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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8-6-29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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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以言获罪”是要由司法部门来处理的,而由行政部门来处理的“罪”,此“罪”非“罪”也,乃是一个错,而对违反职业操守的错误言论进行行政处罚,在哪个国家、哪个行业都是可行的。
况且,他还有错误的行为。
他称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其实不然,脑子一片空白的人是不会跑那么快的,他清醒得很,真的吓懵了的人是动不了的。教室里那么多人,要一起跑,走廊和楼梯就显得非常窄小,就跑不快,让学生冷静,他飞跑,这种行为是错的。起码要招呼一声:“同学们快跑”,然后他再飞跑在前,那都没错。
面临灾难的危险,教师肯定也要跑、也应该跑,不管是跑在前,还是跑在后,都可以的,但不要忘记组织、招呼学生一起跑。
众多人跑起来的时候,是一股人流,如果老师在人流前面想断后,要向后跑,也是不妥的,那样会阻滞人流的前进,而应随着人流一起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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