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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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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小立:北师大的“宿舍床帘门”是一条伪新闻
这两天,《北京晨报》的一条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禁止学生在宿舍床上拉布帘的新闻在媒体和网上流传,并且已经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评论文章也出了好几篇。但只要看看这个新闻的内容,就不难判断,这乃是一条不折不扣的“伪新闻”。
新闻里说,北京师范大学09级的大一新生拿到“新生须知”手册时意外发现了一条规定,即禁止在宿舍寝室的床上拉“床帘”。这个情况大概不会错。禁止拉“床帘”引起新生的不满,也应是事实。
可是,记者继续采访大三、大四的“老生”后,“老生”们似乎不以为意。他们说,这条规定早都有了。既是早有规定,至少应是前几年出台,这又何来“新闻”可言呢?下面的报道更有意思。
“老生”们说:“其实校方对这项规定并不是很强制,宿管老师检查时也并不会太苛求。”多名“老生”都表示,往往宿管老师检查时,看到宿舍里的床帘拉着,会让学生打开,但不会深究,“反正我们至今没碰上过因拉床帘而评不上‘星级宿舍’的情况。学校的管理还是很人性化的。”
——原来如此。一条早已生效几年的规定,一条既没人监督执行,也没学生认真履行的规定,值得如此这般地报道吗?
其实,类似的问题在中国相当的多。比如马加爵事件后,有关管理部门便规定,大学所有学生都必须在校内居住。可是,实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大学早已将宿舍建在了校外,或者承包给了外单位,这个“必须”的规定成了一纸空文。教育部前不久规定“教师有批评学生权利”以及上海最近出台的“保姆不能与异性雇主同居一室”的规定也属此类。道理很简单,没有执行规定和监督规定执行情况的主体。
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个新闻理论方面的问题,即过去的“新闻”(“旧闻”),不值得报道的新闻,或者说根本不起作用的各式各样的“规定”是否能够成为新闻报道的主题?我个人以为,作为新闻,这类主题并没有多少新闻价值,但是作为人们反思的社会现象,它还是有意义的。
因为我们会问,为什么很多规定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知道不可能执行,甚至根本无法执行,却非要正儿八经地“规定”呢?中国又有多少这类成文的或不成文的不需要执行的“规定”?这可能算是“伪新闻”给人带来的真思考吧。
200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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