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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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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德先生”的酸辛路
“德先生”的酸辛路
施京吾
1919年1月15日,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发表《<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文章请来了“德谟克拉西”和“赛因斯”两位外国先生。德先生——即“民主”一词第一次走进了汉语世界。
从德先生光临中国到二十一世纪今天,屈指算来已近百年,在近百年时间里,民主一词被我们理解到怎样程度了?
微博上看到一位网友是如此理解“民主”的:“在选战中,各党各派的政客只知以巧言令色的辞取悦选民,以尖酸刻薄的言辞攻击对手,以达成‘高明的骗术’。虽然到最后,图穷匕现,发现原来选出来的是个骗子,可以再用选票换人,不过选民所受的痛苦、付出的时间和心血,已追不回来了”。
面对此种话语,或许我们会哑然失笑:一方面,政治家的骗术也太过高明,竟然轻而易举骗取了大多数选民的信任;另一方面,选民也太过愚蠢,竟然面对一番花言巧语就轻而易举上当。我觉得这位网友也太不相信自己的智商了。
不过,先别急于对这位网友的话语进行批判,民主在中国的一百年历程,对个人生命来说确实显得足够漫长,但对于历史却并未见得足道。民主,这个典型的西方政治形态,能够走到今天的样式,花费了差不多整整两千五百年。英国政治学学者约翰·邓恩在《让人民自由——民主的历史》一书中,给我们展示了民主由始至今漫长而艰辛的履历。
“民主”的第一次履行在雅典城邦。所谓“民主”,即多数人统治,或曰“多数决定”,它是实现民众自我统治的一个最直接途径。
民主在雅典城邦,从梭伦改革开始,直到城邦被马其顿王朝推翻,经历数百年,历史可谓悠久。梭伦改革时,虽然采取了民主统治方式,“民主”这个词却不存在,直到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伯利克里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讲话,这个讲话被历史学家、伯利克里的朋友希罗多德写进了《历史》。从此,雅典的治理方式有了一个确定的名词。
雅典的集会式民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不论是发动战争还是签订合约、通过或者否决某一项法律都是由雅典公民做出的决定,雅典的权力和责任都分散在雅典公民身上。
不论雅典民主取得过如何辉煌的成就,它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却遭到后人的强烈诟病,相当多的思想家都以此为例,对民主进行了有力声讨,称之为“多数人的暴政”,这就是苏格拉底之死。
第一个将这种声讨转化为政治学理论的是柏拉图,他在《理想国》里为我们描绘了另外一种政治形态——寡头政治。《理想国》又被后来的思想家追溯为极权主义的早期形态。但是,出于可理解的原因,《理想国》对雅典民主的批判具有一定现实性,柏拉图作为苏格拉底的徒儿,他不能不为师傅的死抱屈,自然会把这个责任推给雅典的制度。同时,柏拉图作为雅典的大贵族,他对许多不识字的“公民”来决定雅典的命运感到担忧也颇合情理。后来,一位叫波利比阿的智者发出如下警告:“当这来临时,这个国家将改成所有名字中最动听的:自由与民主,但也将改变其本质,变成所有事物中最坏的那种:群氓政治。”然后,他给“民主”换了一个词:mob——暴民,这是最坏的一种民主类型。他甚至警告到,如果是出现暴民政治的话,那么城邦必将毁灭。
随着古希腊的覆灭,雅典政制与“民主”——作为一个词语,双双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
罗马时代,著述家们不再使用“民主”这个词,他们通常使用的是:公民权、合法、自由、宪政和共和,这类被我们耳熟能详的词汇。罗马人不认为“人民可以在一个它永远可以任意地为自己量身定做的权力框架中,不受节制地自我统治”。这个观念确实展示了民主的缺陷——人民一旦做出决定,哪怕最错误的决定也无法改变,苏格拉底的死就是有力证明。
从此,“民主”彻底从西方政治形态中消失,直到十三世纪六十年代,一位多明我托钵会修士翻译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时,才将这个词重新翻译了出来。
民主一词的重新出现,不意味着它就被重视,但当年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不论哪种类型的政体可能都具有民主的某些方面特征。这样,又经历了三百年的时间,民主缓慢地进入了实践阶段——但它并不为理论家们所全面接受。在一个以封建贵族制以基本结构的社会形态中,绝大多数思想家、封建贵族、修士们不可能相信最低层的社会大众具有治理国家的能力,如霍布斯,就视民主为混乱无序、动荡不安的极度危险的政体,他认为,“在君主制中,臣民即民众,而且国王即是人民”——既然国王已经代表了人民,又何需民主来紊乱秩序?
在理论上松动君主制基石的斯宾诺莎,他所建立的自然体系,把人类生活都安排在自然秩序中,他认为,民主制和贵族制、君主制具有同等效力,而民主制又是这各类政体中最自然的政体。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涉及“民主”,必然地涉及“人民”,但这里的“人民”只有形而上学的意义,它并不指向具体的公众,他们一概反对把统治权赋予妇女、赋予纳税达不到一定数额的普通民众。仅此,斯宾诺莎的理论已经显得足够离经叛道。
几年前,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洛克的《政府论》不能算严格意义的民主理论,其理由正基于此。文章发表后,有数位学者表示“不能接受”。这里,我愿意重申这个看法:洛克的《政府论》是民主发展过程中具有开拓性的过渡理论,明显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特质,不能与当代民主理论等同对待。而且,洛克时代重要思想家们的民主观念大多如此,它既非雅典式,也没有完成现代性的转型,和近代的代议制政府也有区别——它的代议原则不是建立在全体公民拥有平等政治权利基础上的。
进入十八世纪末期,两场革命迎来了民主的光辉时段: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
尽管我们异口同声地将美国政体称为民主政体,但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并不认为他们建立的是“民主”政体。麦迪逊对民主和共和之间的差异进行了区分:“民主和共和之间的两大不同点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邓恩认为,美国政体最伟大之处在于,它抛弃了“人民”的形而上学概念,使作为一个概念的“人民”在具体政府运作中毫无地位,同时又保留了具体的人民——即被选举的代表参与政治。它同时还抛弃了英国基于财产基础上的“代议制”,麦迪逊认识到,尽管无产者作为多数可能会威胁到少数有产者,但解除这种威胁却不能通过对无产者选举权的剥夺来实现,解决的办法就是以宪政方式对权力进行最严格的约束。不论这种权力出自于谁。
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详述了美国式民主的方方面面,尽管他依然使用了民主这个概念,但此时的民主形态已不再是雅典式,与洛克时代的民主概念也有所区别。民主由此进入了现代时。
为什么雅典式民主屡遭抨击、屡遭诟病?法国思想家本雅明·贡斯当仔细区分了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实际也就指出了雅典民主最本质的弱点:它没有为个人自由留下任何余地。因此,贡斯当指出:“个人独立生活的开始,就意味主权控制范围的终止。”
“民主”成为一种世界性选择,绝非是这一政治制度表现出了无可挑剔的优越性,令政治家、思想家不得不俯首称臣,相反,它在自己的历史过程中表现了诸多的可疑和不确定,实实在在是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才被大家所接受,即便如此——在“民主”这个词的经典意义与现实政治形态之间,依然有着含混、晦暗不明的差异。但无论如何,民主政治是现代社会治理最有效的方法、危害最小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权力来源合法性的基础。它可能不是最好的制度,但肯定是最不坏的制度。
任何一种政治形态,当它自我标榜最完美、最优越的时候,往往意味着最有害和最具灾难性时刻的到来——因为它不愿意接受公众的任何审视和批判。
载上海《新闻晚报》2013年6月22日,B0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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