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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2-12 21:38

土家野夫:民国屐痕【中篇】

[i=s]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0-2-12 21:43 编辑 [/i]

[font=宋体][size=12pt]                                               六[/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我们这一代对真实台湾的最初了解,大抵多由文艺而来。从邓丽君的歌侯孝贤的电影,到郑愁予的诗白先勇的小说。是这样一些偷听盗版和传抄,使我们渐渐确知,在严密的高墙禁锢之外,在毫无人味的革命文艺之外,还有另外一些中国人在享受着另外一种温软生活,在抒写着另外一些明心见性的文字。[/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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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12pt]澎湖湾基隆港都是随歌声一起飘来的地名,忠孝东路淡水湾从吉他的弦上延伸到我们的视角。一个弹丸小岛,从罗大佑到周杰伦,润物有声地浸透着此岸两代人枯燥的心灵。尽管今日之台湾电影,似乎远不如大陆贺岁片的卖座;但是重温侯孝贤那些散文电影,依旧会让那些擅长法西斯盛典的导演相形见绌。[/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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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t][font=宋体]《恋恋风尘》是侯孝贤早期的叙事,讲述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女,打小并不自觉于所谓的爱情。后来一起去城市打工,女孩的妈托付阿远,“你要好好照顾阿云,不要让她变坏了,以后,好坏都是你的人[/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font=宋体]。——听着就温润的嘱托啊。阿远应征入伍了,阿云送给阿远的礼物是一千零九十六个写好自己地址姓名并贴好邮票的信封。结果是阿远退伍之前,阿云和天天送信的邮差结婚了。看这个电影,我常常想起沈从文的小说《阿金》,一样不可捉摸的命运,透出悲凉的黑色幽默。[/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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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t][font=宋体]电影的外景选在基隆山下的小镇——九份;也因为这个电影,使这个寂寞无名的矿区,成为了今日台北郊野的旅游胜地。这是大陆旅游团不会光顾的地方,我决定去这一陌生所在,是因为陪我去的,竟然就是电影的男主角阿远的扮演者王晶文。[/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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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t][font=宋体]晶文兄应与我同代,岁在中龄却依旧如当年剧中人一般纯净腼腆,不似我一般顽劣。一个当年的明星,重返他使之扬名的古镇,却丝毫没有一点我们所习见的张扬。说话轻言细语,低调得生怕惊动了那个曲折深巷。在那早已废弃的乡村影院断墙上,依旧悬挂着多年前那幅《恋恋风尘》的著名广告——他扛着一袋米挽着阿云行走在矿山的铁轨上。但是已经没有人还能认出,他就是那个不知将被命运之轨带向何方的青年了。看着曾经的俪影,他低语说那个演阿云的姑娘,后来去了海外。[/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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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t][font=宋体]我很好奇于他这个当年电影科班出身且早早成名的男人,怎么不再继续活跃于影视的名利场上。他说我就像那个男主角一样,演完电影就去金门岛服役了——这是当年台湾每个大学生都要完成的一段使命。他在金门,爱上了运动和写作,于是成为了今天大报的体育记者,成为了一个远离镜头灯光的自行车漫游人。[/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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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t][font=宋体]九份是日据时代的一个废弃的金矿开采区,至今仍保留着浓郁的殖民特色。沿山蜿蜒的小街,俯瞰着海市蜃楼一般的基隆港。家家门脸都在经营着各色点心和特产,一样的喧哗却有着迥异于内地古镇的干净。我们去一个挂着《恋恋风尘》景点招牌的茶肆吃茶,古旧的桌椅恬静的茶娘,木炭火上温着的陶壶咕噜着怀旧的氤氲。茶具和茶汤都那么好,只许一个好字似乎其他皆难以形容。[/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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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t][font=宋体]没有人还能认出这就是当日少年,我们在两岸各自老去;我们隔着几十年的政治烽烟,艰难地走到一起温一壶中年的午后茶,像董桥所说那样沏几片乡愁,然后再迷失在海峡的茫茫之中。临别我说,我在云南的古镇茶肆,等你来骑车。我们多么渴望这是一个没有驱逐也不需签证的世界啊,我们这些大地上的漫游者,祖国的浪子,可以自由丈量自己的人生。[/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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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t][font=宋体]                                                七[/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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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12pt]写作之外,我就像王朔笔下的人——一点正经没有。很多时候嬉皮笑脸,是我们在这个伪盛世的土地上的精神自慰。平生不爱正襟危坐的我,这次难免要面对一些媒体;很多大陆的亲友都为我提心吊胆,生怕出言不逊得罪自己的祖国,而遭逢冯正虎的待遇。[/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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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12pt]台湾中广的胡忠信先生,是彼岛的文化名嘴。我们对坐在播音室打开话筒前,他善意地提醒我——他的节目对岸相关部门都是要收听的。我笑答没有关系,我对我的祖国没有恶意,即便尖牙利嘴,也无一不是为了投合当政者一再声称的民主口号。[/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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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12pt]晚上在著名的鼎泰丰吃包子,前名记徐宗茂先生带着日本记者本田先生来作陪。二十年前的广场上,徐兄是前去采访的记者。那个著名的半夜,他的后背被流弹射穿,是那些善良的市民穿越火线,用板车拖着他狂奔医院,如此才大难不死。那一刻陪在他身边的另一台湾记者是阿渡,他们记下了那个板儿爷的名字,这个北京人成了他们终身的朋友。[/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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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12pt]谈起他至今犹存的伤痛,他淡然地说——我和你们不一样,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工作意外;就像任何一个战地记者,都有可能面对这样的事故。但是对你们而言,是骨肉深处的隐痛,我们远没有你们那种深刻。[/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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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12pt]是的,那一刻我并未出现在广场,我的血也未曾浸透方砖,我为何要如此孜孜矻矻地计较那一段岁月呢?因为良知在暗夜生疼。也许罪错,任何一个政府都可能在某个时代犯下;就像《光荣与梦想》中的美国史,开篇记载的就是对示威者的镇压。再如台湾的二二八事件,那都是历史不能绕过的一篇。我们在自己的祖国,卑微得不敢要求追诉责任,只想不被抹杀血痕。在没有道歉的漫长岁月里,我们只能私下纪念。那些死难者既不是我的至亲也不是我的熟人,但他们是我的同胞,是一群和我一样对自己的国家心怀善意的好人。既然政府文告都改称风波或事件了,那就应该重新定义那些亡灵。[/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但是就在昨天上午,成都一个因为在博客里撰文纪念的好人谭君,却因此获刑五年。这个全国人民涕泪援助的灾区,主官们就能如此冷血,我再次感到彻骨心寒。在这样划时代的审判面前,我的天良告诉我——我必须在此供罪,如果纪念有罪,那我就是那个也在每年的忌日,一定要焚香遥祭的人。我不敢在谭先生面前,隐匿我的同罪。[/size][/font]

杨林 发表于 2010-2-12 22:44

野夫的文字总是值得一读,谢邹峰兄。

psyzjs 发表于 2010-2-12 23:22

感谢邹峰大哥转帖。

野夫前辈何止是文章好,思想深邃更是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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