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唐 虞:候耀文遗愿不仅仅是富豪艺术家的悲哀

在一次《艺术人生》录制中,侯耀文突然被主持人朱军问及他贵庚几何?侯耀文神秘一笑,说道:“我今年周岁57、虚岁58了。等到开奥运会的2008年,我正好60岁!活了一个甲子,我就想啊,等2008年我一定要到奥运会比赛现场去看看。”说罢,侯耀文还幽默地打趣道:“我60岁啊,正好为我办了个奥运会。”(2007年6月26日《重庆商报》)

  相声表演艺术家侯耀文因心肌梗塞于2007年6月23日18时离世。侯耀文率然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等2008年我一定要到奥运会比赛现场去看看”被视作他的遗愿。这个遗愿中没有“帮奥运、助奥运”的半个字符。

  没有遗嘱的人生确实是一种遗憾,一个富豪艺术家有“遗愿”而无“遗嘱”,更让人感到不完美。据说候先生离世后,留下3000万元遗产。这些遗产包括价值2000万元玫瑰园别墅和在北京和其他地方还有数处房产,价值几百万元的名车,当然还有大量的存款和现金。作为大腕相声大师,侯耀文生前的出场费飙升到二三十万人民币,一年数百万元的收入不在话下,还有惊人的广告收入。

  从候先生的遗产结构中可以看出,他没有丢失中国富人的传统,把大部分钱都办了房产实物,谁也搬不走、撬不动,只有他的亲人可以依法继承。自古以来,中国富人都有这样的老谋深算。据说,候先生的3000万遗产已经由他两次婚姻留下的两个女儿平分,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其实,对于没有想过把钱回馈社会的富人来说,《继承法》就是国家为他们写好的“集体遗嘱”。这个遗嘱的表达词语应该是这样的:我的钱永远是我和我的儿女的!

  遗产3000万,侯耀文不失为富豪艺术家,他虽然死得突然,但钱物并没有丢失,而且已经得到了妥善处置。这样看,他有没有遗嘱似乎都无所谓。人们之所以遗憾,也许是人们期待他的遗嘱中会对艺术和社会有个交代。如果是这种期许,候先生的遗产结构已经给出了答案。他的钱大部分都置办了房产,房产、地产是中国人的“世业”。

  候先生没有留下遗嘱让人遗憾,候先生的遗产结构也许更让人失望。如果候先生在他的遗愿 “等2008年我一定要到奥运会比赛现场去看看”的文字中加一句“并对奥运场馆建设捐赠500万”的话,我们也许就不会有这种遗憾和失望了。

  “如果富人死的时候仍然富有,那他死得很可耻!”这是钢铁大王卡耐基说的话。其实在我国,不少艺术家都成为了富豪,不少富豪艺术家死后都留下丰厚的遗产,不管是有遗嘱的还是无遗嘱的,这些遗产都成了他们儿女、亲人的财富。没有人议论这种事,也没有人感到谁可耻。富豪艺术家们,凭着他们独特的才华和机遇,超额分享了社会财富。他们过得比常人好很多,他们的圈子中经常传出“偷税漏税”的传闻,却很少听到“捐赠捐献”的义举。他们凭本事赚钱,是否回馈社会和穷人,是他们的自由。回馈是人情,不回馈是本分。

  候先生没有实现“看奥运”的愿望,他的愿望中也没有财富回馈社会和穷人的意思。这让人感到遗憾,但这不是候先生的过失,候先生只不过是我国富豪艺术家的一个缩影。这是我们社会的遗憾,传统的悲哀。我们的文化中还缺乏个人普遍的社会责任感,少有感恩的心情,以我所得回馈社会、帮助穷人的氛围远未形成,慈善事业仅仅赖于政府操纵和富人的心血来潮。这是我们文化中的大缺失,社会的悲哀,修补这个缺失需要好多年。

(07年6月29日《联合早报》)

怎么贴在这里  应该是归休闲类

太阳照常升起,世界的和平在吾辈的善念中。多吃素,多锻炼。少开车,少熬夜。   

不认为这是休闲。倒认为这与黑窑奴有一定关系。

中国的宗法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权力的子嗣继承被废除但又寄生于财富的子嗣继承中了。作为社会制度的设计,假设废除继承法会怎样?富豪的资金会转移到国外,其它呢?恐怕富豪们会增加现在的消费,会更加关注自己子女的教育(把对孩子的教育看作最大的爱),会有更多的慈善家,会有更多的投资,会更多追求社会整体的生活质量,官员们也会减少更多腐败,等等。进而将为穷但勤奋、有天赋的孩子们提供更多机会,能者支配财富,社会将更加公平,也因此而更有效率。社会将在一代之内承认差别,但每一代都有一个调整,财富不再“有种”。

总之,设想当追求过多的私人财富对自己没有什么意义时,会发生什么呢?我以为真是这样利大于弊,所以,认为限制以至最终废除继承法是值得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