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迅弟,地方上的情况,我是了解的,我只是很想知道,去你那里的国务院取经团,对此类问题,是怎么看的,是他们认为江苏问题很严重吗?我昨天去上面开会,领回两项任务,都是中央逐级布置下来的,完成这两项任务,需要大笔的经费,但中央、省里一分钱不给,让我们自己去向市委汇报,争取本级财政经费的支持。简言之,上面点菜,地方买单,每年类似这种中央各条线下派的任务,不计其数,为完成这些任务(还得是保质保量的),地方上每年列支的专项经费数字,绝对是惊人的,不卖点土地,不搞点融资平台,眼前的日子难过呀。去国外学习,能学成什么样子,没有制度作为支撑,没有法律作为保障,取回来的经,最终只会念歪。
李旧苗 发表于 2010-3-10 13:38 江苏扬州政府偷偷卖地
新建小区面临拆迁 综合消息
在江苏扬州有这样两个小区,业主们买了新房住了没几年,却突然被告知房子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即将成为废纸一张。据了解,当地政府在未与业主商量补偿,未开听证会情况下,就将70多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二次转让。地块出让可令当地政府获得20多亿元土地出让金。 新小区要拆
业主不知情 今年3月初的一天上午,几名陌生人突然来到江苏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进行房屋评估。从几人口中,小区业主这才知道自己住的小区马上就要拆迁了。 渡江西苑建成于2002年,共有两栋商品住宅楼,使用时间满打满算还不到8年。40多户业主入住时间大部分只有五六年,时间最短的还不到三年。听说要拆迁,他们一开始根本不相信。 一墙之隔的福运苑小区30多户业主也接到了拆迁通知。该小区建成于2003年,使用时间更短。一些住户刚刚装修完,还没来得及入住。 两个小区的规划、土地等各项手续一应俱全,怎么说拆就拆呢?后来,业主们在扬州土地市场网上看到了这样一则信息:今年2月11日,序号为590号的地块以每亩25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让给一家房地产公司,该地块总面积达900多亩,范围涵盖渡江西苑、福运苑两个小区。也就是说,早在20多天前,这两个小区70多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扬州市政府卖了出去。这让业主们非常震惊。业主们说,各家户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注明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使用期70年。 收回土地使用权程序违规 记者采访了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骥。卞处长说,这次出让的地块位于新老城区接合地带,为了提高城市的品位,扬州市政府决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引进开发商对该地块进行旧城改造。去年底,已在国土局网站、江苏土地市场网发布拍买公告。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国土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告其实是土地招商公告。对于这些只发布在专业网站上的招商公告,除了关注当地土地市场行情的开发商,作为普通公众的业主会有多少人关注、能有多少人知情呢? 卞处长解释说,“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能够知道,这个也不可能做到”,“我们在网站发布公告,应该就是已经对社会的公告了”。 那么,国土资源局能否将已经卖给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再卖上一次呢?从法律上讲,拍买应该先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颁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因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在补偿之后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 记者调查发现,此前没有任何人与业主商量补偿的事情,没有贴公告,也没开听证会。就这样,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没有按照规定给予业主们补偿的情况下,就收回业主们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进行重新挂牌出让。这种做法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制度。对此,卞处长是这样解释的:“土地招拍挂确实有这种做法,据我了解还不止是一个地方在做。从政府应该来讲呢,以社会效益为主。”对于这次土地使用权的违法出让,卞处长认为这是土地招、拍、挂工作中的通行做法。 卖地能获20亿出让金 据卞处长介绍,这次出让的地块将用来建普通商品房。拆除几年前刚建成的商品房,又重建商品房,业主们对此十分不解。 据了解,这次出让的900多亩土地位于扬州市古运河风光带南岸,是难得的黄金地段。出让该地块扬州市政府可获得20多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据央视 媒体报道后扬州中止出让 扬州消息
江苏扬州市政府4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媒体报道的扬州—旧城改造项目过程作出回应。扬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骏回应说:从充分尊重民意,自觉接受媒体监督,更好地做好旧城改造工作出发,扬州市政府决定“中止渡江桥南滨河区域旧城改造土地出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