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高招,就是方法或者技巧。主贴里说的十大高招,其实只有第5条“讲道理”,即教育学上所说的“说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方法,第7条“协商”,其实还是“说理”。把“协商”和“说服”区分开来,说明作者以为“讲道理”就是教师或家长对学生或孩子“讲道理”,“协商”就是双方都有说服对方的机会。这个理解是错的,因为真正的“说服”,就是“对话”和“协商”。如果只有教育者能讲道理给被教育者听,那就不平等了,其害处可能大于惩罚(关于这一点以后有机会正论证吧)。 第一条“了解”,其实是运用教育方法(或高招)的准备工作;第二条“吸收知识”,其实是教育者自己提高素养;第三条“倾听”,是教育(主要是说服的运用)的具体过程,奇怪的是今天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方法。第四条“放下身段”、第八条“冷处理”、第九条“修正期望”、第十条“真诚对待”,其实是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态度问题。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2838015[/lastedittime]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