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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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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假期读书
勤勤恳恳工作二十五年了,为此,得到了每年可休假十五天,纯十五天呐,这样加上法定的周六、周日,我老可以名正言顺地休息二十一天!今年,从七月下旬就开始休息了。第一周,为了梁晓声全集的扫尾,几乎算是到人家单位去上了一个礼拜的班。
第二周,开始真正的休息了。看来,只要有吃有喝,足不出户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吃了睡,睡了吃,全天候地躺着,看书。先是看了《福尔摩斯》,又看了《德伯家的苔丝》,都是随意从书架上抽出来看的,并没有什么事先的“规划”,直到看完了,才整理一下,觉得,确实觉得对英国有好感,是不自觉的。上学时,基本上没怎么看过外国文学,外国文学的一些基本知识,都是课堂上老师讲的故事内容,就像看故事提要一样,只是知道哪个国家的哪个作者,写了什么名篇,名篇的主人公是谁,结果怎样,展现了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然后就是赤果果地批判,说人家社会不好,资本主义的什么什么啦,然后就是考试合格,想一下,上学时读过几篇沙士比亚的,后来,外国文学作品好像就没沾过。
这回看了这二部,一个是写伦敦的,一个是写农村的,总之,都是英国的,感觉挺好,特别是张团团同学,并没有受到我的任何影响,就认为英国比较正宗。
其实,苔丝若按我们当代小说家或者评论家来看,故事太一般了,如果按照故事提要来看,也是挺一般的,不就一个漂亮的乡村女孩子在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想像一下就可以了。想像真是不能代替阅读。看似一般的故事,哈代能够写得那么从容,我只能用从容来形容这部小说,人家一百多年前写的,我看如发现新大陆似的,这就是名著。
我没有出过国,了解外国,只能从书本上了。哈代所描写的英国乡村,特别是天气与劳作,与我的家乡黑龙江倒是有点像,包括农作物。一样的风物,却造就出那么不同的人情人性来,说是小说的从容,不如说人家的生活的从容,安静,而我的家乡生活,总是那么的浅溥、浮燥、厉气十足,大家好像都是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生活,好像没日子过了似的,总让人感到一种没根没底。被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所染,不禁又做起白日梦:如果能够出国定居,英国的乡村倒是首选。想想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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