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谏”北京大学校领导撤免朱苏力院长事备忘录

本帖最后由 爬坡王 于 2010-7-18 01:35 编辑

学谏北京大学校领导撤免朱苏力院长事备忘录



甘培忠(北大法学院教授)



     318日是北京大学绩效工资被龚刃韧老师提出质疑的两周月满月日,这段时间的北京是风雪世界,而北大法学院恰如一片汪洋狂涛中的航船苦苦挣扎,凤凰涅磐,众心熬煎。最近以来,许多老师不断地向我问询关于向北大党委报告的事情,大家对法学院的当前局面和未来发展关心备至,拳拳意念感人至深。院里由院长和书记联席召开的五场座谈会在形式上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官听民意的沟通,虽然瘀滞在院长与教师主体中的心堵和交流管道的物塞不能即刻清除,但迟来的促膝恳谈比往昔的专断封闭还是更有积极的意义。苏力错了,不管他在口头上是否道歉;他在往日的日常事务中做不好,在危机应对方面也必然更是差强人意。依据经验判断,苏力并未完全泯灭的人性光辉只有在他离开了权力的时候才可能不被遮蔽,因此,为了救赎苏力诗人和苏力法学家,为了法学院能早早迎接改革气象,我们就不能停下目前的脚步。此外,我自己也觉得有些事情有必要向各位老师包括向苏力院长做些交代和说明,不是为了争取人心,而是因为行动涉及到法学院的公共事业,我们应当做得比较有透明度。如果到了哪一天,万不得已时我求助于媒体的力量,公众媒体炸弹的冲击波和辐射可能把我们一向珍视和守护的整体形象价值撕成碎片,我期望我自己不要在那一时间成为千夫所指。我们忍受折磨却对肌体的溃烂掩盖很久了,我只是可能在某一特定的时间面向阳光医生不得不撩开紧紧包裹的衣襟。



    今年1月下旬,基于我在法学院内部网络中发出的两段发言,作了响应的一些老师和不便公开响应但私下坚词表达支持我意见的老师,提出由我牵头起草给校党委的报告和征集签名,我觉得事情只能这样做了,因为朱苏力院长没有任何表示可以考虑辞职的意思传达出来,我们共同的判断就是他不愿意舍弃院长头衔,特别是在别人公开呼吁其辞职制造的压力氛围之下,他有性格十分倔强的一面。一方面我们希望苏力以法学院的发展事业为重以真正有效行动的辞职方式表达出对法学院的爱和责任,做出自我牺牲,哪怕内心痛苦,哪怕暂时丢了面子;另一方面苏力可能觉得委屈,自己辛辛苦苦没有功劳有苦劳,鄙视我们这些拆他台的部分教师,选择死扛到底。这种局面,相互对立,一步一步被赶到这种场子里了,我不想累,不想为法学院的公共利益的维护得罪苏力太深不行了。一些好心的老师提醒我,不要给别人当枪使,我想哪里有那么复杂;这人,特别是男人,立于天地之间,总要做一些为公益、为他人的事情,即使以得罪人为前提也不得不为。第一枪是我自己打出去的,再加入的教师们就是一个民主诉求临时集结的阵线,缘何我会是别人的工具。在06年苏力谋求连任的那段时间,已有法学院的数字前辈和我们的同侪们就曾经以单打独斗的狙击手和二三人协同的战斗小组的形式向上级反映朱苏力的问题,法学院里针对朱苏力的民主意见的火苗一直就没有熄灭过。据我们近两个多月来的了解,得知那时反映的问题也不少,其中包括朱苏力在04年学术委员会选举中营私舞弊搞小动作的问题,04年招收博士生发生的朱甘事件,历年定岗定编中独断专行搞任人唯亲以及对别人打击报复的问题,在本科生课堂上讲每一个男人都有强奸的欲望的疯话问题,违反校纪擅自指令教务人员篡改由教师给学生给定的成绩的问题,在海淀法院面向200多位法院干警做讲座时问院长、副院长难道二位院长没有在家里看过黄碟的荒唐言论以及到处发言得罪法学界其它院校、同仁、各界贤达招致北大法学院四面楚歌的问题,在全院大会上公开冷嘲热讽八荣八耻的问题等。06年朱连任时教师反映的最严重的问题是朱苏力拒不参加党员先进性学习的活动,这种在时下的政治体制结构中可以被认为是忤逆大不敬犯上作乱的行为,学校领导表面上极其重视,实际上牵涉到党中央对北大整体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评级考核过关,而校内党的中层领导却连一次支部学习活动未参加居然还过关了,说明北大在先进性学习活动中的组织存在重大漏洞,最后的整体过关事实上有欺骗党中央的情形,校党委只是遮遮掩掩做了一些浮皮潦草的调查,最后悄没声息地降解掉。就凭此,足以说明朱苏力被任命连任院长在校方具有严重的用人失察问题,校级领导中应当有人为此承担政治责任。根据当时一些老师反映的情况看,朱苏力未参加全校党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学习动员大会,未参加法学院全体党员的动员大会,在2005925日(星期天)全天,法理支部分上午、下午、晚上三段时间集中学习五个专题,朱苏力一段都未参加该支部的活动(顺便一提,我已拿到当天的学习会议记录)。在最后阶段涉及评议过关时法理支部有两位党员对朱苏力投了反对票。朱苏力可以是党员,更是教授,但按当时教师们反映的情况看,朱无论如何不能续做院长。据说,中央某部委有个司长因为在接到通知要参加党员先进性学习时,抱怨说工作上的事都处理不完,整天学什么呀,就凭这一句话被立马解除职务。朱公然抵制先进性学习,未参加一次学习就蒙混过关,而且还能连任院长。北大的党政领导不是胡涂,就是太胆大妄为了。



     从公开劝解朱苏力辞职到不得不发起学谏行动(学谏一词是我给签名报告行动起的名字,借义于周旺生教授在座谈会上戏评苏力说按苏力的处事性格讲,如果是国家领导人的话,10次兵变都发生了,你也早就被流放到某个荒岛上去享受政治避难的待遇了),的确是一个痛苦、磨心的历程。从1月下旬到现在,我工作的主要方面就是这件事情了,别的事情除必须做的事情如硕士改卷、本科与硕士论文指导、博士出题、安排博士生课程之类的外做得很少。大概是在1月末,我开始起草北大法学院部分教师给北大党委的报告,一天多就完稿了,之后就交给其它的老师进行全面的修改,而我则把精力集中到征集签名事务上。过去,没有和院里的老先生们、教授们就这个问题有任何交流,这次可让我大开眼界,原来朱苏力任职伊始,甚至在1992年从美国学成回国申请到我院谋职,就遭遇到了当时领导和一些教授的极力反对。苏力还真是坚忍不拔,靠耐心、低调的守拙、付出人格代价的卑躬屈膝,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舞台中央(苏力那时的学问确实做得也很苦很耀眼)。其实,这辉煌的背后,院长的光环下,竟是斑斑的辛酸和累累的苦难。很多的时候,我也是自责自省,为什么我和苏力这样较劲,绩效工资的安排除了感到恶心和别扭外对我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他当院长也不影响我做教授,何苦?如果不是苏力种种的劣迹表现对法学院的整体伤害,我干吗与人家过不去?就我所知,苏力的院长头衔的获得和连任维持是付出了很大的精神代价的。我一向遵行宽厚待人的处事原则,面对苏力咋就不能坚守了,可以想象,忍无可忍的真实含义和真正亮剑的难以承受之重。



    我以自己起草的稿子为准,先行征求退休教授和在职教授的意见。22日,是硕士研究生考试阅卷的日期,在当天上午我向参加阅卷的各位老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一一征求意见,其实电话联系签名的活动早就开始了。那段时间包括整个寒假,我每天的工作就是不断地协调许多老师提出的修改报告的意见和反反复复地联系签名。每天晚上,我不断地打电话,第二天一早就去同意签名的老教授家中,给他们看报告草稿,听取修改意见。有那么几天,中午饭在下午4点吃,晚饭在晚上11点吃,因为约好了老师就要去见面,这家谈话时间长了,那家就要延迟造访。从联系老教授签名当中,我知道了法学院里许许多多围绕朱苏力而形成的故事,我给女儿讲这样那样的事情好让她明白在学术界也有太多太多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的道理。学术界的利益之争,虽不如官场那样惨烈和不择手段,但人性的贪婪和诡异失去规则的约束一样是凶险万种。女儿听得很是惊异和入迷,提议我在退休后参照日本电视剧《白色巨塔》和中国电视剧《王贵与安娜》写出一部电视剧剧本来,我一笑了之。其实,有时我的感觉是非常非常的不好:比如,有的老师一开始说考虑考虑,之后躲开我不接我的骚扰电话,发了短信也不回;有的老师第一次联系说同意签名,到了最后时间还是悬崖勒马,急流勇退;还有的老师住家很远,我们商定好了签名,而我开车快要到他家时突然接到电话说不签了。好在,有那么几位现任教授极其坚定地和我站在一起,我时时感到不是孤军奋战,鼓励自己往前走。这一时期,我在校外的其它大学的朋友们始终给我鼓劲,为了他们学院的利益他们或许应该反对我才对。



    2月上旬,签名活动进展到我们认为非常理想的程度。按照传说中南京大学某学院曾有8位教授集体签名到教育部告状,迫使院长下台的标准看,我们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210日,有位签名的教授告诉我,一位老教授打电话给他,说这件事只是甘培忠和朱苏力个人的恩怨问题,让那位已签名的教授不要掺和其中。我感觉背后的反对力量很古怪,我需要做一个公开解释,以为澄清。于是,在211日,我给全院老师发了第三份发言稿。再到后来,各样的传说已经比较多,在法学院教师群体中开始流行。其中很主要的两种是:一种是说朱苏力在去年8月(另一说是10月)就已经向学校提出了辞职申请;另一种干脆说朱苏力在连任的时候本来就是只想干半届。总之,结论很明白:苏力并不想恋栈。如果,苏力真的要在当下离任,与这些反对他的教授们的学谏行动没有关系。这期间,又有教授告诉我,苏力讲过,院长是党委任命的,去留不取决于他,凭什么要他辞职。到了2月下旬,我在征询教师意见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处对于苏力而言几乎就是身败名裂的事情,我开始有了一种恐惧的感觉。我问自己,我们集体行动的目的无非是要苏力从院长位置上离开,给法学院一个改革和发展的机会,而不是同时要把他的名声搞坏,为了法学院的公共利益,我可不愿做让人家颜面尽失的事情(特别注明:我认为每个人当然包括我自己都有过非常不光彩的甚至是卑劣的经历或者事件,这可以叫短板,只是把它潜藏在内心深处或者遮蔽在隐私权的保护膜里面而已,人的一生中不被别人发现的丑事何止一件两件,除非己莫为只是一种劝化人心的俗语,所以在中国才盛行盖棺定论,在外国则流行到牧师那里常常忏悔。时下的环境中倡导公众人物和权贵们的隐私权范围受限,而普罗大众在道德方面的某些缺陷受隐私权的保护,苏力相对于院里的教师而言应该归于权贵一类吧),而我又不能收手,于是我想到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就是想在某一位我们共同的朋友在场的情况下和苏力谈一谈,大家各退一步,我们停止向学校党委提交报告的行动,苏力则自觉向党委提出书面辞职。这个想法在和其它签名老师沟通后,认为见面谈话的方式有一种兵临城下迫人就范的感觉,苏力不会舒服的。改为由朋友传话的方式更为柔和些。于是,在31日下午,我将我们的想法告诉给那位未签名的教授,但没有明说具体是什么事让我们如此惊悚,只是笼统地说了非常严重的情况。我所定的最后期限是33日下午,朱苏力必须书面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并把申请之事实在法学院内部网络中向全体教师公开。这样要求是我怕朱苏力给我玩花招,临机变卦而让我无所适从,签名的教授们会指责我是个叛徒或者怀疑我又搞什么忽悠动作,因为大家已经知道上次我有被苏力的一瓶酒弄醉的前科。到了3日下午,我始终未得到那位教授的回音。4日一早,我把签字文本及报告递交到党委了。我认为,我们已经仁至义尽了,再往后的情况不管如何发展,我们至少在道义上不会责怪自己鲁莽和冲动,不会让人觉得我们和朱苏力一样对人是非常的冷血。当然,在学校层面,仍然是体制内运动,我们的期望还会在最小社会代价的情况下保留实现的机会,用公司法上的一句套语说,就是要穷尽内部救济程序



    35日开始,院里党政领导联席主持召开了五场座谈会,朱苏力逼迫开始了向全院教师曲身求教的行动。但这一切来得是如此的滑稽,如此的迟延。在第一组的会议上,教师们提出了非常尖锐的批评,苏力的辩解是非常的苍白无力,无法自圆其说。数月前就提出辞职的说法继续在传播(但谁也说不清楚他所说的辞职,是书面辞职报告还是以退为进向学校某位领导的抱怨式的虚晃一枪,或者说是向组织上的一种忸怩撒娇,而到现在才吹出这种风声也不免带有预先构筑不得不撤退时的掩护屏障的印象。记得0811月我当着法学院众多老师的面问他中期信任投票不过半数,你是否同意辞职?他的答复是不辞),而如今是否还坚持辞职被苏力全然回避了。我的看法是其恋栈之心依然。从38号苏力发给全院老师的书面通知的精神看,苏力很是对教师们毕恭毕敬,吸收座谈会上教师们的意见准备致力于制度建设约束院长独裁,心气很高,不像是和尚撞钟或者是站好最后一班岗的架势,似乎像是慈禧太后发个诏书准备领导群臣闹共和了。我真的难以理解这哥们咋就这么看重院长头衔呢?这顶破帽子戴了十年还不够吗?院长在学校里大小也是个公器,一个人在没有实质贡献的情况下贪占那么长的时间咋就不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事理?教授做得好好的,还受这个鸟气,何苦?如果说辞职是一种屈辱,难道他就不应该为了法学院的整体利益忍受一次吗?苦苦地撑着这样的局面而许多教授又不能从公开挑战他的权威的交火在线后撤,用官话讲往后这工作如何能够开展呢?后面的持续性的羞辱还会少吗?马上辞职,马上就赢得我们的尊重,这不也是敢于承担责任的气概展示吗?院里有位教授告诉我,朱苏力一年前在一个非常私密的场合对他的朋友讲北大是中国的哈佛,我干吗不做这个院长。如果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看,院长的是他的追求,还有呢!关于或者别的更大的,我和其它的签名教授费劲半天也没有琢磨出他恋栈的下一个目标到底是什么,人心深处的欲望到底有没有探底的时候,我们非常期望上级领导能够发现他并尽快地提拔他到更重要的岗位任职。



    说几件在报告中反映的朱苏力不符合院长适格条件的事情,请各位教师明鉴:



    1. 韦之副教授在北大法学院任教十三年,在被逼离开北大时曾前往朱苏力办公室道别,朱非常冷漠地只说了两句话:你走可以,但要低调。没有挽留,没有宽慰,没有一个正常的领导人哪怕是同事所应表达出的惜别之情和恻隐之心。之所以要求低调,是朱苏力怕韦之的离开给他个人的领导声望造成更有深度的负面影响。另有一位去年退休的老教师非常痛心地说,在法学院干了一辈子,退休时总得由他出面举行个小小的仪式吧,就像狗一样被赶出来了。真寒心哪!许多离退休老师生活艰难,法学院除了党委每年组织集体性活动以示关怀外,没有任何真正有实际效用的人性化关爱行动。田如萱老师家住甘家口独身一人,身体有病,李华兰老师原是资料室退休的,已卧床多年,朱苏力从未亲自或者委派其它班子成员前往探望。就在前天即201031日,我院著名教授王铁崖先生(曾任国际法院大法官)的遗孀(按年龄和辈分说是我院大部分现职教师的祖师母)因病逝在八宝山遗体告别,清华大学法学院派出其党委书记车培照教授出席,而北大法学院没有任何党政负责人前往,这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的几位在场老师倍觉寒心和汗颜。



    2. 朱苏力严重的官僚作风与粗暴的管理方式使得许多教师感到屈辱。例如,几年前,张建国教授曾经在一次全院教师大会上站起来发言,建议法学院尝试建立教授会制度以为学校的示范。但是,坐在最前排的朱苏力对张建国教授的发言理都不理,甚至连一个字的响应都没有。当时大会为此冷场了好几分钟。事实上,教授会制度在清华法学院、中央财大法学院、经贸大学法学院均已建立,而且运行得很好。我们的左邻右舍在学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面早就超过了北大法学院,形成了学术团队的凝聚力,而口号是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的北大法学院,却滋生和存在了朱苏力的个人独断专行模式。



    3.朱苏力严重的个人专断和极端自恋的表现造成法学院人心涣散、离心离德的局面。众多教师抱着独善其身态度不再关心法学院的具体事务,而是冷眼旁观。在法学院很难组织起全院教职工大会,每学期只能勉强召集两次全院大会,每次到会者往往不足教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法学院学生组织的重要的典礼性活动如迎新大会和毕业典礼,凡是有朱苏力参加的场合,绝大多数教师都不愿意参加。每当这种场合,教师们的内心都很纠结:本来是受到学生们的热情邀请应该去参加的盛典,但是,由于不愿意见到朱苏力矫情粉饰的做秀表演,只能忍痛不参加,致使这些本应隆重的场合变得冷冷清清,学生失望,老师痛心。年龄稍长的许多教师常常拿吴志攀和朱苏力做比较,其中的道德和人性评价相差万里。许多老师认为,教师之间在方方面面存在竞争是合理的,问题是我们失去了一个能够让每一位老师能够舒心工作的优良环境。领导必须具备人性化关怀的素养,法学院才有望和谐而强大。



    4. 朱苏力身为院长本应广泛听取全体教师特别是教授们的意见,全面评估法学院各学科的建设状况,适当配置教学资源。但是,他把个人好恶亲疏和院长职务的连任保障夹杂其中导致法学院各学科发展严重失衡。在朱苏力滥用权力的直接控制之下,体现他一人意志的学科发展判断和进人计划完全搅乱了学科正常需求,导致有的专业因刻意的选择性留校安排而出现了人满为患、教师年龄梯队结构极不合理、教学安排难以正常落实的局面,而有些专业如环境法学、社会保障法学、中国法制史学教师长期或即将唱独脚戏。



     5. 在担任法学院院长近10个年头中,朱苏力几乎没有给法学院的整体发展做出任何实质性贡献。他缺乏对法学院集体的奉献精神和对全体教师的真诚、热爱的感情,而是热衷于他自己的学术事业,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各种杂志上发表文章,或穿梭于其它单位演讲捞外快。他利用院长的职权把教育部长江学者的资格、法学院唯一的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法理学》等各种名利好处统统都安排给自己。在北大法学院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任何一位行政领导如此赤裸裸地捞取名利。



     6. 朱苏力在本科教学中过去很少讲《法理学》这门课,也没有写过或主编过一本法理学的教材,他的专业兴趣集中在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学等方面,讲课也是这样做安排的居多。事实上,面向本科生的《法理学》主要是周旺生教授、张骐教授承担讲授任务,强世功教授和赵晓力讲师也有一些承担。而且,周旺生教授是学校任命的该门课程的主持教师。但令人不齿的是,在将《法理学》申报北京市精品课程时,朱苏力利用院长职权违反事实将自己安排为申报奖励项目的主持教师,周旺生和贺卫方作为主要参加人一起申报,而将长期担任该门课程教学的张骐教授和任课较多的强世功教授、赵晓力讲师排斥在外。申报材料中大量的材料组织和编写由周旺生教授带领他的博士生完成,朱苏力除了最后审阅外并无任何实质性的文字贡献。申报完成后过了至少半年多,周旺生和贺卫方并未得到任何讯息,直到某一天院里教务部门通知周旺生教授去做教学录像(获取精品课程奖励后的硬性要求),才获知半年前就已经获得奖励批准。该门课程申报的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励也是如此。也许,奖励名单仅限于公布主持人一人名字是这一奖励程序自身的瑕疵所致,但颁发的奖金无论如何不应由名义主持人一人独占。恰恰最令人恶心的事情就发生在朱苏力身上。这两项奖励的奖金合计近15万元(北京市级为5万元,国家级则为10万元左右)净由其一人占有,就连应发给参加组织材料的周旺生老师的博士生的劳务费都未得发。这种公然独占集体合作成果,贪利沽名,埋没他人工操作绩的龌龊丑陋之事,朱苏力居然做得出来。最近,经我们反复追问,始确认一起参加申报精品课程的周旺生教授、贺卫方教授从未从朱苏力手中分得过一分钱的奖金,周旺生教授始终担心他的学生会怀疑他把钱全弥掉了,连劳务费都不发。至于法理学专业的巩献田教授、张骐教授等其它老师本身不在精品课程申报之列,讲课就由你们完成,荣誉、奖金与你们大家有什么关系?大小通吃,名是自己的,利也要颗粒归己,这样的做法很难让人相信是法学院院长所为。这样水平的处事品行,怎能担当得起法学院团队的领军人物角色?



    7. 限于目前中国的国情,国家和大学还不能为所有教师提供办公室等设施条件,各个院系不得不自筹经费解决教师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因此,担任院系领导的人负有责任筹集捐款,努力改善教师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但是,朱苏力担任法学院院长近10年以来,从不屑于为法学院集体事业服务,对筹集捐款改善办公条件的工作毫无作为。他不仅缺乏对外交流能力,更缺乏为法学院集体的奉献精神。由是,有着如此得天独厚品牌的北大法学院其科研楼竟然是由学校贷款建设的,而办公楼则是由罗豪才教授动员香港企业家赞助修建的,法学院教师的收入远远低于北京其它大学法学院教师的收入。在学校停止福利房分配的情况下,年青教师无力购房,这些都未能成为朱苏力作为院长去关注的问题。法学院有的教师认为,朱苏力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北大法学院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任何一位行政领导像朱苏力这样完全缺乏为集体服务的奉献精神。



    8.由于朱苏力怠于履行院长应当担负的公共责任,坐失了几次于法学院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好时机。2007年,欧盟的教育主管机构首选欲同北大法学院合作建设中欧法学院,拟捐资3000万欧元,当时是朱苏力一人单独接待了欧盟代表。在未向北大党政领导做出汇报,也未与全体教师协商,甚至连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的意见都没有征求的情况下,他竟然草率地一口回绝了对方要求合作的商请,声称北大法学院对此没有兴趣。然而,之后因汪建成教授在外校听说此事后,在全院会议上责问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够不和广大教授商议就轻率回绝,出席会议的教师们才获知此事并一时群情激愤,朱苏力发现自己的早先表态完全失当,然后通过办公室系统向各位老师传出口信,我院还是要争取中欧法学院项目的,让大家不要再行议论这事。再后来不知朱苏力做了多大努力,但先机尽失,大错已然铸就,朱苏力为逃避教师责骂,却在另一次法学院教工会议上欺骗全体教师,谎称有关申请建设中欧法学院的事情已委托给常务副院长李鸣教授办理,而事后李鸣本人竟不知道有此委托!最终北大法学院将机会拱手让给别人,导致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政法大学三家竞争局面。据说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专门为此事三次奔赴欧洲进行游说,最终争得了这个项目。2006年我院集体申报教育部重大项目,但身为主持人的他却在项目申报答辩时不出席答辩会(他本人当时就在北京),导致投票第一轮就被刷掉了,启动资金80万元的项目,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争走了。与香港树仁大学的合作,是在20多年以前香港尚未回归的时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张国华、金瑞林、赵震江、魏振瀛、张文、朱启超、吴志攀等法学院的前任领导为这一合作项目的达成和健康发展付出了许多努力,而该项目为在香港开展中国法学教育以及促进香港与内地的法学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时的树仁学院还未获得香港政府的承认,却在被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承认为大学之后,硬是被朱苏力独断终止了该项目。恬居院长职位,却夜郎自大、刚愎自用,致使法学院的整体发展遭受种种挫伤。如今的法学院,里里外外的合作项目空前萎缩,朋友越来越少,路越走越窄,难怪有些老师说,北大法学院是吴志攀盖房子,朱苏力毁地基;有的老师则认为朱苏力主政北大法学院的十年是十年浩劫



    9. 早在2004年造成全国影响的甘德怀考博事件(被人戏称为朱甘事件)中,朱苏力就因为违反招生规则(强行录取专业课或外语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拒绝录取各科考试及格的学生)而引发了全国性的网上和纸面新闻媒体的广泛指责,迫使北大主要校领导不得不出面收场。虽然作为博士生导师对选择考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也必须以严格遵守规则为条件,特别是作为北大法学院若不能遵守公示的表彰教育机会公平的制度势必造成更坏的影响。事实上,朱苏力在这一事件中的行为已对北京大学及法学院的声誉造成了长期伤害。在世界任何一所一流大学发生了此类事件,作为院长不主动辞职也会被立即解职。



    10.2008年朱苏力在中央政法委以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的身份作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的讲座。朱苏力不顾学者操守和历史事实,讲座内容硬伤累累,引起法学界的广泛诟病。例如,朱苏力由于缺乏历史基本常识,竟将近代人权概念的产生归因于欧洲国家面积太小;朱苏力还把19世纪浸透国家主义、种族主义、反犹太主义的德国民族精神吹捧为对法治的重要贡献。又如,朱苏力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资本主义法治理念之间的重大差别不完全因为社会制度或意识形态不同,这实际上等于否定了马克思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这篇政客式讲座不仅损害了北大法学院的声誉,而且也对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在全国高校法学院推行法治教育计划的事业严重抹黑。举例来说,《南方周末》20091111日刊载的《社会主义法治进教材、进课堂、进脑袋》报导中也提到了朱苏力的讲座内容,当时就引起大量网民的批评和讽刺,以至于《南方周末》官方网站异乎寻常地删除了网民的评论。本来对法学专业学生讲授法治是法学教育的应有之义,但凡是看过朱苏力那篇广为人知的著名讲座的各大学法学院学生们,对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准备推行的法治教育普遍产生了反感和抵触情绪。


   


11.由于朱苏力缺乏基本素养,经常闹出种种贻笑大方的话柄使北大法学院蒙羞。例如几年前,朱苏力应邀到海淀区法院演讲,当时在主席台就坐的有数字法院院长和副院长,台下则有近200位法院干警。在将近3个小时的演讲中,他用了一半多的时间讲黄碟案件。其中最尴尬的事情是,他竟然设问在场的法官们有谁没有在家中观看过黄碟,他甚至坦承说他自己就在家中看过黄碟。更荒唐的是,他竟然问在座的朱江院长和一位副院长,难道朱江院长等二位没有在家里看过黄碟?搞得两位法院院长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12.20081115日,社科院法学所举行所庆50周年大会,朱苏力受邀发表致辞,他的开场白是建所50年有什么好庆祝的,又不是百年庆典,也不是一幢50年的房子需要修缮那样有意义,并以美国人波斯纳的观点卖弄一番,证明反对人家50年庆祝活动的合理性,演讲到最后两分钟才说法学所的一点点贡献。在场各界贤达数百人无不惊愕不已,唏嘘不断,据说会后退休的老所长责问现任领导怎么把这样一个混球请来发表致辞?答复是,他代表北大,北大派个猪来,我也得安排演讲呀。最近,我院教师和法学所党委书记陈苏一起开会时谈及此事,陈苏书记说朱苏力到法学所的庆典演讲是踢场子来了。我院教师当时只好说罪过,罪过。去年,最高法院准备在全国法院系统就法制教育问题安排几个重要讲座,邀请了北京的数字法学院院长参加座谈会讨论,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亲自出席,在研究部署期间,因朱苏力在发言中极不负责任地信口否定最高法院安排讲座的价值,被最高法院领导当场表态取消了北大法学院的参与资格。不管是什么样的场合,朱苏力罔顾北大法学院的形象和尊严,身为院长却孤僻自傲,怪言怪语随口伤人,不尊重同仁,招致北大法学院四面树敌。即使在一次邂逅聚餐中,一位初次认识朱苏力的外地法学院院长向我院老师讲,与朱一起吃饭未曾想到却饱受了一次朱的羞辱。由于社会上把朱苏力个人的言谈举止与其院长的身份连结在一起,因此给北大法学院带来了许多负面宣传,校外同仁尊重北大却嘲笑甚至报复法学院。我们不是世外桃源,我们需要获得项目资源,我们不得不通过教师个人的社会联系而修复朱苏力损伤的外部关系,我们要比别人更加付出才能获得学术研究资源。在其它院校,这些外部关系的和谐事务都是由院长去做的,朱苏力则是见庙拆庙,遇桥毁桥,没有帮助我院教师获得一项社科项目,没有帮助我院教师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他是最差劲的学院管理人。



    我或者我们不想对苏力做妖魔化的宣传,但依据上述这些事实,有谁能够描画出他是一个合格的院长形象呢?过去,教师们反对苏力连任或者请求他辞职,更多看重的是他耽误法学院太久,我们失去了太多的时间机会成本;如今,我们有了新的梦想,期望能够借机发挥,以他的下台为标志而追求制度文明的进步。苏力在上次的座谈会上讲,本希望在法学院办公楼建成后功成身退,这的确是他善良和真诚的表达。但是,现在的局面下辞职应该说是他对法学院更有历史价值的贡献。因为,我们期望的制度设计,将会在国内法学界实现一种突破,党委领导下的教授治学(校)模式一定是我们未来选择的必然方向,苏力阁下千万不要顾惜自己的面子而与大家死扛。如果说媒体介入是一个炸弹,我保证引爆的时间不会早于本月月底。有一根红色的电线,剪断它就是学校党委立即撤免朱苏力的院长职务或者启动法学院院长换届;有一根蓝色的电线,剪断它就是苏力公开辞职。任何一根线被剪断,拆弹部队就会成功获取奥斯卡大奖。学校方面基于官僚主义的行为模式,虽然在39号与我正面接触,但其后音信全无,恐怕不能寄予理性的期望:常委们很是养尊处优,麻木不仁,事不关己,不便插手,也许他们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处理。不让法学院和北大被带到4月的风暴之中,不让苏力和我及其它老师领受更多的社会指责就看苏力的态度了。苏力不必以守土有责为自己树立心理的正当性基础,我们都是党的儿女。北大法学院里,人才济济,可担纲院长的精英还是大有人在。我们很想和没有院长身份的苏力煮酒论事,请给大家这个机会。


   


甘培忠



    201071
本帖最后由 爬坡王 于 2010-7-18 01:38 编辑

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贪污公款及学术造假



我们是法学院的部分教师,在此,我们依据《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和《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赋予教师的民主权利向北京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反映法学院朱苏力院长存在的严重问题,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并立即着手解决。



我们认为,法学院在国家教育大政方针指引下和北大建立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性战略的指导下,在校党政领导的具体领导下,在学科建设、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及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这其中也包括了朱苏力个人的贡献。但是,客观地讲,法学院的成绩和进步主要是法学院多数教师自觉努力的结果,朱苏力作为教授是比较优秀的,但其作为院长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导致法学院整体的学术发展大大受阻,未能获得更大的成就,而且在现实情形下其继续任职已直接演变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障碍,甚至已经成为影响教师团结、学院和谐的不稳定因素。我们认为,朱苏力不立即离职,法学院的管理团队就会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法学院就没有希望,法学院将再无宁日,就连安定团结局面的最低要求也难以保障。



一、朱苏力在任十年,不良记录斑斑,群众基础丧失殆尽,最近又发生新一轮教职员工不满



2000年九、十月间,因前院长吴志攀调任北大领导岗位,朱苏力即开始主持法学院工作。2001年春季,朱被学校任命为法学院院长。虽然当时已有老师反对其任职,但他的不良表现尚未持续、大量暴露,故多数老师还是以听其言、观其行的态度接受了朱当院长的事实。在其就任院长以来,他的业绩平平,工作作风粗暴简单,醉心于建立自己的一言堂地位,而对法学院的发展事业奉献甚少,甚至给北大、给法学院抹黑很多。朱的第一任到期时间是2004年春季,但因朱自己的请求被学校拖延了两年。到2006年春季,法学院换届开始,朱谋求连任的行动遭遇到不少教授的坚决反对。如果一个学有所成、质量刚正的教师也许就会主动放弃连任,安心教学和学术研究(法学院以前的各位领导都是自觉不谋求连任);但朱苏力一方面尽力掩藏其官僚主义习惯行为,放下身段向各位教师主动示好,和颜悦色打招呼,另一方面向各位反对他连任的教授尽力曲意周旋,送烟送酒,使反对的声音逐渐被遮蔽,最终得志。但正是由于法学院有那么多的反对声音,所以本来并不复杂的换届工作却持续了九个多月,甚至在北大校党委决定朱苏力连任院长后,原定一个星期的公示期也延长至半年之久。这在北大法学院及校内其它各学院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朱苏力在一片反对声中获得连任后,本应当以法学院的公共事业为重,检讨自己的种种错误、失误,团结全体老师为法学院的振兴拼搏。但他完全辜负了学校党委的信任,故态复萌,自恋自傲,不再关心其它教师的困难疾苦,作风武断,排斥异己,大搞任人唯亲的一套,使得法学院的院风败落,乌烟瘴气。因此而引起的教师和他之间的种种冲突年年不断,如20088月,因为补任法学院主管外事的副院长一事,法学院部分教授和朱苏力发生了严重对抗。这次,因绩效工资的安排而引发的全面冲突确是历年积怨的新一轮爆发。



2010118日下午,法学院召开全院大会宣布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院行政人员根据职务高低分为五千元、四千元和三千元三个档次;教师的工资则按照工作数量来分配,如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授课小时数以及社会工作等。该方案事先并未征求任何教师的意见,方案宣布后立即引起了激烈反应。法学院许多教师先后在院内教师邮件群中发表意见,对此方案表示出强烈不满。



龚刃韧教授于119日发文称,用数量衡量学术是荒谬的,是对学术的亵渎和对学者的污辱,是把教授的工作贬低为计件工人的工作。他还认为根据宣布的方案,如果一名教授上年度未能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授课小时数又不多,所拿到的绩效工资可能还不如一名刚参加工作的行政工作人员所得的多,而教师之间绩效工资可能相差几倍。他认为,真正的学术水平与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与是否发表在所谓核心刊物上毫无关系。汪建成、贺卫方、傅郁林、李红云、梁根林、赵国玲、刘燕、白桂梅、葛云松、陈永生、马忆南、刘东进等近二十名教授和副教授相继发文公开表示赞同龚刃韧教授的意见。其中,汪建成教授认为,从程序上讲,凡是涉及教师重大利益的事情不能完全由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而是应该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法学院还有很多年轻教师因为惧怕朱苏力打击报复而在私下表示了对上述教师们的支持意见。在邮件群中发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批评学院的学术政策和管理方式上,认为采用计件工的方式确定所谓绩效工资是荒谬的。论文决定工资论文决定职称一样,都是中国特色,其导致的后果是学术论文粗制滥造和抄袭成风、学术期刊唯利是图、论文产业畸形膨胀,学术精神流离失所。



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引发的讨论,迅速引向对以朱苏力为院长的领导班子的激烈批评。甘培忠教授在120日的群发邮件中提出,因为由院里领导决策的计件分配模式引发的讨论已经造成了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新的深深不安和氛围紧张,也足以说明院里主要领导的个人公信力进一步面临危机,我真正觉得忧虑。因为朱苏力同志的武断的工作作风和平庸的处事方式,以及他只顾自己学术私利和在青年学生中的某种魅力散发而罔顾法学院团队建设的恶行,今日的法学院用一盘散沙形容已远不足于说明真实的现状,并披露法学院老师集体不参加学生大型活动的事实和原因。甘培忠公开呼吁朱苏力辞职以给法学院一个机会。在北大法学院学习工作30多年的曲三强教授在给全院教师的信中写道:自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法学院的主要领导人几经更迭(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朱苏力),像本届领导班子所招致的如此尖锐的干、群矛盾还从未发生过。……法学院的根本问题就在于,作为强势一方的领导班子严重缺乏人性化。领导班子严重地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的心声,不关心群众的生活,不关心群众的疾苦,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院领导对绝大多数教职员工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状况、身体健康状况,他们的喜怒哀乐一无所知!



这次法学院教师群体对朱苏力院长的激烈批评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深刻地反映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法学院内部的严重问题。正是由于这些严重问题的存在,使得法学院在过去近10年时间里,人心涣散、怨声载道、情绪浮动。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旦有触犯民意的事件出现,便有可能酿成轩然大波。因此,在同一屋檐下的北大其它院、系对绩效工资分配安排相对平静的情况下,却在法学院掀起如此大的波澜,引起众多教师的集体反对,其中原委也就不足为怪了。朱苏力连任院长以来,因其工作作风粗暴简单、排斥异己、官僚主义冷漠等屡遭教师诟病,正面的直接冲突包括在全院大会上的公开对抗时有发生,这次只是新的一轮而已。



二、院长专权武断,对老师缺乏人性关怀,导致干群对立情绪尖锐



在过去将近10年的时间里,朱苏力的官僚主义和专权武断作风给法学院的发展和干群关系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在现任党政领导班子中,几乎就是朱苏力一个人说了算,事关法学院重大发展机会的事项,他也从不与教职员工商量,重要的人事安排也从来没有按照民主程序征求群众意见。在学科建设、招聘、续聘教师和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等问题上,朱苏力也不能坚持公正原则,甚至违背党的组织原则,排斥异己。现今的法学院,教师队伍人心涣散,学术团队的凝聚力和整体竞争力下降。在教育部的一次评审中,北大法学院居然下滑到三流位置,学校努力拼搏的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在法学院正在丧失人心基础。我们倍感心痛。



由于朱苏力的独断专行,造成了法学院相当多数年轻教师敢怒而不敢言,这是北大法学院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不正常现象。在刚刚过去的数年中,就有多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潜力非凡的青年副教授被迫离开。这些青年才俊包括:被专业同行认为是国内最优秀的青年民法学者王轶副教授、张谷副教授,曾首获德国马普研究所法学博士学位并且是北大知识产权功底最扎实的韦之副教授等。他们在国内外都已经建立起很高的学术声誉。还有一些治学严谨并颇有学术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也倍受压抑。最近,一位年轻教师给龚刃韧教授的信中这样写道:我从来没见过一个法学院或单位,像目前的北大法学院,在学术方面,如此地专制,如此地一言堂,如此地压抑,如此地摧残独立精神,如此地党同伐异。韦之副教授在北大法学院任教十三年,在被逼离开北大时曾前往朱苏力办公室道别,朱非常冷漠地只说了两句话:你走可以,但要低调。没有挽留,没有宽慰,没有一个正常的领导人哪怕是同事所应表达出的惜别之情和恻隐之心。之所以要求低调,是朱苏力怕韦之的离开给他个人的领导声望造成更有深度的负面影响。另有一位去年退休的老教师非常痛心地说,在法学院干了一辈子,退休时总得由他出面举行个小小的仪式吧,就像狗一样被赶出来了。真寒心哪!许多离退休老师生活艰难,法学院除了党委每年组织集体性活动以示关怀外,没有任何真正有实际效用的人性化关爱行动。田如萱老师家住甘家口独身一人,身体有病,李华兰老师原是资料室退休的,已卧床多年,朱苏力从未亲自或者委派其它班子成员前往探望。就在前天即201031日,我院著名教授王铁崖先生(曾任国际法院大法官)的遗孀(按年龄和辈分说是我院大部分现职教师的祖师母)因病逝在八宝山遗体告别,清华大学法学院派出其党委书记车培照教授出席,而北大法学院没有任何党政负责人前往,这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的几位在场老师倍觉寒心和汗颜。在朱苏力那里,受到重视的人基本上就是三种情形:一是扶持他就任院长和连任院长的人;二是拥有强势话语权的个别教授:三是他的利益团队成员。任何处在弱势地位的老师无论是否退休都被排除出他的利益关照之列。朱苏力是法学院风气不正的麻烦制造者。



朱苏力严重的官僚作风与粗暴的管理方式使得许多教师感到屈辱。例如,几年前,张建国教授曾经在一次全院教师大会上站起来发言,建议法学院尝试建立教授会制度以为学校的示范。但是,坐在最前排的朱苏力对张建国教授的发言理都不理,甚至连一个字的响应都没有。当时大会为此冷场了好几分钟。事实上,教授会制度在清华法学院、中央财大法学院、经贸大学法学院均已建立,而且运行得很好。我们的左邻右舍在学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面早就超过了北大法学院,形成了学术团队的凝聚力,而口号是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的北大法学院,却滋生和存在了朱苏力的个人独断专行模式。



朱苏力严重的个人专断和极端自恋的表现造成法学院人心涣散、离心离德的局面。众多教师抱着独善其身态度不再关心法学院的具体事务,而是冷眼旁观。在法学院很难组织起全院教职工大会,每学期只能勉强召集两次全院大会,每次到会者往往不足教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法学院学生组织的重要的典礼性活动如迎新大会和毕业典礼,凡是有朱苏力参加的场合,绝大多数教师都不愿意参加。每当这种场合,教师们的内心都很纠结:本来是受到学生们的热情邀请应该去参加的盛典,但是,由于不愿意见到朱苏力矫情粉饰的做秀表演,只能忍痛不参加,致使这些本应隆重的场合变得冷冷清清,学生失望,老师痛心。年龄稍长的许多教师常常拿吴志攀和朱苏力做比较,其中的道德和人性评价相差万里。



许多老师认为,教师之间在方方面面存在竞争是合理的,问题是我们失去了一个能够让每一位老师能够舒心工作的优良环境。领导必须具备人性化关怀的素养,法学院才有望和谐而强大。



三、教师队伍建设中滥用权力,严重影响学科发展的平衡结构



朱苏力身为院长本应广泛听取全体教师特别是教授们的意见,全面评估法学院各学科的建设状况,适当配置教学资源。但是,他把个人好恶亲疏和院长职务的连任保障夹杂其中导致法学院各学科发展严重失衡。在朱苏力滥用权力的直接控制之下,体现他一人意志的学科发展判断和进人计划完全搅乱了学科正常需求,导致有的专业因刻意的选择性留校安排而出现了人满为患、教师年龄梯队结构极不合理、教学安排难以正常落实的局面,而有些专业如环境法学、社会保障法学、中国法制史学教师长期或即将唱独脚戏。朱苏力还公然违反2004年《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暂行)规定》第5条关于教师队伍建设中禁止近亲繁殖的规定,擅自聘用其刚毕业不久的弟子加入本院教师队伍。



四、院长头衔成为个人谋取名利的工具



在担任法学院院长近10个年头中,朱苏力几乎没有给法学院的整体发展做出任何实质性贡献。他缺乏对法学院集体的奉献精神和对全体教师的真诚、热爱的感情,而是热衷于他自己的学术事业,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各种杂志上发表文章,或穿梭于其它单位演讲捞外快。他利用院长的职权把教育部长江学者的资格、法学院唯一的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法理学》等各种名利好处统统都安排给自己。在北大法学院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任何一位行政领导如此赤裸裸地捞取名利。朱苏力在本科教学中过去很少讲《法理学》这门课,也没有写过或主编过一本法理学的教材,他的专业兴趣集中在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学等方面,讲课也是这样做安排的居多。事实上,面向本科生的《法理学》主要是周旺生教授、张骐教授承担讲授任务,强世功教授和赵晓力讲师也有一些承担。而且,周旺生教授是学校任命的该门课程的主持教师。但令人不齿的是,在将《法理学》申报北京市精品课程时,朱苏力利用院长职权违反事实将自己安排为申报奖励项目的主持教师,周旺生和贺卫方作为主要参加人一起申报,而将长期担任该门课程教学的张骐教授和任课较多的强世功教授、赵晓力讲师排斥在外。申报材料中除教学情况1-2)、学术研究1-3)(注:参见《国家精品课程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公示课程<法理学>》)的内容外,其它大量的材料组织和编写由周旺生教授带领他的博士生完成,朱苏力除了最后审阅外并无任何实质性的文字贡献。申报完成后过了至少半年多,周旺生和贺卫方并未得到任何讯息,直到某一天院里教务部门通知周旺生教授去做教学录像(获取精品课程奖励后的硬性要求),才获知半年前就已经获得奖励批准。该门课程申报的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励也是如此。也许,奖励名单仅限于公布主持人一人名字是这一奖励程序自身的瑕疵所致,但颁发的奖金无论如何不应由名义主持人一人独占。恰恰最令人恶心的事情就发生在朱苏力身上。这两项奖励的奖金合计近15万元(北京市级为5万元,国家级则为10万元左右)净由其一人占有,就连应发给参加组织材料的周旺生老师的博士生的劳务费都未得发。这种公然独占集体合作成果,贪利沽名,埋没他人工操作绩的龌龊丑陋之事,朱苏力居然做得出来。最近,经我们反复追问,始确认一起参加申报精品课程的周旺生教授、贺卫方教授从未从朱苏力手中分得过一分钱的奖金,周旺生教授始终担心他的学生会怀疑他把钱全弥掉了,连劳务费都不发。至于法理学专业的巩献田教授、张骐教授等其它老师本身不在精品课程申报之列,讲课就由你们完成,荣誉、奖金与你们大家有什么关系?大小通吃,名是自己的,利也要颗粒归己,这样的做法很难让人相信是法学院院长所为。这样水平的处事品行,怎能担当得起法学院团队的领军人物角色?



这件事情,事实上隐含着一种空前巨大的丑闻风险,它是一颗学术炸弹:就是北大法学院2004年度申报并获取的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奖励中存在严重的学术造假。一般来讲,授课次数和时数的多少仅仅是个工作量计算方面的问题,最多也就牵涉到课时费的数额多少,但是在申报精品课程的国家奖励时,其意义就非同一般。因为申报的是课程奖励,没有持续的数量较多的讲授次数和巨大的课时讲授量是不可能获奖的,由朱苏力作为主持人申请的《法理学》精品课程项目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盖源于此。04年申报该奖项时,要求填写1999年至2003年合计5年期间该门课程的讲课量。《法理学》是我院本科生的基干课,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三人合作申报奖项的授课对象也是本科生,每学年就开设一个学期,朱苏力的申报材料中居然填写从1999年到2003年的5年中一共讲了5次,而法理学专业的研究生不开设此门课程,法律硕士是开设这门课程的,朱苏力曾经给00级政法法律硕士讲过该课,但绝不会是5年内都由他包揽,香港的树仁学院、澳门科技大学的合作班上未听说朱苏力去讲过这门课,1999年夏季至2000年夏季朱苏力还在美国访问一年。



经我们初步调查,19989月朱苏力曾经给本科生讲过法理学课程,自19992月起到20049月前的5年半时间内,朱苏力从未给北大法学院的本科生讲授过《法理学》课程。01年的9月至021月,朱苏力曾经给01级本科生讲授过《法学原理》课,但其内容和精品课程《法理学》的课程内容存在重大差别。因此,朱苏力在申报的奖项表格中填写5年内5次讲授本门课程没有事实基础。哪怕实际讲授了4次,只有1次不成立,也不可以以统计疏忽而去推卸造假的责任。我们认为,这就是一种学术造假,是为了获得精品课程荣誉而编造的数据。在法学院,持续、大量讲授本门课程的教师是周旺生教授和张骐教授。贺卫方教授在1997年给本科生讲授《法理学》之后,到20039月前,未再给本科生讲授过此门课程。


我们请求学校对此事采取极端认真和谨慎的态度,为了维护北大的声誉、尊严和社会形象,我们严格控制了这个怀疑事项,目前并未有任何扩散。由于这件事情高度敏感,我们也未敢作深入的调查。2005年,首尔大学黄禹锡干细胞造假案的惨烈场景我们至今历历在目,早先在北大发生的历史系教授王铭铭事件给北大造成的创伤刚刚愈合,我们真的不想让北大再受到那样的伤害,不想让北京市教育系统、国家教育部发文撤销这两项奖励的事件发生。而且,据称北京大学申报的精品课程奖励中还有其它项目也存在讲课人被排斥在外,未讲课的领导人或领导人的关系人员申报精品课程奖励的虚假情形!这说明,在整个学校层面,官本位文化腐蚀教学科研纯洁性的局面是广泛存在的,精品课程上的学术造假可能在北大存在有许多个死角。我们敬请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至少,学校应要求申报精品课程奖励的教师所填报的讲课数量最好由教务人员负责核实签字为妥,以免再生纰漏,说不定哪天就会着火。



限于目前中国的国情,国家和大学还不能为所有教师提供办公室等设施条件,各个院系不得不自筹经费解决教师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因此,担任院系领导的人负有责任筹集捐款,努力改善教师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但是,朱苏力担任法学院院长近10年以来,从不屑于为法学院集体事业服务,对筹集捐款改善办公条件的工作毫无作为。他不仅缺乏对外交流能力,更缺乏为法学院集体的奉献精神。由是,有着如此得天独厚品牌的北大法学院其科研楼竟然是由学校贷款建设的,而办公楼则是由罗豪才教授动员香港企业家赞助修建的,法学院教师的收入远远低于北京其它大学法学院教师的收入。在学校停止福利房分配的情况下,年青教师无力购房,这些都未能成为朱苏力作为院长去关注的问题。法学院有的教师认为,朱苏力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北大法学院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任何一位行政领导像朱苏力这样完全缺乏为集体服务的奉献精神。



由于朱苏力怠于履行院长应当担负的公共责任,坐失了几次于法学院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好时机。2007年,欧盟的教育主管机构首选欲同北大法学院合作建设中欧法学院,拟捐资3000万欧元,当时是朱苏力一人单独接待了欧盟代表。在未向北大党政领导做出汇报,也未与全体教师协商,甚至连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的意见都没有征求的情况下,他竟然草率地一口回绝了对方要求合作的商请,声称北大法学院对此没有兴趣。然而,之后因汪建成教授在外校听说此事后,在全院会议上责问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够不和广大教授商议就轻率回绝,出席会议的教师们才获知此事并一时群情激愤,朱苏力发现自己的早先表态完全失当,然后通过办公室系统向各位老师传出口信,我院还是要争取中欧法学院项目的,让大家不要再行议论这事。再后来不知朱苏力做了多大努力,但先机尽失,大错已然铸就,朱苏力为逃避教师责骂,却在另一次法学院教工会议上欺骗全体教师,谎称有关申请建设中欧法学院的事情已委托给常务副院长李鸣教授办理,而事后李鸣本人竟不知道有此委托!最终北大法学院将机会拱手让给别人,导致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政法大学三家竞争局面。据说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专门为此事三次奔赴欧洲进行游说,最终争得了这个项目。2006年我院集体申报教育部重大项目,但身为主持人的他却在项目申报答辩时不出席答辩会(他本人当时就在北京),导致投票第一轮就被刷掉了,启动资金80万元的项目,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争走了。与香港树仁大学的合作,是在20多年以前香港尚未回归的时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张国华、金瑞林、赵震江、魏振瀛、张文、朱启超、吴志攀等法学院的前任领导为这一合作项目的达成和健康发展付出了许多努力,而该项目为在香港开展中国法学教育以及促进香港与内地的法学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时的树仁学院还未获得香港政府的承认,却在被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承认为大学之后,硬是被朱苏力独断终止了该项目。恬居院长职位,却夜郎自大、刚愎自用,致使法学院的整体发展遭受种种挫伤。如今的法学院,里里外外的合作项目空前萎缩,朋友越来越少,路越走越窄,难怪有些老师说,北大法学院是吴志攀盖房子,朱苏力毁地基;有的老师则认为朱苏力主政北大法学院的十年是十年浩劫



为了向上级领导汇报政绩以及为个人获取更多的奖金,朱苏力一直偏执地强调《核心刊物》论文发表数量,坚持用数字衡量学术和学者的荒谬的管理模式,造成法学院学风日益浮躁。用产业化的模式管理学术和教育,势必造成播下的是龙种,生出的是跳蚤的悲剧。现在的北大法学院已经很难说是一个做学问的好地方,而正在走向一个生产大量平庸作品和学术垃圾的工厂和官场。



五、朱苏力的言行一再损害北大及法学院的声誉



早在2004年造成全国影响的甘德怀考博事件(被人戏称为朱甘事件)中,朱苏力就因为违反招生规则(强行录取专业课或外语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拒绝录取各科考试及格的学生)而引发了全国性的网上和纸面新闻媒体的广泛指责,迫使北大主要校领导不得不出面收场。虽然作为博士生导师对选择考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也必须以严格遵守规则为条件,特别是作为北大法学院若不能遵守公示的表彰教育机会公平的制度势必造成更坏的影响。事实上,朱苏力在这一事件中的行为已对北京大学及法学院的声誉造成了长期伤害。在世界任何一所一流大学发生了此类事件,作为院长不主动辞职也会被立即解职。



2008年朱苏力在中央政法委以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的身份作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的讲座。朱苏力不顾学者操守和历史事实,讲座内容硬伤累累,引起法学界的广泛诟病。例如,朱苏力由于缺乏历史基本常识,竟将近代人权概念的产生归因于欧洲国家面积太小;朱苏力还把19世纪浸透国家主义、种族主义、反犹太主义的德国民族精神吹捧为对法治的重要贡献。又如,朱苏力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资本主义法治理念之间的重大差别不完全因为社会制度或意识形态不同,这实际上等于否定了马克思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这篇政客式讲座不仅损害了北大法学院的声誉,而且也对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在全国高校法学院推行法治教育计划的事业严重抹黑。举例来说,《南方周末》20091111日刊载的《社会主义法治进教材、进课堂、进脑袋》报导中也提到了朱苏力的讲座内容,当时就引起大量网民的批评和讽刺,以至于《南方周末》官方网站异乎寻常地删除了网民的评论。本来对法学专业学生讲授法治是法学教育的应有之义,但凡是看过朱苏力那篇广为人知的著名讲座的各大学法学院学生们,对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准备推行的法治教育普遍产生了反感和抵触情绪。



由于朱苏力缺乏基本素养,经常闹出种种贻笑大方的话柄使北大法学院蒙羞。例如几年前,朱苏力应邀到海淀区法院演讲,当时在主席台就坐的有数字法院院长和副院长,台下则有近200位法院干警。在将近3个小时的演讲中,他用了一半多的时间讲黄碟案件。其中最尴尬的事情是,他竟然设问在场的法官们有谁没有在家中观看过黄碟,他甚至坦承说他自己就在家中看过黄碟。更荒唐的是,他竟然问在座的朱江院长和一位副院长,难道朱江院长等二位没有在家里看过黄碟?搞得两位法院院长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20081115日,社科院法学所举行所庆50周年大会,朱苏力受邀发表致辞,他的开场白是建所50年有什么好庆祝的,又不是百年庆典,也不是一幢50年的房子需要修缮那样有意义,并以美国人波斯纳的观点卖弄一番,证明反对人家50年庆祝活动的合理性,演讲到最后两分钟才说法学所的一点点贡献。在场各界贤达数百人无不惊愕不已,唏嘘不断,据说会后退休的老所长责问现任领导怎么把这样一个混球请来发表致辞?答复是,他代表北大,北大派个猪来,我也得安排演讲呀。最近,我院教师和法学所党委书记陈苏一起开会时谈及此事,陈苏书记说朱苏力到法学所的庆典演讲是踢场子来了。我院教师当时只好说罪过,罪过。去年,最高法院准备在全国法院系统就法制教育问题安排几个重要讲座,邀请了北京的数字法学院院长参加座谈会讨论,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亲自出席,在研究部署期间,因朱苏力在发言中极不负责任地信口否定最高法院安排讲座的价值,被最高法院领导当场表态取消了北大法学院的参与资格。不管是什么样的场合,朱苏力罔顾北大法学院的形象和尊严,身为院长却孤僻自傲,怪言怪语随口伤人,不尊重同仁,招致北大法学院四面树敌。即使在一次邂逅聚餐中,一位初次认识朱苏力的外地法学院院长向我院老师讲,与朱一起吃饭未曾想到却饱受了一次朱的羞辱。由于社会上把朱苏力个人的言谈举止与其院长的身份连结在一起,因此给北大法学院带来了许多负面宣传,校外同仁尊重北大却嘲笑甚至报复法学院。



我们不是世外桃源,我们需要获得项目资源,我们不得不通过教师个人的社会联系而修复朱苏力损伤的外部关系,我们要比别人更加付出才能获得学术研究资源。在其它院校,这些外部关系的和谐事务都是由院长去做的,朱苏力则是见庙拆庙,遇桥毁桥,没有帮助我院教师获得一项社科项目,没有帮助我院教师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他是最差劲的学院管理人。



六、要求和建议



校党委并闵书记、周校长及各位常委,我们热爱北大,热爱法学院,渴望法学院兴旺发达,期望早日恢复北大在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中的领先地位。依据朱苏力过往的恶劣表现和法学院教师团队现在反对朱苏力的激烈的群体性情绪,我们认为,因朱苏力主政而贻误法学院的严重局面一天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纯洁党的执政团队的肌体和增强和改善党对大学领导力的角度看,撤换自私、无能、群众口碑极差的法学院行政领导是符合党的事业发展需要的。朱苏力继续担任法学院院长,不仅仅意味着管理团队的空转,而且还可能引发其它的不测事件。如果学校不立即采取措施撤销朱苏力的院长职务或者调离现岗位,任何理由下的拖延都有可能将此事件扩散至社会和媒体而演变为又一起北大事件,我们极不愿意北大再次受到伤害。



如果学校党委认为立即免去朱苏力的院长职务有困难,调离其它岗位也有诸多不便,我们建议立即启动法学院的换届工作。因为按照学校的规定,院长任期以前为三年,现在是四年,而朱苏力已经在法学院院长这个职位上整整呆了近10年之久,远远超过了两届任期时限。朱苏力第一任任期届满是2004年春季,但被朱故意拖延整整两年到2006年才安排换届,既然拖延两年都是可以的,说明我们要求立即换届也是具有正当性的。北大不能在中层领导任期上完全没有规矩和章法。北大法学院绝大多数教师的共识是:朱苏力根本不适合担任法学院院长职务。立即启动换届选拔,马上结束朱苏力的院长任期已经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迫在眉睫了。我们请求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做出决定,立即就法学院的问题采取相应决策和行动。我们也希望学校党委能够在充分尊重法学院广大教师意愿的基础上选任一位新的院长。



尊敬的闵书记、周校长及各位常委,时不我待,待则落后。最近温总理在其召集的教育工作座谈会中明确强调,教育改革要以教学为中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改变教育的行政化倾向。北大确立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就应当首先确立学术和教育本身的主导地位,实行大学自治,倡导学术民主和尝试建立校党委领导下的教授治学(校)体制。我们北大自始便有民主、科学、进步的传统,理应在这一改革中走在全国前列;我们很希望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法学院进行学院领导体制和学术评价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敢为北大先,取得经验,从而为创建一流大学摸索出符合我国国情并与世界大学学院管理体制接轨的先进的管理模式。但是,朱苏力的既往作为与这种改革目标背道而驰,其目前在教师队伍中的不良威信和其能力特别是亲和力也远不足以承担这样的重任。本报告所列举的事实,便是这种证明。我们期待学校党委尽快决策。



谨致



北大党委并闵维方书记、周其凤校长、各位常委



北大法学院部分教师



(签字页及主要联系人因保密考虑,只向党委办公室提交一份)



201071
这两个文件思路很乱,指责角度太杂

朱苏力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还是有些读书人单纯,不擅长讲官话,也没有行政的能力,好在顶着北大法学院的牌子,怎么搞都行。

他是前任院长、现任副校长拉上去的,好像学校里还是保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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