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 阻力何在
20100124 深圳晶报财政部日前向各地财政机关发出一份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准备要求各地“规范、有序”地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该征求意见稿对各地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作出了统一要求。对此,各地财政官员反应不一,有的赞同,有的迟疑。
去年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公开政府部门预算后,广州市财政局负责人曾表示,“我们敢于公开就表明我们没有做错什么事,不怕大家来检查,不光是给审计局看或者给人大常委会看,还要给广大人民群众看。我们有这个底气。”
“让大家来检查”就是让大家来监督,就是让大家一起来将公权力的运行约束在规范渠道内。这本该是一个正常生态。那些对预算信息公开“有些迟疑”的官员,究竟在迟疑什么呢?
“审计风暴”已经刮了好几年,发现的问题包括:挤占挪用转移资金、虚报多领财政资金、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公费出国等。中央各部委掌握的项目审批、资金划拨权导致全国各地方政府纷纷建立“驻京办”,方便他们“跑部钱进”。但是,审计风暴并未带来“问责风暴”。审计署的力量仍然太弱,部门利益刚性太强。有媒体预测:中央机关的部门预算公开如能在三年内公开都是了不起的进步。
从地方政府层面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税收分享中,地方政府占小头,这就导致地方政府这个提供各地公共品的主力军的财权和事权不对称。地方政府部门预算过度卷入经济活动中,经营城市、经营土地,导致政府成为利益当事人,商业纠纷转化为官民冲突,腐败现象层出不穷。预算公开将会使这一系列问题的发生过程暴露无疑,在这个问题上的“迟疑”自然在所难免。
公共财政是建立在现代政府预算基础之上的财政制度,预算制度是关于民众赞同和监督国家财政活动的法律规范。但是,如果预算不公开,民众就无从监督,更无从赞同,公共财政制度就难以建立;如果预算不公开,政府支出中,到底多大比例用于民,多大比例用于官,就是一本糊涂账,有些掌握公权力的人就可以趁机浑水摸鱼。
预算公开以后,首先得益的将是纳税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官”是当下社会意见最大的一种猜测。预算公开将要求政府财政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均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基本权利的自由发展和保护提供广阔的空间。
其次,受益者将包括各级官员。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预算公开就不仅仅是对人大公开,趁机浑水摸鱼的机会将大大减少,铲除了腐败的制度性基础,被贪腐打倒的危险也少了。
最后,政府行政的公信力将提升。政府将账本拿出来,经过检查,说明的确是在民生服务;从目前的“经营城市”等以GDP为目标的追求中,矫正为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标——这种转变将获得纳税人由衷的支持。权力运行的稳定性将大大提升。
预算公开固然要面对许多阻力,但在这个问题上,却再也容不得任何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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