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教师批评存在难度
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规定中小学的班主任对学生有适当的批评权。乍一看会觉得很奇怪,教师当然有批评学生的权利,否则怎么教育学生?教育部官员的解释道出了原委。教育部基础司一位负责人指出:“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原来,在强调学生权利的背景下,教师对学生的任何批评都可能被视为侵犯学生权利,从而招致学生和家长的抵制与投诉,让教师处于被动和尴尬的地位,因而教师为了避免麻烦,干脆就不管学生了。何况,现在的独生子女被宠爱惯了,一旦批评之后,他们离家出走甚至跳河、上吊,教师就吃不了兜着走!在此背景下,我认为作出此看似荒诞的规定是有必要的,这让教师批评教育学生有了法规的依据。但是,此一规定究竟有多大意义值得怀疑。在我看来,它真正实施的难度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定的模糊。什么叫“适当的方式”呢?如果不作出补充规定和解释,教师心里仍然没有底。
二是学校和社会是否给予教师的工作以足够的理解和支持。有的学生和家长消费者意识比较强,觉得我出了钱,教师就是为我服务的,而校方对教师的支持不够,这时教师批评的底气往往不足。
三是教师自身的底气,教师的人格、学识、教学能力是能否让学生家长服气的关键因素。问题是在现有体制让教师平庸化的今天,还有多少教师有这样的底气?
四是教师的教育学心理学素养和教育的实践智慧,如对学生的深入了解,教育的耐心,甚至与家长的沟通理解。在现有待遇和应试教育体制下,教师的心态就未必很平稳。我觉得,现有教育的过度功利化导致了对教育的扭曲,而教师对学生的批评很多时候又是在维护这些扭曲的东西,所以让学生接受就更加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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