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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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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我对上海少女援交事件的初步看法
本帖最后由 水笺 于 2011-11-9 22:02 编辑
我对上海少女援交事件的初步看法 方刚学者,作家,性社会学博士
2011-11-08 23:06:00| 分类: 性/性别事件评选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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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anggangvip.blog.163.com/blog/static/1646829542011108116061/?blog
对于上海少女援交事件,不断有人问我的看法。太忙了,没有时间细写,只写几点:
1,青少年也有性权利。青少年同样有权利自主地决定自己的身体使用权。任何打着保护青少年的名义对青少年性权利的剥夺,都是对他们的性人权的粗暴侵犯。成年人以保护为名剥夺青少年性权利,是有违社会进步的。
2,青少年行使性权利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和社会。社会有责任让青少年懂得,如何行使性权利,又不自我伤害和伤害他人。我们应该加强性教育,让青少年具备这样的能力。社会的责任是帮助青少年更好地、自主地、自我保护地支配自己的身体,而不是简单地剥夺她们的权利。对于青少年行使身体权时所受到的伤害,社会应该承担很大部分的责任,而不应该只是谴责和惩罚青少年,因为他们同样是受害者,是缺少真正有益的性教育的受害者。
3,对于未成年人自主地卖性,与对待成年人自主地卖性,应该有一致的态度,不能有双重道德标准。
4,将援交行为简单地指责为“只是为了钱”,是我们社会一种习惯的道德谴责,与事实可能是有差距的。但即使是“只是为了钱”,也属于个人价值观,同从事其它职业“为了钱”一样。
5,研究者、立法者、执法者,包括所有的成年人,要了解未成年人的想法,必须弯下腰、俯下身去听她们自己说的话,而不是以成年人的姿态去教训、审视。否则,那也是一种年龄压迫和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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