了批示,但“并没有说要拘留发帖人,而是让政法系统解决此事。”可市委领导批示后,临颍县相关部门就如同得了“圣旨”,立即“高度重视”。
可这又如何能说得通呢?我们不是说要“依法治国”吗?我们不是说要建“法治社会”吗?凭领导批示就拘留人,算什么法治?
再说,一个批示,下面就抓人;可一说错了,下面就撤案,就赔偿。你看,这像不像儿戏?报道中说,事件闹出后,4月26日,当地派出所所长给当事人送来一张《撤销案件决定书》,称当事人“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应该不予处罚”,“决定撤销此案”。可当事人认为,“我根本就没违法,哪来的认错态度较好?”拒绝接受。然而,那位所长只管送,不负责解释,放下决定书后就走了。
更滑稽的是“补偿”。报道中说,当地派出所所长就“办错案子”向当事人道歉,让他去领国家赔偿,按拘留5天算,一天111.99元,还说“比北京标准都高”。这让我听着同样像是儿戏:赔偿就没有个标准?为何“比北京标准都高”?
[font=黑体]自查自纠是忽悠[/font]
报道中还说,临颍县公安局公开的解释是,该案是警方自查自纠发现的。临颍县公安局主管宣传的一位副局长这样告诉记者:“我们有例行的执法审查,在审查中发现此案办得不妥,就马上纠正了过来。”可一直参与处理此案的乡长王伟峰却认为,公安部门纠正师喜照的处罚并赔礼道歉,离不开“王帅案”的影响。报道中漯河市公安系统一知情人士透露,当事人自称“第二个王帅”一事被上级知晓后,“省公安厅要求漯河市公安局处理责任人,市局就让县局先自我处理,处理意见再报省厅,要是省厅不满意,市局就在这个处理意见上加码,再处理。”如此这般,又如何能算得上“自查自纠”?
既然先前接到漯河市委领导批示如同“圣旨”,后来如何敢说“圣旨”错了呢?既然不敢否定“圣旨”,又如何会“自查自纠”?再说,这种自查自纠是打自己脸的事,你听说中国有几个地方政府机关部门喜欢或勇于这样做,反正闵某人是闻所未闻。
熟悉我国情的人都知道,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做错事、办错案,往往只有遮,只有捂,只是弄到遮不住、捂不住了才去道歉啦,赔偿啦。至于主动认错,可以说是凤毛麟角,稀奇得很。这起“王帅案”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font=黑体]农民眼中的乡干部形象[/font]
中国的行政级别是从村一级算起,乡干部自然是管着村的。村干部如何,乡干部如何,直接影响着中国农民的情绪。然而,我们从报道中看到,一农民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在他看来,“乡干部没几句实话。”
乡干部在农民眼中是这等形象,农民在村里遇到委屈,自然也就不会去找乡干部了。而从这一点推测,中国很多农民上访,难道不正是因为一些乡干部自身形象太差,导致农民不相信他们才会“越级上访”的吗?
2009-5-19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