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谈's Archiver

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10-4-5 10:30

女孩在教科书上涂鸦遭警方拘捕

纽约一名12岁少女冈萨雷斯(Alexa Gonzalez)上课时,于书本上涂鸦写下字句,结果老师发现后把她拉到校长办公室,警方奉召到场,用手铐把她带离学校。女童母亲怒指当局的做法离谱,将纽约市政府告上法庭,索偿100万美元(780万港元)。纽约警方对今次事件拒绝置评,教育部和纽约市官员承认,作出拘捕行动是错误的。
   冈萨雷斯是纽约皇后区190学校的初中生,今年2月她在上西班牙语课时,用可擦去字?的绿色笔,在书?上写下「我爱我的朋友艾比和菲斯」字句。冈萨雷斯声称,老师发现后将她强行拖到校长办公室,跟着警察赶来,用手铐将她带离学校。「我开始哭泣,哭得很凶,我只是随便画了两笔而已,很易擦掉,给我戴上手铐完全没必要。」
    其母卡马乔(Moraima Camacho)已入禀法院,声言索赔100万美元,「我们希望杜绝类似事件未来再在其他小童身上发生」。诉讼书指出,老师和一名助教把她强拉到校长办公室后,校方保安人员将手伸进冈萨雷斯牛仔裤的前后裤袋搜查;儘管校方人员「实际知道,又或理应知道这是一种可容易擦掉的印记」,还是传唤警方拘捕她,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将身后扣着手铐的冈萨雷斯带走。
    卡马乔说,她曾央求校方让她陪女儿待在警局,但却被告知回家等消息,女儿足足被扣留数小时,「这整个过程就是一场噩梦」。冈萨雷斯被罚停课,接受家事法庭聆讯,被罚8小时社区服务,以及写悔过书,表达已汲取教训。
    卡马乔母女质疑警方是在滥用职权。教育部和纽约市官员已承认今次拘捕是个错误。纽约市被指对学生滥用警力,已非首次。2007年,当地一名13岁女生弗雷泽(Chelsea Fraser),就因在课室书?写下「Okay」字样被捕,招来家人入禀投诉。

[梦按:中美义务教育的一个很细节的差别,造成了此案的离奇发生。]

老程 发表于 2010-4-5 10:49

今天是清明节还是愚人节?:81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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