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垄断利润去向之迷思
[color=#000][font=arial, sans-serif][size=13px]在过去的十多年,国有企业未上交的利润达到了6万亿之多,它们去哪里了?昨天(2010-6-4)的博文《河马式的政府与法治未来》提到:
中国政府的社会治理成本非常巨大,比如巨额的财政供养人数,高额的维稳成本等等。这个钱来自哪里?除了正常的税收外,还有三大来源:一是土地财政,二是国有企业的垄断利润,三是通货膨胀因素。这三个来源涉及很多结构性问题,触及整个社会维持的根本。
今天,我们谈论中国政府社会治理成本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国有企业垄断利润。
1、国有企业垄断利润去向问题的性质 关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以及中国社会所出现的许多金融和经济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的性质,应该从哪个角度更深入的分析呢?这些问题表面上是金融和经济的问题,实际它最终还是政治问题。关于国有企业所涉及到的金融和经济问题,有许多非常让人震惊的数据,这些数据之巨大,以至于我们不可能认为它是普通的金融和经济问题。一个数据是国有企业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仅2000年前给国有商业银行所造成的呆帐死帐总数就达3万多亿,这些钱仅仅是银行帐目上的呆帐死帐吗?问题没有那么简单,这些钱流向哪里去了,属于正常企业经营失败所造成的损失是多少,而其他流失的部分的性质是什么,这是值得思考的。还有一个数据是国有企业未上交的利润达到了6万亿。两者相加接近10万亿了,以国有企业作为平台而产生的不透明的巨额财富转移的数额是惊人的,这个数额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理解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理解国有企业的性质是什么,国有企业不是简单的一个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非常特殊。当然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说,国有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直接适用《公司法》,是独立的公司法人,表面上是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完全不是或者说很大程度上不是。其中特别是从国有企业的人事安排看,很多国有企业特别是现在国资委所管的150多个国有企业单位,它的人事安排由中组部甚至由更高的政治权力机构决定,它是属于政治人事安排,不是普通的企业人事安排,从这个角度来说,国有企业实际上是承担着很多政治功能和社会治理功能。特别是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本身是政府对社会进行治理的工具,一方面它会承担社会责任,承担着国家有关政策实施的执行者功能,另一方面从财务上来说其实它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它具有隐蔽和遮蔽某种特殊的社会治理或社会统治成本的功能。目前我国政府对社会进行治理,与以前相比,治理的方式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前更多的是利用上下级的行政权力、政治运动,但是,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更多的需要金钱,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才能保障政权的稳定。这种资金上的支持如果在民主法治国家,通常是透明的、公开的,在决策上必须要通过议会,并纳入国家预算。如果在尚不完全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从政治理论上分析,一部分社会治理的资金可以透明,完全通过国家财政;但还有一些治理社会的特殊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必然无法透明,甚至需要被遮掩起来,这种隐蔽某种程度上是通过国有企业实现的。我们可以把国有企业财务的公开性、透明性和上市公司相比,甚至和政府的财政收入、财政预决算比较,它的透明性要求是非常低的,所以,在国有企业,资金运作、财富移转是一个政治黑洞。但是,在表面上,这么严重的政治问题其性质却仅仅是一个企业的财务问题。这是一种非常狡狯的治理技术。所以,国有企业的财务应当公开,至少国资委下的150多个占据垄断地位的利润巨大的国有企业应当公开财务。这样,我们才可以算清,中国社会治理的隐蔽的政治成本到底有多大。
2、社会公平与第二次国有企业改革我国社会的发展已到了一个关键时期,这个时期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建立基本的社会与政治制度,保障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以实现社会和谐长久的发展。政策的制定者应当树立社会公平的理想,深化各项改革。对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等相关问题的改革应当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第二次改革。股份制、抓大放小是第一次国有企业改革,解决的是企业效率的问题,它已基本完成;而这里,我所说的第二次改革,它要解决的则是公平的问题,内容包括国有企业的财务公开、利润分配制度改革等,最终消除以国有企业为基础的隐蔽的不公正不正义的社会财富分配的黑箱。当然,由于国有企业利润的特殊性质、特殊功能和它的深刻的政治根源,第二次国有企业改革的障碍是很大的。但是,可以相信,民意的压力、领导层的道德良知以及对未来中国所面临的危机的危机感,这些因素都可以成为改革重要的杠杆。在某种程度上,对国有企业利润以及相关的中国的财政等问题的改革,如果能够做到充分的透明化、民主化、法治化,其实质就是政治改革的第一步,所以,它的意义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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