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 作者系知名学者 来源: 新京报 只有充分信任每个教授,学校才可能形成有凝聚力的共识。信任和自觉责任如果一时还不能在学生当中实现,至少可以在为人师表的教授中先行做起。 在美国的大学里,学生作文或论文剽窃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为了获得较好的工作或较理想的深造机会,学生的GPA(各科平均成绩)相当重要。GPA满分为4.0.进入好的医学院,GPA要在3.85分以上,在学校所修全部科目的平均成绩在A-以上。许多科目的成绩都有一部分来自论文写作。 对教授来说,如何对待学生论文剽窃,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教授在评阅学生论文时,有时会因为观点或论述起疑不是学生自己写的。但是,除非握有真凭实据,教授一般不会直接查问学生,只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办法。 一般学校都会在校规中明确规定,剽窃是不道德的行为,学校对这类行为会有所惩处。与此同时,在每个学生都必修的基础写作训练课程上,教师会具体地告诉学生应该如何正确引述或转述他人的观点,以免无意间犯下剽窃的错误。反剽窃不只是一种技术性的论文写作训练,而且也是学生知识和职业伦理教育的一部分。 然而,再正规的论文写作训练也不可能完全防止学生剽窃发生。为了更有效地对待这个问题,在美国出现了一种称作turnitin.com的服务(下面简称“T服务”)。T服务有两种可能的意思,一是“交作业”,二是“告发”。显然,T服务指的不是一种简单的交作业。T服务有一个巨大的写作成品库,尽量囊括美国大学各种科目课程论文选题的写作。教授收到学生论文的电子文本后,输入这种服务,就可看到论文中与已有写作成品相似或相同的部分。 上学期,我所任教的大学开始考虑是否要在全校范围内运用这项服务。具体程序是,先由校一级的教授议事会作出建议,然后由各系教授讨论,再由议事会综合各种意见,作出决定。学期末,我任教的英语系专门召开会议讨论这件事情。 会上出现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应当采用T服务。理由是,有学生剽窃而得高分,对不剽窃而相形见绌、得低分的学生不公平。使用了T服务,就不会让诚实者吃亏。第二种意见是,不宜使用,或者至少不宜要求所有教授一律使用T服务。理由是,教授和学生的关系说到底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应当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我们教授一方面提倡这种信任,想要培养这种信任,另一方面却又在暗地里像对窃贼一样地怀疑和防范自己的学生。教授们自己口是心非,哪里还有什么道德立场去正面教育学生? 学期末,教授议事会对T服务有了结论,通知教授们说,学校提供有关T服务的电脑技术训练,但每个教授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求自己所教的学生通过T服务递交论文。教授议事会这个似乎缺乏“决断”的通知中,其实渗透着一种对教授个人道德思考和判断的信任。 对“公平”和“信任”这两种伦理价值,如何确定在课堂这个具体的环境中孰为优先,实在不是什么领导可以说了算的。强制一律地推行T服务,也许可以收到监视、看管和惩罚学生的效果,但也无异于告诉学生,道德自律、自觉的对错判断和羞耻心在公共生活中已经成为无用而多余的东西。 思考和价值判断说到底是每个人的责任,让每个教授在T服务问题上承担他的那一部分个人责任,并不会损害整个学校的统一纪律。正相反,只有充分信任每个教授,学校才可能形成有凝聚力的共识。信任和自觉责任如果一时还不能在学生当中实现,至少可以在为人师表的教授中先行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