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请你谈谈对重庆大规模“户籍制度改革”的看法

                                                                       黄奇帆谈重庆户改


陈燕 朱雨晨 唐喆喆



    一场规模空前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重庆启动。到2020年,重庆市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将从目前的29%上升至60%左右,这意味近1000万农民将转户进城。
  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需大幅提升的情况下,能否顺利实现数以百万计的农村人口城市化,不仅考验着重庆提供就业、居住、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和配套体系的能力,同时牵涉尚难细算的财政、土地资源投入和复杂的行政统筹,以及由此伴生的深层次社会变迁。
  外界在赞赏的同时也在替重庆担心。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接受《财经》杂志专访时,对此一一回应。他通过“算操作账”,勾勒出基本清晰的户籍改革“数字化”图景。
  他认为,可以利用资金周转和各种要素的市场化运作,解决庞大的后续资金投入问题。
  黄奇帆相信,只要大账算清了,无论是养老、医疗、教育,还是在外界看来规模庞大的公租房建设,都并非不可承受之重。
  基于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和经济决策经验,加上对金融业的深入洞察,黄奇帆认为,从“地票”衍生的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或是另一场更深层次改革的前奏。只要运作得法,由此产生的级差地租收益,将为边远地区农民融入城市提供基本的支撑。
  在外界看来,真正的考验将是农民工进城后,大规模就业岗位的持续供给。这将有赖于重庆产业结构调整和持续健康的经济发展。
  对重庆来讲,大幕已经拉开。
  人们冀望户籍改革在促进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的同时,也将填平城乡要素分割的鸿沟。
  2000亿投入的运作账
  《财经》:我们很关注,重庆户籍改革将让1000万农民进城,具体有什么样的规划?
  黄奇帆:从时间上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今明两年,一步到位集中解决338万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户问题,其中包括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还有征地后的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籍大中专学生。此前,各大城市通常只给考上大学的农村孩子城市户籍,重庆则放宽到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
  第二阶段是2012年-2020年,将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畅通城乡户籍转化渠道,估计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重庆的非农户籍人口比重将提升至65%左右。这样,每年将会转户80万至90万人。
  我们也不是把所有进城人员都搬到重庆主城区,而是分三个层次进城。主城区吸纳多一点,县城和小城镇也吸纳一些,到2020年,使重庆城镇居民达到2000万人,其中主城区聚集1000万人,远郊区县城集聚600多万人,小城镇聚集300多万人,还保留近1000万的农村人口。
  农民进城的门槛也有所不同,小城镇就业一年可转户,区县城三年可转户,重庆主城区五年才可转户。
  不过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无论在哪一级,只要转了户口,就不仅是简单给一个城镇户口本,而是“五件衣服(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五项保障)”全部到位。
  《财经》:外界仍然担忧,重庆是否详细测算过1000万人进城后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庞大需求,政府如何承担可能的巨额财政支出?
  黄奇帆:农民进城,政府当然要花钱。据测算,一个农民工穿上城镇居民的“五件衣服”,总体成本需要4万多元,300多万人就是1200多亿元;农民把农村“三件衣服”脱掉(即补偿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又要700多亿元。
  初步估算,农民进城后养老和医疗保障大概要花1000亿元,但是这两部分并不需要政府出钱,而是企业依法合规支付。
  雇佣城市户籍员工,企业为他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当于工资的20%左右,而如果雇用农民工,企业只支付相当于其工资的12%左右作为养老保障。这8个点左右的差别今后要拉平。
  同样,医疗保险的差别也将拉平。企业无论从承担社会责任,还是增强凝聚力,都应该把员工的各项保障支出交足。
  教育方面,200多万农民工进城可能新带来近100万个小孩读书。没有城市户口,小孩一年要付几千元择校费,我们会要求教育部门不收择校费,这是政府该提供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教育经费支出。
  农民工在城市的住房问题,既可以租房买房,也可以申请政府建造的公租房,人均十几平方米。
  三年内,重庆要建设3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需要投入700亿元,但公租房租金可以支付融资利息,实现现金流平衡。
  当然,政府要先拿出一笔钱启动建设,同时可以调动社会资金。
  《财经》:看起来,政府不需要花太多钱,农民进城的主要支出事实上靠企业支付和社会资金来解决。那么让农民脱去“三件衣服”的支出如何解决呢?
  黄奇帆:承包地和林地可以流转给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可以通过土地交易所,用重庆的“地票”制度,把它变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由房产商来购买。
  大致测算,300多万农民进城,涉及宅基地51万亩,承包地100多万亩,再加上林地总共需要花700多亿元。但按上述办法运行,只要有60亿至70亿元的初始周转资金,就循环起来了。
  这样分解下来,2000亿元的投入其实政府负担不重。农民进城,并不是来瓜分城里人的既得利益。数百万青壮年劳动力进诚,不仅可以降低城市老龄化水平,同时他们还处于交城市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的阶段。而不是享受城市养老、医疗保险的阶段。
  更重要的是,他们将带来持久的消费拉动力,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把工资都交给交通部门“回乡探亲”或带回农村“造房空置”。
  “农民进城要解决要素流转问题”
  《财经》:我们采访发现,不少农民既向往穿上城里的“五件衣服”,又不愿意放弃农村的“三件衣服”,因为他们认为城里生活成本偏高,就业前景不稳。如何破解这个问题?
  黄奇帆:从全世界来看,城市化过程,都是农业用地增加的过程,为什么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农业用地越来越少?
  按照通常逻辑,农民人均有200平方米宅基地,比方说1亿农民进城,就可空出2万平方公里宅基地。而这1亿人进城,按每人100平方米建设用地计算,只需要1万平方公里的城市用地,省出的1万平方公里可以退耕,因此全国18亿亩耕地,不仅不会减少,还会增加。
  而现在是农民工常住在城里了,宅基地又不退出,等于两边都要用地,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当然越来越难。
  如果能从体制机制上解开城乡建设用地流转这个结,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退出农村宅基地,这个难题应该就解决了。
  当然,这需要一个三五年的过程,给农民工一个缓冲,从认识上感情上都是个缓冲。
  我们有三个原则:一是自愿申请,绝不强迫;二是城市“五件衣服”一步到位,只要农民进了城,获得了城市户口,通通享受城市居民待遇;三是农村“三件衣服退出有三年左右的过渡期,而且一定是有偿退出。
  农民的农村户口迁出了,但承包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先放三、五年,不裸着身子出村,有个缓冲期是好事。他在城里过得愉快,就会彻底退出,万一不愉快,想回去也可以。
  过渡期结束后要退出也不是剥夺性的,而是按市场价值退出,通过专业合作社来转动承包地,通过土地交易所来转动宅基地,实现农地流转和建设用地的城乡循环。初步测算,一户农民通过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可以一次性获得10多万元的收益。
  如果农民通过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获得十几万收益,一家人在城里团聚,就可以避免出现过去青壮劳力去打工、老少妇孺守家园的分离景象,而使他们能共享天伦之乐。
  这十几万退出收益可以拿出一部分,一次性给老人买养老等社会保障,住房问题可以先通过公租房解决。青壮年劳动力自己有工作,可以自己交养老、医疗,20年后退休了就有了保障。孩子不用交择校费,毕业后可以享受平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地票”“土交所”与先补后占
  《财经》:与宅基地相关的地票制度和土地交易所,在重庆建设用地的统筹规划中究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黄奇帆:设立“土交所”是一个制度安排,它不仅是公租房体系、户籍制度改革的关联内容,也是另一场深层次改革。如果安排运行得当,它可以促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化进程,我认为,这方面的改革也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它代表了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趋势,即全世界的城市化、工业化都伴随着农村耕地增加。
  中国经过30年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了城市,本应腾出一部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而现在守住18亿亩耕地反而变成一件难事,一个关键的原因是我们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不能互相流转。我国的土地管理中的指标是无偿的,地方政府一般会保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其他用于工商业、房地产。
  但按现行的“先征后补”模式,“先征”是刚性的,“后补”则缺乏硬约束。用地指标一年就会分解用掉,但新造耕地可能需要三年、五年或更长时间,最后总是难以平衡,所以我们强调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重庆的做法是,先将农民进城后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复垦,经过国土部门验收合格产生“地票”,即可征用土地的指标,再到土地交易所交易。开发公司得先去土交所买地票再征地开发。
  因为有“地票”和土交所,我们改变了游戏规则,在重庆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实现了城市和乡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这样“先补后占”,重庆的3200万亩耕地就不会减少。
  《财经》:据我们了解,重庆的“地票”实现的是远距离交易。
  黄奇帆:关键是“远距离”,就是要让最偏远地区的农民也能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收益。远距离置换更能体现城市反哺农村、社会和谐共进的意义,也更能体现“地票”的价值。
  从长远来看,围绕“地票”可做的文章还有很多。除了农村宅基地,不少区县把荒山、荒地、荒滩改造成耕地,在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过程中,也有些废弃的农宅、场坝和道路复垦为耕地,这些也可以通过土交所的地票交易,筹得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
  总之,公租房、户籍制度改革与土地交易所是相互联系的一个系统工程。重庆的做法带有探索性,但我们会坚定地走下去,不断加以改进完善,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得以真正实现,成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为建设城乡统筹的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重庆户籍改革是大进步,但需要完善


李昌平



    最近,重庆启动了大规模的户籍改革,只要在重庆打工5年以上的农民工,均可以获得重庆市城镇户籍,并享受市民待遇。这项改革,将使数以百万、甚至千万的农民市民化。这将大大改革我国城市化严重滞后的局面,大大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重庆的户籍改革,无疑是个巨大进步。但重庆的户籍改革在媒体报道之后,肯定的不多,质疑的很多。质疑的焦点是“土地换户籍”。
  “土地换户籍”的质疑可能源于黄奇帆市长在接受凤凰电视台名嘴杨澜采访时的一段话,黄市长说:“农民工的市民化改革就是要,第一,给他一步到位‘五件衣服、五个保障’,一步到位全都覆盖。第二,中国的农民在农村也不是说没有保障,他也有三个保障,比如说农民的宅基地、农民的承包地,农民也还有林地。这三块地都是集体所有,如果他户籍一迁移不再作为集体所有,那就把他这三个利益给剥夺了。那么我们如果让农民工这边进城说给你‘五件衣服’,但是‘五件衣服’是不是给到位,给的是不是暖和,他有个体会的过程;然后那边呢,你一出村进城了,就把你的‘三件衣服’脱了,裸着身子出村。但是进城的这‘五件衣服’呢,春夏秋冬还没有穿得适应,这时候大家会有担心的。所以重庆政府这次做的方案就是:一、只要户口一转化,五件跟户口关联的制度性的保障,一步到位全部覆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教育、住房,还有同等就业待遇)。第三,农村里的‘三件衣服’可以缓一到三年,甚至五年再脱,有个周转、过渡期。这样的话,他原来已经在城里打工五年,然后穿上这‘五件衣服’再工作五年,他的城市化过程适应了,他认为农村的‘三件衣服’可以退出了,那一到三年、三到五年就逐步自愿的退出,这是尊重农民的意愿。”。
  8月30日,黄市长在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绿化长江,重庆行动”发布会后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对外界把重庆户籍制度改革误解为“土地换户籍”予以了澄清,黄市长说:以为户籍改革是政府看中了农民的土地,这是很荒唐的一种判断。黄市长认为,重庆的户籍改革是农民用青春、有效的工作、在城里工作的时间换来的,没有任何其他前提。户籍改革不是把在农村里的农民拉到城里,如果那样,是自找麻烦。
  笔者相信黄市长的解释。因为重庆和非重庆的农民工转为重庆市民后,原在农村集体拥有的份额土权是无法和重庆市政府部门做交易的。即使农民愿意将份额地权换给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政府也是无法处置这些土地的。这和山东诸城的宅基地换住房不同,山东诸城通过“撤村建设区”,在新社区为农民建楼房,农民以旧宅基地换楼房,这是可以操作的交换。农民农地或宅基地在大城市换户口, 这事现在和将来很长一个时期都是不可操作的。
  重庆市的户籍改革虽然好,但也是有明显缺陷的。
  缺陷一,农民市民化后,如何退出所在农民集体的份额地权,没有设计可操作的方案。中国现在有9.4亿以上的农民,每年还增加近千万,未来30年,每年转移2000万农民,至少有6亿以上的农民要进城市民化,但农村可能依然还要生活5亿农民。在这个大变迁中,进城的6亿新市民,是应该要将所占有的份额土地退给依然生活在农村的5亿农民的集体的,否则,这5亿农民就没法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黄市长所说的“市民化后的农民工,3年后脱掉农村的‘三件衣服’”是没错的。问题是我们不能强迫市民化了的农民工无偿脱除在农村的“三件衣服”,应该建立一个公平的、自由自愿的退出机制。因为还没有考虑建立这个公平的、自由自愿的退出机制,所以说重庆户籍改革方案是有缺陷的。如何建立市民化了的农民工公平、自由自愿退出农村集体的机制呢?笔者以为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第一,城市户籍是有福利的,市民待遇比农民工待遇高;第二,市民化了的农民工将土地退给原农民集体是有合理补偿的。第一个条件是成立的。第二个条件目前是不成立的。黄市长说的“‘三件衣服’保留三年”是否隐含了等待“第二个条件不成熟”的意思呢?笔者不知道。如果黄市长的“‘三件衣服’保留三年”是想在三年之内创造 “农民退出集体”的条件话,我的建议是重庆户籍改革的应该在农村改革上有所作为。三年之内应该在农村做如下工作:
  首先,承包和占用农民集体的地(无论什么地)必须向农民集体交钱(地租),按照土地收入的8%缴纳地租,农民集体获得8%的地租主要有三个用途,一是农民社保费(30%),二是进城退出集体的补偿费(30%),三是村民自治费(40%)。如果农民要进城当市民了,可以将个人账户上的社保费和土地份额权益补偿费一并带进城。如果有城市市民要返回农村,也可以的,将城市社保账户上的钱转入农村社保体系,并购买加入农民集体的份额土地权即可。这样农民进城和市民下乡都可以“自由迁徙”了。
  其次,政府要帮助农民集体内部建立土地信用社。土地信用社有三大主要功能,一是开展土地等财产抵押贷款业务,二是建立农民个人在集体内部的土地和社保账户,三是支付或垫付农民退出集体的土地和社保补偿金。土地信用社的资金主要由四部分构成,一是政府垫本,人均200元即可,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安排;二是社员股金,人均500元即可,具体多少有农民自己决定;三是集体土地经营收入;四是社员存款。如果一个村有20个村民要退出村集体进城当市民,假如这20个村民账目上有30亩地权(份额所有权),每亩地补偿1.5万元,就应该补偿45万元,如果集体账面上的土地补偿金不足45万元,可以由土地信用社先垫付,再以这30亩地权的收入逐年偿还。
  再次,要建立土地估价制度。政府要帮助农民对集体的土地进行估价,估价由农民民主决定,低价越高,8%的地租就越多,农民进城当市民退出份额地权的补偿金也越高。反之亦然。政府最好根据多数农民集体的意见,对退出份额地权的补偿设置一个最低值和最高值。
  再次,政府不仅要建立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也要建立农村社保制度。每个农民都应该有一个农村社保账户,国家每年给每个农民的社保账户注入一点钱(如100元),农民的份额地权收益的30%用于农民社保。如果农民工愿意回到农村养老,他城市社保账户上的钱要打入农村社保账户;如果农民工愿意市民化,他农村社保账户上的钱要打入城市社保账户。当城乡社保体系的福利水平相对的时候,就可以实现社保城乡一体化了。
  缺陷二:重庆的农民到北京打工数年,想获得重庆市民户籍或北京市民户籍,可不可以?这个问题是很现实的,但按照重庆市的户籍改革方案就比较难回答的。
  缺陷三:重庆市民要到北京打工,想离开重庆到北京落户,可不可以?或者武汉市民到重庆打工,想成为重庆市民,可不可以?这也可能是重庆这次户籍改革难以回答的问题。
  户籍改革,本质上是实现国民的基本国民待遇均等化,是全国一盘棋的事情。户籍改革严格上讲不是地方政府的事情,是中央政府的事情。当然,重庆、广东等地按照“基本国民待遇均等化”的大方向积极推进户籍改革,对中央政府启动户籍改革是有推动作用的。地方政府必须明白,依靠地方政府的努力解决我国户籍制度的总总弊端,是不现实的。像某些城市政府把户口作为奖励品奖励给一部分“精英”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反基本国民待遇均等化”的改革,这样的户籍制度改革只会导致户籍制度越改越倒退。地方政府主导的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才是。对于地方政府主导户籍制度改革,只要大方向是促进公平、平等——“实现基本国民待遇均等化”,公众应该多鼓掌,多提建设性建议,少挑刺。
  公民的养老、教育、医疗、失业保障等基本国民待遇均等化迟早是要实现的,中央政府必须尽快作为。在国民基本国民待遇均等化之后,人口对很多城市就不是包袱了,是最宝贵的财富,抢人口将来一定会成为城市竞争的主要内容。重庆、广东等地的户籍制度改革走在全国的前面,这是很有远见的举措,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几年后会显现出来的。
重庆户籍综合改革尝试


杨庆育



  中国改革推进30多年,难度正与日俱增。随着“帕累托改进”机会逐步用尽,改革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必须由单兵突进向综合配套转变。2010年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经验教训可资借鉴。
  户籍改革是综合改革
  50多年来,附着于户籍上的城乡居民各类权利与福利反差甚大。改革户籍制度,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还原其社会治安管理和人口信息统计两大功能,实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实现城乡自由迁徙;但是,如果不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种社会福利,这种“改革”不仅毫无意义,还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例如,目前城乡之间低保待遇差别明显,如何处理?又如,取消户籍迁移限制,必然会有大量农村家庭为追求更好的教育而迁往城市,城市学校可能“爆棚”,怎么应对?农民进城后,农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如何认定?凡此种种,必须推进综合改革。
  重庆户籍改革一开始就在科学设置户籍准入条件的同时,力求构建有效衔接的配套制度体系,形成了涵盖土地、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的综合改革格局,目标是利用户籍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破除不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藩篱。
  按综合改革的思路,重庆市首批转户的重点群体没有包括已纳入城市规划的近郊农民,他们将随着城市化进程在现有政策下自动转变为城市居民;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也不是此次户改的重点。对这个庞大的群体,重点是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重庆此次户改,重点关注的是长期在城市务工、有在城市落户的强烈愿望和条件的农民工群体。他们处于城乡居民之间,带有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双重特点,解决其户籍问题,更有利于制度上的突破,惠及民生,在转户口的同时又增加社会福利。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摆脱了“就户籍改户籍”的思路,配套设计了土地、社保、教育、卫生等十个方面的政策,形成了系统的配套制度体系,以实现城乡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保证农民转户的平稳过渡,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
  推进七大制度改革
  一是配套建立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建立、完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土地处置机制,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能否妥善处理好转户农民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等处置问题,是户籍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调查显示,在现行制度下,只有四成农民愿意转为城镇居民,多数仍然担心失去土地后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
  重庆在制订户改政策时,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转户进城的农民土地设置了三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仍然充分尊重转户居民的要求。
  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对农村住房及其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
  对转户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在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通过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交易等方式,显化其资产价值。由此产生的“地票”及大宗的承包地、林地使用权,可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上市交易。
  对转户居民退出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重庆市和各区县分别成立了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负责补偿和处置事宜,并且遵循规划及用途管制和不改变农地集体所有权的要求,对退出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加大整治力度。
  二是配套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重庆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中,相当一部分没有住房。为了避免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流离失所,重庆市把符合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纳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保障范围,改善稳定就业农民工、新毕业农村籍大中专生、新退役农村籍士兵等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居住条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转户居民购置普通商品房。
  重庆户籍改革政策规定,主城区及区县城镇规划区农村居民,具备条件的可转户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小区。同时,加大主城区及区县城镇规划区内转户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的投入和建设力度。目前,重庆市已规划在2020年前建设4000万平方米,租金仅为同类房屋租金的60%,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可申请居住,5年后可转为购买。
  三是配套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重庆规定,凡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而言,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和已经失去土地的,可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享受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和财政专项补贴;未退出宅基地的,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统一组织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没有条件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在医疗保险方面,目前,重庆医疗保险制度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重庆户改政策规定,应及时把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同时,建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强城市社会救助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城市扩容后社区服务管理和救助保障等需求。
  四是配套建立就业保障机制。
  重庆户籍改革政策把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
  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政策扶持,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凡办理农转非的,即纳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范围。
  五是建立城乡教育保障机制。
  重庆市按户籍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城乡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留足教育用地,在主城区、区县城、小城镇按照城乡规划,加快新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
  同时,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做好新增学校师资配备、师资专项培训等工作,满足新增学校教师需求。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保障转户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
  改善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使转户家庭学生与现有城镇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按照“指标到校、区县安排”的原则,满足转户居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的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六是配套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按照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建设,加快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在市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七是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凡是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从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当年起,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在政策过渡期内,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重庆户改的价值
  重庆户籍改革政策可概括为“不脱农村三件衣服,穿上城市五件衣服。”即保留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同时转户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及时纳入城镇保障体系,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重庆户籍改革力求在不损及转户居民利益的前提下,增加转户居民的社会福利。同时,通过建立土地处置等配套机制,显化土地资产价值,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最终实现农村居民带着尊严和财富进城,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利益。
  衡量一项重大改革是否成功,关键是看改革能否得到民众的支持。2010年8月,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启动,最初平均每天转户1000多人。到8月底,每天转户增至2000多人。2010年10月后,每天转户近万余人。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已办理农村居民转户1453686人,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在此之前,重庆有32.9万名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还有4.9万名农民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而失地。这些人转户后,即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享有优惠政策,市财政还提供专项补贴,使转户居民得到了实惠。这说明,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及与其配套的政策体系,聚焦民生,符合民意,满足了农村居民的利益诉求。
  总之,重庆户改案例的价值主要有二:首先,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统筹考虑转户人口数量、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其次,户籍改革必然是系统工程,不能单兵突进,必须坚持综合配套改革。