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2226
- 帖子
- 6753
- 精华
- 10
- 性别
- 男
- 来自
- 上海
- 注册时间
- 2008-4-12
访问个人博客
|
沙发
发表于 2010-10-17 00:37
| 只看该作者
(五)双百方针并非全为“引蛇出洞”。
1.双百方针提出的历史背景
1956年到1957年初这段时期,尽管发生了波兰、匈牙利事件,在中国却如毛泽东的估计,只是“吹皱了一池春水” ,而苏共20大则在中国知识界多少起了一些思想解放的积极影响。中国大地满园春色,表面上是一片升平胜利景象:毛泽东提前加速推行的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接连取得“决定性胜利”,天安门广场举行各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资本家敲锣打鼓;全国农业发展纲要颁布;中共中央召开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总理作报告,毛泽东号召全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全国掀起了 “向科学进军” 的热潮;国务院制定了“十二年科学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决议;1956年5月,毛泽东提出“双百方针”;5月26日,陆定一在怀仁堂发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9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开幕,作出排除阶级斗争、强调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是国内主要矛盾,要求“向自然开战”。 ( http://www.aisixiang.com )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毛泽东踌躇满志,提出了十大关系的报告,特别是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大讲大规模的急风暴雨的阶级斗争已经过去,现在的主题是人民内部矛盾,思想十分开放。当时我是直接听了毛泽东这个讲话的全部原始录音的。我是湖南人,完全能听懂,至今留下的笔记也很详细。“讲话原稿”里根本没有反右运动后补加进去的所谓“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还很激烈”和“六项政治标准”等话语。他后来还提出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毛泽东选集》第5卷456页)应当说也有意想在他的开明统治下恩赐人民民主。记得当时清华大学原党委书记袁永熙对我说:看来毛主席是想在他有生之年,做一个像唐太宗那样的“明君”,在他领导下,开辟一个超越“贞观之治” 的开明盛世。如果再联系国际上正在批判斯大林的肃反扩大化和党专政,则毛泽东这些“开明”言论,还另有谋划 :力图摆脱苏联的僵化模式,寻求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独树一帜,显示中国党区别于苏共的开明形象,大有趁机取代斯大林成为国际共产主义领袖的考虑。正如有的老干部说的,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以后,毛泽东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过去他抵制过斯大林,证明是对的,斯大林死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袖“舍我其谁”;惧的是怕中国党内也出个赫鲁晓夫。(见同上《建国以来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决定(草案)》讨论会上朱德的秘书陈友群的发言,中直机关第2组第15期简报;并见其他人发言。) ( http://www.aisixiang.com )
所以,如果说毛提出双百方针和发动大鸣大放只是 “引蛇出洞”的“阳谋”,以之说明其中有他对付极少数民主党派“右翼”人士的策略,或许适用;对广大一般知识分子而言,则并非如此。 ( http://www.aisixiang.com )
可是,党内一些思想保守的高层领导人并不理解也不习惯毛泽东有限度的开放方针,更不会洞察其中有阳谋。他们害怕放出“毒草”甚至“毒蛇”。毛泽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原初讲话中,就说对双百方针,党内“十个高级干部就有九个不赞成”。据时为人民日报副总编辑的胡绩伟回忆,他当时就知道,“在中央最高领导集团中,了解毛泽东真实意图的人并不多。难怪毛说,当时‘百分之九十五的老干部都不理解’。那时刘少奇和邓小平也被毛认为是保守的。毛批评人民日报对他的两次讲话在‘党报上没有声音’,而‘让非党报纸抓住了这面旗帜。’他表扬了《光明日报》、《文汇报》‘鸣放’得好。”(见胡绩伟:《毛泽东与邓拓之死》, 转引自08—02—04春雨博克 )毛泽东在“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中还点名批评解放军总政治部陈其通、陈沂等4位领导人写文章怀疑“百花齐放”未必能放出“大作品”,反而会放出牛鬼蛇神,从而否定 “双百方针” 的言论。毛批评说:“我看言之过早,还只5个月,如何就能有大作品?……苏联文学报也登了他们此文,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台湾喜欢钟惦霏(指钟写的《电影的锣鼓》,被毛认为是否定电影事业的成就),苏联喜欢教条主义。” (见郭存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始讲话记录)当时苏共的领导人是很反对毛的双百方针的。伏罗希洛夫访问中国时,至少两次表示对这个方针的不满,他援引匈牙利事件来警告毛。(据接待伏氏的俄文翻译李超然:《国际舞台上的新中国领导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年版,第127—128页。)赫鲁晓夫对毛的双百方针也十分反感,他指示苏联报刊不再报道这方面的内容,“我们的立场是,中国的百花运动是中国为自己内部的需要而提出的口号,不适用于苏联社会。” (《赫鲁晓夫回忆录》英文版第271页。) ( http://www.aisixiang.com )
2.毛泽东反对“避免毒草,力争鲜花”
当然,毛泽东的双百方针,的确包含有要借此暴露民主党派中的“右派”的用心。清华党委1957年4月23日传达陆定一的一次讲话,就强调了这一点: ( http://www.aisixiang.com )
毛主席说:“‘避免毒草,力争鲜花’,这句话就是最大的毒草。”群众老说我们压他。群众看不到右派。一放,右派出来,群众看到了,左派就会起来,这样可以争取更多的群众。避免毒草就会使人思想僵化。右派不讲出来还暴露不出他的面目。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不过,他这里所指的“右派”,我认为还只是前述的民主党派中的极少数被认为是“右翼” 的人士,还没有延伸到一般高级知识分子,更排除了青年学生。这有陆定一在1957年5月11日来清华大学在党委常委会上的谈话为证。我当时作为党委常委委员,参加了这次会见。开头,在蒋南翔校长向他一一介绍各位常委时,特别提到我这个基层党委宣传部长也是电机系毕业的,他还很感兴趣,因为他过去在上海交通大学念的也是电机系,笑说“那我们是双重同行。”陆定一听完南翔等汇报清华鸣放情况后,说了下面一段话(据我当时的纪录要点):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们党,政治可打一百分,军事一百分,教育只30分。
不要怕人骂,我们骂了别人那么多年,他骂一、二句就不行?我们做了一阵秦始皇,不做,阶级消灭不了。
随着建设,有文化革命,要有学问,过去我们没有。政治、军事一百分,经济初步学会,就是文化教育还不行。文化中,文艺还有一支队伍,有力量;其余就没有了。如果长期不懂,就会被消灭。 ( http://www.aisixiang.com )
队伍问题,(有)两个办法:一是青年长大,15年后,熬出个教授来;二是发展高级知识分子入党。{蒋南翔插话:清华有109个教授,其中党员10人。陆问:钱伟长为甚么还没有入党?蒋有点发窘,向陆解释了一下钱的情况。因为他和钱之间有分歧。} ( http://www.aisixiang.com )
关于整风:闹要闹烂。准备闹事,不可避免,要闹烂才好。湖南三个高中学生写信给毛主席,说如果不让考大学,我们就武装暴动。……要闹就让他闹烂。 ( http://www.aisixiang.com )
左、中、右,左派当权,中间攻,右派更攻。攻得不成样子了,中间派就会来批评了。那时就可以大团结。
教授治校,本质是不要你领导。可以让他提,不要批驳。人民日报对雷海宗(时为南开大学历史学著名教授)文章加编者注(说他的观点违反马克思主义),这是傻瓜。章乃器批评中宣部,报纸也给删去了。 ( http://www.aisixiang.com )
登出来,不驳,要搞得烂了,中间派起来讲话了,这事就有办法了,他们主持正义了。要硬着头皮,沉住气。
由乱到治,一治一乱,这就是辩证法。
不会天下大乱。农民已经走上了合作化以后,他们闹得个鸟!
以上陆定一同清华党委常委的谈话,是在毛泽东撰写《事情正在起变化》的前4天,看来陆虽然已知道毛有利用双百方针来“暴露” 或“放”出“右派”的意图,也并未完全洞悉毛的“阳谋”。因为“暴露右派”早在提出双百方针的同时,就反复公开讲过。 1957年1月毛主席《在省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18日、27日两次讲话,已经十分清楚地阐明了他鼓动鸣放的意图: ( http://www.aisixiang.com )
对民主人士我们要让他们唱对台戏,放手让他们批评。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就有点像国民党了。……民主人士的批评也无非是两种:一种是错的,一种是不错的。不错的可以补足我们的短处;错的要反驳。至于梁漱溟、彭—湖、章乃器那一类人,他们有屁就让他们放。让大家闻一闻,是香的还是臭的,经过讨论,争取多数,使他们孤立起来。他们要闹,就让他们闹够。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讲的话越错越好,犯的错误越大越好,这样他们就越孤立,就越能从反面教育人民,我们对待民主人士要又团结又斗争,分别情况,有些要主动采取措施,有些让他暴露,后发制人,不要先发制人。(《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55页。) ( http://www.aisixiang.com )
对照陆定一上面那段谈话,基本上是按毛泽东这段话的精神转述的。而此时毛心目中要“暴露” “孤立”和打击的“右派”,也不过是梁漱溟、彭—湖、章乃器等民主人士中的“那一类”居然敢同他分庭抗礼的极少数人。并不包括一般民主人士和著名教授、学生。上引彭、陆、刘的讲话中也如此。他们(彭、陆)还特别叮嘱要发展一批高级知识分子入党,要让青年熬出个教授来(陆定一),“学生中不要主动去发动(鸣放),不要让学生去整教师。”(彭真) 而且,那时只是把“右派”当着人民内部一个异己的政治思想派别或反对派,只企图从政治上把他们暴露后孤立,远没有像后来反右时当作反动派乃至反革命来严打。 ( http://www.aisixiang.com )
3.急提反右“阳谋”在于安怃党内
但是,事情并不完全以毛泽东的意志为转移。
前面说过,他认为,对双百方针,党内高级干部中本来有90%的人不赞成,而整风中动员群众大鸣大放,帮党整风,首当其冲的是地方和基层的党员干部。我们党自执掌全国政权以来,一些干部以“打天下者坐天下”自居,从毛泽东到我接触的一些中、高级干部,常常一口一声“知识分子是吃共产党的饭的,别想翘尾巴!”抱着恩赐观点,高居群众之上,还从来没有受到群众这么直接的批评、冲击、冒犯这么厉害。广大中上层党政干部当权以来对听取批评意见的民主是很不习惯的。1956年清华大学举行的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上,受当时国内外情势的影响,对学校党政领导提出了一些在当时算是比较尖锐的批评,党委书记蒋南翔在会上作了一些检查。后来他说:“我一辈子也没有作过这种检查!” ( http://www.aisixiang.com )
1954—55年在机关和学校的批胡风、搞肃反,已经很“左”了,在群众中已积压了不少怨气;平日一些干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特权思想,也引起群众不满。一到整风 “大鸣大放”的情势下,就释放或爆发出来了。1957年2月,毛泽东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时,原稿对“毒草”还看得比较轻松,“锄掉它作肥料就是了。” 不想“鸣放”出来的不只是他认定的所谓“毒草”,而被干部视为 “毒蛇”。群众批评的矛头是指向基层干部,而民主党派头面人物的鸣放则居然直冲着毛泽东,甚至包括张奚若教授这样德高望重的无党派著名民主人士也直接批评毛“好大喜功,迷信将来” 。鸣放中也有人说,“三害” 的根子“应向党中央和毛主席那里挖” (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忆 》,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版第612页。)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当时清华学生和政治课教师就写大字报要团委书记。这位书记过去很爱训人,现在反过来遭群众的训斥,就非常紧张和反感。有位水利系的副教授在鸣放会上批评一位党委副书记的生活小节问题,并要求在校刊《新清华》上点名发表,其实这不过是“小菜一碟”,却引起这位同志高度紧张,专为此事到我家要求不要照登。当时我担任宣传部长兼校刊总编辑,奉行蒋南翔校长所指示的:校刊对群众鸣放要“有闻必录” 的方针,强调要尊重教师意见,否则会影响鸣放,没有同意他的要求,但还是多少照顾他的脸面,在报道中删去了他的名字。他仍深为不满,后来反右时他成了积极的打手,并在他拟定的开除我党籍的决定中,列出一条罪状:“在校刊《新清华》报道中为右派分子掩过饰非,而右派对党的干部的恶毒攻击则要点名登载。”,可谓报了“一箭之仇” 。按“决定”中这句话的逻辑,校刊登载对党委干部的批评是“恶毒攻击”,不登(不暴露)则是“掩过饰非”,这种自相矛盾的罪状,充分反映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传统手法。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还有一些大字报要求取消党委书记们的特权(如有优待证,看病、理发优先),我当时天真地认为,这一条我们完全可以立即整改,取消优待证。但一位党委副书记却坚决反对,批评我不懂事,拍桌子骂群众是“借题发挥,企图借此打开一个缺口,攻击党的领导。”有的干部则私下埋怨、甚至骂毛主席不了解基层情况,干部受到群众鸣放的巨大“压力”,受不了了! ( http://www.aisixiang.com )
据解密的反右档案资料,5月2日到12日,全国各地召开了28250次鸣放会,群众提出372345条意见,火力多集中于基层党政干部。他们感受到群众巨大压力,很有怨气,说毛主席这样发动群众来整我们,“我们已经顶不住了!”要毛主席赶快“收”。有的地方鸣放的矛头也冲着省委。如广东环江县委书记王定,带头搞包产到户,整风中对省委提了十条意见。省委也坐不住了。(《红色纪念碑》第4章“王定、洪华与环江事件” ,反右后省委即对他们进行报复。)当时袁永熙曾告诉我:“现在毛主席收到各地雪片似地飞来的电报,都怕放乱了,想用‘乱’的情况来告急,压毛主席收。” ( http://www.aisixiang.com )
由整风鸣放转到反右,有多种因素,其中毛泽东怕脱离广大党内干部,怕批评他发动鸣放搞错了,有损他一贯“英明正确”的清誉,恐怕也是原因之一。所以他赶快大转弯,说我早就预料到了,是故意“引蛇出洞”,是“阳谋”,以示他早就有神机妙算,洞察一切,以取得党内保守势力的支持,从而消除对他发动鸣放的怨气,挽回广大党员干部对他的绝对信任和崇拜。 ( http://www.aisixiang.com )
如果说,毛提出双百方针意在塑造自己是“开明圣主”的形象;那么,“阳谋”之论则在于掩饰其失信于民、也有违全党意志搞鸣放的过错,维护自己“一世英明”的权威。如果说发动群众帮党整风是为防止腐败,坐稳江山;那么,转向反右则是害怕秀才造反,并抚慰干部。因此,可以说,反右是“以攻为守”的策略;而后来在所谓“三年困难时期”他退居二线,则是“以退为进”,让别人去收拾残局,保留其日后祭起“阶级斗争为纲”的大旗,批“形左实右”,发动文革。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谋,令人叹为观止。 ( http://www.aisixiang.com )
由整风而急转反右,还有一个缘由是基于毛泽东的多疑善变、诿过于人的秉性或权谋。据李锐回忆1959年的庐山会议期间,毛的秘书田家英同他私下议论毛最多的是“主席任性,有些想法变化太快,易生反复,今天(你)跟上去了,明天就挨批。还喜欢别人写检讨,有时为达到某一目的,甚至不择手段。反右前,为鼓励鸣放,当时批评了来自党内的阻力。在批发一文件(或同民主人士谈话时)举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家英的例子。田(对李锐)说,“没有这回事,我根本没有反对过鸣放。这是不顾事实,借题发挥。这种例子不是个别的。”(见1980年党内讨论若干历史问题决定草案会议第10组第14期简报)李锐还说,在庐山,毛泽东7月11日找他和周小舟、周惠三人谈话,还较融洽,承认1958年有些事他有责任,如提倡敢想敢干,也有的是胡思乱想,引起唯心主义,因此不能全怪下面和各部门。否则人们会像蒋干抱怨“曹营之事,难办得很!”……谈到他“自己常是自己的对立面,上半夜和下半夜互相打架。”似乎有自省之意。 (见同上)可没过几天他就大反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57年由鼓励鸣放突然转到反右,何尝是早有“引蛇出洞”的预计和谋划,不也正是这种翻云覆雨、任性生变的手法吗? ( http://www.aisixiang.com )
当然,毛想利用双百方针暴露民主党派(特别是民盟和农工民主党)中的极少数“右派”,确如前述是早有预谋的。但对大批民主派知识分子的鸣放实施阳谋,则是自5月15日写《事情正在起变化》这个党内指示才有此创意。正是出乎意外地发现,事情并非他原来企望的那样,把群众的矛头引向他要排斥的高层异己势力;相反却直接冲着他本人和党的执政地位而发,所以才说事情起了“变化”,实际上是他主观估计和谋略上起了大变化。像储安平等人居然胆敢挑战党的领导权,甚至暗讽毛泽东是“小知识分子领导大知识分子”,直接触犯“圣上”的尊严和心病,所以非给这些“吃共产党的饭”而自命清高,明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却还自诩“士可杀不可辱”的知识分子一点颜色瞧瞧不可! ( http://www.aisixiang.com )
据1961年民盟中央公布的内部统计,民盟共划右派5173人,占民盟盟员总数的15%。民盟中央一级共划61人,占民盟中委和候补中委委员总数的33.6%.(参见章怡和:《泪祭罗隆基》,转引自五柳村网站2007年4月26日) ( http://www.aisixiang.com )
至于就清华大学的整风鸣放阶段而言,党委书记兼校长蒋南翔及其他领导人,直到5月中旬,也只知道要整风鸣放,而不知什么阳谋。清华党委是1957年5月9日召开党委领导核心和行政处级以上干部联席会议,决定开始整风鸣放的。(见《新清华》1957年第181期报道)会上,蒋南翔说,现在是要“放”,召开各种类型的会,党委应当自觉地置于内外夹攻的环境中,听取和吸收群众意见,开思想上的矿,沙里也可淘金。还指示校刊“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言论)不登” (这表示并无心要“暴露”视为敌人的 右派)。经党委领导人审定的《新清华》发表的会议报道中,也说要“通过‘放’来揭露学校工作中的矛盾和解决矛盾,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可见并不知道要“引蛇出洞”的阳谋。 ( http://www.aisixiang.com )
到5月17日(此时已是毛泽东写《事情正在起变化》的后2日),清华党委扩大会议,蒋南翔发言还要求党员干部 “要准备(接受)狂风暴雨来洗刷一下,对领导的要求要严格一些。”他当时是党中央候补委员,加上他同彭真的密切关系,本是可以通天的高干。但此时他也并不知道毛泽东有什么“阳谋”。由于处在学校第一线,对发动群众帮党整风,矛头对着自己,感到有压力,怕放乱,因而心存疑虑,以致到5月中旬以前,不大放手动员鸣放。到毛泽东写《事情正在起变化》正式决定反右以后,毛见蒋执行其“阳谋”不力,曾派他的一位秘书来清华,转交其“圣谕”,批评清华“放得不够”。蒋这才于5月24 日急忙亲自到学生食堂广播室,号召全校师生大鸣大放。 ( http://www.aisixiang.com )
24日,清华出现第一张大字报,很快大字报遍及全校。26日,北京大学29人来校串连,出现了自由论坛。
在正式开展反右斗争前若干天,同各地部署一样,清华大学领导对其所亲信的干部事先“打招呼” ,让他们得知毛的反右方针和部署,一要他们对“右派进攻” (群众批评)“硬着头皮顶住”;二要他们紧急行动起来,选定对象,千方百计动员他们鸣放,将他们的发言中一时冲动的过激言论,断章取义、摘其所要地指令校刊登载,以便扩大战果,“暴露”更多的“右派”。这时才是有意识执行阳谋。(而置身领导人亲信圈子之外的我,既未蒙“打招呼”, 也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公开表示不满和抵制这种“故入人罪” 的策略,而在反右时落得一个“坚决抗拒党中央暴露右派的方针” 的罪名。(当然,这也是为了便于向毛泽东交待:清华之所以被批评“放”得不够,是因为清华党委内部出现了像袁永熙和郭道晖等抵制中央“暴露右派”方针的右派分子。) ( http://www.aisixiang.com )
刚开始反右时,清华一些干部对这种180度的大转弯还没有思想准备,甚或有抵触,“反击右派”不力。此时,就将他们分批召到市委,由市委常务副书记刘仁直接出面做思想工作,动员反右。 ( http://www.aisixiang.com )
对于那些不理解或反对双百方针和鸣放的90%的中央委员,以及省级以下的地方党政官员,对反右的决策则大多数是赞成的。因为“双百”的民主威胁了他们“个人说了算”的传统格局;反右的打压则是维护和巩固各级干部的权势地位的(这与文革只是大树特树毛泽东大权独揽的绝对权威,而打击、剥夺各级领导干部、“走资派”的权力有很大不同),因而基本上很少有抵触和反对的。党夺取政权后,许多干部的心态是“打天下者理所当然坐天下”,所谓“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被理解为国家一切资源都属共产党所有,必须听共产党的话,否则就是反党。(其实相反,中国共产党并无独立的党产,其活动经费不是靠党员交纳的党费,而是几乎全部从国库支取的,所以恰恰是共产党吃人民和国家的饭。)那些不得人心、受冲击较大的干部,更觉得你们知识分子吃我们党的饭,居然胆敢批评我们,真是“右派翻天” !他们闻讯要反右,立即由满怀怨恨转为兴高采烈,如同获得解放,摩拳擦掌,准备反右立功,一泄整风鸣放中受批评冲击之恨。以致彭真也发出警告:“别把尾巴翘得比电线杆还高!” ( http://www.aisixiang.com )
当然,也有像我这样不识时务,抗拒阳谋、抵制反右的基层干部。6月7日,即反右前一天,蒋南翔校长找我到他家里谈话,其他5位副书记也在座,他们是党委领导核心。把我一个人找去,是因为第二天《人民日报》要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拉开声势浩大的反右大潮。他们要求校刊立即紧跟,争取主动,转入对“右派”的反击。蒋南翔说:“这次鸣放,是一场阶级斗争。”说钱伟长等人的“理工合校”、“教授治校”等主张,意在夺取党对教育的领导权,物理系何成钧教授说“毛主席的太阳没照到清华园” ,这些都是右派言论,《新清华》应该开始反击。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却说,明明是我们自己发动群众、动员群众帮助党进行整风,一下子怎么变成阶级斗争了?虽然也有人在二校门贴反动标语,这是极个别的,不能说整个运动是阶级斗争。钱伟长、何成钧等教授的言论可能是片面、偏激的,但这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对我们的工作或对党员干部个人提意见,至少何还是拥护毛泽东这个“太阳” 的,怎么就是反党呢?说成是反党,我想不通。一位副书记辩驳说:“党组织是由党员组成的,没有党员怎么会有党组织、党中央?所以,他们是通过反对党员来反党!”书记们轮流发言,做我的工作,批驳我的观点,从上午10时辩论到下午2时,午饭也顾不上吃。同我整整谈了4个小时,也没有作通。最后我还明确坚持提出两点意见和一点声明:一是不应当把整风鸣放定性为阶级斗争;二是“双管齐下”,首先应该是整风,应该接受群众合理的意见,“边整边改”,才能表明我们整风是有诚意的,才能团结大部分中间群众;而不应该首先是反右。一点声明是:说钱伟长,何成钧等教授是右派,我保留意见。我说,“一二九运动”中钱伟长骑自行车到南京请愿;何成钧是于光远的同学,也是民先队员,解放后他还翻译出版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我认为他们是爱国的(后来在划我为右派的决议上,这句话变成“郭道晖居然赞扬右派是爱国的”。)我还主动表示,既然我还搞不通,不宜继续领导《新清华》工作,请党委另派其他同志。当场南翔决定改由一位副书记直接主管。(好样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4个小时的辩论,以一对六,颇有“舌战群儒”的味道,这就是我被定为“顽固坚持反党右派立场” 的根据。这也多少反映了党内并非都同毛泽东的阳谋沆瀣一气。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三、导致反右严重罪错的理论根源
导致反右的大劫难,应当说还有更深刻的理论根源。
所谓“两类矛盾论”
长期以来,毛泽东发明的这个理论被抬高为马列主义的重大发展。诚然,人们长期只知有敌我阶级矛盾与斗争,而且错误地认为这个矛盾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越来越尖锐化。斯大林就说过:“社会主义越深入,阶级斗争越尖锐。”而不承认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强调日后应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并以正确处理这一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原也可说是毛泽东的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理论建树。如能按照党的八大所确定的路线与对主要矛盾的认识去贯彻执行,中国社会的面貌也必将大为改观。 ( http://www.aisixiang.com )
当时在清华党委学习、讨论毛泽东关于两类矛盾的原始讲话时,我曾提出“自新中国建立,土改、镇反、抗美援朝三大运动胜利完成起,就应当说是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 。理由是革命战争已基本结束,反动阶级的残余也已基本消灭,剩下的民族资产阶级解放初期属于“四个朋友”(即国旗上的四颗红星)之一(到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也已“消灭” )。至于大学内部,“解放后我们即取代国民党政府接管了学校,即已是人民的大学,学校的统治者是人民政府和共产党,绝大多数师生员工都是知识分子,即使有个别隐藏的特务或历史反革命,也不可能是主导的。所以,清华大学更应是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可是在反右批判我时,说这种观点表明郭道晖“近年来受修正主义思想侵蚀很深”。在通过开除我的决定的党支部会上,党委第一副书记说:“郭道晖常自夸能独立思考,思想活跃,但是没有阶级分析观点,去年学习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就认为‘现在主要矛盾是领导与群众的矛盾’,认为学校从解放以来就只有人民内部矛盾,否定阶级斗争;在受到批判后还一直坚持自己的错误观点。……不听党的话,就非摔跤不行。” (见同前《新清华》1958年2月11日报道,此处引自该刊原清样)。 ( http://www.aisixiang.com )
但是,使人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刚刚讲过要正确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出三个月,就发生新中国历史上最严重地混淆、颠倒两类矛盾的“反右”事件,把本属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当成敌我矛盾,把55万或几百万知识分子当成异己分子、敌人、反动派整肃了呢?一些论者大都把这归结为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及对这种形势严重性的过份估量,这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但“两类矛盾” 理论本身是否就存在误区,导致了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敌我矛盾的重大错失呢?人们很少作这种思考。 ( http://www.aisixiang.com )
社会矛盾是多样复杂的,而且随着革命胜利,人民政权的巩固,阶级斗争退居次要地位,人民内部矛盾不仅日益突出起来,而且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两类矛盾”的理论只是从政治上对社会矛盾的粗略划分,并不能完全覆盖社会矛盾多元的局面。敌我之间,总还存在第三者“友”或中立者。在敌我之间还存在广阔的灰色空间。可能他们并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甚至不拥护社会主义,但他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就不能把他归入“敌人”一边。从法治观点看,政治上两类矛盾的划分,并不能反映与代替法律上不同主体与行为的区别。社会生活中有些矛盾既非敌我性质,也不好简单地以一个“人民内部矛盾”来概括。如人权、公民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不分敌我的,不能因为当事人一方是“敌人”,就一概剥夺其应享的人权和民事权利以及诉讼权利。即使是刑事罪犯,也不能简单套用“两类矛盾”来处理,去分清是“反革命强奸犯”,还是“人民内部强奸犯”。杀人犯虽有出于政治谋杀者,更多的是图财害命或情杀、仇杀,后者就不能归入“敌我”矛盾;但也不能说,他把别人杀了,还称他为“人民内部的杀人犯”。法律上的“矛盾”只有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等等的区分。所谓的“右派”,其言论是否应受行政处罚还是刑事惩罚,不能以反右后在“正处”一文中添加进去的6条弹性极大、界限模糊的“政治标准”来衡量,只能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两类矛盾的划分,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对政治斗争形势作总体估量,有其理论价值;用之于具体划定“右派”并据以判罪,是很难不出偏差、不“扩大化” 的。至于1958年初在“处理右派” 阶段还有所谓“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所谓“推一推就过去了;拉一拉就过来了。”划右派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决定于执政党的“一推一拉”之间,岂非儿戏? 可见,“右派”这顶帽子是可以任由主其事者出入其罪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所谓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即对一些右派只作降职、降薪、劳教 等行政处罚,名义上没有剥夺其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所谓给选票和饭票;实际上,戴上“右派” 帽子以后,就永世不得翻身,政治权利事实上全被剥夺,很多人被流放劳改,不少人冤死狱中或饿死荒原。即使摘去了右派帽子。仍然称为“摘帽右派”,在文革中再度受到更残酷的虐待。这种处境直到20年后的改革开放时期,才得改变。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两类矛盾” 论除了对社会矛盾性质的划分过于简单化绝对化外,对处理矛盾的方法也是简单化,即强调对敌人是用专政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问题则只能是“民主的即说服的方法,而不是强迫的方法”。(毛选5卷第371页)这也是对法制及其方法特点的蒙昧。从法治眼光看,对敌“专政”固然是强制性的;对人民内部矛盾,除思想矛盾外,只要涉及民事、行政纠纷,更不用说刑事犯罪,其最终司法处置办法都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不是靠民主“说服”、靠思想教育解决,而是给以人身或财产的制裁,甚至即使属所谓“人民内部矛盾”,有的却罪可处死。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或许正因为误把民主的说服的方法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标志;因而,反过来,凡需给以强制性的制裁的,或矛盾激化而采取对抗形式的,就归属于敌我矛盾了。以致长期以来,把凡是具有异见或过激思想行为的人,以及凡是罪犯,都当作“敌人” 。直到以拨乱反正为标志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仍然只是提出“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不是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http://www.aisixiang.com )
在和平时期,敌我界线本就难分,也不存在与生俱来的敌人(如解放初期遗留的历史反革命分子);任何人非经法院审判,不能擅自认定是罪犯,更何谈是否敌人。把社会矛盾简单化为敌我“非此即彼”的政治上两类,又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正是导致反右无限地、绝对地“扩大化”的理论根源。 ( http://www.aisixiang.com )
(二)所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
党的八大决议和毛泽东“两类矛盾论”的原始讲话本来都扬弃了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强调国内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可是为了给反右制造理论根据,毛泽东在1957年7月反右高潮中正式发表的这个讲话全文和在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却添加了阶级斗争的说辞,宣称“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 (毛选第5卷第389页) “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方面,我们还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我们同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还要进行长期的斗争。……凡是错误的思想,凡是毒草,凡是牛鬼蛇神,都应该进行批判,决不能让它们自由泛滥。”(毛选第5卷第417页)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这些论断就成为反右派运动的理论依据。
毛泽东是善于借阶级斗争理论来压制和迫害知识分子的思想言论自由的。他把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定性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把他们所追求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一概冠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帽子,把在运动中善意地对党提出批评的知识分子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进而把“右派分子” 界定为“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毛选第5卷第438页),把维护党的政治特权、领袖专政而镇压知识分子的违宪行为,说成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实质上是封建专制的统治者镇压民主知识分子阶层的斗争);在经济上已经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为了搞反右派斗争,又把它说成是 “一个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构成了反右派和其他政治运动以及一切文化专制主义的理论基础。这完全歪曲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理论。 ( http://www.aisixiang.com )
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本来是无产阶级和一切被压迫被剥削阶级争取解放的理论武器。而在革命胜利夺取政权以后,按恩格斯的理论,应是使阶级斗争缓和。他指出,国家之产生,就是为了使“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 的力量,“ 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转见列宁《国家与革命》)毛泽东则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使阶级斗争缓和,而且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在经济基础已消灭了剥削阶级以后,还要把阶级斗争扩大到“意识形态领域里”,使之成为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以便打击和镇压追求民主自由的知识分子。 ( http://www.aisixiang.com )
按马克思的理论,阶级斗争只是指被剥削阶级同剥削阶级之间阶级对阶级的政治斗争。任何非对立阶级间的矛盾冲突,都不能归结为阶级斗争;任何非政治性的斗争也不是阶级斗争;即使是对立阶级间个别分子的矛盾,如资本家与工人的经济纠纷,就不都是阶级斗争;意识形态里的矛盾冲突,更非都是阶级斗争,其中较多的是真理与谬误、先进与保守以及不同学派、不同思想、艺术流派之争。不同阶级意识形态只要不是作为政治斗争的组成部分,就不属于阶级斗争。它们既有互相排斥的方面,更有相互借鉴与继承的方面,并非势不两立的阶级斗争。在出现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的时代,社会上并非只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斗争,许多都是非阶级的社会矛盾与社会斗争。即使有些制度、思想、理论、 概念、命题是先由资产阶级的政治家、理论家提出或实行的,如人权、自由、平等、博爱、法治、宪政、民主、权力分立与制衡、司法独立……等等,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不能将它们说成是“姓资”而加以否弃、批判、讨伐。 ( http://www.aisixiang.com )
可见,毛泽东将知识分子冠以“资产阶级”的贬称,是违反和歪曲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的,只是借此把几百万知识分子打入另册,消除这些有独立思想和自由精神的精英对封建专制统治的威胁。此后,凡是要肃清异己势力,毛泽东无不祭起“资产阶级”的帽子,诸如把彭德怀作为 “资产阶级革命同路人”、“资产阶级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来打倒,断言“庐山出现的这一场斗争,是一场阶级斗争,是过去十年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对抗阶级的生死斗争的继续。”为了打倒威胁其绝对权威地位的刘少奇等人,又发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党内资产阶级”等头衔,加冕于其政治对手,提出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其实这都不是什么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而是极权专制的统治者镇压民主自由知识分子和党内异己势力的权力斗争。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三)所谓 “反党”
对右派的定性,最后是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派”(少数“极右分子” 还被当作“反革命” )什么算是反党?反对党的缺点错误也是反党吗?批评“党天下”是否等于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党是否就等同于反革命?这些问题是一直未能澄清的。这也是反右“扩大化”的另一理论渊源。 ( http://www.aisixiang.com )
反右时,几乎凡对党委、党支部提批评性意见的多被批判为“反党”,更不要说批评毛泽东的“党天下”了。
1.对某个党组织或党员干部的批评,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
前述清华物理系一位教授说“毛主席的太阳没照到清华园”,批评校党委领导人一手遮天,被批为是严重反党反毛主席,大逆不道。其实他只是批评清华的个别领导人,怎么就是反对整个共产党呢?那位副书记的理论解释是:“党组织是由党员组成的,没有党员怎么会有党组织、党中央?所以,他们是通过反对党员个人来反党!” 这是把组成政治共同体(政党)的个人和部分的性质,等同于整体的性质,是违反系统论的。正如房屋的性质不能等同于构成房屋的砖瓦性质一样。 ( http://www.aisixiang.com )
批评“党天下”就是反党吗?
可以说,“党天下”理论的最早创立者是列宁。他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 》一书中说,社会是由群众组成的,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领导的,政党是由领袖集团支持的,这样从群众到阶级到政党到一党专政,斯大林更发展为领袖个人的专政。 ( http://www.aisixiang.com )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罗莎·卢森堡,当时就曾批评列宁把无产阶级专政等同于党专政、领袖专政。她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阶级专政,而不是一个政党和集团专政。——这是一种以人民群众最积极地和不受限制地参加政权、以无限民主为基础的最广泛、最公开的阶级专政” , “这种专政必须是整个阶级的任务,而不能由少数领导者以阶级斗争的名义来把持。——也就是说,它必须通过群众的参与一步一步地进行;它必须处于群众的直接影响下,为完全公开的活动所控制;必须是人民群众的政治训练机会日益增多的产物。”(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1940年纽约版第52-56页。转引自赖特·米尔斯编《马克思主义者》,商务印书馆版。) ( http://www.aisixiang.com )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也曾坚决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主张建立联合政府。解放初期,国家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委员、各部部长副部长中都有民主党派人士,并非一党的“天下”。邓小平早在1941 年就批判“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的错误,认为是“‘以党治国’是国民党的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它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 (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1-12页) ( http://www.aisixiang.com )
储安平等批评“党天下”,无非是反对共产党一党君临天下,高于一切,是有挑战共产党独享执政权的意思。但这同卢森堡、毛泽东、邓小平对党专政的批评,在实质上并无多大差别。“党天下”也就是“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的另一种说法。 ( http://www.aisixiang.com )
问题还在于,批“党天下”还只是一种政见,没有以暴力或煽动暴力推翻政权。
再则,党的执政地位不是天然的、世袭的,而是要经过人民选举而得到授权的。即使新中国是共产党“打下的天下”,也要经由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组成的政治协商会议在建国前夕正式选举,确认和授权共产党的领袖为国家领导人,共产党才在程序上取得执政的合法地位。1954年宪法及以后各次修宪,虽然在序言中肯定了党的领导,但并没有规定中国共产党必然或当然是执政党。领导党并不必然就是执政党。解放前我们党是革命的领导核心,就并非全国性的执政党。 ( http://www.aisixiang.com )
改革开放后1991年我曾发表过一篇论文,指出党的领导权不能等同于国家权力,党中央和地方党委不是高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更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党的执政地位不是天赋的权利,也不是一劳永逸的” 。(见郭道晖:《权威、权利还是权力-----党与人大的关系的法理思考》,载《法学研究》1991年第1期)当时有的人承受不了这种观点,写文章批判我的这些观点,说是反对党的领导。现在后面这句话几乎原样地写入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议里边(“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 )。曾庆红在他阐释这个决定的文章中还特地援引了这句话,说它“精辟概括了我们党的历史教训” ,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也援引这句话加以强调。只因为我早说了11年而被批为“离经叛道”。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们共产党如果不克服日益严重的腐败,不肃清 “以党治国 ” 、“党权高于一切” 的遗毒,不立新功的话,就有亡党的危险,苏共不是从执政党地位下台,成了在野党了吗? 国民党不是也被赶下来了?这是有前车之鉴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四)所谓“右派也有错误”
这是为 “反右扩大化”而强辩的一个理由。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那场也是“史无前例”的“阳谋”大劫难中 , 说错话、做错事,恐怕谁都难免。何况, 在任何政治运动中, 也总会有个别坏人混杂其间。 ( http://www.aisixiang.com )
问题在于, 从绝大多数人和从总体上考量,有必要分清几点:
1.言论自由就是有说错话的自由;错在反右,不在所谓“右派”言论
反右派运动是建国以来毛泽东和执政党犯下的全国规模的大罪错。不仅对人民、对国家而且对党自身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害和后遗症。从当年被划为“右派”的人 99.99%以上都已被“改正”了看来,反右显然是反错了。可是,纠正冤假错案时,对“右派”不说“平反”,而说“改正”,是一个有意模糊的概念。它可以误解为 “右派”已改邪归正,初期甚至称之为“改正右派”,如同称“摘帽右派”一样,又给戴上一顶新帽子。明明应是党“改正”了将人民和同志划为右派的错误决定,有些人却把“改正”解释为对右派给予“宽大处理”,并反问道:“难道右派就没有错误吗?”以此来为自己的错误辩护。 ( http://www.aisixiang.com )
当年被批判的所谓“ 右派”言论, 除了大多数属于无中生有, 捕风捉影, 罗织罪名, 无限上纲,和以对当错, 是非颠倒者外, 说得上是“错误”的, 多是某些批评性言论和意见中有偏激或片面性。如果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和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权利来看, 言论自由本来就是允许有讲错误言论的自由, 否则只能讲某个权威或领导人认为正确的话, 就不叫自由了。何况被认为错误的言论,往往是当时尚不易为人们理解的“ 超前”思想或难于接受的逆耳忠言。大多数响应党的号召、帮党整风的党内外同志, 都属于后者。 ( http://www.aisixiang.com )
2. 两种错误孰轻孰重?
即使 “右派”有错误,比之把自己的同志和人民整成敌人,(不是个别人, 而是55万或317万!) 使之20多年备受精神乃至肉体的折磨, 甚至家破人亡,并且使新中国从此几乎国无宁日, 直到引致一场空前的浩劫, 哪一种错误更大,更可怕, 后果更严重呢? ( http://www.aisixiang.com )
清华划了571个右派,其中大多数是20来岁的学生,他们一生宝贵的青春从此断送,有的因而在文革中遭到更严酷的迫害致死。学生中的“右派分子”很多被投入北京草岚子和半步桥等监狱,或流放到黑龙江兴凯湖等劳改农场,或遣送河北清河及北京三余庄等劳改营中度过半生。许多不堪虐待者早已埋骨异乡。学生孙宝琮(前述《庶民报》的主编)因贴小字报反对神化毛泽东,坐牢22年。一个学生姓“党”名“治国”在校刊上发表要求改善党的领导、反对以党代政的文章(他这个真实姓名还被党委副书记胡某误认为是作者故意用来讽刺 “党天下” 而用的笔名,而质问我这个主编怎么连这点也看不清,大加问罪。)并在清华全校批判“右派分子”钱伟长、黄万里(水力学专家,因反对修建造成水害的三门峡水坝而罹罪)两教授的大会上,上台为钱、黄辩护,被定右派,遣送劳改,后升级为反革命,判死刑,侥幸未被执行。 印尼回归华侨学生冯国在鸣放时发表演讲,控诉在肃反中对他的迫害,划为右派后在数个劳改营渡过几十年,曾判死刑,因是华侨得免执行。 学生张心涛、刘雪峰二人本是身高体壮的小伙子,划右后被发往清河劳改三分场,那里“犯人”多数是清华、北大、钢铁学院、航空学院的学生“右派” ,在“大跃进” 的大饥荒中期间,张、刘和其他300余学生右派被迫枵腹春耕,几乎全部在夏季之前饿死。电机系学生陆浩清划右被开除、劳教,遭恋人抛弃,不堪劳改农场虐待而发疯,三次自杀终于成功。(见清华1968级毕业生丁抒写的《阳谋》,转引自周启博:《教育不应是一党私产》,载“天益博客”,2006-8-26 ) 物理教研室教授徐璋本因建议“取消用马列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被捕入狱,死于劳改营。建筑系教授程应铨划右后妻子离婚另嫁,文革中再受折腾,万念俱灰,投清华游泳池自尽。…… ( http://www.aisixiang.com )
至于有的老干部,如本文开头所讲的清华大学两位党委常委之死和前党委书记袁永熙的遭遇,已见一斑。而袁的结发前妻陈莲同志则遭遇更惨。这位蒋介石的政治大秘书陈布雷的女儿,解放前同反动家庭作革命的决裂,加入共产党,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957年因她是团中央的高干(少儿部长),被迫同其革命的伴侣、“右派”丈夫离婚。文革中又因受他丈夫和她父亲的株连,遭残酷批斗,其子女又被迫同她这位被诬为“混入党内的特务”的革命妈妈“划清界限”而“决裂”。她遭此天大的冤屈,举目无亲,孓然一身,走投无路,最终绝望地和自己的人生决裂------在上海跳楼自杀。在这四个“决裂”中,前一决裂需要有多么大的革命大义和勇气;后三个“决裂”,其悲情更是撼天动地! ( http://www.aisixiang.com )
面对反右导致的这种种悲惨的结局,只要本着社会良知作一下换位思考, 就不致去求全责人,而会反躬自省。更不要说应当从反右运动给党和国家的命运所造成的巨大损害上作反省了 。 ( http://www.aisixiang.com )
四、反右的政治与法律责任
反右不只是重大错误,而且是违宪违法的罪行;也不只是某个人或一些人的失误,而是由以毛泽东为领袖的执政党和以他为国家主席的政府施行的国家行为,国家及其领导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政治与法律责任。 ( http://www.aisixiang.com )
从法治观点看,将无罪公民“划”为人民之外的“右派”, 当作敌人或罪犯处理, 剥夺其政治权利, 有的还剥夺其人身权利, 投入监狱, 至少是犯了过失罪, 是要受法律追究的,作为党政领导人,应当承担国家责任,对受害人进行政治道歉和国家赔偿。 ( http://www.aisixiang.com )
至于那种狂风暴雨的反右大批判,则是在执政党的指使下群众性的诽谤运动(文革中更如此),从民事权利上说,是对公民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应当陪礼道歉, 恢复名誉,赔偿被害人的物质与精神损失(执政党在“改正”划右错误决定后,至今连对被错划的人所作降级或开除等行政处罚而剥夺的原有工资,都未予补偿,其他物质与精神的赔偿就更无从谈起了)。 ( http://www.aisixiang.com )
从程序上说, 不经司法机关审判, 仅由基层党委依据党的内部文件(如《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 以“党法”代国法,由党委、党支部决定,就作出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的处罚,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越权行为。至于不许“右派”辩护、申诉,更不许翻案, 完全剥夺了这些人的诉讼权利,都是违法侵权行为。20年来都不许甄别 ,更是历次政治运动没有过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这里不妨讲讲我的经历。记得1957年7月清华党委批判我的所谓 “右派” 言论,并与前党委书记袁永熙同被点名在人民日报和北京日报发表揭批报道后,7月下旬党委书记蒋南翔和另几位副书记曾找我和周寿昌谈话,当时明确说明我们只是属于“思想认识问题” ,还继续给我们安排了工作。但到1958年2月,全国正式处理右派时,再次找我们谈话。蒋南翔说,现在不得已要划你们为右派,本来想挽回,所以批判你们后仍安排了工作,想看一看(可能既指看我们的态度表现,又是看中央的政策)。说他问过小平同志,这么一大批党内右派,都要开除,将来怎么办呢?邓小平讲:“第一,党员有右派言论的,一律开除出党,哭鼻子也不行。第二,开除以后,将来还可以重新入党。”(记得处理右派时,人民日报发表过一篇习仲勋同志的谈话,其中公开提到党内右派开除党籍后,改造好了可重新入党。想必也是以邓小平的指示为据。)这就是说,你们两位开除以后,还可以重新入党。现在只有把你们开除,“党委的旗帜才能举得高” ,其意不言自明,实际上是给我们谈一个条件,答应我们还可重新入党,希望我们配合,不使党委为难(隐含的意思是好向上面交代,保住党委。事实上,在鸣放紧张阶段,常委中就有人建议“抛出一个党委干部” ,以缓解群众对党委的巨大压力)。还说党对你们是了解的,过去你们也为党作了许多工作,开除后不会就抛弃你们的,工作上会作出安排。(见我保留的这次谈话记录) ( http://www.aisixiang.com )
他这样说,后来也确实这样做了。我1958年2月补划为“右派分子” ,才一年多,1959年10月宣布给我摘了帽子。1961年,清华党委就给我办理重新入党的手续,北京市委副书记刘仁还派了一位组织部干部赵斌同志来清华和我谈话,意在批准我重新入党。刘仁在解放前是北平地区地下党的领导人,解放初期我担任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工作期间,经常到市委汇报工作,他也了解我们这些年轻人没有什么反党野心,都是从参加地下党干过来的。但过了不到一个月,蒋南翔传话说:“对不起,我们打了报告给中央了,政治局决定,右派一个也不许甄别,党内右派一律不得重新入党。”看来邓小平原来的许诺,到毛泽东那里不灵了。1978年我通过彭珮云同志(她担任清华地下党总支领导人时是我的战友)向蒋南翔递交我要求平反的申诉信。不久她转达南翔的回话,说碍难办到,“郭道晖做一个党外布尔什维克也可以嘛。”这可能是担心给我翻案,引起连锁反应。(他起初是坚决反对给钱伟长和袁永熙“改正”的。)1979年王汉斌同志调我到全国人大新成立的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南翔的夫人后来也和我同事,她很善意地向我转达南翔的话说:“57年不是南翔、而是康生要划郭道晖为右派的。”这我可以理解。的确,康生曾插手清华的反右。他曾在当时的公开讲话中点名指斥清华政治课教师“全军覆没”,以致该三个教研组三位主任、党支书和近三分之二的教师被划为“右派”或以“右倾”名义受留党察看等处分。不过,康生怎么知道清华有个郭某人及其“右派言论”呢?我能理解蒋校长当时确有难处。他过去并非极左的人。他在清华多年,也力图对那些干扰正常教育秩序的政治运动有所抵制。早年在延安还曾上书中央对抢救运动表示异议。对清华在蒋南翔主政下竟划了571个右派,他的老同学、老战友韦君宜在她的《思痛录》中也表示不可理解,有所非议。因为她一贯认为蒋南翔是比较持中的。对钱伟长被划为“右派” ,韦君宜也有过质疑。她在《思痛录》里写道: ( http://www.aisixiang.com )
“他〔蒋南翔〕早在二十几年前就提出反对‘抢救’运动,在这次反右运动中又曾尽力保护过我,但是他却手下无情地划上钱伟长。这是为什么?他说过钱伟长这个人不怎么好,可是不怎么好不等于右派呀!是那种全国的政治形势使人都不能自保,亦不能保朋友了,还是等着将来再甄别他?可是25年未予甄别。对此局面,我代老蒋解释也解释不出来了。” ( http://www.aisixiang.com )
话说回来。迄今,执政党对绝大多数“右派”只采取了所谓“改正”措施,而没有以党和政府的名义,向被错划的公民、党员正式道歉和赔偿。这本是同作为法治国家的政府和作为要“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所应担当的政治责任和应当具备的政德不相符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国家是否可能犯错,甚至犯罪?这在历史上理论上曾是有争议的问题。如所谓“君主无过错”。也有所谓共产党一贯正确,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是天然为人民服务的。世界历史的实践包括苏联和我国的历史教训,已经打破了这种神话。 ( http://www.aisixiang.com )
国家的罪错要不要由国家承担政治责任和赔偿责任?现代民主的文明的国家已日渐确认因国家行为而产生对社会、对公众、对个人以及对国际社会的损害,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要追究政治与法律责任,而且国家领导人也要承担国家责任。 ( http://www.aisixiang.com )
承担国家责任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政治责任,由国家领导人进行政治道歉,对外向受损害的国家、对内向受损害的人民道歉,或者辞职;二是法律责任,由国家对受物质或精神损害的人给予经济赔偿。(政治道歉也可以说是一种政治或精神补偿。)即使政府没有过错,而是为了多数人利益而连带使另一些人或某个人遭受损失,国家也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因为,如果不是出于本人的道德自愿,任何个体在法律上没有为集体利益而牺牲或放弃自身权益的义务。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伦理。 ( http://www.aisixiang.com )
关于承担国家政治责任,二战后一个最著名的事例是,前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1971年访问波兰时,在被德国纳粹杀害的波兰人的纪念碑前下跪。勃兰特在上世纪40年代曾是参加抵抗纳粹活动的青年,30年后当了德国总理,却代表德国向被自己的前任杀害的受难者下跪,他说这样做“不仅是对波兰人,实际上首先是对本国人民”,“承认我们的责任,不仅有助于洗涮我们的良心,而且有助于大家生活在一起。”这一勇敢的承担政治责任的行为,为国家领导人承担国家责任和进行政治道歉开启了良好的范例。此后,法国总统希拉克为在德国占领法国期间法国人帮助迫害犹太人的行为道歉。1993年,俄国总统叶利钦为苏联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道歉。1993年、96年、97年,南非总统克拉克数次为南非白人统治时期的种族隔离政策道歉。1997年挪威国王为挪威政府对闪族少数裔民族的压迫道歉。1997年英国首相布莱尔为土豆饥荒饿死无数爱尔兰人而道歉。(转引自《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 序言》,博大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2页。) 菲律宾后任总统对前任马科斯总统独裁时期镇压人民的罪行,向人民道歉。韩国总统也曾因国内某座桥梁折断死伤不少人而向国人道歉,韩国总理还表示以辞职承担政治责任。至于近年发生在欧美国家的恐怖事件、飓风水灾造成民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等等,该国首脑大都承担政府防备、救济不周的政治责任,向人民道歉,有时全国还下半旗为死难者致哀。 ( http://www.aisixiang.com )
有的国家或地方领导人甚至为几百年前国家的罪错道歉。如美国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议会通过决议,向200多年前该两州贩卖人口和实行奴隶制度表示“极为遗憾”,认为此举将有利于采取措施“消除奴隶制度至今对人们的影响”。在澳大利亚,1998年人权组织发起设定每年5月26日 为“国家道歉日”,以反省18世纪70年代被英国殖民者掠走10万土著儿童的罪行(抓去英国白人家庭进行所谓“欧化教育”,图谋从思想文化上征服土著人 ,他们被称为“被盗窃的一代” )。 ( http://www.aisixiang.com )
即使在我国台湾,马英九在他参加上世纪五十年代“政治受难者”的“秋祭追思会”上,曾以其时任国民党主席的身份,为当年国民党当局镇压人民的“白色恐怖”,郑重地三度向受难者公开道歉。他说:“虽然那时我还是小孩子,但既然现在身为国民党主席,就必须承受国民党过去的责任。”(据中新网2005年10月31日报道和龙应台:《国民党的反省》,2005年4月24日)2006年西安事变70周年纪念日,国民党主席办公室通过台湾的党史历史馆长邵铭煌,为上世纪四十年代被国民党特务杀害杨虎城的惨案,代表国民党向其亲属道歉。(见新浪网2006年12月12日纪念西安事变70周年报道) ( http://www.aisixiang.com )
国家罪错由国家领导人出面向人民、向受害者作政治道歉,有利于抚慰受伤害者的心灵,获得社会公平感,化解民怨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解。这已成为文明国家的一种政治道德惯例。更根本的目的还在促使领导人反省导致损害的政治经济根源,汲取历史教训,检视制度和具体体制上的问题,加以改革。因为国家责任固然与领导人的个人罪错相连,但也不能只是追究个人责任,而忽视制度的更张。后者才是防止重犯错误的治本之道。再说,勇于承担政治责任,不会损害、反而会提高领导人的威信。勃兰特的道歉使他获得1971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就是明证。 ( http://www.aisixiang.com )
可惜我国政治文化传统还缺乏这种习惯和责任感与勇气。即使偶或有所表示,也言不由衷,表面文章而已。远者如我国古代有些无道昏君在发生天灾人祸时也被迫颁发“罪己诏”,但往往只是害怕“天谴”,或借以愚民的手段,而非对人民负责。又如延安整风后期搞所谓“抢救运动”,伤了很多干部,毛泽东曾脱帽敬礼表示道歉。“大跃进” 饿死几千万人,在后来1962年党内“七千人大会”上,党的领导人刘少奇等也作检讨,毛泽东也表示他作为党的主席要负主要责任。但都只是在党内秘密会议上的一种姿态,不是公开向全国人民道歉,因而并没有实际上承担责任,也因而没有真正汲取教训。 ( http://www.aisixiang.com )
倒是原文艺界的掌门人周扬,在文革前有过许多“左”的错误,伤害了许多人;文革结束后他对被侵害的人一一登门道歉,并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期间作长篇发言,向过去被自己粗暴伤害过的同志赔礼道歉。老作家萧军坐在第一排,他在座位上大声说了一句:“有错误,承认了就好!”引起全场热烈掌声。他经过道歉和反省,也改变了过去“左”的观念,起而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受到广泛的好评。 ( http://www.aisixiang.com )
但遗憾的是,对改革开放前反右等等运动伤害广大干部和知识分子以及饿死数以千万人计的大灾难,迄今未见党和政府的政治道歉,也不被认为其后继的领导人要承担政治道歉责任或国家赔偿的责任。这些都是有失社会公平和不利于社会和谐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过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罪错为什么还要求其后任者负责?对此,逻辑的理由是:正如一家公司更换了董事长或总经理,继任者不能不负责偿还他的前任所欠下的债务一样。既然是那些罪错是国家行为,就应当承担国家责任,且只要国家的历史延续性继续存在,作为国家的“法人”代表,后任领导人就不能因前任的离去而推卸国家责任。 ( http://www.aisixiang.com )
当然,就反右运动而言,是毛泽东的权谋及主持其事的最高当局决策错误导致的, 不能归咎于基层负责人,但决定“右派”的人选, 虽有“党法”为据,毋庸讳言,有的单位也是有不便明言的复杂的个人因素介入的。 主持反右的基层党政领导人虽可以不负政治、法律责任, 不等于没有任何道义责任。“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都是有教训值得记取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值得一提的是, 30多年后,勃兰特的后继领导人、联邦德国总理施罗德再次给纪念碑献花圈,以示道歉时,道出一句肺腑之言:“勃兰特以一种特殊的姿态表明,只有承担起历史责任,才能走向未来。” ( http://www.aisixiang.com )
行文至此,回顾本文开头所引谭震林的剀切陈词,人们有理由希望和要求,祸殃百万、千万乃至亿万中国人的“空前”历史罪错,也应是“绝后”的。要化解我国历史上和现今所积累的社会矛盾与社会不平,除了采取各种经济的和社会保障的诸多措施以外,强化国家责任意识和各级党政领导人的政治责任意识,并切实承担和落实各项责任措施,补偿受害人的物质与精神损失,才能偿清历史和现实的政治债务,卸去社会不平造成的包袱,也才能更好地团结全国人民,轻装前进,走向新的未来! ( http://www.aisixiang.com )
——初稿于反右59周年(2007年),修订于“处右”50周年(2008年2月) |
豆瓣http://www.douban.com/people/knowcraft
博客http://www.yantan.cc/blog/?12226
微博http://weibo.com/18622762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