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黑窑事件已达人神共愤境地,不少人开始将其定性为现代奴隶制. 其实这是对古代奴隶制度的误解.写多了没人看,以下简单谈几点: 1.古时奴隶的产生途径 A.战争俘虏----一国一邦对他国他邦战争获得的俘虏.却从未见如此对待自己国民的. B.因债务或生计自愿以身为奴抵债或为求生存甘愿做奴隶糊口.却从未见和平时期被抓强迫做奴工的. 2.奴隶的身份 奴隶不具备所有政治权利,但生命权和生存权同样受当时法律保护.无论中外,从信史典籍中均有这样的记载:很多无缘无故只因一时醉酒残害或杀死奴隶的奴隶主甚至贵族都会受到当地法律惩处,依地域\时间\程度不同有处罚金的,发配边疆的有,判死刑抵命的也有.而绝非今日黑窑连生命权和生存权都毫无保障的情况. 3.对于奴隶的待遇 同你自幼从中小学教科书上学的可能不太一样,当时的奴隶主对奴隶采取"可持续发展"政策,,他们希望自己的奴隶身体健康能多劳动从而创造更多财富;希望奴隶身体健康,更多养育世袭后代奴隶,所以普遍对奴隶是善待的.而不是今天黑窑短线行为,使奴工前仆后继,后来的踏着先来的尸骨工作的情况. 4.奴隶身份的继承或消灭 多数文明里,奴隶身份是继承的.父母是奴隶,子女自然也是奴隶.但这种身份同时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只不过具备继承性质而已.同时这种身份是可以变更的,只要奴隶具备了抵债和偿付能力,或有法定贡献,完全可以成为平民.而这不受任何奴隶主制约. 再看看黑窑. 所以,看到最近有人老拿奴隶制说事,我憋不住吐了这么几句. 套句话说:"别玷污了奴隶制度这个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