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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旧苗 发表于 2010-8-11 13:01

何伟:国进民退、国退民进之争,其实是国腐民兴

国有经济“是进是退”,必须有一个标杆来衡量,用不同的标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不同的结论会做出不同决策,其影响甚大。目前有两个标杆,一个是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标杆,一个是十五届四中全会的控制标杆。
  2010年8月2日《深圳特区报》在A8版,登截新华社8月1日发布、以大标题:《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称:统计数据不支持‘国进民退’观点”》。国家统计局就近年来我国非国有经济尤其是私营经济的发展明显快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得出从“总体上看,统计数据并不支持‘国进民退’的说法。”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来看,的确得不出“国进民退”的结论。如果以党中央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标杆,就会得出“国进民退”的结论,二者大相径庭。《决定》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是党中央对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方针,将国有经济控制的范围缩小到“三个行业和两类重要骨干企业”之内,腾出空间发展民营经济,这就是“国退民进”。全会对国有经济这一定位回答了要国有经济干什么,其职能是为社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不是为了获得盈利,一般民营经济不进入,因无利可图,只能有国有经济来承担。
  最近国发[2010]13号文件,即“新36条”,又明确指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即投入三个行业两类骨干企业,这是国有经济“有进”的方向,除此之外国有经济应当“有退”,中央的这一“有进有退”的精神是非常坚定和明确的。以此为标杆,来分析我国近期国民经济发展走势,会得出另一结论:“国进民退”,不支持国家统计局的“国退民进”。
  第一,国资委将中央决定控制的“自然垄断的行业”,改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大大扩大了国有经济控制的领域,使一些地方在强行收回小煤矿和小油田有了政策依据。一个政府部门修改中央全会的《决定》,这是少见的。这是公开的“国进民退”。
  第二,根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国有经济锁定在“三个行业和两类重要骨干企业”,其以外的国有经济应退出,而实际上有许多国有企业固守阵地,但效益低下,并没有退出,这是隐形的“国进民退”。
  第三,中央决定国有经济应当在“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以外的行业和领域“有退”。但在“做大做强”、“保值值增”方针指导下,迫使国企去追逐利润最大化,不仅不“有退”,反而大大“有进”,央企进入房地产业就是一例。高达70%的央企——127家中94家经营房地产,占到该行业的60%,60%以上“地王”出自央企之手。国资委为了应付今年两会代表和委员的质问,宣布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从数字上看,可谓退出力度之大,约82%的央企退出房地产。这是虚晃一枪,掩人耳目,剩下的16户,拥有央企投入房地的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的86%,利润的94%,实际上并没有退出。(见《中国流通经济》2010年第5期第29页)这是“明退实进”。
  第四,据有关方调研,目前全社会80个行业中,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占77.5%,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占51.25%。截止目前,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所占比例非常低。据统计,民间投资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中占13.8%,在教育中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占11.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占5.9%。(见《民营经济参考》2010年6月25日第3页)这样的垄断是“国不让民进”。
  很显然两个标杆得出两个不同结论,“统计数据不支持‘国进民退’观点”,同样统计数字也不支持“国退民进”观点,因为国企并没有按中央决定退出一些行业和领域,为民营经济发展开拓空间,反而在“做大做强”思想指导下,以“保值增值”驱使国企扩大占有行业和领域。其经济数字增长慢,不是“国退民进”,而是发展乏力。一些国企虽然享受优势资源垄断特权,政府大量投资特权,银行巨额贷款特权,股票上市圈钱的优先特权,还戴着一顶“红帽子”,拥有“四特一红”,可谓得天独厚,但由于国企的痼疾和腐败,使其经济增长缓慢,不如民营经济増长快。
  2009年国企利润中80%是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通、中移动、中电信等不到10家垄断企业提供的,其余绝大多数国企要么产能过剩、要么亏损。国企占有60%以上的社会资源,对GDP增长贡献不足3%,就业贡献不足20%。今年全国政协首场新闻发布会披露,“2009年私营企业工业同比增长18.7%,国有企业同比增长6.9%;……私营企业从业人数同比增长5.3%,国有企业同比增长0.8%;私营企业主业收入同比增长18.7%,国有企业同比降低0.2%;从最重要的利润指标来说,私营企业的总利润同比增加17.4%,而国有企业同比降低4.5%。”货币供应量每增加1%,国有工业实际增加值平均为0.83%,民营工业则为2.87%,是国企的3倍多。(见《开放导报》杂志2010年第3期第65页)
  国有经济发展慢是垄断造成的腐败。国家电力总公司总经理高X携巨款和情妇外逃,中石化老总陈XX一次批给情妇加油站转手就得到1亿多,她利用中石化在青岛建1000万吨炼油厂之际,低买高卖地皮就赚得2亿,这位陈总因受贿9亿多,锒铛入狱(见《炎黄春秋》2010年第4期第32页)。国有经济发展慢、许多高管落马,这都是国有经济垄断造成的。正如列宁所讲:垄断会产生寄生和腐朽,这才是国有经济增长慢的原因。所以,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既不支持“国进民退”,也不支持“国退民进”,只是证明“国腐民兴”,所以国有经济发展没有民营经济增长快。
  可见以数字为标杆:一是不符合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精神;一是掩盖“国进民退”,会误导社会舆论,为继续“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提供理论依据。其实在这两种标杆之后,有两种观念和两种理论。以数字作标杆,表明没有“国进民退”,国有企业可以扩大垄断,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以便坚持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这是旧观念在作怪。以控制行业和领域为标杆,就是确定国有经济定位,发挥国有经济职能,扩大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取向。可见标杆之争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观念之争。为了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在标杆问题上应取得共识,统一到中央确定的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上来,避免出现徘徊和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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