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外交部的《声明》中语病多多
9245 次点击
70 个回复
汪祥宝 于 2012/9/29 21:17:4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外交部的《声明》中语病多多
笔者当过几天中学语文教师,有个习惯,看人家的文章会下意识的找找是否有语病。离开神圣的岗位久了,习惯慢慢地改了不少。前些日子的一个晚上,正是吃饭时间,电视里在播送外交部关于钓鱼岛的声明。我吃着饭,不经意地朝荧屏一瞥,目光停留在“但是”两字上,好生奇怪:“但是”怎么跑到句首去了?饭后,我急切地在人民网上搜索了《声明》全文,发现语病竟然有十来处之多。
我犯难了:要不要撰文把那些语病一一指出来呢?在这样的时候,会不会有“长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之嫌呢?我装哑,以后他们必然再犯同样的毛病;写信到外交部,他们未必会理会。犹豫不决多日。昨夜,我突然想到,要是那些语病被日本人中的中国通发现,公布出来,我等读书人必然无端遭受牵累而受尽屈辱。我没有选择,不仅要为此撰文,而且还要抢时间争速度。用心真是何其良苦!
需要说明的是,我在别人的文章里找毛病,绝非以为自己的文章是完美的。拿出去发表的作品通常会十分认真,在网上粘贴上去的文字往往比较随便,尤其是打双拼,一不留神便会把音同字不同的错字打上去。一次,我在文章中将“囤房”误打成“屯房”,虽经复核,可一目三行,竟未发觉,之后汗颜不能自已。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现在我完成一篇文章后,要反复校核几遍,有时,还要放几天后再复查。即使这样,还是难保没有错误。网友中如有发现,当我的“一字之师”,我当感激不尽。相必所有网友与我一样,盼望政府在编纂文件,尤其是起草对外文书时,一定要慎重,要让能手执笔,最后定稿还得另请多个高手在文字上把关。
我们这个社会已经不成体统了,我们无能为力,但是我们能做的事,一定要做!让我们一起为捍卫祖国语言的纯洁性而努力吧!
以下按顺序将《声明》文本中在语言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仅供参考。
第二自然段中“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有史为凭”后不能用顿号,只能用逗号。顿号的用法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规则竟有十来个。基本的依据是纯概念的并列。例如:“我国小麦的主要产区是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和东北三省”。主谓、偏正、动宾等结构并列,通常不能用顿号。如:“某公司的蜜饯,某公司的香肠,某合作社的腊肉,被食品检验部门列为不合格产品”。文本中“史”和“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史为凭,不一定有法可据。
第四自然段“日、美两国”的顿号应删去。按规则,太短的并列成份间,尤其是约定成俗的词语,无须停顿也不会产生歧义的,可不用顿号。“日本所谓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中之间不存在需要解决的领土争端,完全是罔顾史实和法理,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所谓内容是直接引用的,应加引号。
第五自然段里,“那麼釣魚島局勢還如何能保持穩定?中日關系今后還如何能順利發展?日本還如何能取信於鄰國和世人”,倘若改为“那么钓鱼岛局势何以稳定?中日关系何以发展?日本政府何以取信于邻国和世人”,不仅读起来顺畅,也简洁和准确。事实上,钓鱼岛局势从来没有稳定过,中日关系一直磕磕碰碰,在慰安妇、南京大屠杀等重大问题上,日本政府不是矢口否认,就是装糊涂。
第六自然段中“以为自己出面‘购岛’铺路搭桥”这句,有严重的语病,是个低级的错误。播音员王宁读到此处还打了个“愣”。应改为:以此为自己……。“此”字决不能少。“以”、“为”两字在句中皆为介词,无论中文还是西文中介词(俄语称为前置词)都不可连用,也无法连用。我猜想,这一定是笔误,奇怪的是,作者起草后,文件经多人之手,竟然无一察觉。建议央视今后在宣读重要文章前,也要在文字上把好关,如发现问题应尽早与有关部门沟通。“日本未来走向能让人放心吗?”作者把自己国家置于小媳妇的地位,底气不足,这句应予删除。
第七自然段中的“但是”与英文里but 一样,是不能放在句首的。当要表达的转折意思内容较多,需分句阐述,那么转折部分的句首应用“然而”,相当于英语中的however。从原文内容看,此处并无明显转折,只是意思上的递增,故可不用。“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日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句中顿号应改为逗号。
第八自然段中“……非法的、无效的”,顿号应为逗号。并列作谓语、作补语时,并列词语之间不用顿号,而用逗号。例如:萝卜切得纤细,均匀。又如:这篇报道写得真实,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