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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2-4-1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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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ian295 于 2012-4-13 09:04 编辑
第一部分 宫廷诗及其对立面
第一章宫廷诗的时代
在南北朝时期,从公元317年少数族征服北中国开始,直到589年隋朝重新统一全国,中国诗歌被追适应了新的环境。在北中国,政治权力掌握在“野蛮”的军事贵族手中,诗人们不外是宫廷的文雅装饰品。在南中国,随着政治实体的日益衰弱,统治者花费于诗歌创作及各种优雅生活的艺术的时间,多于治理国家。这是一个贵族的时代,这一时代的中国诗歌受到了束缚。
在汉儒看来,文学的社会功用是对统治者进行褒贬,赞扬美德,批评腐败。文学的私人功用则是抒发个人的情感,但是这种情感被认为主要是对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及社会道德的反应。这种情感表现的价值是通过它们可以再现社会状况和诗人品德。此类态度肯定不是培育伟大想像文学的肥沃土壤,但是却广泛地使人们相信,他们在儒家的社会里为文学提供了合法的地位。在南北朝时期,这些与儒家价值观及文学、文化传统相关的联系几乎都被打破了。
儒家文学价值观及士大夫理想的幻灭,早在三世纪初就明显地出现了。起初,诗歌与朝政的分离,道德标准的打破,都表明是一种解放:诗歌在否定自身的行动中,发现了丰富的新主题,隐士诗、山水诗、道家哲理和想像诗纷纷涌现。然而,这种解放所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儒家关于诗歌及个人经验对于国家和文化具有某种持久意义的鼓舞人心的设想消失了。尽管它不过是一种脆弱无力的设想,却又是一种必要的设想。
到了五世纪后期,诗歌日益成为南朝宫廷的垄断物。在前两个世纪成为首要关注的隐士诗和山水诗,已经下降为缺乏生气的陈腐题材。诗歌掌握在具有高度文学修养和文化水平的皇帝及大贵族手中,他们是诗歌成绩的最高裁判。在前几个世纪中,诗歌已经逐渐脱离传统的儒家价值观,于是南方大贵族抓住了诗歌,作为他们的文化世袭物,表明他们对北方的优势,因为北方的文学为他们所鄙视。
南方诗歌的停滞与政治的衰落相一致。宫廷诗的持续性令人吃惊,其原因主要在于文学的贵族支持者的守旧性,以及高度等级化的社会结构。外来者要进入他们的诗歌领域,就必须彻底遵奉其诗歌品位、规范、优雅的准则。诗歌变成一种高雅的消遣,儒家教化的渗入,或隐士的强烈独立性,都被认为是不可原谅的俗气。
下引陶弘景(452-536)的诗中,隐士的违忤十分独特,而皇帝的屈尊询问更令人吃惊。
诏问山中何所有。赋诗以答
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寄君。
在诗歌领域和宫廷娱乐中,关心政治同样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按照正统的儒家道德观点,当权者应该时刻致力于搜集贤才来辅助其治理国政,国事总是应该摆在私人娱乐之前。但是,当虞暠在梁朝贵族徐勉的宴会上求官时,徐勉回答说,“今夕止可谈风月,不宜及公事。”这样的回答是可以理解的,即使最严谨的汉代官员也会这样做。可是徐勉在这里所表现的态度(在某段时间里公事是不合宜的)激怒了后来的儒家改革者,他们猛烈地攻击南朝文学中所表现的对国事的漠视。或许隐指上述事件,隋代的儒者李谔写道,“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
在宫廷诗中占主导地位的有两类诗。第一类从文体上模仿民间抒情诗一乐府。在此类文人乐府中,爱情诗特别流行,但写得十分雅致,远离了它们朴素的始祖。第二类是正规应景诗,用优雅和巧妙的形式赞美朝臣的日常生活事物。中国较早的个人抒情诗不仅表现在儒家政治诗中,而且表现在隐士诗和山水诗中。可是,在宫廷诗的时代里,更经常的是诗人的内心生活被淹没在乐府的人物或朝臣的角色中。
战事连绵、政治动荡的北中国对于诗歌是更糟糕的环境。这一时期有一些北方民歌具有真正的艺术成就,但一般说来,北方诗人不是蹩脚地模仿南方风格,就是写作拙笨的诗。北朝统治者很希望为他们的宫廷增添诗歌的装饰,经常用直截了当的独特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当南朝诗人出使北方时,北朝统治者就把他们扣留下来。六世纪最优秀的三位诗人庾信、王褒及徐陵,就以此种方式满足了北方人对南方文化的钦羡。
六世纪的作家们可以回溯一千多年连绵不断的文学传统。即使是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诗体五言诗,也有了五百多年的历史,大致相当于英国文学从马罗礼以来的全部历史。六世纪的宫廷诗人强烈地感受到丰富多彩的文学传统的压力,这是不足为奇的。梁元帝以一种近乎绝望的调子写下这段话:
诸子兴于战国,文集盛于两汉。至家家有制,人人有集。其美者足以叙情志,敦风俗。其弊者只以烦简牍,疲后生。往者既积,来者未已;翘足志学,自首不偏。
从五世纪后期到七世纪,宫廷诗人实践了一种“创造性模仿”,在许多方面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抒情诗人的创造性模仿相似。在五世纪后期,宫廷诗的基本主题和形式一经建立,诗人们将所接受的遗产作为对诗歌的绝对限制。他们不是从遗产里探索真正的独创性,而是寻觅新异的表现。在自由和深度方面所失去的,宫廷诗人就试图从技巧、文体、精致等方面加以补偿。即使到了七世纪末,真正个性化的风格和结构已经出现,对于各种题材本身的认识仍然几乎没有创新。宫廷诗人的这些局限遭到了后代的谴责。李谔写道:“遗理存异,寻虚逐微。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
南朝宫廷诗向初唐宫廷诗的发展是一个逐渐的过程,未涉及重要的或突然的变化。我们这里将要描绘的各种既定惯例,主要见于初唐诗,但都可以在南朝宫廷诗中找到源头。在这一章里,我们仅简要概述整个宫廷诗时代普遍存在的诗歌惯例的各个方面。在稍后的一章里,我们将更详细地检验这些惯例在八世纪开头十年的最后形式。这些惯例作为一种特殊的、一致的时代风格,开始于五世纪,逐渐地演变成一套代表诗歌高雅趣味的约束法则。
在六世纪和七世纪,这些修辞和修饰的法则在宫廷诗中日益占据主导地位。它们使得诗歌成为可获得的技巧和可学习的艺术。美学判断不是基于独创的程度,或复杂严肃的意义,而是基于诗人如何在这些法则中做文章。这是一门变化微妙的艺术,每一次优雅的表演都能获得一笔奖赏。这里没有空间容纳未受正规训练的天才。在宫廷诗的写作过程中,奖赏是根据写作的速度设立的,那些法则和惯例使得即席赋诗可行而不致受窘。宫廷外部的诗人是从早期的文集、选集中获得诗歌知识的。在外部诗人和成长于宫廷环境的年轻人之间,这些精致的法则实际上设立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这些美学法则为宫廷所掌握,它们产生出一种在场合和观念两方面都贵族化的诗歌。它们抑制勇于创新的诗人,扶助缺乏灵感的诗人,把天才拉平,把庸才抬高。它们允许普通的朝臣写出诗来,能够不太难堪地在最优秀的宫廷诗人的作品旁边立住脚跟。
在这些未成文的法则中,首先使人感觉到的是题目和词汇的雅致。一首严格意义上的宫廷诗要具备许多条件,其中之一是采用既定题目(有时标明诸如“赋得”一类的短语),这些题目经常出自皇帝的命令(“应制”)。如果我们在较大的范围内运用宫廷诗这一术语(即宫廷风格),就几乎找不到个人诗了。正如我们在前面已指出,政治的呼吁和谋官的请求是出格的,隐士的远离是不雅的。当然这类诗仍然被写作,但主要出自宫廷外部的诗人之手,或是还未被接受进宫廷圈子的年轻诗人,或是被宫廷放逐或脱离宫廷的老诗人。此时同僚和朋友间的交往诗还不似八世纪那样普遍,因此个人诗最经常产生于放逐和退休的场合。
词汇的典雅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描绘日常生活事物的词语被认为是不相称的。早期文学中描写强烈感情状态的丰富多彩、富于表现力的词汇,现在很难看到了。这主要是由于宫廷诗避免极端的感情,而无病呻吟的伤感、恭谨的敬畏、惊奇的叹赏要远为普遍。虚词虽然出现,但惜墨如金,倾向于主要用在诗的开头或结尾。这种倾向一直持续到八九世纪。口语和古词被避免,基本词汇相对地减少,以高雅词语的重复出现为标志。例如:“临”(用来代替早期诗歌中表位置的习惯用语“在甲地有乙”)、“碧”(用来替代青,更自然的绿色)、“笼”,遮盖。
宫廷诗的标准措辞基于几种特定的程式,这些程式与我们所认为的古典语言的标准相背离。在这里我们发现对隐晦词语、曲折句法、含蓄语义及形象化语言的普遍偏爱。修饰总是比直陈更受欢迎,不过,它很少被引向我们在骈文中所见到的极端。骆宾王那样的诗人所运用的过度修饰,与隐士诗人王绩的有意朴素一样,都与宫廷诗的标准格格不入。
各种结构惯例在宫廷诗的创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将其基本模式叫作“三部式”,由主题、描写式的展开和反应三部分构成。正如我们在稍后的一章中将要讨论的,这一形式起源于二至三世纪的诗歌,到了七世纪后期,它被普遍地格式化于律诗中,并继续在大部分古诗中起主导作用。诗人在开头尽可能优雅地陈述主题,如上官仪一首访问山中别墅的诗,开头写道:
上路抵平津,后堂罗荐陈。
在此诗的中间部分,这位朝臣用两联或更多的描写对偶句引申主题,然后用个人对景物的反应结束全诗,通常是巧妙的赞美,或个人看法、情感的介入。结尾依不同题材而变化,例如宴会诗,经常结束于主题的一种变式:“现在天已晚了,必须回去。但我们兴致勃勃,不想回去。”李百药说:
日斜归骑动,余兴满山川。(02847)
结构的程式化极大地便利了宫廷场合的迅速创作。
诗篇中间部分的诗句实际上是必须对偶的。宫廷创作的苛求对于诗歌对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八九世纪对偶诗句的微妙并置,在六七世纪还不多见。在宫廷诗中,一旦掌握了构造技巧,忙碌的朝臣对于突如其来的紧迫问题就能应付自如。宫廷诗的描写对句之间通常缺乏必要的联系,诗中即使含有旨意,也是微弱无力的。
诗篇的结尾,作为对前面部分的反应或评论,对于诗意的延伸是重要的成分。那些情感反应的旧形式:感叹,如泉的泪水,设问如“谁知……”以及谢灵运的缺少朋友分享感受的遗憾式结尾,还出现在某些题材如送别诗和旅行诗中。在正规应景诗中,结尾更经常的是从景象得出巧妙推论,并伴随着“惊”、“惜”一类表示惊奇或遗憾的词语。为了引出从中间对句得出的结论,还设立了一些现成套语,如“乃知”、“方知”等。为了在结尾造成曲折的感觉,经常运用排除异议和陈词滥调的现成设问语,如“谁谓……?”
每一种题材都有自己的一些惯例。某些题材如咏物,惯例牢固不变,实际上创造了一种几乎不受其他题材影响的独立发展传统。其他各种题材,中间描写对句或许可以互换,但结尾的惯例仍各具特色。各种题材的惯例和标准在二至四世纪就开始形成,到了七世纪已发展得格外牢固。不仅是题材的范围规定了诗歌的处理对象,它们本身的内在法则也决定了主题和场合的处理方式。
此外还有许多小特点。宫殿与仙界的习惯等同,不仅为修饰提供了现成有效的隐喻组合,而且还提供了仙界显现人间的无数巧妙结尾。汉代的地名和人名提供了另一套高雅的代用语。最后,还有一种把人物从景象中移开的倾向,以人物的姿势、行为、器物及服装,代替他们的现身。这些特点有不少可从下引上官仪诗的首联看出。这首诗的题目是既定的:皇帝和朝臣前往桂林殿赴宴。结果变成:
步辇出披香,清歌临太液。
唐宫殿名换成了汉宫殿名,皇帝消失在他的步辇里,歌者消失在无人的歌声里。这些歌声并不“在”太液池,而是斯斯文文地“临”了那里。
尽管有不少局限,宫廷诗对技巧的热切关注仍然对中国诗歌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这一时期里,诗歌语言被改造得精炼而灵巧,成为八九世纪伟大诗人所用的工具。从宫廷诗人对新奇表现的追求中,演化出后来中国诗歌的句法自由和词类转换的能力。从他们对结构和声律的认识中,产生出律诗和绝句。从他们对单个语词在诗句中的突出作用的注意,发展到对风格和措词的特别关注,使得后来从杜甫到王士祯的诗人各具个性。不过,宫廷诗人的贡献与其说是个人的,不如说是集体的。除了庾信外,要指出一位诗人超出于其他诗人是困难的。
正因为宫廷诗具有如此大的力量和影响,所以能够经受住两百年的猛烈攻击。虽然有一定数量的诗篇创作于其范围之外,宫廷诗的美学吸引力仍然十分巨大,即使那些在理论上尖锐攻击它的人,也无法在实践上避开它。到了八世纪,文学活动中心积极地从宫廷转移开去,但是在宫廷里,旧的风格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宫廷诗在应试诗中被制度化,而终唐一世它一直是干谒诗的合适体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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