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石家庄将没收小产权房等违规住房 改建为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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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将没收小产权房等违规住房 改建为保障房2011年05月09日 04:0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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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石家庄5月8日电 (记者李增辉)河北石家庄根据本市实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铁腕手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
意见明确提出: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由市及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的住宅用房,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没收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通过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中央下达给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其中,石家庄市2011年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十二五”期末,石家庄计划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的目标。
石家庄市保障房建设受城市已有规划的建设区域限制,面临找地难、住房供应短缺、资金配套难等严峻现实。同时,违规建筑泛滥问题一直困扰城市管理部门,特别是违规住宅用房扰乱了市场,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布局和功能定位。
“要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兴告诉记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住宅用房,本质上是开发单位侵占了属于公众的资源,严重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群众意见十分强烈,必须予以规范。
王文兴说,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没收违规住宅用房。此前,市规划、国土、住房部门等多部门提出过惩罚动议,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规模实施促使了这一政策的出笼。
“罚没违规住宅用房可以筹集一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提高地方政府加快安居工程的积极性。”王文兴强调,在政府主导下,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王文兴说,以前开发商的违规建设通过罚款就合法化了,现在罚没规定将对那些心存侥幸的开发商和城中村小产权房是一个震慑。“盖的楼都给没收了,不仅仅是白干的问题,还得欠下一屁股债,违法成本实在太高了。”一些开发商的说法印证了罚没规定的威力,“这是一柄悬在头上的剑。”
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说,各相关部门正快速行动,紧锣密鼓制定罚没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